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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室内合唱的对话

办公室述职报告 时间:2023-07-07 12:20:04

专家答疑

编者按:最近,中国合唱协会在京举办首届室内合唱交流研讨会,淡化了普通比赛的色彩,强化了艺术本体的功能。本报接到许多读者问询:室内合唱,什么概念?它与人们以往熟悉的合唱有什么区别?等等。本版栏目特约此次活动评委成员、主讲专家、国内首位合唱指挥博士、华中师大音乐学院田晓宝教授为您答疑解惑。

提问:靳小琪

回答:田晓宝

问:我们一般比较熟悉混声合唱、男女声与童声合唱。室内合唱是什么概念?它同室内乐有关系吗?

答:室内合唱chamber choir,对于我国的合唱界来说既熟悉又陌生。这个概念,在辞典中并无相关明确的注释。

室内乐Chamber Music的概念,是一个涵义较为复杂而又较为模糊的音乐概念。牛津音乐辞典上有这样的注释:“此词原来所指包括一切并非为‘教堂,剧场或公共音乐会堂’演奏之用所写的音乐”,“现在的用法其涵义已和任何具体的演出场所无关,它一方面不包括独唱和独奏的音乐(或用另一种乐器伴奏的器乐独奏曲),另一方面也不包括管弦乐、合唱等一类的乐曲,只是二、三、四或更多件乐器合奏用的音乐、其中每件乐器单独担任一个声部,而各声部的作用一律无主次之分。”从注释来看,室内乐概念应该更多是指器乐作品而言的。因室内乐概念的延伸,于是有了室内歌剧 chamber opera,室内乐团Chamber orchestra。

虽然在“室内乐”概念的界定中排除了合唱,但西方的合唱团和合唱作品却大量使用这个概念。世界著名的以“室内合唱团”冠名的包括Eric Erickson Chamber Choir(瑞典埃里克松室内合唱团)、Gustaf Sjokvist Chamber Choir(瑞典古斯塔夫室内合唱团)、Estonian Philharmonic Chamber Choir(爱沙利亚爱乐室内合唱团)、Moscow Chamber Choir(莫斯科室内合唱团)等。另外还有不以室内合唱冠名的著名室内合唱团,如Robert Shaw Festival Singers/Peter Phillips, Tallis Scholars/The Cambridge Singers/The Hilliard Ensemble/King"s Singers等,在合唱比赛中,以第一届奥林匹克合唱比赛为例,就设立了室内男声合唱、室内女声合唱和室内混声合唱三个组别。

问:室内合唱,主要特指演出场所的区别吗?例如,大型户外广场或小型户内音乐厅?还是更多体现在演唱的形式或内容上呢?

答:我们可以认为,它主要包括演唱形式、作品体裁与风格、演唱表现三重涵义。1、演唱形式。人数有所限制30人以下的同声合唱、36人以下的混声合唱,还有称之为“组合”的合唱,人数一般为5人—16左右(没有绝对规定),在美国较为普遍的称呼是Vocal Ensenble或Vocal Group,在欧洲也称为Vocal Band。男女可进行多种搭配。能充分的感受传统和现代合唱的歌唱魅力。2、作品体裁与风格。室内合唱讲究精致,作品体裁往往是单乐章的音乐作品,不适合表现大型的合唱音乐作品,风格上注重作品的和声复调运用和表现,强调每个声部的独立性,以及高度的音乐整体感。3、演唱表现。充分展示人声的魅力,突出体现合唱的最本质审美特征——和谐。和谐美学特征是西方古典合唱的起点与基础,它包括合唱的音之和谐、和声与演唱声部之和谐、复调对位与结构之和谐。

总之,我们可以认为室内合唱讲究的就是一个字“精”,它应该是作品精致,演唱精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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