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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湖北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对策研究

医院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1-06-29 10:05:48

2014年4月下旬,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拉开了湖北全面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序幕。当前,要进一步扩大我省价格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有效提升物价部门的社会形象,切实增进各级领导、各个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价格改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显得尤为迫切。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物价系统应千方百计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升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水平,着力营造有利于价格改革和调控监管的良好舆论环境。

一、切实增强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共六部分28条,对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作出了详实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当前,湖北价格改革任务繁重、情况复杂、矛盾集中,如何引导舆论,让社会了解物价部门的职能、价格工作的作用和成效,赢得舆论支持,是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省物价系统必须更加高度重视做好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的重大意义。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是争取各方支持、顺利推进价格改革和调控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新形势下价格工作发展变化的迫切需要,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五个湖北”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要充分认识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全局意义,树立全省物价系统上下“一盘棋”思想,增强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的使命感,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把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作为推进价格改革和价格业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总结经验,牢牢把握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正确方向

2013年以来,我省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为物价事业科学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具体体现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发改委、省委省政府、省物价局党组决策部署的宣传更加及时准确,价格改革和监督检查反垄断的宣传更加富有成效,价格调控决策宣传和对外宣传更加扎实有力,价格公共服务宣传更加广泛深入,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更加科学合理,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今年以来,省局积极顺应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新趋势,切实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基本上做到了报纸上有文字、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网络上有互动。截至11月底,先后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CCTV1、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荆楚网等主流媒体发表新闻消息362篇,尤其是及时宣传报道了全省物价工作会、宝马和奥迪汽车反垄断执法等中心工作、热点事件;在国家发改委主管的《中国经贸导刊》、《中国经济导报》发稿28篇,基本上做到“期期都有湖北的文章”。截至12月1日,我局门户网站访问量达15168105人次。

通过近年以来的工作实践,我们在做好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方面探索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第一,坚决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主旋律,这是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正确方向;第二,坚持围绕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和促进物价事业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全力做好物价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宣传,这是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中心任务;第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加强宣传,最大程度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扩大影响,这是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职责;第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这是加快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第五,坚持加强领导,扩大开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这是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的根本保证。这些经验是近年来全省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取得的宝贵成果,是做好新形势下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宝贵资源,必须倍加珍惜,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了“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这就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倡导一切有利于物价工作发展、人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稳定的价值取向,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价格公共服务需要,积极创新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制度机制,努力做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促进物价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这也是扎实有效做好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总体要求。

三、改进宣传方式,提高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有效性

(一)清晰了解和区分不同层面的宣传工作对象

价格工作涉及广泛,要注意区别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的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全省物价系统、其他党政机关、人大政协、街道社区等不同层面对物价部门的了解程度不同,全省专家学者、网民、工薪族、低收入群体、外来务工者对价格工作的期望和诉求不同。要根据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对象的不同来选择不同的宣传载体,发布不同群体和阶层感兴趣、能理解的宣传内容,如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深入农户、商家、社区、企业、学校、医院、景区进行宣传,探索建立微信微博、网络在线访谈,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利用政务信息、价格动态及信息公开简报,加强对全省各级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宣传,使他们对价格工作从了解、理解到关心支持。

(二)集中力量围绕价格工作重点和亮点开展宣传

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资源有限,要集中力量做好重点宣传,加强印象,凸显亮点:一是紧扣中心围绕重点开展宣传。做好重大价格政策出台前后的专题宣传,围绕重大价格改革的推进做好宣传解释、针对开展的重点活动进行系列宣传。二是突出价格监管宣传。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价部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维护群众价格权益方面的做法,曝光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并在消费集中的节日节庆前夕作出相关的消费警示,打响“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品牌。三是突出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方针政策宣传。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利用《价格法》颁布纪念日、法制宣传日等,依托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媒体以及自办刊物和局门户网站深入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方针政策的宣传,增进社会对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与掌握。四是突出对全省经济、价格形势的宣传。通过价格监测分析,及时向政府提供价格预警预报和决策参考,适时、适度向社会公布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动态,引导生产、经营与消费。五是突出惠民生、促和谐的宣传。宣传加强价格调控、稳定市场物价等方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体现价格改革中对低收入群体的优惠政策;加强对教育、药品、医疗服务等价格热点问题反馈。六是突出物价部门自身建设的宣传。围绕局机关作风、效能以及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切实提升全省物价部门整体精神面貌和部门形象。

四、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规范性

要与时俱进,不断健全和完善适应当前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一系列相关工作机制:一要尽快建立舆情监测分析制度。注意收集与物价工作密切相关的舆论信息,注意分析判断趋势苗头。摘编刊发舆情监测报告,供领导决策参阅。二要建立价格宣传定期会商制度。盘点近期价格热点问题及突发性价格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宣传工作重点,省局各相关处室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工作,及时提出相应的宣传工作方案,同时还要注意上下联动,指导和支持市县物价部门同步做好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三要建立新闻发布和通报机制。加强与各级新闻主管部门及相关媒体的沟通与协调,定期与新闻主管部门及主流媒体进行交流,通报有关价格政策,对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进行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四要完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要快速处理、妥善应对网络、媒体突然出现的舆情,避免因处置舆情不当引发更大范围热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五要丰富媒体合作机制。要进一步丰富和灵活运用与《中国经贸导刊》、《中国经济导报》、《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合作的形式,加强配合,密切沟通,建立长效机制,提高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实效。

五、丰富宣传载体,全面提升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水平

(一)密切与大众传媒的交流合作,强化价格公共服务职能

一是要继续办好与大众媒体的合作栏目。当前湖北省内各地物价部门都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了《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开》专栏,为百姓消费提供了较好的信息服务,这是一项体现价格公共服务职能和创新价格监管思路的好机制,应当继续加强与媒体的联系,确保这些民生价格信息专栏发布及时、数据准确。此外,近年来我省部分市县物价部门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也在部分大众媒体上开辟了专页、专版,应当继续发挥其在正面展示价格工作开展情况方面的宣传作用。二是要加快推进与数字电视和知名网站的合作,要充分利用湖北楚天传媒数字电视和《荆楚网》等网站的互动功能深化价格信息的公共服务,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本地热门的民生论坛的合作与互动,逐步推进网络舆论引导和政策解释工作,充分利用已建立起来的网络信息员队伍,做好舆情分析和引导,认真搜集相关价格方面的新闻和评论,汇总、整理新闻媒体对价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掌握舆情动态。

(二)发挥各类自办载体特色,多角度体现价格工作动态

一要充分利用政务信息、《湖北物价》工作简报和《价格通讯》内部刊物三层宣传平台,多角度、多层次的展现价格工作动态。进一步扩大这些宣传刊物的发送范围,特别是把《湖北物价》工作简报作为价格服务进万家的重要宣传资料,带到农户、商家、社区、企业、学校、医院、景区。二要完善物价部门门户网站的部分栏目,开辟“湖北知名品牌价格指数”、价格热点问题讨论等栏目,努力创新方法和手段,增强互动性,以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吸引网民,提高点击率,把门户网站办成对外宣传的主阵地。三要努力提升《湖北物价》工作简报和《价格通讯》内部刊物的办刊水平,提高刊文质量,强化其在系统内部、以及对专家学者的学术影响力。

(三)开展新媒体利用的可行性研究,进一步丰富宣传工作载体

当前基于网络互动平台和手机增值服务的新媒体发展迅猛,传统媒体也发展出数字报纸、数字广播、互动电视、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形式,特别是QQ群、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成为目前信息传播的重要平台。近期,我省部分市县物价部门利用微博创新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利用手机彩信增加价格投诉举报渠道都吸引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物价部门形象。要尽快开展对新媒体利用的调研工作,作出可行性评估,对较为成熟和已有成功经验的新媒体要大胆试点,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价格宣传载体。

六、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的工作力量

全面深化价格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新形势、新任务对价格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工作要创新,思想观念和业务知识必须更新。适应这一要求,就必须提高全省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一要积极开展价格宣传培训。邀请专家开展媒体应对、新闻发布、网络舆论引导、舆情分析等方面的相关讲座,传授宣传理论、介绍情况,为物价部门提高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水平及应对突发事件打好基础。二要注意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要创造条件与全国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和省政府其他厅局开展宣传工作经验交流,并从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中吸取教训,不断改进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三要利用社会资源扩建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队伍。除在全省物价系统内部巩固价格宣传队伍外,还要利用湖北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众多的优势,充分调动省内价格专家学者等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要通过定期不定期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和“记者联络会”,邀请记者全程参与重要价格活动等形式,组成一支关心理解支持价格工作的宣传队伍,不断提高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的效果与影响。

七、严格奖惩加强保障,激发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积极性

要不断完善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管理考核制度。要明确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由各级物价部门办公室归口管理,各市州、县(市、区)物价部门和省局各处室单位都要明确价格宣传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并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结合年度考核,对表现优异的市县、处室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新闻媒体追踪的重大价格事项,不能及时反馈和有效应对,或不遵守保密规定和新闻纪律,造成报道严重泄密或者失实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要全力保障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从车辆安排、经费支出、设备配置等诸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从事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同志,要在政治上多关心、工作上多支持、生活上多关照,营造一个拴心留人的好环境,培养造就一支爱岗敬业的工作队伍,不断提升价格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作者单位:湖北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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