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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反腐倡廉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文员实习报告 时间:2023-07-24 09:40:04

摘要: 在党的十七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了社会和谐,破坏了社会稳定,阻碍了社会发展。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要坚定不移地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关键词:反腐倡廉 和谐社会 二者关系

一、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产生的危害

(一) 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

腐败现象的产生包括许多方面的原因,其中最根本原因是私有制和私有观念的存在。 “从本质上说,腐败现象是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产物”,[1] 这一论述指出了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剥削阶级的私有制。经济制度的私有制是腐败现象的产生的经济根源;建立在私有制经济基础之上并为之服务的剥削阶级思想体系,则是腐败现象产生的思想根源。其他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首先,制度建设不够健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查处不够严厉。由于现在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制度,所以导致一些领导干部放任自流、一手遮天、为所欲为,不仅带坏了自己,同时也带坏了一个地区或部门的风气,这些都给腐败的产生提供了机会和条件。其次,理想和信仰的动摇。在当今社会,一些官员忘记了党的宗旨,背离了自己的信念,出现了一些“理想,理想,有礼就享;前途,前途,有钱就图”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人生信条。还有一部分党员干部自控能力差。受“攀比心理”“侥幸心理”影响,这些都导致了腐败问题的产生。

(二)腐败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产生的危害

腐败现象的发生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同时更影响着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腐败会动摇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我国现在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但是腐败可以将国有资产化为私有,故而会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和谐发展。

2﹑腐败会扰乱社会主义的政治秩序。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然而腐败则会践踏社会主义的法制,破坏国家的社会秩序。

3﹑腐败会侵蚀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念,腐化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社会主义的道德是以不损害别人的利益为前提,以实现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归宿的。而腐败是一种滥用公权的行为,是与社会主义道德背道而驰的。

4﹑腐败会导致社会混乱。人民群众最痛恨的就是腐败,因为腐败的行为严重地侵犯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腐败会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会直接破坏党的形象,会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5﹑腐败会使执政党丧失政权。我们党已经从夺取政权的党变成了长期执政的党,这样就会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头脑中产生懈怠﹑用权力牟取私利、侵犯人民利益的想法。如果一直这样下去的话,就会使执政党失去执政的地位。

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惩治和预防腐败应采取的措施

十七大报告提出,“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 更加注重治本, 更加注重预防, 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是一个完整的整体, 二者相互作用、不可分割。一要从严治标。对各个领域﹑层面﹑环节发生的腐败现象都不能手软,必须予以打击,而且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放松。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上的违纪违法案件更要依法严惩, 决不姑息。二要善于治本。强调要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政策。治标和治本, 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坚决全面落实中央出台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一个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具体来讲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健全法制,严格执法。“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 [2]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严肃处理。要严格法定办案的程序,增强惩治腐败的意识。只有有了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为反腐败提供有力的武器。

(二)完善各级监督体系。江泽民同志曾指出: “ 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 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 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对领导干部工作时间以内要监督, 工作时间以外也要加强监督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只有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才能对预防和惩治腐败产生强大的威慑作用[3]。”

(三)通过改革预防腐败。在提倡反腐的过程中,也必须做好防御工作,设法使腐败的发生率降到最低,这样才能更有力的维护社会主义的和谐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我们要不断改革那些腐朽的制度,斩断腐败的根源使腐败者的目的难以达到。

(四)加强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我们要始终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不懈地进行反腐倡廉的教育,不断的提高干部的廉政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日益浓厚的廉政氛围。

三﹑反腐倡廉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二者之间的关系

《建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强调,反腐倡廉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反腐倡廉工作是消除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也是提高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认同度的重要手段。反腐倡廉有利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反腐倡廉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价值取向上是一致的,在实际效果上是互补的,在共同发展上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

(一)通过反腐倡廉,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当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我国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 利益矛盾也有所增加。腐败现象直接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加剧了社会的利益矛盾,要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就必须尽可能的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当务之急就是切实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拥有平等的发展机会,都能获得与他们所作贡献相一致的利益,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通过反腐倡廉,能够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保障社会和谐。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充分说明了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权利。然而,腐败现象对党和国家的政治制度、法制制度等许多方面都具有极大的腐蚀性,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和谐发展,侵犯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损害了社会协调发展的政治秩序。因此,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能够保证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正常化、有序化和民主化,能够保证各社会成员之间和谐相处,能够保证全社会健康﹑稳定﹑有序的发展。

(三)通过反腐倡廉,加强思想品德教育,推动社会和谐。我们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引导人们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形成团结有序、平等友善的社会关系。但是腐败现象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思想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造成人心涣散、社会凝聚力下降等问题。因此,我们要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由上可知,腐败现象严重影响着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所以必须加大对惩治腐败现象的力度同时加强对倡廉工作的宣传。因为反腐倡廉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是基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把反腐倡廉工作做好、做牢,正确认识和对待反腐倡廉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1]江泽民同志在1993年8月21日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2]人民日报纵论.制度为何对好人坏人都有巨大影响.人民网.2010-01-15

[3]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 ] .人民日报, 2

作者简介:宋庆盈( 1986- ),女,河北唐山人,渤海大学马克思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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