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迪文优秀教师奖(课堂教学类)评选条件
一、奖励对象
北京理工大学主讲本科生课程的在职教师。
二、评定条件(1-3 条必备,4-6 条满足
2 条)
1、热爱祖国,忠诚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师德高尚。
2、长期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近三年以上作为主讲教师独立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 64 学时/年。
3、近五年在正式刊物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1 篇以上,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二等奖 1 项(校级排名前二名)。
4、重视对学生创新能力和素质培养,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学生评教近三年为优秀。
5、近五年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研教改立项 1 项(校级排名前二名)。
6、近五年主编或参编正式出版的教材(排名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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