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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对策: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走向

农村调研报告 时间:2022-02-12 10:07:07

收稿日期:2005—09—22

作者简介:朱为鸿(1968-),男,宁夏永宁人,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生,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原理和高等教育管理。

摘要:民办高等教育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不可忽视的力量,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注入活力并引入竞争机制,推进了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同时,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着转型和一系列问题与挑战。本文回顾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曲折发展路径和存在的问题,从国际教育发展的视野分析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走向。

关键词:民办高等教育;问题与对策;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G64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06)06-0022-07

“民办高等教育在中国存在与发展最根本的使命,在于盘活现有的高等教育资源,形成公立与民办高等学校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它将引发高等教育从现存的计划经济式的改革真正实现引入市场机制的改革,促进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必将对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产生重要影响。同时,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与挑战,如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地位如何落实?民办高校的产权属性如何界定?如何保证与公立高校公平竞争的权益和地位?如何确定民办高校的发展定位和质量标准?民办教育质量怎样提高?虽然都是发展中的问题,但发展的不平衡和矛盾冲突预示着中国民办高等高等教育已经走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转型成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经过改革开放后二十多年的恢复与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仅在学校数量、办学规模上逐步扩大,而且形成了一定的办学层次和专业、地区结构,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整体来看,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正由规模发展走向质量提高和内涵发展的道路,已有一批办学理念先进、条件较好、资金雄厚、质量上乘的优秀民办高校开始进行本科教育,他们力图通过加强专业、学科建设,努力培育独具特色的大学文化,增强办学实力和学术竞争力。

1.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快速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获得快速发展,民营资本和个人资本逐步进入公共福利等社会生活领域,高等教育成为民间资本的投资空间。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国公民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持续高涨。然而,公立高校的容量有限,高等教育资源严重短缺,高等教育机会成为紧缺资源。虽经上世纪90年代末期的大扩招,仍然难以满足高涨的高等教育需求,高等教育供求的矛盾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打开了空间。尤其是高等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量逐年增大,成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直接动力。另外,随着我国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国家对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日显不足,通过民间投资发展高等教育成为政府政策设计的必然选择。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引导下,民办高等教育获得快速发展,规模和数量不断扩大。2000年至2005年间,我国经批准有学历授予权的民办普通高校数由37所猛增到252所,增长了6倍多。如果加上295所独立学院,民办普通高校数达547所,占到普通本专科学校数的30%;截止2005年底,全国民办高校在校生数增长到314.29万人,约占全国各级各类高等教育学生总数的15%左右。民办院校的校均学生规模也由2000年的1518人增加到2004年(含独立学院)的6130人,已经接近于公办高校(7842人)的水平(见表1)。据专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40%时,民办高等教育将真正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河山。

2.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办学由一元走向多元。

高等教育大众化推动了高等教育的多样化。民办高校组成的高等教育力量成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民办高等教育经过多年发展,已初步形成了自身独特的体系,民办高校办学由一元走向多元,并呈现出办学类型和教育层次的多样化。

首先,民办高等学校类别呈现多层次性。目前的民办高校大致可归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学历教育,学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资格,以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已有部分学校具有本科办学资格。第二类是自考助学教育,属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机构,不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的资格,该类民办高校统称为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第三类是延伸办学,这类民办高校不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的资格,多是依据社会、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不定期地举办各种岗位技能培训。大多数民办高校兼具三种办学形式。各类型民办高校能较好适应社会和市场的需要,赢得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其次,民办高校发展模式多元化。由于民办高等教育投资主体不同、产权结构类型各异,发展模式呈现多样化。根据不同的投资主体我们将民办高校区分为财团法人和社团法人,根据资本的寻利性和教育的公益性矛盾把民办高校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并可依据私立高校的办学实践将其产权结构划分为以下几种委托代理模式:自然人——董事会——学校法人模式;自然人——学校法人模式;社团法人——学校法人模式;财团法人——学校法人模式;董事会——学校法人模式;股东——董事会——学校法人模式等。回顾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已形成了以下四种发展模式:第一是注入式发展。这种模式以市场作为配置教育资源的基础性手段,以各类社会投资为依托,以高质量办学水平换取市场信誉,通过教育与资本联姻,获取民办高校运转与发展的资金和教育市场的份额。其资金的注入方式主要有:中外合作式、股份合作式、教育集团运作式、企业集团投资式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以企业化管理为主。第二是改制运作式。这种模式是在保持原学校国有资产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学校财产所有权与学校办学法人财产所有权的“两权分离制”,试行校、董分离的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第三是附属再生式。如独立学院,就是利用原有高校(母体)在多年办学中积淀下的无形教育资产,利用国家对民办高校的优惠政策,采取民办机制,独立办学,该模式的民办高校目前发展较快。第四是滚动式模式。这是民办高校最早的发展模式,主要是个人注资或集资办学,单纯依靠收取学费来维持和发展的民办高校。各类模式各具特点,都获得相应的发展空间。

3.民办高等教育独立发展能力增强。

20世纪80年代初期,大多数民办高校的兴办可谓白手起家,其办学条件之简陋是难以想象的。如北京的中华女子大学的创建,是聂真、范若愚、于陆琳等几位老干部在1000元的家底上发展起来的。再如河南的黄河科技学院,其创办经费是胡大白当时仅有的30元人民币的投入。民办大学创办时没有教室、没有教师、没有办公场所,无法获得

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与资助,只能走由小到大滚动发展的漫长攀援之路。1997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重申了“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民办高等教育获得有利的发展机遇和社会环境。以后,民办高校不仅数量猛增,规模也得到发展,办学条件有了质的提高,由过去的“三无”到现在建立了自己的校园,拥有较充裕的教学和实验设备,并通过提高待遇引进优秀教师,大多数民办高校已有了专职的师资队伍,而且教师队伍年龄、学历、职务、学科结构不断优化,具备了可持续发展的实力。

民办高校从投资到管理均属市场化运作,办学条件和独立发展能力决定其生存与发展。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民办高校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和政府的政策支持,通过多种渠道融资,市场化运作能力不断提高。在数量规模获得发展的基础上,民办高校加大内部管理制度的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竞争实力。近年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在陕西、江西、浙江和广东发展较快。在西安出现了西安翻译学院、西安外事学院、西安欧亚学院等在校生超过万人的民办高校。浙江省依托公立高等教育的雄厚基础和实力,采取改制院校和创办独立学院的办法,高起点创办民办高校。这些民办学院已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完备的教学条件,形成了特色的管理体制和组织文化,且市场竞争意识强,有长远规划和国际视野,引领着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

4.我国民办教育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随政治经济改革的进程不断演变,经过改革开放以后的恢复和快速发展,形成了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为标志的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后,民办高等学校的合法地位得以实质性确立,民办高校的权益和自主权有了保障,必将推动民办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以职业教育和专业培训为特色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格局,社会公众对民办高校的认可程度不断提高。而且,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发挥了创造性,积极冲破旧体制的局限,推动民办高校的发展。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中央政府只是在宏观上加以约束和指导,为地方政府的试点和改革留下了较大的空间,一些地方政府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充当了相当重要的角色。地方政府进行的制度创新,促进了本地区民办高等教育的蓬勃发展,为民办高等教育法规的完善做出了重大贡献。例如北京市,早在1981年就颁布了《北京市私人办学暂行管理办法》,1984年出台了《北京市社会力量办学试行办法》等等,由于市政府的支持和正确引导,北京市的民办高校在全国领先,1982年最早创办民办大学,最早对民办高校进行规范和评估,率先进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民办教育在政府的支持下获得快速健康发展。

二、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问题与困惑

在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政策的推动下,民办高等教育已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民办教育法律体系不完善,政策设计者的偏见和压制,社会认识存在的误解,以及民办高校自身的质量问题等等,困扰着民办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表现在:

1.民办高等教育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

我国民办高校是在高等教育体制外逐步成长起来的。在国家没有明确政策规定的情况下,民办高等教育机构顺应社会要求,自主发展壮大,通过自身的努力得到了社会和政府的认可。民办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推动政府制定相应的民办教育政策,民办教育立法滞后于民办教育的实践,成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即使到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后,民办高等教育办学行为无章可循、有法难依的情况依然存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允许公校办民校”、搁置“产权归属”争议等内容,与《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精神就不一致。教育部2003年《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试办独立学院要一律采用民办机制”,200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使独立学院获得合法性,独立学院的发展打乱了民办高等教育秩序,“重新洗牌”成为必然。独立学院依托公立普通高校延伸办学,具有相对独立的校区、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并独立进行招生和教学。由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母体高校的优质教育资源,独立学院发展速度很快,客观上挤压了一般意义上的民办高校的发展空间。独立学院作为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形式被确认,必然导致民办高等教育结构和体制的转型,相应的政策必须及时制定。2004年,教育部突然发布“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通知”,民办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获得的途径中断,导致生源急剧减少,使一部分民办高校濒临倒闭的危机。可见,《民办教育促进法》只是在法律文本上承认了民办高等学校与公办高校的平等法律地位,但对于具体的法律地位的规定在实践中并未落实。况且,近期内民办高校不可能改变处于弱势的处境,还难以与公立高校公平竞争。政府民办教育政策的权宜之计是民办高等教育徘徊发展的原因,甚至是出现矛盾的根源。

另外,由于民办高等教育政策难以落实,民办高校不仅得不到与公办高校相应的待遇,更不可能获得国家的投资。民办高校在教师评奖、科研项目的申报、教师职称评审和毕业生就业等方面都被边缘化,甚至被现行政策所制约。《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法人财产权”归学校所有,但却并未就“法人财产权”做出进一步的界定。没有明确举办者、投资者的“个人财产权”,也回避了办学积累部分的产权以及办学终止时清偿债务后的财产分配问题。《民办教育促进法》对“合理回报”的规定在立法思想上是一个重大突破,但对取得合理回报的操作程序的规定过于抽象和空泛,在实施条例中又设限过繁,难以操作和实行。由于政策的缺陷,民办高等教育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造成举办者和投资者的顾虑,严重制约了民办高校办学条件的改善,还导致了民办高校财务经济行为的不规范。

2.民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没有真正落实。

我国由于缺乏民办教育管理的经验和现成的管理制度,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习惯性地用管理公办高校的模式来管理民办高校,忽视了民办高校的特殊性。在具体的管理活动中,民办高校“婆婆”众多,处处受到制约。教育行政部门的法规处、高等教育处、计财处都有权对民办高校进行监督管理,税务部门、审计部门一定程度上掌控着民办高校生存发展的命脉,民办高校办学自主权难以体现。教

育行政部门在招生计划、招生批次、招生分数、招生区域等方面对民办高校加以限制。特别是自主招生的权力,是民办学校开辟生源、维护学校正常运转和促进学校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招生是民办高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工作。但目前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招生仍采用计划方式,招生被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招生标准和招生方式上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表面上这有利于保障高等学历教育的质量和国家学历学位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但客观上束缚了民办高校的发展。如将民办高校的招生放在公立高校招生之后,民办高校只得录取分数较低的学生,难以吸引优秀生源。在学位授予上,公办高校的学生只要通过本校的考试就可获得学历,而绝大部分民办高校无法享受这个权利。在现有的国家学历体制下,由于没有学历授予权,民办高校难以得到公众的信赖和认同,民办高等教育就意味着低质量教育,民办高校发展受到全面的制约。2004年7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取消高等学历文凭考试的通知》,决定自2005年起取消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2008年起不再安排对在校学生的学历文凭考试。这一规定对民办高校无疑是釜底抽薪和致命的打击。另外,在专业设置、课程安排及课程内容、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设计等方面,教育行政部门都作了统一要求,抹煞了民办高校的专业特性和人才培养的个性。在高等学校教学评估中,民办高校的评估标准按照公办高校的标准实行,使得民办高校的生师比、生均办学条件(用地面积、图书设备等)无法达标,招生和发展受到限制。

理论上讲,民办高校的优势体现在社会筹资、自主办学、机构精简、人员高效、机制灵活等方面。但在政府的约束和管理下,民办高校只好向公办高校的管理模式靠拢,逐步失去民办高校的优势。民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受到损害,办学活力被抑制,难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发展之路艰难。正如南洋教育集团前董事局主席任靖玺在自传中总结到:“民办教育面临的一切苦难,源于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的垄断权力和利益控制,源于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教育的歧视和打压,源于一切教育官僚不顾国家民族命运只顾谋取部门垄断利益。”这段话虽然过激,但反映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高校过度干预和压制的制度缺陷。

3.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呈现非均衡性和低质量。

我国高等教育存在地区发展的不均衡现象,这种地区不均衡有历史的原因,也有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导致东西部的巨大差距。东部和南部发达地区社会经济发达,高等教育基础好、规模大,发展较快;而西部落后地区高等教育发展迟缓,不仅高校数量少,重点院校和重点学科更少。如青海、宁夏和西藏还没有一所211学校,全国的重点学科和教学基地数量也有限,落后的高等教育反过来制约了西部大开发和西部社会经济的发展。与高等教育的地区不平衡一样,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不仅表现出地区不平衡,还表现出专业不平衡的发展状况。北京、陕西、江西、广东、福建等省份和高等教育大省的民办高校发展迅速,而西部落后地区民办高等教育则一片沉寂。在民办高等教育发达的省份,由于市场化的引导作用,民办高校大多举办实用型专业,而对基础理论和长线专业则予以舍弃,导致民办高校过度的技能化,缺乏学科综合优势和文化底蕴的现实,不利于民办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水平是制约高校发展的重要因素。从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民办高校专职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教师年龄结构两头多中间少,35岁以下教师占到50%以上,高学历、高职称教师数量少,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严重缺乏。并且师资管理企业化,教师敬业精神不高,队伍年轻且不稳定,制约着教学质量的提高。民办高校的生源主要是高考落榜生,还有未参加高考的三校毕业生,学生整体的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比较差,加上教学条件、实验设备配置不足,教育培养质量难以保证,使一些民办高校陷入困境。一项对陕西省5所民办高校“学生对学校基本情况评价”的调查显示:对“课程结构适合就业需要”评价为较好以上的占43.8%,认为一般和较差、很差的占56.2%;对“教材开发与选用”评价为较好以上的占34.5%,认为一般和较差、很差的占65.5%;对“教学方式”评价为较好以上的占40.6%,认为一般和较差、很差的占59.4%;对“师资条件”评价为较好以上的占56.9%,认为一般和较差、很差的占43.1%。由此也可看出民办高校与公立高校之间的差距,教学水平的差距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的质量。

4.民办高校定位不准,办学指导思想有待进一步明确。

在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办学形式多样,类型和层次呈现多元化,各民办高校的定位和发展目标游移不定,办学指导思想因时而变,缺乏长远的规划。一方面,有些办学者以盈利作为办学目标,完全按市场化运作民办高校,什么专业热销就办什么专业,办学动机不端正,功利性太强,使学校发展走入误区。另一方面,一些民办高校盲目模仿公立本科院校,追求办学层次的提高,甚至不顾自身条件追求“高大全”,以致办学特色被淹没在规模之中。特别是独立学院的兴办,进一步打乱了民办高等教育本来就不太协调的秩序。独立学院的本科起点办学使原有的民办高校处于弱势,民办高等教育的秩序打破后提前进入调整和重新“洗牌”期。民办高校必须重新定位和确立指导思想,才能获得发展。

民办高校大多数是利益驱动的产物,学科、专业设置紧跟社会人才需求跑,市场导向明显,但缺乏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的长远规划,专业的变动性和随意性较大。加上举办者大多不懂教育,忽视了学校的特性,没有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办学的自觉性,把民办高校办成了企业和公司。有些民办高校不顾自身的办学条件和培养对象的情况,简单移植公办本科院校的做法和教育质量标准,培养模式和培养目标缺乏科学论证,学校定位不清、随意性很大。由于民办高校定位不准,有盲目攀升的心理,不满足于实用型学科人才的培养,且有走向公办高校的倾向,导致培养目标不确定和教学的本科化。大多数民办高校由于属个人投资、滚动发展起来的,家族化管理和企业化管理弱化了学术民主和学术管理,私人化和家族化为民办高校的发展埋下隐患。民办高校以经验式管理为主,管理制度不规范,重大事项皆由学院领导直接决策,教师和员工只能被动接受,既不能保证目标制订的科学性,也忽视了教师对学校发展的责任,教师将教学仅仅视为谋生的手段,缺乏参与的热情,和学校关系疏离。而社会注资和捐资办学的民办高校,校董会大多形同虚设,有的举办者和办学者之间矛盾重重,权力划分不清晰,导致学校管理的无序和混乱。

三、国际视域下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走向

20世纪是全球私立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时期。在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甚至普及化阶段,为适应社

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国外的私立高等教育呈现多样化、多层次的发展态势。二战后,高等教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大众事业,在由精英到大众高等教育的转化中,私立高等教育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美国为例,私立大学占到大学总数的39.7%,四年制学院占同类型学院的74.2%,私立高等教育成为美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主力。涌现了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芝加哥大学、加州理工大学、霍普金斯大学、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康奈尔大学等著名的私立大学,在世界一流大学中均享有较高的名望。在东南亚国家,私立高等教育发展也非常活跃(见表2),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1.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创新和人才培养成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内容,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普及成为大势所趋。高等教育发展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和资源支持,但国家投入比例逐年减少,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成为政府必然的选择。私立高校的发展不仅缓解了高等教育投入压力,也有力地推进了高等教育的多样化和大众化进程。在日本,私立高校在高等教育机构中占大多数,私立的专修学校和短期大学均占同类学校总数的80%以上,私立大学占大学总数的73%,办有研究生院的私立大学占同类的63%,私立高校成为高等教育的主体。我国大众化阶段的高等教育构成复杂,培养目标多样化,办学类型多元化。研究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教学型大学和高职高专院校同在,公立大学与民办院校并存的高等教育结构,保证了社会多样性人才需求的满足。对中国来说,研究型大学的质量、数量决定着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必须努力建设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使其成为科技革命的先锋和知识创新的源头。但是,社会对尖端科研人才的需要毕竟是少数,而对应用型、职业技术型人才的需求量更大。所以,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同时,要扩大大众型高校的数量和规模,以满足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在此意义上,民办高校的快速发展将是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重要趋势。

2.民办高校要明确定位、分类发展。

高校的合理定位是高等教育结构顺应社会客观实际的要求。一个国家高等教育的结构体系一般可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中后教育四大类。根据美英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又把进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校划分为六种类型,综合性巨型大学,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精英学院,职业学院,普通教育学院和公共学院,各类型高校分轨发展,相得益彰。根据我国的实际,有学者把我国高校分为研究型大学、研究教学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和教学型大学四大类。在国外,私立高校发展历史长、规模大,在各个层次上都获得稳定发展,定位比较明确。然而,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历史短,还难以与公立高校公平竞争,在发展中存在定位的问题。高校定位是社会和教育自身双重选择的结果,必须从实际出发确定符合社会客观要求和自身主观条件的培养目标和规格,并据此设置不同的专业和课程,采取不同的培养方式和方法。定位不仅关系到学校的发展方向和办学特色,更关系到学校功能的充分发挥,是学校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依据。例如,日本的庆应义塾大学定位于继承和发展中产阶级特有的文化与教养,以实用的经济学为教学主体;私立早稻田大学定位于培养“独立精神”、“在野精神”,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自由豁达、勇于进取的品格,由于定位明确成长为知名大学。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绝大多数民办高校主要还将继续承担大众化教育,培养社会所需、量大面广的应用型、技术型人才。然后,逐步向高层次迈进。

3.政府承担资助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责任。

国际上对私立高等教育普遍比较重视,认为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能满足国家和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受教育机会,推动了高等教育的普及和大众化,私立高等教育与公办高等教育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都是高等教育系统的组成部分。为保障私立高校的权益和可持续发展,既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又允许合理回报,各国均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政策保证民办高校的发展。美国政府针对私立高校发展制定了《高等教育设施法》和《高等教育法》,规定联邦政府有义务向私立高校提供长期的资助,明确了政府对民办高校的责任。我国民办高校一般以企业、企业集团、社会团体、外资或个人等社会力量的投入为启动资金,学生学费是学校主要财政收入和自我发展资金,政府对民办高校大发展几乎不承担任何责任,经费紧张成为学校发展中的重要制约。应借鉴国外经验,建立政府对民办高校的投入和资助机制,鼓励民办高校与公立高校的竞争,构建充满活力的高等教育体系。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走特色发展之路。

目前我国民办高校专职教师数量不足,高水平教师不够,兼职教师中普遍存在“打工心态”和雇佣思想,敬业精神不足。据统计,全国民办普通高校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仅占2.19%,具有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18.82%,与公办普通高校的教师队伍形成巨大差距。而国外私立高校由于实力强,经费来源渠道多,竞争优势明显,吸引力大,往往拥有最好的教师,并形成了自身的组织文化特色和较强的竞争力。国外民办高等教育的经验表明,特色显著是私立高校具有较强发展后劲的根本,主要优势在于适应社会需求,培养有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我国已经有一批民办高校形成了特色,初步具备了品牌效应。如西安翻译学院、西安外事学院等,毕业生比较抢手,已形成了发展特色。政府要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加以引导。民办高校则须面向社会需求、发挥自身优势,形成独特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建设“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的独特风格,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校的社会声誉。

[责任编辑 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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