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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和我国汽车电磁兼容法规对比研究

年终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13 10:11:17

摘 要:分析目前我国汽车企业出口需要满足的法规ECE R10.5和国标GB14023-2011、GB/T 18387-2008的不同之处,为我国汽车企业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电磁兼容;法规;汽车

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7988(2018)18-292-02

Comparative research o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of automobile between

Europe and China

Ge Jiazheng

( Anhui jianghuai Automobile Group Corp., Ltd., Anhui Hefei 230000)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ECE R10.5 and GB14023-2011 and GB/T 18387-2008, which are needed 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China"s auto export enterprises, and provide some reference for automobile enterprises.

Keywords: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gulation; automobile

CLC NO.: TU981 Document Code: B Article ID: 1671-7988(2018)18-292-02

引言

近年来,伴随科技的进步与发展,车用电子装置越多,汽车内外的电磁环境越来恶劣,要解决的电磁兼容问题越复杂。因此汽车电磁兼容技术和法规受到空前重视,欧洲推出了一系列电磁兼容标准和法规,且在快速地更新。我国汽车出口步伐也在不断加快,2012年我国出口已达101.6万辆,我国汽车多数企业在开发产品时,较少考虑车辆出口情况,多数按照我国电磁兼容法规标准进行设计,而我国的汽车电磁兼容与欧洲标准有不同之处。本文将就国标和欧标汽车电磁兼容准入法规做简要对比。

1 欧洲和我国汽车电磁兼容主要法规

2014年12月30日前欧洲电磁兼容的主要标准为72/245/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无线电干扰(电磁兼容性)的法律》,之后被废除,被标准ECE R10.3《关于车辆电磁兼容性认证统一规定》取代,目前在用的版本为ECE R10.5版,ECE 10.5版相比于ECE R10.3版增加了电动汽车电磁兼容要求,也是目前欧洲汽车电磁兼容最新的最主要的准入法规。

我国汽车企业参考的国家标准有GB 14023—2011《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8387-2008《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0KHz-30MHz》。GB/T 17619-1998《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8655-2010《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2017年12月份我国颁布了强制标准GB 34660-2017《道路车辆电磁兼容性要求和实验要求》(新定型车2020年实施,在产车2021年实施)。

从目前出口情况看,出口到澳大利亚、俄罗斯、巴西及伊朗等国家,涉及的汽车电磁兼容法规基本上均是借用ECE R10法规,故针对目前出口市场借用最多的欧盟法规ECE R10.5和我国强制性标准GB14023-2011、GB/T 18387-2008在第二部分进行对比阐述。

2 欧洲和我国电磁兼容主要法规内容对比

2.1 国标对汽车的电磁兼容试验要求

GB 14023-2011:试验频段:30MHz~1000MHz,适用范围:由内燃机、电驱动或者两者共同驱动的车辆,配备有内燃机或动力电池的装置,双模式(如AC/DC电源驱动和内燃机驱动)无轨电车的内燃机驱动部分。测试工况:上电不运转,车上所有电器都应处于典型的工作状态(同ECE R10.5窄带发射)。发动机运转,传统车为转速 1500转/分钟±10%。电动车为在空载的底盘测功机或非导电车轴架运行,40km/h匀速(同ECE R10.5窄带发射)。检测方法:在车辆左右两侧测量,每个侧面分别进行水平极化和垂直极化测量。

GB/T 18387-2008:测试频段:9kHz~30MHz磁场和电场的辐射发射。450kHz~30 MHz车载充电器传导发射(仅适用于通过交流电源线对电池充电期間。试验工况:预测试时车辆以40km/h匀速运行,对车辆的4个侧面进行预扫描,选择最大发射方向的侧面作为最终测量面。终测试时车辆以16km/h和64km/h的稳定车速分别运行。检测方法:在不带负载的测功机或在轮轴支架上运行。每种工况需测量X、Y、Z方向磁场和垂直极化电场分量。GB 34660-2017,该标准新定型车型2020年正式实施。在产车型2021年实施,这个标准基本等同于ECE R10.03。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汽车适用的强制性标准不包含对整车抗扰度的试验要求,无整车充电模式下的电磁辐射测试要求,对车载充电系统的传导测试尚未强制执行,有低频电磁场骚扰测试要求。

2.2 欧标对电动汽车的电磁兼容试验要求

ECE R10.5:传统燃油车测试项目包含宽带发射、窄带发射和电磁抗干扰。对于传统车,正在修定的强制性国标和ECE R10.5版的技术内容基本一致。电动车测试项目见图1。电动汽车宽带发射测试工况:非充电模式基本与国标一致,但需要开启所有长时工作电子电气部件。充电模式下在可充电储能系统剩余电量处于20%~80%时测试,测试电流为额定电流的80%。标准允许采用峰值或者准峰值限值,欧盟认证机构一般要求必须通过准峰值限值要求。窄带发射测试工况:点火开关应接通,发动机或驱动电机不运转。车上电子系统应处于正常模式且车辆静止。所有设备应正常工作。

综上所述,ECE R10.5法规包括了传统车电磁发射(EMI)和电磁抗扰度(EMS)两方面的要求。ECE R10.5包含了电动车充电模式下宽带辐射发射、辐射抗扰、谐波闪烁、传导发射、传导抗扰度测试的试验内容。

2.3 欧标和国标对比

通过2.1和2.2中的分析,欧标和国标对比列表如下:

3 对我国汽车企业的建议

目前我国车型在用标准缺少汽车整车的电磁辐射抗干扰标准。欧标ECE R10.5对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电磁兼容进行了具体而严格的规定,涵盖了电磁骚扰和抗干扰两方面内容。目前GB 34660-2017已经颁布,实施是在2020年后,该标准等同于ECE R10.3,包含了以前我国标准所没有的抗干扰要求,同时骚扰限值也与欧标保持一致,此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我国汽车满足欧标要求。有利于出口和减少二次开发。

电动汽车内部环境非常复杂,需要验证的内容较燃油车也多了许多,随着我国电动汽车发展越来越快,我国标准也将不断的完善,需要测试验证项目也会越来越多,由于国内电磁兼容实验室场地有限,场地资源将成为企业开展工作的瓶颈,目前国内江淮汽车、奇瑞汽车出口量较大的企业已经建立起自己的电磁兼容实验室。我国有条件的汽车企业可以建立自己的电磁兼容实验室。

4 结论

电磁兼容作为众多出口市场的准入法规,我国汽车出口企业应在开发产品时就要考虑电磁兼容问题,通过法规的准确引用,减少因电磁兼容问题带来的二次开发。汽车电磁兼容问题趋于复杂,有条件的汽车企业可以建立自己的电磁兼容实验室,缩短整车和零部件电磁兼容研发、问题整改周期,使得我国汽车企业能够更顺利的进入国际市场。

参考文献

[1] 覃延明.我国汽车电磁兼容测试标准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J]客车技术与研究,2012(1):1-4.

[2] 余邵峰.国内外电磁兼容研究发展状况.[J]客车技术与研究,2007(2):8-10.

[3] 覃延明.新能源汽车电磁兼容性标准进展及挑战.2017中国新能源汽车测试评价技术发展高峰论坛,201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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