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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技馆类型、规模、效益之数据分析

办公室述职报告 时间:2021-07-17 14:14:29

摘 要 我国对于科技馆数量的统计比较混乱,原因正是对于科技馆性质的界定不明确。根据调查数据和场馆功能区分不同类型的科技馆,并对比分析其不同的社会效益,据此提出只有基本符合《科技馆建设标准》的科技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馆和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的科技馆。在此基础上,根据调查数据进一步分析了科技馆建筑规模与建设效益之间的关系,提出建筑规模过大或过小是导致部分科技馆效益不佳的重要原因之一,建议今后各地应根据《科技馆建设标准》确定适宜建设科技馆的城市,并严格控制科技馆建筑规模。

关键词 科技馆 类型 规模 效益 数据分析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科技馆建设形成高潮,但全国究竟有多少座科技馆、科技馆的社会效益到底如何,却一直有不同说法,甚至受到来自社会的质疑。究其原因,是对哪些场馆可界定为科技馆,即科技馆性质的认定存在分歧,导致科技馆的统计口径不一致,由此带来关于科技馆数量、效益的判断及建筑规模不同意见之间的争论。最近,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启动了《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以下简称《科技馆建设标准》)的修订工作。因此,明确科技馆的性质、建筑规模及其与效益之间的关系,不仅对于修订《科技馆建设标准》工作,而且对于我国科技馆事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根据2012年中国科协科普部为制定科技馆免费开放政策进行的全国科技馆调查及中国科技馆进行的全国科技馆调查成果,试图通过数据对于科技馆性质、建筑规模及其与效益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虽然不是最新数据,但依然能够从另一视角反映现实问题,希望能够对有关部门和科技馆事业相关人员有所借鉴。

1 关于科技馆的数量与性质分类的数据分析

近年来,不同部门相继公布了有关科技馆的多个统计数据。这些数据出入很大,全国科技馆数量有700多座、400多座、160余座等不同说法。笔者认为这是由于对于科技馆界定范围不同所致。

2007年6月,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建标101-2007)》(以下简称《科技馆建设标准》)中规定:“科技馆是政府和社会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和活动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科技馆的建筑应满足科普教育、观众服务、支撑保障等功能的需要”,“实施观众可参与的互动性科普展览、教育活动是科技馆的核心功能”。[1]

我国大多数科技馆的英文名称为science and technology museum,英文原意是指科技博物馆。但我国的科技馆并不包括自然类、地学类、工业技术类博物馆,而特指国际上被称为“科学技术中心”(science and technology center,以下简称“科学中心”)或以“科学中心”展示教育方式为主的科技博物馆[2]。科学中心一般以科普展览为基本功能,以参与体验型和动态演示型展品为主要展示载体,同时具有其他普及性科学教育与传播功能。

由于历史和其他原因,我国许多场馆都冠以“科技馆”或“科学中心”的名称,其中究竟有多少是符合上述性质、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馆呢?作为国家标准予以正式公布的《科技馆建设标准》,应是各部门区分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科技馆”的主要依据。

根据2012年中国科协科普部和中国科技馆的全国科技馆调查,截止2012年底,全国共有以“科技馆”(包括“科学馆”、“科学中心”和“科学宫”)为名的场馆332座。根据建筑面积、科普教育设施(常设展厅、临时展厅、教室、报告厅及影厅)面积、展品数量、科普活动、接待人数等数据,同时根据《科技馆建设标准》和上述科技馆特点描述,可分为以下七类场馆(见表1)。须指出的是,第七类场馆之所以未上报数据,其情况大多与第六类场馆类似。

由此可见,2012年在上述332座场馆中基本符合《科技馆建设标准》、符合国际上科学中心特征的科技馆只有99座*。这就是不同部门统计数据出入甚大的原因:有的部门不了解科技馆的实际情况、仅凭场馆名称进行统计;而有的部门则是根据《科技馆建设标准》和国际上科学中心的特征进行统计。

从表1中可以看出,第一类场馆具备较强的展示和科普教育功能,基本符合《科技馆建设标准》和国际上科学中心的特征;第二类场馆虽有部分“科学中心”的特征,拥有展示功能和科普教育功能但比较薄弱,尚未达到《科技馆建设标准》的要求;第三类场馆实质上是其他类型的科技博物馆,具备较强的展示功能和科普教育功能,但不符合《科技馆建设标准》和国际上科学中心的特征;第四类场馆近似于以科技活动为主的少年宫,虽具有较强科普教育功能,但基本不具备展示功能,也不符合《科技馆建设标准》和国际上科学中心的特征;第五、六、七类场馆基本不具备展示功能和科普教育功能,《科技馆建设标准》和国际上科学中心特征均无从谈起。笔者认为,只有第一类达标科技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馆。

2 关于不同类型“科技馆”科普效益的数据分析

场馆的科普效益有多种不同衡量标准,其中最直接、最简便的是场馆科普活动年接待人数与场馆建筑面积之比。

在2012年的調查中,许多第三类、第七类场馆数据不详,第六类场馆未实际运行或无实体机构、无建筑设施。因此,未对第三类、第六类、第七类场馆进行科普效益方面的数据统计分析。其他四类科技场馆的建筑面积、常设展厅面积、科普活动年接待人数统计如表2所示。

从平均建筑面积看,第一类场馆(14 890 m2)>第二类场馆(4 905 m2)>第五类场馆(4 252 m2)>第四类场馆(1 936 m2)。从2011年科普活动平均接待人数看,第一类场馆(33.9万人次)>第二类场馆(4.0万人次)>第五类场馆(2.3万人次)>第四类场馆(1.8万人次)。从作为衡量建设规模效益重要指标——单位建筑面积年接待人数看,第一类场馆(21.9人/m2)>第四类场馆(9.3人/m2)>第二类场馆(8.1人/m2)>第五类场馆(5.4人/m2)。

从单位建筑面积年接待人数看,可将不同类型场馆科普效益分为差别明显的三个档次:第一类场馆效益最好,大约是第二、四类场馆的2.5倍,第五类场馆的4倍;第二、四类场馆效益次之;第五类场馆效益最差。由此可得出结论,从场馆建设的科普效益看,第一类场馆效益最好。第一类场馆的数量虽然仅占第一、二、四、五类场馆数量之和的41%,但第一类场馆的年接待人数却占到了第一、二、四、五类场馆年接待人数之和的92%。

某些部门将上述七类场馆均作为“科技馆”进行统计,表面上似乎“科技馆”数量庞大、建设情况喜人,实际上却“拉低”了全国科技馆整体的社会效益水平。如第一类场馆2011年接待总人数约3 200万人次,馆均年接待人数为33.9万人次,大约是全国博物馆馆均年接待人数的2.2倍(据国家文物局统计,2013年全国博物馆4 165座,总接待人数63 777万人次,馆均接待人数约15.3万人次);第一、二、四、五类场馆的总接待人数为3 475万人次,馆均年接待人数为13.3万人次,未达到全国博物馆馆均年接待人数;如果再算上第六、第七类场馆,馆均年接待人数则会进一步下降至11万人次左右。由此可见,未达标科技馆使全国科技馆的平均年接待人数被拉低了约67%!这导致了有关领导和社会对科技馆社会效益的质疑,使达标科技馆蒙受“不白之冤”。

3 关于达标科技馆建筑规模的数据分析

以下我们仅就达标科技馆的建筑规模与社会效益做进一步分析。根据《科技馆建设标准》对于科技馆建筑面积与规模的分类:8 000 m2及以下為小型科技馆,8 000~15 000 m2为中型科技馆,15 000~30 000 m2为大型科技馆,30 000 m2以上为特大型科技馆。如表3所示,2012年小型科技馆为50座,占当时全国科技馆总数的50.51%;中型科技馆19座,占当时全国科技馆总数的19.19%;科技馆18座,占当时全国科技馆总数的18.18%;特大型科技馆12座,占当时全国科技馆总数的12.12%。

2012年的99座达标科技馆中,各级别、各规模科技馆的数量和在全国科技馆中所占比例参见表4。

从表3和表4可以看出,在我国第一类场馆中,从规模来看,数量最多的是小型科技馆;从级别来看,占比例最大的是地市级科技馆。若将省会市级科技馆也算作地市级科技馆,则小型科技馆和地市级科技馆均占据了全国科技馆的“半壁江山”。

4 关于达标科技馆场馆建设效益的数据分析

科技馆的场馆建设效益(即场馆建设的投资效益)高低受各种因素影响,其中最主要的为两大方面:一是科技馆的建筑规模与建筑设计是否科学合理;二是科技馆展教、服务及宣传推广工作水平的高低。本文聚焦于第一个方面,尽管可能不够全面、准确,但仍可以为评价各地科技馆的场馆建设效益和为科技馆建设的决策提供一些客观数据。

评估科技馆的场馆建设效益有多种方法。考虑到地区之间、不同年代之间建筑成本的差异很大,很难有统一的标准。目前可以形成统一口径的量化指标且最简便易行的办法,就是通过科技馆建筑面积、年接待人数及其比值进行评估,并以此为基础对场馆建设效益与所在城市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

4.1 场馆建设效益的评估指标

我国达标科技馆的展厅面积一般占建筑面积的30%~60%,大多数处于40%~50%之间。由于建筑物的规模越大,建筑物内通道、楼梯、电梯和集散空间所占的比例越大,所以在通常情况下,科技馆的建筑规模越大,展厅所占比例越小。

《科技馆建设标准》中规定:展厅单位面积年接待观众量小于30人/m2时,说明该馆由于某种原因投资效益发挥较差;展厅单位面积年接待观众量大于30人/m2时,基本上可以说明该馆展厅的建设投资效益比较好;展厅单位面积年接待观众量达到50~80人/m2,说明该馆展厅的建设投资效益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挥,这时的展厅规模与观众量处于比较理想的状态;展厅单位面积年接待观众量大于100人/m2时,则意味着该馆的展厅经常处于超负荷状态,已经难以保证展示教育的效果,难以满足观众的需求,应考虑扩建的事宜。[1]

参考上述规定,结合科技馆建筑总面积与展厅面积的关系,我们将科技馆单位建筑面积年接待人数(展览、特效电影观众数及参加馆内各种科学普及/教育/传播活动的人数)作为衡量科技馆场馆建设效益的重要指标,设置如下评估标准:单位建筑面积年接待人数小于15人/m2,说明该馆建设效益较差,评价为“不合格”;单位建筑面积年接待人数15~20人/m2,说明该馆的建设效益基本“合格”;单位建筑面积年接待人数达到20~30人/m2,说明该馆的建设效益“良好”,但尚有较大潜力的有待发挥;单位建筑面积年接待人数达到30~50人/m2,说明该馆的建设效益“优秀”,建筑规模与接待人数处于比较理想的状态;单位建筑面积年接待人数大于50人/m2,一方面意味该馆的建设效益“优异”,另一方面也可能意味着该馆经常处于超负荷状态,建筑规模偏小。

4.2 达标科技馆整体场馆建设效益的分析

根据对2011年建成开放且具有相应数据的88座科技馆的统计,各馆平均建筑面积15 463 m2,各馆平均年接待人数为33.9万人次,单位建筑面积年接待人数为21.9人/m2。从整体上看,我国科技馆场馆建设效益处于“良好”水平。

如表5所示,对这88座科技馆的场馆建设效益进行分析,我们会发现:场馆建设效益“不合格”的科技馆比例接近一半;场馆建设效益“合格”和“良好”的科技馆合计比例约占30%;场馆建设效益“优秀”和“优异”的科技馆不到20%。由此可见,我国大多数科技馆的场馆效益不够理想,尚有很大潜力有待发掘。

4.3 部分科技馆建筑规模不合理,场馆建设效益低下

《科技馆建设标准》第十七条规定了科技馆建设规模的适用范围,并以表格形式列出了科技馆建筑面积与该馆所在城市建馆当年城市户籍人口数量的比例关系(见表6)。

《科技馆建设标准》还指出: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期内,我国的大多数县和城市户籍人口在50万以下的地级市不宜兴建科技馆,而应建设综合性的科技文化馆(宫、站、中心),故本标准以城市户籍人口50万为控制下限。须指出的是,根据该标准编制组成员的解释,该标准中所说“所在城市的城市户籍人口”,是指所在城市市区的户籍非农人口。

由于各地的人口统计以行政区划内的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总数为主,往往没有市/城区的户籍非农人口和常住人口数据。在当时所能收集到的人口数据中,以“市辖区人口”最为接近“城市市区户籍非农人口”,其包括了市辖区内的户籍农业人口。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1》中的“市辖区人口”数据、[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和《科技馆建设标准》,我们对88座科技馆2011年接待人数与所在地市辖区或城镇人口数量进行了分析,结果如表7所示。

从表7可以看出:在场馆建设效益“优异”和“优秀”的17座科技馆中,建筑规模超过《科技馆建设标准》规定上限的只有1座,比例仅为5.88%;建设效益“合格”和“不合格”的55座科技馆中,建筑规模不符合《科技馆建设标准》的比例超过了85%,其中建筑规模超过规定上限的比例高达32.73%。

在对各地科技馆的考察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的科技馆因建筑面积过小、难以形成持续吸引观众的教育规模,导致效益不佳;有的科技馆则因建筑面积过大、超出了当地的观众资源,同样导致了效益不佳。

通过上述数据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导致场馆建设效益低下的因素有很多,在多数情况下与科技馆建筑规模不合理(过大或過小)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大多数建筑规模不合理的科技馆,日后很难实现良好的场馆建设效益。

须指出的是,如果科技馆建筑规模过小,日后还有可能通过扩建、改建来补救;如果科技馆建筑规模过大,日后恐难通过扩建、改建来补救。

近年来部分地区科技馆建设有互相攀比、建筑规模越来越大的趋势。如某经济欠发达地区、城区人口仅有约30万人的科技馆建筑总面积超过了40 000 m2。作为对比,日本科学未来馆是日本最大的科技馆,其建筑面积也仅有46 000 m2。我国某些新建科技馆盲目贪大,与城市城区人口相比建筑面积过大,超出了实际需要,造成建设投资浪费,加大运行经费负担。因此,今后特别要防止各地科技馆建筑规模过大的倾向,其造成投资浪费、效益低下的后果很难补救。

5 关于适宜建设科技馆的城市规模

2014年11月2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新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1)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 000万以上;(2)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1000万;(3)Ⅰ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4)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100万;(5)Ⅰ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20万~50万;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下。

在2003—2007年起草制订《科技馆建设标准》过程中,编制组对国内外科技馆进行了调研,综合考虑了我国现实国情、不同城市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科技馆现实观众对象与潜在观众资源、科技馆建设投资效益等因素,当时提出在市区城镇人口(即不含农村人口)50万人以下的小型城市不宜建设科技馆。这一主张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和中国科协的认同,作为《科技馆建设标准》的说明连同《科技馆建设标准》正文一同印刷颁布。我们认为,这一主张有利于科技馆建设的科学决策、科技馆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科技馆建设的投资效益,是基本科学合理的。但2007年版的《科技馆建设标准》未考虑非本地户籍的“常住人口”,今天看来,这不符合各地城市现状与发展的需求。因此,建议在修订《科技馆建设标准》时应予考虑,并与国务院新颁布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相统一。

根据中国科技馆、上海科技馆等科技馆进行的多次观众调查,在科技馆观众中,农村居民的比例仅有1%左右,18岁以下青少年的比例在50%~70%(大多数情况下,城市规模越大、经济和文化越发达,成人观众比例越大)。鉴于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大多数农村居民参观科技馆的意愿比较淡薄,科技馆的观众仍会以城市居民(包括非城市户籍的常住人口)和青少年为主;在绝大多数城市中,18岁以下青少年占城区常住人口的6%以内,在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较多的城市这一比例还会更低。因此,作者认为现阶段不宜提出每个城市都建设科技馆,建议将适宜建设科技馆的城市规模限定在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中等城市,并在建筑规模上加以严格控制,以对有意筹建科技馆的城市加以适当引导和规范。人口数量过小的城市,科技馆观众量很难达到理想的指标,科技馆的场馆建设效益难以保证。

6 结语

2017年1月23日,习近平同志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考察北京冬奥会筹办工作时强调,场馆和设施建设“各项规划都要体现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不要贪大求全、乱铺摊子”。习近平同志的这一指示,也适用于我国科技馆的建设。

在各地兴起又一轮科技馆兴建、扩建高潮之际,在有关方面修订《科技馆建设标准》之时,笔者根据近年来对各地科技馆建设与运营情况的观察,提出一些个人见解,供有关部门和同志参考,同时希望就有关问题共同探讨,使我国科技馆的建设更加科学、合理。

参考文献

[1]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建标101-2007)[S].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

[2]中国科技馆课题组.全国科技馆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报告[R].中国科技馆课题,2011.

[3]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中国城市统计年鉴 2011[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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