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作报告网!

解读六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年终工作报告 时间:2021-06-27 23:54:17

GBZ/T 253—2014《造纸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指南》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造纸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与控制、应急救援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评估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从事造纸业所涉及的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内容依据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以《中华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和其他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为依据。采用查询文献资料、专家咨询,以及造纸企业现场调研和总结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经验;并广泛征求造纸业、公共卫生学院,以及多个省级职业病防治院所和省级卫生监督所等各领域专家的意见进行制订,确保标准的实用性和科学性。

内容解释

首先,考虑到氯和硫化氢在造纸企业中防护的严重性和特殊性,本标准在毒物防护章节中将氯和硫化氢单独提取出来并强调作为重点防护内容。

其次,由于造纸企业的蒸煮漂泊工艺不同,而且所使用蒸煮药剂、漂白药剂不同,劳动者接触的化学物质种类也不同。因此,各种工艺的各岗位作业工人接触的具体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参考《造纸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指南》中的附录B。

GBZ/T 255—2014《核和辐射事故伤员分类方法和标识》

制定目的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安全报告丛书第4号《辐射事故医学相应计划》对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基本医学应急响应中,要求在事故现场的初步处理主要由事故发生现场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是发现和救出损伤人员,对损伤人员进行初步分类诊断,抢救需紧急处理的损伤人员。此外,IAEA在《核或放射应急医学响应通用程序》中,针对放射突发事件要进行伤员分类,受害者可能受到一种或多种伤害,即外照射(局部、部分或全身)、污染(内部/外部)和普通创伤,对放射突发事件的所有受害者,都要在考虑所有这些因素后进行评估。

我国《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应急预案》中要求地方核事故医学应急组织负责组织对事故损伤病人在事故现场的初步医学处理,要根据伤员的早期症状和剂量估算结果对伤员进行分类处理。《辐射损伤医学处理规范》也要求在核事故医学应急现场救援中,要进行伤员分类。

为了保证在发生核和辐射事故时现场救援能合理有序地进行,对伤类、伤情合理判断,实现伤员分类、分级救治,确保危重伤员得到优先救治,提高现场抢救成功率,保护伤员的生命安全,防止放射性污染扩散和辐射损伤伤员的现场救治延误。

重要指标制定依据

本标准中重要的指标为分类方法,将伤员分为第一优先处理、第二优先处理、延期处理和最后处理4种情况。主要依据GBZ 104—2002《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 113—2006《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GBZ 106—2002《放射性皮肤病诊断标准》、GBT 18201—2000《放射性疾病名单》。

1. 第一优先处理主要依据

(1)受到外照射,外照射剂量可能大于2 Gy。主要依据GBZ 104—2002《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属中度放射病。

(2)受到内照射,放射性核素摄入量可能大于10倍的年摄入量限值。如果延迟处理,促排出来比较少,主要依据GBZ 113—2006《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对超过5个年摄入量限值的放射性核素内照射人员,应进行医学观察及相应的治疗;超过20个ALI者属于严重内照射,应进行长期、严密的医学观察和积极治疗,并注意远期效应,未采用20倍而采用10倍,主要为了利于促排的需要。

(3)伤口有活动性出血伴有放射性核素污染,主要依据临床上活动性出血即属严重情况。

(4)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可能造成皮肤的吸收剂量大于5 Gy。5 Gy如不处理,依据GBZ 106—2002《放射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即可能发生II度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

(5)放烧复合伤,依据GBT 18201—2000《放射性疾病名单》,属放射性疾病。

(6)放冲复合伤,依据GBT 18201-2000《放射性疾病名单》,属放射性疾病。

2.第二优先处理主要依据

(1)受到外照射,外照射剂量可能大于1 Gy,小于2 Gy。依据GBZ 104—2002《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大于1 Gy、小于2 Gy可引起轻度骨髓型急性放射病。

(2)受到内照射,放射性核素摄入量可能大于5倍、小于10倍的年摄入量限值。主要依据GBZ 113—2006《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中的相关规定,对超过5个年摄入量限值的放射性核素内照射人员,应进行医学观察及相应的治疗。

(3)伤口放射性核素污染。有伤口,核素进入体内速度快。

(4)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可能造成皮肤的吸收剂量大于3 Gy、小于5 Gy。依据GBZ 106—2002《放射性皮肤病诊断标准》中的相关规定,3~5 Gy可引起I度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

3.可延期处理主要依据

(1)受到外照射,外照射剂量大于0.2 Gy、小于1 Gy,此范围照射属过量照射。

(2)受到内照射,放射性核素摄入量大于1倍、小于5倍的年摄入量限值。依据为大于1倍即为超过年摄入量限值。

GBZ/T 256—2014《非铀矿山开采中氡的放射防护要求》

制定背景

近年来,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UNSCEAR)和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高度关注天然放射性物质(NORM)和因工业活动增加的天然放射性物质(TENORM)导致的职业照射,尤其是矿工接受的职业氡暴露。这类职业照射,涉及的受照射人群巨大,集体剂量大,部分人员年剂量超过个人年剂量限值。

制定的依据和原则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对放射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治、个人监测、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做出原则性规定。技术措施主要依据国际原子能机构2004年出版的安全标准丛书安全导则No.RS-G-1.6《采矿和原料加工中的职业照射防护》,以及国际原子能机构2006出版的安全报告丛书第49号《涉及矿物和原料的工作中的辐射防护措施需求评估》,并注重防护和控制措施的完整有效与较强的可操作性。

内容解读

1.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将适用范围限定为对非铀矿山开采中井下工作场所空气中氡的放射防护要求,并将煤矿、锡矿山和稀土生产场所排除在外。煤矿,尤其是大中型煤矿,因为安全生产强制通风措施执行得力,井下氡浓度较低。另外,考虑到煤矿对井下监测设备有防爆要求,不便与其他矿山统一制定标准。因此,本标准将煤矿排除在外。而对于锡矿山和稀土生产场所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现行有效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233—2010《锡矿山工作场所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和GBZ 139—2002《稀土生产场所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已作出规定。

2. 氡防护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针对适用范围的放射防护责任主体,即非铀矿山用人单位提出6方面的一般要求,包括氡防护管理制度的制定、运行初期的测量与评价、氡监测制度与程序的制定、氡防护知识的培训、对健康危害及预防措施的告知以及保障超过氡浓度行动水平后的补救行动的实施。而培训与告知往往在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中不受重视,但对于提高矿工的职业防护意识,促进用人单位的职业防护工作水平,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更是落实了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为了保证告知的效果,本标准附录B中列出了应告知的主要内容。

此外,关于采取针对氡照射的补救行动的行动水平,各国有不同的规定。本标准规定工作场所中氡的行动水平延续了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要求。

3. 氡照射的防护措施与监测

首先,矿山井下降氡最有效的措施就是通风。本标准对通风应满足的要求,主要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结构设计合理;二是通风效果有保障;三是系统要定期维护;四是其他工程和管理措施。

其次,当通风等措施无法将年氡暴露量和年剂量降低为满足的要求时,要采取缩短工作时间或实行轮岗。具体估计时,需要用到平衡因子和剂量转化因子。当有矿山的监测数据支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取值做出一些调整。在职业健康体检项目中,当氡浓度超过指导水平时,建议增加对电离辐射照射特异的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非稳定畸变等分析。

最后,在个人监测方面,鉴于矿山井下作业场所不同地点的氡浓度变化很大,应最好采取个人监测方式评估氡的危害。根据IAEA安全报告及相关国内研究结果,本标准规定,如矿石中铀或钍系母核放射性核素的活度浓度超过10 Bq/g时,应考虑外照射和矿尘中放射性吸入后导致的内照射防护。

GBZ/T 259—2014《硫化氢职业危害防护导则》

制定目的

硫化氢是具有特殊臭鸡蛋气味的无色易燃气体。常见的硫化氢作业有:采矿、深井开掘;从矿石中特别是硫化矿提炼铜、镍、钴、铅等有色金属冶炼;煤的低温焦化;含硫石油的开采和加工;用水熄灭含硫的热铁渣;人造纤维、鞣革和硫化染料的制造;含硫橡胶加热;荧光粉和某些有机磷农药等生产。上述作业均接触不同浓度的硫化氢。有机或无机化合物分解或腐败的场所,如腌渍池、下水道、污水沟、垃圾堆及粪池等也会产生硫化氢。此外,硫化氢还存在于通风不良的场所,如沉箱、纸浆发酵池、蓄水池、酒窖、隧道、矿内水坑。天然气、矿泉水、火山喷气中也常有硫化氢存在。据世界卫生组织资料,接触硫化氢的职业有70多种。

国内硫化氢中毒事故屡有发生,据不完全资料统计,目前硫化氢中毒已成为导致急性职业中毒的主要毒物之一,发病率和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通常发生在石油钻井、开采、炼制及化纤、燃料工业、化学工业、有色金属、巷道施工、市政工程、造纸等行业。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减少或降低硫化氢中毒的发病率及死亡率,特制定本标准。

制定依据

本标准在研制中收集了国内外有关硫化氢的职业危害、行业分布、防护措施,以及硫化氢中毒事故案例和美国硫化氢卫生防护标准等各类资料,并对典型硫化氢作业企业进行了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依据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和有关职业卫生标准,以及对调查资料的综合分析结果,编制硫化氢职业危害防护导则。在本标准的成稿过程中,几经修改,其间广泛征求了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监督部门和存在硫化氢用人单位等各方面专家的意见。

主要内容

本标准包括正文和6个资料性附录。正文包括:

范围 阐述所规定的内容和适用范围。其中煤矿和金属矿采选业井下作业过程中的硫化氢防护不在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内,因为采矿井下作业防护有其特殊性,其作业过程的硫化氢防护未包括在本标准适用范围内。本标准规定了硫化氢职业危害防护的职责与基本要求、硫化氢职业接触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估、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举了所引用的标准、规范。

术语和定义 包括4个术语和定义。

职业卫生防护的职责与基本要求 从12个方面提出了用人单位预防硫化氢中毒的管理性的防护措施。

硫化氢职业接触识别及危害风险评估 对产生途径进行了说明;列举了硫化氢存在的行业;列举了易发生硫化氢中毒的作业环节;提出了危害风险评估内容。

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本部分根据硫化氢职业危害特点,从工程技术防护措施、作业过程防护、密闭空间作业防护、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4个方面提出防护措施。

应急救援 从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设施、现场应急救援、应急处置与医疗救护、事故后处置6方面,对突发硫化氢中毒事故的救援与现场处置措施提出要求。

GBZ/T 260—2014《职业禁忌证界定导则》

制定目的

职业禁忌证界定的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护职业人群健康,同时尽力消除职业歧视,创造平等就业机会。

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禁忌证的定义、界定原则、判定条件和判定注意事项。本标准适用于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特殊作业岗位和特殊生理人群的职业禁忌证界定。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征求了国内不同省份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综合性医院相关专业及科研院所的同行专家的意见。

制定的原则和依据

首先,制定本标准时,充分考虑合理解决职业禁忌证界定与扩大就业之间的矛盾,平衡健康与权利的关系。

其次,制定本标准时,通过从判定条件和判定方法上缩小职业禁忌证的范围,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之间的必然联系,以及对未列入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职业禁忌证名单的符合界定原则和规定条件的设立开放条款等方法,平衡健康与权利的关系。

最后,职业禁忌证的界定是相对的,因环境、时间而变化,而且因人而异。既要考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频率、强度和接触时间,也要顾及该个体的健康状况、疾病的轻重程度和适应程度。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尊重个人意愿。

GBZ/T 262—2014《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心理救助导则》

制定目的

核和辐射突发事件除可能造成近期和远期损伤外,还常常会引起严重的社会心理效应。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对受此类突发事件影响的人员提供紧急心理救助,以减轻或消除心理伤害,促进其身心康复,维护社会稳定。

主要内容及制定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心理救助导则,适用于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后对心理应激人员的紧急援助。内容包括:前言、8章、1个附录和参考文献。其中8章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心理救助准备阶段的安排、对公众的心理救助、对应急响应人员的心理救助和对受照人员的心理辅导;附录为资料性附录,不同类型的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可能需要心理救援的对象。

制定本标准,结合了我国国情,充分应用了国内已有的成熟经验,参考了国际标准相关内容。例如,由IAEA和WHO共同倡议的《核或放射应急医学响应通用程序》(2007,中译本);由叶常青、徐卸古主编的《核生化突发事件心理效应及其应对》(2012);邢家骝等主编的《辐射事故临床医学处理》(2006);刘新民主编的《重大灾难性事件的心理救助》(2008);美国国立儿童创伤应激中心组织编写、美中心理治疗研究院策划翻译的《心理急救:现场操作指南》(第2版,2008);我国颁布的《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2008)和《灾后不同人群心理卫生服务技术指导原则》(2008)。

征求意见情况

本标准征求并大部分采纳了国内从事核或辐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辐射防护、心理研究机构、心理专科医院等专家,以及相关监督和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的意见。

使用的注意问题

首先,本标准规定的是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心理救助导则,强调的是心理救助的基本内容,并非详细的技术细节。

其次,本标准所说的“救助”,是在核和辐射突发事件特定条件下,给需要心理救助的人以恰当的救护和帮助,通常应得到心理求助者同意才施行。因此,在使用本标准时宜采用 “救助”,而不宜采用“干预”。

编辑  刘莉莉

推荐访问:卫生标准 六项 解读 职业 国家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