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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化工企业生产中环境保护问题的探讨

心得体会 时间:2021-07-20 10:34:06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企业生产产生的环境问题,越来越引发人们的思考,特别是化工企业产生的有害化学物质,如没有科学合理的处理措施,会直接导致生态环境的污染,导致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甚至会引发群众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所以当前处理好化工企业的生产中环境保护问题,应该引起当前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本文就如何处理化工企业生产中的环境问题保护进行探讨。

关键词:环境保护;化工企业 经济发展;有害物质;有效处理

化学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一个工业部门。防治好化工污染,对保护自然资源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发展工农业生产,促进四化建设关系很大。

一、当前我国化工企业生产引发环境问题的现状

1、各地政府为了促进就业,加大财政收入,支持化工企业的入户。化工行业作为经济的主要增长点,得到各地政府的大力支持。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化工行业布局性环境安全隐患突出,部分企业已严重威胁到周边居民和饮用水源的安全。

2、化工企业的污染转移现象明显。国际向国内转移,发达国家因这些行业污染严重而缩减产量甚至不生产,国内市场因此快速增长并以出口创汇居多,最初多分布在我国经济较发达地区,如浙江、江苏、山东等。国内区域间转移。随着对环保感受和认知程度的提高,我国经济发达地区认识到污染的代价,在大型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转换的基础上,重污染产品又开始了新的转移,从城市到郊区和农村、从东部到西部,如农药正在从浙江和江苏的苏南向苏北转移,铬盐正在向西部地区转移。

3、政府职能部门环境监管能力不够。根据全国环境风险排查情况,已有化工项目的直接监管者大都是地市级及以下环保部门;新的化工项目由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仅占1.7%,由地市级及以下环保部门审批的达77%。地方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往往缺乏化工企业毒性污染物的监测仪器和合格的技术管理干部,面对数以万计的化工企业,其监管能力远远不够,客观上给企业违法创造了条件。

4、出现问题后,被动环保的情况常有发生。由于技术水平、观念意识所限,我国尚处于被动环保阶段,即企业在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以一种应付和被动的方式考虑环境保护;而我国环保管理体系、法规制度在规范性、严格性方面存在的不足,使得这种被动环保还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二、当前面对各类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缺失的原因

1、人类文明迫切需要科技的快速发展。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的进步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人类生活水平,然而,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历史也表明,在一定的技术水平和体制条件下,技术对人类的作用是双重的:一方面,使人类更适合自身目的和需要,另一面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这反过来抵消人类自身努力的作用。

2、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群众素质的素质发展没有和谐统一。保护环境,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参与,而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对于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环境意识都是有所差别的,一般来说,生活于发达地区的群众要比落后地区的环保意识强烈,在一些偏远的地区,环境意识淡薄,人们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而忽略了对生态环境的损害,而在一些较为发达的地区,有些人即使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环境造成破坏,由于利益的趋势,仍旧继续实施,这些都给生态环境造成了危害。

3、职能部门没有充分行使监督查处的职能。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很大程度上要依赖政府的参与,但是在一些基层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并未受到重视。他们对环境污染视而不见,甚至有群众举报,也不能合理的处理。根本原因是害怕影响地方经济的财政收入等。

三、当前化学工业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任务

保证化学工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先进技术,合理开发和利用各种资源、能源、防治废水、废气、废渣(以下简称“三废”)、噪声、振动、烟(粉)尘、恶臭气体以及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达到国家或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要求,为我国人民创建清洁、优美、安静的生活和劳动环境,为改善全球环境质量做出贡献。

四、当前化工企业生产中环境保护问题的解决方案

1、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优化化工企业配套设施。化工产业立足于园区化、一体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化工项目上下游配套,提倡循环经济。大型化工配套基地优先考虑布设在沿海、环境容量大、区域均衡的地区,目前市场趋于饱和而发展态势又过热的行业,如炼油、乙烯、PTA和煤化工(煤制油、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等)等,应先制定全国性的产业发展规划,在规划环评完成后实施单一项目;新建的煤化工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专业性、功能配套的园区(基地),做到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和“三废”集中治理。

2、对准备引进的化工企业严格把关,已经入户的化工企业严格监控。新布设的化工园区应先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区域风险评价,充分论证选址的环境可行性。不应选址在城市规划区边界外5公里以内,主要河流两岸、公路、铁路干线两侧1公里内,居民聚集区、学校、医院、职工宿舍等环境敏感区周边3公里以内,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主要补给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泉域出露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等。化工园区应具有集中供水、供热、供汽、供电、废水集中处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基础设施,物料的运输方式和路由选择应最大限度地规避环境风险,应制定区域环境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应具备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救援救护能力、应急指挥机构、应急监测能力。

3、特别要对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实行24小时监控。对于农药、染料、有机中间体、铬盐、无机盐、焦炭以及国内资源缺乏而产品又出口的重污染产品,彻底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坚持以满足国内需求为主、严格限制出口的原则;制定出口产品环境管理监控办法,探讨环境资源税(或环境污染税)征收办法;严格监控重污染产品国际贸易动向,坚决打击国际污染转嫁现象。

4、各地方政府要加强重点污染企业周围环境风险的评估。结合环境风险排查的成果,分步分块按流域、海域、区域对已有石化化工企业和化工类园区进行全面的环境风险评估,主要内容包括:所在位置的环境敏感性、污染防治措施的运行效果以及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等。

5、争取国家资金的支持,加大环境治理的力度。对污染源的监管、监控中,应考虑对毒性物质如一类污染物、苯系物等特征因子的监控监管,不能仅仅停留在总量控制因子的管理上。应加大对重污染行业的三废治理科研投入,建设国家级的污染治理技术研发平台,如染料、农药、有机中间体等高浓度有机废水的治理,多年来进展不大,应依托有技术实力的科研单位进行产品与配套的治理技术开发。坚决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和装置,制定化工各行业环保准入条件;化工企业改扩建项目须通过“以新带老”做到“增产减污”或实现区域削减。凡是区域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的地区,应控制新上任何增污项目,以改善环境质量。

五、小结

当前化学工业必须贯彻保护环境这一基本国策,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管促治”的方针,坚决做到保护环境与生产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健康持续发展,百姓才能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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