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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窗口单位工作作风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自我鉴定 时间:2020-08-30 07:18:42

  2019 年窗口单位工作作风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展开工作作风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以作风建设为切入

 点,从服务规范、纪律要求、服务用语等方面实行全方位的自查自纠

 工作,并向广大群众发放《人社窗口作风建设征求意见表》,针对存

 有的突出问题,扎实展开整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自查情况

 近年来,我局围绕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劳动维权等基础板块增

 大服务力度,增强为民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办事效率、严格依

 法行政,以群众满意为主要目标,持续提升窗口单位综合服务水平。

 ( 一) 强化规范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一是持续建立和完善内部管

 理制度。为使我局各个服务窗口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整理编发了

 《机关管理制度汇编》,涵盖党务党建、行政管理、内务管理、机关

 效能等多个版块,统一制度规范,有效防止了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

 行为的发生。二是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根据社保、就业、监察

 等业务展开需要,每个经办环节均制定业务流程图,并明确各服务窗

 口岗位职责,进而形成了权责明确、业务规范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

 人员秉公办事、依法行政。

 ( 二) 工作作风扎实,窗口形象优良。为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提升

 群众满意度,我局制定了一系列服务规范,做到“四杜绝”,即严格

 依法依规办事 , 杜绝徇私越权现象 ; 严格信息管理 , 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

 私现象; 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 , 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 ; 保持

 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 , 杜绝慵懒散漫现象。我局各窗口工作人员

 能够坚持原则,遵章守望纪,行为规范,体现了人社部门良好的精神

 风貌与行业形象。

 ( 三) 办事公开透明,深得群众好评。在各服务窗口推行“三亮

 明” 、“四公开” , 即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上岗要亮明身份、亮明

 承诺、亮明标准 , 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

 办事结果公开 , 努力使在窗口单位办事的群众少跑一回路 , 少排一次队 ,

 少等一分钟。

 二、存有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 一)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

 一是调查研究不够。针对我局业务辐射面内的群体,他们的想法、

 要求,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方面存有的问题、难题等等这些,我们缺

 少深入的调查研究和针对性的解决办法。所以虽然我们做了很多事,

 但重点问题并没有解决,事倍功半。二是执行政策不够灵活。在自查

 中,我们虽然没有发现吃、拿、卡、要等现象,但在处理一些问题的方法上仍具有局限性,在政策执行方面不够灵活,所以在自查中,我

 们即时发现问题,要引以为戒,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和作风。三是社会

 保障方面的自身建设水平不足。现有的硬件建设不够,特别是人才服

 务交流建设,基础薄弱,服务项目和水平不强,还没有形成社会化、

 专业化的格局。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着力增强队伍建设、增强制度

 建设、增强作风建设,转变工作方法,全力打造“阳光人社”。

 ( 二) 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当前我局在某些业务办理上存有办事程序复杂、环节繁琐现象 ;

 在部分窗口科室,还存有工作方法简单,对群众缺乏热情,对工作缺

 乏激情等问题。这充分说明我们服务基层和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不够,

 工作方法和措施需要改进。为此,我们责成相关窗口单位认真查找出

 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在此基础上,要求各窗

 口单位按照群众反馈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工作作风检查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更加努力地做好工作,让群众满意。

 ( 三) 要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

 针对部分窗口单位办事效率低等问题,我们首先在相关窗口实行

 了思想教育和作风整整顿,并组织全体同志实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

 自查,认真反思群众提出的问题。从客观上来说,因为部分办事人员

 不能相对固定,经办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出错率高,造成办事人员一

 事多跑现象,进而产生不满抵触情绪。再者因为有些政策宣传早,出

 台滞后,造成政策普及与政策落实的脱节,群众期盼早日实施,可在

 办理方面,我们只能等到上级政策出台后才能组织实施,有的工作项

 目职能已转移,而群众并不知情。在主观上,因为工作人员少,来办

 事的人多,招待不周、招呼不到、顾此失彼的现象确实存有。再一方

 面,政策规定多,前来咨询政策规定或上访人员,经反复解释仍不通,

 需要花大量时间来接待此类上访人员。大家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有

 着一定水准的服务不周到、解释不耐心、态度不和缓等现象。为此,

 我们在人社各服务窗口展开了作风整顿,并要求相关窗口单位认真反

 思,限期整改。

 ( 四) 要进一步增大政务公开力度

 我们在群众注重的社会保险、就业安置等社会热点、难点方面,

 为实行政务公开,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仍存有一

 些不足。对此,要求窗口单位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职责,

 规范公开载体、程序和内容,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在政

 务公开工作中,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能公开的都实行公开。对社会

 保险政策、事业单位招考、军转安置、职称评定等工作严格按照法定

 程序实行,并将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通过这

 些举措,将进一步推动我局的政务公开,提升工作效率。

 三、整改措施

 ( 一) 增强学习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一要丰富学习内容。重点学

 习《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

 识,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办事水平 ; 积极展开职业道德教

 育、专题讨论、专题报告会和实地参观等教育活动,培养干部职工准

 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反腐倡廉意识。二要创新学习形式。坚持

 “周五课堂”学习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专

 题讨论相结合、外出参观与培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提升学习的针对

 性和实效性。全年举办学习培训班很多于 20 期。三要增强学习效果。

 学习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有笔记、有心得。办公室每月检查

 一次笔记、半年组织一次考试,每年组织一次知识竞赛。考试成绩一

 次不合格人员实行补考、连续两次不合格人员实行离岗培训。切实把

 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工作本领。

 ( 二) 增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落实服务承诺制。各科

 室结合业务实际,确定承诺事项、办结时限、政策依据等,由办公室

 梳理汇总,经局党组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严

 格办结制。承诺的服务事项,要在执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办

 事环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 三是执行首问责任制。要即时受理咨

 询和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不属于职责范围的 , 要积极主动地协

 助联系、搞好衔接。四是深化 AB岗工作制。提倡和培养工作人员一岗

 多责和一岗多能,各科室、各岗位确定 AB 角,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不让服务对象跑冤枉路。五是实行一次告知制。要进一步梳理各项工

 作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印发明白卡,对办事条件实行一次性告知,

 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

 ( 三) 规范办事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落

 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将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政策标

 准、工作动态等通过信息、网站、公开栏、新闻媒体等,依法将群众

 关心、注重的热点问题即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在各服务窗口设立监

 督台,实行岗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深化办事引导。各科室明

 确一名业务精、素质高的工作人员,负责电话接听咨询。在大厅设立

 咨询引导台,由各科室抽派人员轮流担任咨询引导员,对办事群众实

 行全程引导办理,变被动工作为主动服务,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三

 是增强基层调研。班子成员以及相关业务科室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切实协助解决基层、企业和群众在生产生活中

 的实际困难。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即时高效处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四是畅

 通信息渠道。全年展开政策法规宣传、人才交流会等大型“阳光服务”

 活动 4 次以上; 即时编发政务信息,完善黄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官方网

 站,进一步拓宽群众获取政策信息的渠道,提升舆论宣传水平。

 ( 四) 深化内部管理,树立机关形象。严格执行签到、病事假审批

 和外出请销假制度 ; 严禁迟到、早退、串岗和擅离职守 ; 严禁工作时间

 利用电脑、电话和手机等从事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等各种与

 工作无关的活动 ;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 严禁非特殊需要工作

 日中午饮酒、下基层大吃大喝 ; 严禁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 严禁对群众

 态度冷漠、作风蛮横、言语粗暴和刁难怠慢服务对象。

 ( 五) 增强监督考核,健全激励机制。一是增强内部督查。由局党

 组成员率办公室组成督查小组,不定期对机关纪律、工作作风、办事

 效率、服务质量等实行明查暗访,并以书面形式予以通报。二是完善

 外部监督。设立群众意见箱、举报热线、网上意见窗口,由专人负责

 意见收集整理。每年召开一次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会。同时聘请人大

 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代表组成社会监督团,对各服务窗口机

 关效能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定期座谈沟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和建议,即时发现、即时整改。三是严格奖惩措施。对服务热情、业

 绩表现突出,受到群众好评的人员,将树立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并

 作为年度评先考核依据 ; 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违法违纪、态度恶劣

 的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离岗培训、辞退等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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