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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企业如何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年终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10 10:10:25

生猪屠宰环节作为我国猪肉产品的供应主体,是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力量,也是非洲猪瘟防控的重要环节,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疫情,切实维护养猪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猪肉产品供给安全,加强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意义重大。做好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应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落实非洲猪瘟防控主体责任

生猪屠宰环节是连接生猪产销的重要环节,落实屠宰企业防控主体责任,对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十分关键,因此必须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非洲猪瘟防控精神,明确屠宰企业在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屠宰企业法人及相关人员培训,认真学习非洲猪瘟防控法规文件,及时了解疫情动态,督促企业积极落实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加强生猪调运管理,不断强化屠宰企业内部管理,严把生猪入场关、静养准宰关、同步检疫检验关、无害化处理关,确保调入动物符合规定,调出产品安全无疫。

2、认真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工作

按照农业部第119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降低生猪屠宰环节病毒扩散风险,切实保障生猪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全面开展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屠宰企业必须按照文件要求,配齐检测设备,购买检测试剂,加强自检人员培训,按期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建议屠宰企业要根据设计日最大屠宰量购买检测设备,确保设备检测能力与屠宰量相适应。按照非洲猪瘟检测规定,血样采集做到头头采,全覆盖;每批生猪50头份混合一个血样,少于50头份同样混合一个血样,以此类推。屠宰企业认真开展非洲猪瘟实验室自检工作,如实填写非洲猪瘟自检报告,作为驻场官方兽医出具生猪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重要依据。

3、严格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

农业部2018年11月1日发布公告,对生猪运输车辆监管提出新要求,从事生猪调运车辆,需在当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在车辆备案过程中,应该及时组织屠宰企业及相关人员,进行安排部署,要求辖区从事生猪调运的车辆必须全部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否则不得从事此项活动,屠宰企业不得接收没有备案的生猪车辆进入场区。

从业人员车辆备案。生猪贩运人员应办理健康证;在当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详细登记车辆信息,及时安装车辆定位系统,对车厢按要求进行改装,配备必要的清洗消毒设施,领取统一印制的生猪调运登记本,如实记录生猪调运相关信息。

建立从事生猪调运车辆人员信息群。要求从业人员及时上传调运情况相关图片,管理人员随时了解监管调运信息,管理人员第一时间上传疫情动态,最新规定等,督促从业人员守法遵规,正规调运。

定期培训从业人员。屠宰企业必须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学习,防控知识培训,了解疫情动态,进行典型案例警示,不断增强生猪调运人员守法自觉性;监管人员应定期抽查生猪车辆有关设施,如有违规改装或配套设施缺失应立即制止并改正,及时核查调运登记记录情况,GPS运行情况,发现违法违规情况从严予以查处。

4、严把生猪入场关

生猪入场是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十分关键的一环,是杜绝违规调运的重要举措,屠宰企业不得收购屠宰无有效检疫证明、耳标不全或与耳标信息不一致、违规调运的生猪。

生猪入场时,必须查验车辆备案表与车辆信息是否一致,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否有效、证物是否相符、畜禽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生猪数量是否一致,查看瘦肉精检测情况,了解运输途中生猪状况,了解生猪来源,检查启运地目的地是否一致,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检查生猪临床健康状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对车辆严格消毒,方可入场。

5、切实抓好屠宰环节同步检疫检验关

严格落实静养准宰制度,屠宰企业待宰生猪静养时间不低于12小时;在接到准宰通知单后方可屠宰生猪;在驻场官方兽医监督下,按照生猪不同来源分批屠宰,并按规定采集血样进行非洲猪瘟检测;同时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生猪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进行同步检疫检验,观察体表完整性、颜色,检查有无特征性皮肤病变,检查脾脏有无非洲猪瘟特征性显著肿胀;认真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工作,第一时间报告驻场官方兽医检测结果。

6、扎实开展无害化处理工作

对检验检疫过程中的废弃物、检出的病害猪及其产品,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在驻场官方兽医监督下,由屠宰企业专职人员,进行处理,并全程拍照;认真如实规范填写无害化处理记录,并做好无害化处理文字资料、影像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保存工作。

7、全面做好消毒工作

屠宰企业应制定消毒制度,购买消毒药品,规范消毒;消毒前先清除有机物、污物、粪便、饲料、垫料等;选择10%的笨及笨酚、次氯酸、强碱类及戊二醛,对场区地面、车间、圈舍、车辆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并对工作人员及衣物等进行消毒。场区每周一次彻底消毒;屠宰车间每日1次;如被污染,每天消毒3—5次,连续7天,之后每天消毒一次,連续消毒15天。

认真做好消毒记录,逐日逐次进行消毒登记包括地点、时间、人员、消毒药品名称、浓度、方式等。

8、疑似非洲猪瘟的处置

屠宰企业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疫情时,应严格按照《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规范》的要求,第一时间按程序逐级上报,并隔离采样送检,屠宰企业停止宰杀,同群生猪限制隔离,如确诊阳性,须对待宰圈所有生猪和已宰杀的猪肉、猪血及副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场区彻底进行消毒48小时后,经当地畜牧兽医部门评估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国家的高度重视,社会的广泛参与,部门的大力配合,措施的不断完善,行业的扎实工作,才能逐步得以控制,加强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十分必要。

(作者单位:712000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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