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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长春企业100强” 申报活动的方案

心得体会 时间:2023-06-16 14:40:29

关于组织开展“2021长春企业100强”

申报活动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保护和激发市场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企业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竞争力更强、影响力更大的发展,加快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步伐。根据市政府有关建立“长春企业100强”申报发布常态化机制的意见,决定继续开展“长春企业100强”申报活动,申报活动由市工信局等部门支持,市企业联合会具体组织实施,现制定“2021长春企业100强”申报活动方案如下:

一、申报资格

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属于集团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报表的,不列入单独申报范围。依据2021年度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数据,“2021长春企业100强”申报企业入围标准,确定为10.8亿元,同比增长8%。申报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我会和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及有关渠道发布“2021长春企业100强”申报活动实施方案”,企业实行自愿申报,并按要求填写“2021长春企业100强”申报表(附件1),同时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图片资料。提供数据或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否则不列为入围企业。申报企业可登陆长春企业网(www.cccenet.cn)下载实施方案、申报表等文件。

“2021长春企业100强”申报工作采用线上和线下同时申报,入围企业收到通知后,请按(附件2)要求认真组织填写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于6月30日前寄至我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企联指定邮箱。

三、百强榜单审定和审定发布

“2021长春企业100强”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排序、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同时对百强企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撰写发展研究报告。“2021长春企业100强”榜单和《2021长春企业100强发展报告》拟于2021年11月1日“吉林省企业家日”发布,并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联系人:张志伟、王冰、赵连忠

电  话:13154319660、15504447393、13074351999

邮  箱:337498490@qq.com

地  址:长春市昆山路3372号

邮  编:130033

 

附件:1.2021长春企业100强申报表

  2.2021长春企业100强申报表填写说明

3.2021长春企业100强评选按属地入围企业名单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

2021长春企业100强申报表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国有(  )  民营(  )

合资(  )股份制( )

外资(  )港奥台(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网址

 

传真

 

电子信箱

 

相关人员

姓  名

职  务(部门)

电  话

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

 

 

 

 

主要负责人

 

 

 

 

活动联系人

 

 

 

 

数据联系人

 

 

 

 

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

 

企业技术中心

国家(  )省(  )市(  )

科技人员数

2019年    人    

2021年      人

2021年底企业拥有有效专利(      )项 , 其中发明专利(     )项

2021年底企业参与制定国家中国标准(      )项,其中国家或行业标准(      )项

指标(万元)

工业产值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纳税总额

资产总额

2019年

 

 

 

 

 

2021年

 

 

 

 

 

指标(万元)

 

研发费用

 

信息化累计

投入总额

战略性新兴

产业业务收入

出口收入或

海外收入

员工总数(人)

2019年

 

 

 

 

 

2021年

 

 

 

 

 

法人代表(签字):

申报企业(盖章):

 

 

2021年   月   日

申报指标数据属实。

主管财务负责人(签字):

 

22021年  月  日

提交经审计的2021年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22021年  月   日

            

注:请认真参照附件二的填表说明填写或打√,填好后将此表连同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邮寄至我会,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我会邮箱

附件2:

2021长春企业100强申报表填写说明

 

2021长春企业100强申报表主要栏目填报说明如下:

一、企业性质栏:请从“国有”、“民营”、“合资”“股份制”、“外资”、“港奥台”等性质中选一项打√。国有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是指非国有企业,包括集体和私营企业等。

二、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栏:指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或商业等提供的主要服务,按在营业收入的占比由大到小排列,最多不超过3项。(必须填写)

三、指标栏:所有指标均按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和年报的数据填报,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工业产值:年末工业产值报表数。

营业收入:包括企业的所有收入,不含增值税,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

利润总额:所得税扣除之前的总利润。

纳税总额:在中国大陆境内实际缴纳的税收总额,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各税种税收,不包括本企业(集团)代扣代缴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各种税收,也不包括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各项非税收费用。

资产总额:年末的资产总额。

研发费用: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实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信息化投入:企业信息化的软硬件投入和运营维护投入。

战略性新兴产业业务收入:按以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行业分类代码分类统计。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3、新材料产业;4、生物产业;5、新能源汽车产业;6、新能源产业;7、节能环保产业;8、数字创意产业;9、相关服务业。

出口收入或海外收入:是指企业在中国大陆以外的营业收入。出口收入或海外收入以平均汇率折算,海外资产以年底汇率折算。平均汇率: 2019年为1美元=7.0808元人民币2021年为1美元=6.8996元人民币;年底汇率:2019年为1美元=6.9762元人民币, 2021年为1美元=6.5423元人民币,。

员工总数:年度平均从业人数(含所有被合并报表企业的人数)。

四、所有填报栏目一定要完整,资料要仔细核对,保证名称及数据的准确性,并请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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