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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作业含答案

寒假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0-09-23 08:42:25
一、作品题(共 1 道试题,共 100 分。)

 1.

 民事起诉状写作

 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

 赵某(男, 57 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与张红 ( 女, 54 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 ) 于 1984 年结婚,

 育有一女,女儿早已成家并在国外工作、居住。夫妻俩原在 XX 市 XX 研究所 工作,赵某任该所 XX 研究室

 副主任,张红任该所服务公司副经理,住在该所宿舍楼 XX 栋 XX 单元 XX 号 。

 2008 年赵某从单位辞职, 被聘到广东省 XX市 XX空气净化器公司 工作。起初,赵某每两个月回一次家,

 对家里的生活也尽力照顾,但是,自 2009 年下半年赵某到 XX 市 XX 模具厂 工作后,赵某便渐渐发生了变

 化:近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一直以工作忙为由没有回家,只是每月寄一笔钱给张红。原来,赵某到 XX 市

 XX模具厂 工作后, 结识了在 该市一家夜总会从事服务工作的余某 (女, 30 岁,XX 省 XX县 XX 镇 XX村人)。

 赵某贪恋这位小自己 27 岁的年轻丽人的姿色,以各种小恩小惠相诱,而家境贫寒的余某贪图赵某的金钱,

 也自然抓住赵某不放 , 2009 年年底 ,二人便以“夫妻”名义住在了一起。

 2011 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余某也随着赵某前往,仍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此时的赵

 某周旋于张、余二人之间,一边与余某过着“夫妻”生活,另一边对合法妻子说要与之白头到老、相守终身。

 2011 年 9 月,张红想到国外看望女儿,希望赵某一起去,赵某以工作忙走不开为由回绝了。后来,在张红的一再要求下,赵某勉强答应到北京为其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却将余某带在身边。张红出国后,赵

 某与余某在北京尽情嬉玩了半个月后乘飞机回到 XX市,并在 XX度假村 的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当

 地人都知道,赵某有两个老婆。

 2012 年 3 月,赵某向张红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还要求张红接受现实,如不愿离婚,就容

 忍他组建一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则,将不再回家,也不再给张红生活费,张红当场拒绝。此后,在长达

 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便没有回过家,也没有给过张红一分钱。

 张红认为,赵某包养“二奶”长达 3 年之久,自己与赵某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遂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向

 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自己与赵某的婚姻关系。

 张红提出的证据有: 赵某在 XX市 XX模具厂 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以 “夫妻” 名义同居时的房

 东、邻居的证词;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 XX 度假村 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赵某与余某乘飞

 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等。

 民事起诉状

 自诉人张红,女, 54 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在××市××研究所工作,

 任该所服务公司副经理,住在该所宿舍楼××栋××单元××号。

 被告人赵某,男, 57 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原在××市××研究所工

 作,任该所仪器研究室副主任,住在宿舍楼××栋××单元××号。 2008 年辞

 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市××号。 2009 年下半年至今在××市××模具厂

 工作。

 诉讼请求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对婚后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xxxxxx 元给原告;

 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xxxxxx 元给原告;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我与赵某与 1984 年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相亲相爱并育有一女。赵某 2008

 年辞职下海到广东省хх市хх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每两个月回家一次,但对家里生活仍尽心照顾,夫妻关系也很和睦。

 赵某 2009 年下半年到хх市хх模具厂工作后,渐生变化,一直以工作忙

 为由不回家,仅是每月寄一笔钱贴补家用。后来才知道赵某在 xx 市工作后结识

 了当地一家夜总会工作的余某。并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

 2011 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余某也随赵某前往,并继续

 以“夫妻”名义同居。但同时赵某又骗我说,要与我白头到老、相守终身。

 2011 年 9 月,我希望赵某跟我一起去国外看女儿,赵某以工作忙走不开为

 由回绝。后来,在我的一再要求下,赵某勉强答应到北京为其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却将余某带在身边。我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尽情嬉玩了半个月后乘飞机回到хх市,并在хх度假村的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当地人都知道,赵某有两个老婆。

 2012 年 3 月,赵某向我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还要求我接受

 现实,如不愿离婚,就容忍他组建一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则,将不再回家,也不再给我生活费,我当场拒绝。此后一年时间内,赵某再没有回过家,也没有给过我一分钱。

 赵某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 3 年,而与我长期分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已无感情可言。现有赵某与余某在 xx 市 xx 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以夫妻名义同居时房东、邻居的证词;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хх度假村玩耍期

 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九条,四十六条的规定,请

 求法院依法解除我与赵某的婚姻关系,分割共有财产和 xx 赔偿 xxxxxx 元。相关证据

 1、赵某在хх市хх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时的房东、邻居的证词。

 2、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хх度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

 3、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张红

 20013

 年 4 月 16 日

 附: 1. 本状副本一份

 ,xx 证词, xx,xx 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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