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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法律文书

酒店实习报告 时间:2020-09-24 08:42:22
1、案情:李某与刘某于2006年1月经人介绍结婚,后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居两年。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刘某对夫妻感情破裂无争议,只是对住房一套如何分割发生争议。因为,刘某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住房一套,并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是刘某,刘某用自己的工资存折按期偿还按揭款。经评估,该住房现已增值购买时的1倍。

 问题: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此案该如何处理

 2、重点针对财产分割,为李某写一民事诉状

 2、案情:徐某系大丰市交通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教练员,2006年12月20日17时左右,学员洪某驾驶“苏J3562学”号重型普通货车在大丰市交通汽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院内练习坡道起步项目,身为教练的徐某未随车指导,洪某在由西向东倒车下坡的过程中,车尾驶向南侧围前墙,挤夹到站立在围墙边的学员严某,致其死亡。

 问题:1、请试述徐某和洪某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应构成什么罪,并说明理由。

 2、为徐某写一取保候审申请书

 3、案情:2002年7月15日下午,原告任建国到高阳煤矿矿长张福保的办公室,见张福保正与本矿一干部谈话。任建国让该干部先出去一下,他要与张福保谈分房一事。张福保对任建国说:你先出去,我们正研究工作。任建国不出去,张福保便上前往外推任建国。这时任建国就拽住张福保的领口来回推拉,并抓其头发。经他人劝阻,平息了事端。被告根据上述事实,以任建军不听劝阻,实施暴力推拉矿长,阻碍矿长执行职务,影响了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为由,于2002年8月28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企业厂长、经理依法执行职务的规定》第八条第(二)项决定对任建国劳动教养一年。任建国不服,依法于9月9日向被告申请复查。被告于9月28日以原决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罚适当为由,维持原劳动教养决定。任建国对复查决定仍不服,遂提起诉讼。

 问题:1、试析本案存在哪些违法事实,你认为法院应当如何判决本案并说明理由。

    2、为原告写一简单行政诉讼状

 4、案情:2004年10月8日,某县工商局和地税局联合对兴盛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兴盛商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且超过法定经营范围,同时还存在严重偷漏税情况,税务局工作人员核定此商店自2004年10月到2004年10月一年,偷漏税款达2.8万元。县工商局和地税局的工作人员当场对兴盛作出罚款3万元,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并补缴税款2.8万元。商店负责人何某要求举行听证,工作人员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拒绝举行听证。何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1. 本案被告是谁?处罚中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列举,说明理由。何某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 针对本案存在的问题,为何某写一行政复议申请书

 5、案情:张某于2007年1月份入职深圳某电子厂,该厂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但张某入职时填写的入职登记表下面有一行备注: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另外电子厂的《员工手册》中也规定:凡是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三个月。张某工作二个多月后,公司以张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将张某辞退。

 问题:1、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张某应通过什么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其行使权利的方式和期限要求有那些规定?此案应怎么处理?

 2、针对本案的情况,为张某写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6月,某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运营难以继续,为避免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公司于6月10日召开了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0%通过了公司解散的决议,但是迟至7月1日公司仍然未组成清算组对公司的财产以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算。7月21日,该公司董事会通知了债权人甲和乙,考虑到公司还有些债权人无法通知,该公司在8月10日前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后公司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已经资不抵债。

 问题:1.该公司上述事项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该公司应当如何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如其拒不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有何法律措施可供救济?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资不抵债,公司应如何处理?

 2、请为该公司写一债权人通知书和在报纸上发布债权申报公告

 7、案情:现有坐落在a县城关镇21号内北面棚头楼屋一间、平屋一间由郎旺漠,陈铰链夫妇登记注册,在a县永字号第53205号土地房产所有证中注明:平屋一间与丁某某等人五人平均共有。后,平屋共有人共同同意郎旺漠将该平屋与他人调换,郎旺漠、陈铰链夫妇换得城关镇21号内北面天井一间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郎旺漠与前妻生有一子郎岳霖,一女郎春芳。郎旺漠、陈铰链成婚时,子女都已成家立业。李泸新于1956年即随姑母陈铰链在县城读书,1961年经陈铰链所在村干部作证,过继给郎旺漠、陈铰链为子。李泸新时年13岁。之后,李泸新即由郎旺漠、陈铰链抚养并供其读书。1965年,李泸新随生父母到江西打工,李泸新不时有钱寄给陈铰链作生活费。1967年郎旺漠病故,其生前生活主要由郎岳霖(亲生子)负担。1970年郎岳霖病故。1972年12月,陈铰链与丁某某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由丁某某将上诉北面天井平屋的另一半产权折价断卖给陈铰链。1973年初,李泸新夫妇婚后居住在21号房屋内,生下长子李勇后回生父老家居住,后又生育女儿李梅,儿子李伟。1976年陈铰链病重时,当着邻居的面将房产权证书交给李泸新收执。同年陈铰链去世,其安葬费由王勇韩承担(王勇韩与陈铰链于1973年同居生活)。其时郎岳霖之妻林月娥即要求王勇韩搬出21号房屋,经村干部调解,同意让王勇韩居住至过世。1987年郎春芳过世。1992年3月,王勇韩与外孙王小庭写下了遗赠书,称多年来幸亏女儿和外孙王小庭扶持照料生活,愿将陈铰链遗留的房产楼,平屋各一间在王勇韩死后全部赠送给王小庭,百年后的丧葬事宜也由王小庭负责,该遗赠书办理了公证。1993年李泸新病故。1994年3月a县开展房产所有权登记,王玉梅(李泸新之妻)持53205号土地房产所有证、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继承证明申请登记上诉房产。1995年8月王勇韩病故,上诉房屋有王小庭占有使用。王玉梅同年9月4日向a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如何处理?(注:按现行法律分析)? 问题:分析截止1970年郎岳霖病故为止,其遗产处于什么情况?该如何分配?

 师父无罪,本人过失致人死亡罪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XXXX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于x年x月x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经< >人民检察院批准不予逮捕)。根据过失致人死亡案的犯罪嫌疑人XXXX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xx)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xxx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金为 ( )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丰都县公安局

 ?    申请人:

       

        二xxx年xx月xx日?

 4,本案处罚中存在两个问题:首先,县工商局和地税局当场作出处罚的行为违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的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就是当场处罚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必须是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对法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其余的处罚就必须按照一般程序进行,即要经过立案、审理、调查、作出处罚决定等等,对于一些较重的行政处罚,还必须进行听证;其次,对于依法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处罚,经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必须组织听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被告是县工商局和县地税局,因为两者共同作出了处罚行为,是共同被告。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住所:邮政编码: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职  务: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住所:           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附件:1、申请书副本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 份  

  5、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5,试用期当然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张某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2007年适用《劳动法》,仲裁时效为60天,不服仲裁十五天内可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xx,性别,出生年月,现住址,原系被申请人员工。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仲裁请求:

 请求贵委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员工解聘通知书》;(若有)

 请求贵委责令被申请人恢复XXXX的工作岗位;(若愿意)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自xx年xx月xx日进入xx公司工作,当时填写了一份入职员工登记表,并领取了一份员工手册,公司规定新入职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但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与被申请人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职务为xx,工作中从不迟到早退,工作认真,吃苦耐劳,但在xx年xx月xx日即我入职第2个月,被申请人突然发出解聘通知,毫无理由地辞退了申请人。

 申请人认为依据《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但现在被申请人并无证据表明申请人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贵委撤销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的《解聘通知书》,责令被申请人履行与申请人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恢复申请人XXXX的工作岗位。

   

           

 

    此致

 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 1、员工入职登记表

 2、《员工手册》

 3、解聘通知书

 申请人;xx

 2007年x月x日

 6,正确做法: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债权人通知

 债权人先生/女士:

 某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运营难以继续,为避免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本公司于x年x月x日经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自该日起,本公司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为保护各债权人利益,请依法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通知

 Xxxx股份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债权申报公告

 某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运营难以继续,为避免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解散的决议。为保护各债权人利益,凡与本公司有债权债务关系的自然人和法人,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持有效债权凭证至本公告规定的地点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则视为自动放弃债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负。

 现就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20xx年x月x日~x月xx日。

 2、申报地点:

 3、申报债权时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债权申报表》和送达地址确认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4)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应提供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如合同、对账单、收货单、还款协议、欠据等。

 4、申报时请携带上述材料的全部原件给管理人核对,并携带单位公章以确认有关事项。

 (须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二份)

 5、如有疑问,请与xxx联系:

 电话:

 管理人邮箱:

 特此公告

   某股份有限公司

   20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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