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作报告网!

从理想王国到和谐社会

酒店实习报告 时间:2022-04-05 10:15:54

千百年来,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目标,从孔子的大同世界、耶稣的天国说到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想,无不展示了一幅幅关于未来社会的美好画卷。虽然今日世界距离理想目标十分遥远,即便要实现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和谐化也多咫尺天涯,步步荆棘,但我们共产党人有勇气面临这个挑战。本文旨在通过阐述中外关于理想王国的历史空想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对策。

1 “和谐社会”的历史空想

1.1 孔子的“大同世界”的理想 “大同”的提法最初见于《礼记·礼运》中。《礼运》记载了孔子提到自己虽然没能见到,但却十分向往的理想社会,即“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谓大同。”《礼运》中所谓的“大同”社会的原型是夏代以前的原始社会,通过对原始共产制社会的美化,展示了一幅令人向往的美丽画卷。从而,“大同”的理想社会成为千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一再追求的最终目标。

1.2 汉宋时期的“太平世界”的理想 到了封建社会的汉代,孔子的“大同世界”发展为“太平世界”的理想。东汉末年黄巾起义,提出反对剥削,主张自食其力,反对欺凌老弱,建立一个“太平世界”。公元2世纪,于吉写的《太平书》,阐述了太平理想,即天下大治、大家平等。宋代钟相起义时,提出了“等贵贱、均贫富”的口号,为人们描绘了一个理想世界的蓝图。

1.3 从洪秀全的人间“天国”到孙中山的“天下为公” 1851年爆发的太平天国起义,洪秀全借用基督教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等观点,杂糅《礼运》的“大同”思想,在太平天国的纲领性文件《天朝田亩制度》中筹划了一个“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人间“天国”。孙中山始终把“天下为公”、“世界大同”作为最高理想,毕生致力于此。他的“大同”思想主要表现在他的“民生主义”主张里。在他看来,“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又名共产主义,即是大同主义”。他认为“民生主义即贫富均等”,“就是要人人有平等的地位去谋生活”,只要采取“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大同主义”就指日可待了。

这些“和谐”理念经过长期的薰陶,渗透在中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讲谦和、温和、和睦、和蔼、和气生财,和衷共济,政通人和家和万事兴等,体现了博大宽广,包容兼顾的精神境界,体现了追求协调、团结,齐心合力开创未来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经验结晶。和谐思想造就了中国人民成为爱好和平的民族,形成了多民族和睦共存、多元文化融合共生,重视人与社会,自然统一性的文化传统,是中国文化的精华所在。

2 现代意义的和谐社会的内涵

2.1 “和谐社会”是社会资源兼容共生的社会 民族、宗教、党派、阶层是国家重要的社会资源。这些社会资源之间固然有这样那样的差异,但是它们都是共存、共生于一个社会之中,各有各的生命力。从历史上看,什么时候多教并存,什么时候社会和谐;什么时候多党合作,什么时候社会和谐。“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富民”不是富少数人。和谐社会应当给各类人谋取一定的物质利益,提供生存与发展的条件,从而把各类社会资源联合起来,形成合力。和谐社会应当是各类社会资源互相促进而又互相制衡的经纬交织的公民社会。

2.2 “和谐社会”是社会结构合理的社会 所谓“合理”,是说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也就是子系统之间有一个比较匀称、比较均衡、比较稳定的关系。这些子系统通常指的是人口结构、阶级结构、民族结构、职业结构、地区结构、家庭结构。社会结构合理是社会和谐的前提。社会结构不合理,必然会把社会距离和社会矛盾拉大,与此相应的是社会张力也大。社会张力一大,社会冲突一触即发:反之,社会结构合理,社会距离适当,社会矛盾也会比较小,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社会管理、社会整合、社会控制的难度比较小,成本比较低,和谐社会容易建成。

2.3 “和谐社会”是行为规范的社会 中国有句话,叫做“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园”。社会的规矩是社会行为的准则。大家都按规矩办事,社会就会井然有序。规范的内容很广泛,风俗、道德、法律、纪律、宗教都属于社会规范。社会规范是社会控制的防火墙,是社会发展的支撑点。社会在前进,社会规范会更新。更新后的社会规范依然是推动整体前进的推进器。

2.4 “和谐社会”是社会运筹得当的社会 所谓“社会运筹”,就是“社会整合”,即在调节社会中不同群体的利益时,运用自如,运筹决胜。有了合理的社会结构和社会规范,如果没有高明的社会运筹,社会仍然难以和谐,社会结构是人搭起的架子,社会规范也是人制订的。运筹得当,兼顾各方,兼容并包,各得其所,人与人和睦,人与社会融洽;运筹得当,方能用尽可能低的社会成本,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

3 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对策

3.1 合理分配经济增长带来的财富 我国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老百姓得到了实惠,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新机制,改变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但是同时,又出现了贫富分化的现象。从衡量财富配置状况的基尼系数来看,在经济高速发展之后,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远远超过国际警戒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收入差距是正常的,但差距太大就会产生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失衡。现在,我们面临的新问题是,经济增长带来的财富正在过多地被少数人占有,财富过于集中,既是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也是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如果这个问题不及时解决,就象邓小平当年担心的那样,将来会“发生大问题”。

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原因,一是初次分配存在不公平现象,按劳分配中行业差异过大,按要素分配比重偏高;二是再分配不足,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覆盖面与力度均不充分;三是非分配因素膨胀,大量国民财富通过非规范与非法的途径流入少数人手中。因此,实行权利资源平等分配、防止财富过分集中的经济与社会政策,已经势在必行。应实行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分配政策,进行分配机制的调整,遏制强势群体的利益独占性冲动,堵塞各种黑色收入与灰色收入渠道。重点是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减少低收入者的比重,从而建立中间大、稳定性高的社会结构。

3.2 合理分担改革与发展的成本 改革有成本,发展也有代价。各种社会群体承受改革与发展成本的比例,应与他们获得改革与发展成果的比例相近。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一些获得改革与发展成果较多的社会群体,承担了较少的成本;而一些获得改革与发展成果较少的社会群体,却承担了较多的成本。部分改制企业与事业单位的职工、被精简的干部与失业人员,承担的改革成本较多;失地农民、城镇低收入者、城市拆迁补偿不足的家庭等,

承担的发展成本较多。在目前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阶段,政府首先要平衡各种社会群体所承受的发展代价。

3.3 避免改革与发展的非制度化陷阱 改革与发展,都需要探索。探索可能有失误,但必须避免非制度化的陷阱。例如,经济活动中的权钱交易,公共部门分配不均,所有制改革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用人与司法腐败等。应加强制度创新与制度建设,堵塞各种非制度化的陷阱。在稀缺资源的非市场化配置过程中,尤其需要把好关、守住节,坚决刹住“卖官买官”、“贪不离地”两大歪风。

3.4 维护“体制外”社会群体的基本权益 占人口比重较小的强势群体,不仅表达自身利益的渠道比较畅通,各级政府对他们的制度供给也比较充分。因此,今后政府工作的重点是实现制度供给平衡,对占人口比重较大的弱势群体和中间阶层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撑。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工”往往处于“体制外”的社会经济地位。他们是新市民,但他们的就业、子女受教育等问题在城市困难重重;他们是新兴的工人阶层,但他们的工资、劳保、医疗养老、参政议政等也缺乏保障。因此,应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的市民待遇,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从城乡二元结构走向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应避免陷入市民、农民工、农民这样的三元结构。

3.5 以制度创新构建和谐社会 不论是从现实上看,还是从理论上来讲,要消除社会不和谐,关键还是要从制度入手。

3.5.1 要继续推进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通过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营造自由、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真正剥离附着在每个交易主体身上的神秘外衣,使市场规律、法律充当交易竞争的裁判员。要逐步完成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经济的转变,收缩政府权力的覆盖范围,为社会力量的发育成长提供有利的空间和养分,从而在政府与个人之间建立联系和沟通的桥梁,缓和二者间的紧张状态,同时也为个人营造阻挡强权侵扰的屏障。

3.5.2 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民主政治制度 要将执政党的性质、地位、职能、领导方式及其与政府、立法、司法、社会民间及公民个人的关系、相关的法律责任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加以明确化、制度化,使得对执政党的约束与监督落在实处,具有可操作性。还要严格界定党的政策、决定与法律的界限,使其服从法律,防止其超越法律的规定,形成隐性立法。同时,应注重我国的政权建设水平,在减少政府职能的基础上,注意各级、各类权力机关之间的有效制约与平衡。

3.6 建立社会预警与利益平衡机制 建立包括贫富分化、失业、通货膨胀、突发事件、犯罪等指标的社会监测与预警系统,提高公共危机管理与快速反应能力。同时,实行预防为主的原则,完善群体利益调节、利益约束与利益补偿的政府机制,健全“大调解”等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社会机制。增强工作单位、社区、家庭、非正式群体等社会基本单元的和谐与协调,形成稳定的各种微观社会结构。

推荐访问:王国 和谐社会 理想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