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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以社区为中心的现代养老机制

办公室述职报告 时间:2022-03-22 11:08:04

[提要]养老机制的确立与完善,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安定。本文从中国社会当前面临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入手,着重分析了世界其他国家在养老机制方面的制度与运作方式,提出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养老机制的观点,并从两方面提出应以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老龄社会;社区;养老机制

一、“老有所养,老有所安,老有所乐”是中国古代“大同”思想之精髓,也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

面对日益临近的老龄化社会,如何幸福而健康地养老?业已成为迫在眉睫的社会问题。根据联合国有关标准,当一个国家老龄人口(指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总数占其人口总数10%时,这个社会就可称之为老龄社会。2005年我国根据人口普查等方法计算出我国老龄人口总数为1亿4千3百万,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1%,高于联合国有关标准为准老龄社会。预测到2050年左右,我国老龄人口总数将占人口总数30%,为四亿三千七百万。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截止到2006年江西省六十岁以上老龄人口为378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9.5%,已濒临老龄社会边缘。一般来说,西欧及北欧的一些福利型国家其社会福利来源多取自高税收政策。如芬兰用于社会福利的巨额经费来自两方面:一是税收,二是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内的社会成员所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费。英国以全民医疗卫生服务著称,其资金来源是政府税收,国民保险基金和服务收费。正因为这些国家在社会保障资金筹备与应用方面具备较长的发展历程,因而摸索与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运作机制,能够很好地在社会保障方面发挥作用。目前这些国家老龄人年收入约为7000~10000美元之间,属于社会中层收入阶层。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人口众多、底子薄,各地区经济发展参差不齐,再加上其他各种原因导致社会养老事业起步较迟,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而随着社会老龄化的不断加快,财力物力已不堪重负。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老龄人年收入约为600—1000美元之间,这些有限收入很难满足各种形式养老开支,虽然政府近年来不断增加各项经费的投入,养老事业也取得长足进步,但就总体需求而言还存在巨大差额。民政部门2006年调查统计,全国1亿4千多万老龄人员中约有1700万老年人要求进社会福利机构养老,他们占总数的11%,而目前社会能够提供服务的数量只有九十七万个,仅为需求量的5%,也就是说还有近95%的老年人是享受不到国家提供的养老待遇。

中共十七大报告在关于民生工程建设时,明确提出要加快改善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关键要通过健全各级基层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从报告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加快社区基本建设,不断完善社区各项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创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是着力解决包括养老事业在内的有效方法与途径。

二、社区组织的具体内容与作用

社区一般是指同质人口组成的价值观念一致、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富有人情味的地域性社会群体,它是在政府倡导和组织下,由社区居民自主建立的自治性自我服务的小型多样化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它承担的主要功能是社区内服务业,针对的是公用事业不能或难以胜任,而又与大众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社区服务有三种属性:

1 自然性。最根本在于它是按地域关系组成起来的服务体系,具有顺其自然的特征,它能使在同一社区共同生活的人们有一种价值认同感、归宿感、参与感,从而能安定生活。社区是老年人所熟悉的社会环境,在提供养老服务方面具有天然的地缘优势。一项关于《中国大城市老年人状况抽样调查》表明,城市老年人一年中经常在住地附近活动的占50.1%,在家门口活动的占32.9%,经常在市内活动的占15.6%,而经常离开本市去外地活动的仅占1.4%。这说明社区是老年人晚年生活最主要的活动场所,它所特有的感情交流功能、组织服务功能,可保持家庭养老的传统和优点,使老年人所需要的服务都能够在他们所熟悉的环境中获得,满足了老年人的亲缘、地缘心态,社区环境,街坊邻里彼此熟悉,“家”的场所感强烈,有利于老年人心情愉悦,身体安康。

2 非赢利性。社区服务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而是为了方便广大的社区群众,它是以社区成员直接参与为特征,具有自发与自愿性。它可以通过社区服务为纽带把整个社区联结起来,形成并提高社会的整合性与凝集力。将养老机构设置在社区能够达到服务覆盖面广、收费低廉的功效。一般说来商业性机构所开办的养老机构费用较高,以北京市为例,对生活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城区和乡镇养老机构每月人均入住费分别为817元和600元,而对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乡镇的收费标准为950元左右,城区则高达1200元。而老年人中绝大多数为中低收入者,据调查,大多数老年人每月能承担的养老费用在300元到500元之间。与机构养老相比,社区养老的服务收费标准要低得多,因此社区养老的收费标准更适合于普通老年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从而可以使更多的低收入老人也能享受到养老服务。

3 保障性。现代社区已经成为各种社会保障网络,是为社区内受保障者提供的组织基础与服务平台。社区服务能使社区保障政策贯彻落实到社区最基层面,从而使得社会保障功能更加细致合理,切实可行。发展以社区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事业不仅能创造和谐社会环境,保障广大百姓的生活需求,更深刻的意义在于它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有效地承接了从企业社会向社区社会转化的功能,补充了国家和单位福利资源的匮乏与不足,推进了社会福利事业由单位制向社会化的转型;其次它也在一定程度为社会就业方面提供了一个巨大的劳务市场,根据劳动部门测算,发展到2010年社区服务业将向全社会提供近1500万个工作岗位,由此而产生的边际效益更是难以估算。

三、大力发展与不断完善以社区为中心的现代养老新模式过程中必须重视的问题

1 制定与完善相关的政策与相关法规是建立现代社区的最基本保证。政府对社区的帮助与扶植最主要表现在通过完善一系列的立法优惠制定:在对社区建设加强宏观调节规划,制定政策和监督评价实施以外,还应当充分加强有关社区的立法工作。面对社区不断呈现出来的具体问题要通过深入细致地调研和科学论证,有步骤、有计划、适时地制定有关社区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为顺利开展社区建设与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证。以保障老年人权益为例,日本政府早在1963年就制定了第一个关于老人福利的法律《老人福利法》,可以说是“老人宪章”,因为它第一次明确了老人福利的权利与义务,并且在1986年、1989年、1990年曾先后三次进行了新的修订。主要内容有:政府出资修建特别养老院,为痴呆、卧床不起等体弱老人提供服务;强调开拓高龄者对福利社会创造的参与机制,发挥老人丰富的经验和知识特长,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探索和逐渐确立一种适合于老人居家养老的方式和体制,强化对居家养老提供家庭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组织建设,并在财政预算上实行优惠政策;组织“老人俱乐部”,吸引老人参与社会活动;强调社会福利的地方化和一元化,加强地方政府对老人福利的责任和职权等等。这一方法与措施对于我们完善现代养老事业具有一定的启发与借鉴功效。

2 社会问题社会化解决是建设社区的发展方向与基本着力点。在发展社区养老事业的同时,除了要明确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还应当积极开辟民间组织与各级非政府组织来投身于社区的建设,通过完善市场运作机制使社区养老事业成为潜力巨大的“朝阳产业”。例如天津市和平区为给社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快捷高效的社区服务,先后投资一千多万元建立了社区服务求助中心及覆盖全区的社区服务求助系统。该系统中心设有家政服务、法律服务、卫生服务等十八个服务部。它的建成使需求与服务紧密衔接,大大拓展了社区服务领域,促进了社区服务经常化、规范化、产业化的过程,增强了社区服务的自身发展能力。

社区养老事业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其成长的过程中无疑会出现许多新的矛盾和各种难题。但是发展以社区为主体的社会养老事业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我们的任务就是面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困难中探索,在挫折中前行,以百般的努力为普天下老年人造福!

责任编辑 尧水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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