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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心得体会 时间:2023-06-03 11:20:3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芜湖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供大家参考。

芜湖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芜湖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规范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保障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切实减轻我市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8〕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突出解决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以应试为导向的各类违规培训等问题为重点,按照“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分类梳理、依法整治、堵疏结合、健康有序”的原则,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集中排查和整治工作,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摸清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状况,做到培训机构底数、资质状况和办学行为“三清”,实施分类登记。根据教育部和省厅规定的整改范围和重点实行限期整改,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不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集中整治。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健康发展,切实减轻学生校外负担;进一步强化学校和教师管理,切实规范中小学教学行为。

三、治理重点和排查内容

重点治理面向中小学生非学历文化培训机构所开展的以应试为目的违规培训行为。具体排查范围:

1.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文化培训机构。

2.依法取得教育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

3.非法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

(1)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且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机构。

(2)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

4.存在安全隐患的办学机构。

5.培训机构存在的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办学行为。

6.中小学校和教师行为规范相关情况。

四、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共同负责,公安、消防、城建等相关部门和各学校积极参与,共同治理。市级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全市专项治理行动统筹协调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要成立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

门牵头,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城建等部门共同负责的联合整治领导小组,根据部门职责和属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和方式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

1.建立工作机制。各县区(开发区)要制定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完善相应的工作举措。各县区(开发区)工作计划于5月20日前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集中组织摸排。各县区(开发区)要通过培训机构申报审批、中小学生和家长参与课外培训机构培训情况登记、社区走访调研等多种途径,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学校填报必须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做到逐校逐项填写。各县区(开发区)民政局、人社局、工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在摸排时间内,主动将附表调查数据反馈给

各县区教育局统计汇总上报。市直相关部门将数据反馈到市教育局职成科。(6月10日前)

3.逐级汇总上报。建立全省统一登记平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相关部门和各校分别逐级将摸排结果分类别计入全省统一设计的校外培训机构摸排和处理问题台账表格(见附件2-6),为全面整改提供依据。(6月20日前)

各县区(开发区)第一阶段摸底情况于2018年6月26底前报送市教育局。

第二阶段:全面整改(2018年7月至12月)

(一)集中整治,规范校外培训

1.分类实施整改。各县区(开发区)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违规问题台账要分类建立台账和整改方案,实行销账制度,督促逐一整改,对限期未能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部门按照机构开展业务范围,依法依规处理。(2018年12月10日前)(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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