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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协同创新理念:构建园校合作长效机制策略的探讨

文员实习报告 时间:2022-02-22 10:10:00

摘 要:师范生毕业顶岗实习普遍存在高师院校"单头热"现象。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与教师职业关键素质培养需要出发发挥中小幼学校的师资培养主体功能。本文以学前教育专业为切入口,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学前教育机构、高师院校四方,如何发挥优势、优势互补、互动共建,共同构建园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长效机制的策略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教师教育 培养模式 园校合作 长效机制 构建策略

一、问题的提出

高等职业教育,既是高等教育的一个新类型,也是职业教育的一个新层次。既要有别于一般高等教育,又要区别于中等职业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方案与培养模式,就成为高职教育工作者必须研究、重点研究和长期研究的基本课题。近十多年来,高职教育理论与实践工作者,围绕解决高职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如何培养这么样的人才”问题,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与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特别是实施“示范校”、“骨干校”、“示范专业”、“骨干专业”等项目建设以来,各高职院校紧扣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问题,基于产业发展需求与学校办学优势,积极开展探索创建符合中国国情的、适应区域高职人才培养需求的、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在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订单式培养、专业教学与职业技能考证对接等方面,不少院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强的政策规范与激励,行业(企业)参与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普遍存在高校“单头热”现象。成为制约高职院校普遍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因素之一。[1]

培养教师职业从业人员的教师教育专业,既是传统的职业教育,又面临着新的职教理念与模式的冲击。其“校校合作”、“学教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还面临着特殊的困难:一是政府推行的高师院校(专业)“师范生毕业顶岗实习置换中小学教师脱产培训”机制,在实际执行中经费分担制度的落实遭遇诸多实际问题,一时难以成为普遍意义的长效机制;二是公立中小幼学校因人事管理体制及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难以提供足够数量与足够时间的顶岗实习职位,也无法提供带薪顶岗实习职位,更无法做到实习与就业挂钩。[2]

近年来,随着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而迅速壮大起来的学前教育专业,园校协同合作培养学前教育师资工作,发展趋势亦不容乐观。打破“瓶颈”,构建园校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长效机制,是必须的,也是迫切的。

二、问题解决策略的探讨

根据我国国情,结合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现状,必须建立由政府主导,行业组织、学前教育机构和举办学前教育专业高校共同参与,“四方联动”,才能切实构建实施园校协同创新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长效机制。

1.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引导、规范与推动作用

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是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行政管理者。培养优质学前教育师资,作为用人单位,学前教育机构是受益者之一,也应该成为责任者之一。应通过进一步制订、落实相关政策,引导、规范与推动学前教育机构参与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

1.1国家和地方出台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方面的专门文件,要进一步明确学前教育机构与高校一样都是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主体,规定学前教育机构必须参与和承担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当参与和承担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成为学前教育机构的义务与责任,也就把“份外事”转变成“份内事”,有利于以政策规范推动学前教育机构主动、自觉参与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

1.2教育主管部门将学前教育机构参与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和办学资质年度检查指标体系。一方面,有利于引导学前教育机构从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切身利益出发,认识和参与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将有力促成“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化,变被动参与为主动担当;另一方面,通过细化考核指标,一可让学前教育机构明确任务要求,二可利于学前教育机构与高校的合作更具操作性、实效性。

1.3完善配套政策,切实推广“师范生顶岗实习置换教师培训”的师范生实习支教模式。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试点经验和李海、李泽民等人的相关研究证明,该模式能够实现四方受益:高师院校、地方教育部门、实习学校和师范生。但也发现最大的问题是经费支持不足。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教师〔2007〕4号)提出的“切实保障师范生实习支教经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对高师院校教师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安排用于师范生实习支教的专项经费。高师院校要加大师范生实践教学经费投入,保证师范生实习支教经费。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师范生实习支教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要求落实有困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是高校独立支撑,长期开展与面上推广难以为继。所以,教育部应会同财政部出台实施指导意见,明确经费安排要求和标准,列入地方政府考评体系。同时,对经济欠发达市县予以转移支付,确保经费支持政策落到实处。由此保障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顺利开展,进而扎实促进园校合作长效机制建设。

2.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协调与促进者功能

目前,我省已经成立了有高师院校、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幼学校参与的“广东省高职教师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了有高师院校、行业协会、学前教育教学与研究机构和幼教产业相关企业参与的“广东省学前教育职教集团”,东莞等地市还成立了“学前教育行业协会”。要切实依照《章程》开展工作,成为高师院校与学前教育机构及其与教育部门之间紧密联系的桥梁,整合区域学前教育资源,着实促进园校合作长效机制建设。

2.1争取更多政策与经费支持,推动师范生实习支教进一步落到实处。借助广东省建设南方教育高地的教育创强计划,争取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设立“园校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资金,扩大师范生实习支教置换教师培训试点工作,开展园校协同创新学前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开展会员单位之间的园校合作试点工作,加强园校协同创新学前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科研工作,以丰富的、多样化的试点经验和工作取向的科研成果,以及由此促成的省级指导性文件,切实带动、推动更广泛意义上的园校合作长效机制建设。

2.2完善学前教育机构等级评定与评优评先考评指标体系,引导学前教育机构主动、积极参与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授权开展学前教育机构等级评定和独立开展学前教育先进单位与优秀个人评选工作中,将参与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情况纳入评价指标体系,激发、引导学前教育机构及其个人更加自觉、主动、积极地参与园校合作培养学前教育师资工作,促进园校合作培养学前教育师资长效机制建设接足“地气”、落到实处。

3.学前教育机构要确立师资培养主体意识

教师职业工作对象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是快速发展中的人(尤其是学前儿童);“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职业工作的当前、显性目标,而其隐性的、终极的价值诉求,则是促进儿童身心健全发展。由此决定了教师职业工作,“有法、无定法、贵在得法”,是技术活,更是艺术活、情意活。也由此决定了教师的专业成长,建基于实践性经验的积累。而师范生实习,就是通过“做中学”, 领悟、掌握与积累教师职业实践性知识,形成职业技能,培养职业认同,培育爱生情感,养成职业道德,着眼于提高师范生整体职业素质的师资培养活动,是师范生从学生向教师“蜕变”的关键性环节。这个“蜕变”的质量,是最终决定师资培养工作成败的关键。而这个“蜕变”,只能在高师院校与中小幼学校合作、以中小幼学校为主、在中小幼教育教学实际工作中实现。所以说,学前教育机构要确立师资培养主体意识,以保障充分发挥师资培养主体的功能。

3.1要充分认识承担学前师范生培养工作是利益所在、责任所在。“办学以教师为本”,优质师资是办优质学校的根本。而办优质幼儿园,是所有幼儿园的梦想,也是每一个幼儿园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所在。在培养学前师范生方面,幼儿园与高师院校是利益共同体。同时,又是分工合作的“双主体”:在通用知识与学科理论知识学习和教师基本技能训练方面,以高师院校为主;在实践性知识学习与实践能力培养和教师职业关键素质养成方面,以幼儿园为主。所以,在学前师范生培养上,我们幼儿园不该是被动的“配角”,而应是主动的“主角”。

3.2要充分发掘与高师院校合作培养人才的“附加值”。高师院校在理论师资、实训条件、科研资源、政策研究、对外交流等方面有相对优势。幼儿园在开展园本教研、园本培训、提升在职教师理论修养与基本技能、办学诊断与咨询、特色创建等方面,可以争取高师院校的更多支持,为幼儿园的又好又快发展,争取更多的提升“软实力”方面的外部资源支持,把合作高师院校发展成为幼儿园办规范园、高水平园、特色园的“战略合作伙伴”,做到一项合作、多样收获。

4.高师院校要树立“服务换合作、互惠享共赢”的合作理念

在学前师范生培养工作中,高师院校与学前教育机构是互补共建的利益共同体,各有职责、优势互补、不可或缺。从合作现状看,高校单头热现象较为突出,师范生教育见习与顶岗实习工作步履艰难。高师院校要主动争取财政专项经费投入,要进一步加大校级财政实践教学经费投入,切实推进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指导与过程质量监管。同时,要转变简单寻求学前教育机构单向支持的合作概念,树立以“服务换合作、互惠享共赢”的合作理念,着实推进园校协同创新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建设,着实提升学前师范生实践能力与职业关键素质,着实提高学前师范生就业竞争力。

4.1转变观念:实现从要求幼儿园单向支持到通过提供专业服务争取幼儿园主动参与的双向合作的转变。既然需要幼儿园的合作,就要让幼儿园有主动合作的理由,就要通过专业服务激发幼儿园的合作意愿;既然是双方合作,就应该建基于互惠共赢的共同诉求,不能只期望对方无私奉献、主动配合。所以,高师院校要树立“服务换合作、互惠享共赢”的园校合作理念,才能建设实质合作的长效机制。

4.2练好内功:加强内涵建设,深入一线调研,整体提升专业服务地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能力。主要是加强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实训条件、课程与教材、质量管理制度机制建设;组织专业教师开展幼儿园保教一线教学调研与体验,引导专业教师开展幼儿园保教研究。着实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服务地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能力。

4.3主动服务:要利用专业教学资源,主动为幼儿园提供专业服务。一是政策与发展资讯咨询与辅导服务。二是提供幼儿园在职教师职务培训服务:结合见习实习,选派教师送教上门,开展理论培训;利用校内实训条件帮助幼儿园教师提升保教基本技能水平和学习特色教学法。三是通过园校双方教师合作开展课程开发、教材编写、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提供教科研指导与带动服务。四是师资支持服务:幼儿园家长接待日、教学开放周、六一节或园庆等活动,往往感到人手不足,高校可以选派教师带领优秀学生前往支持。

4.4深度融合:建立多层面、常态化、实质性的园校合作关系。一是师资共享,通过构建全程实践教学体系:从第二学期开始每学期一周的校外见习或校内实训、毕业前一学期末两周的专业技能集中实训、毕业顶岗实习构成校内外实践课程(环节)两条主线,每年上半年举办“六一儿童节”(本校教职工子女参加)下半年举办艺术技能展示活动、课外微格教学与专题研讨活动、寒暑假与双休日义务支教活动三条辅线,邀请幼儿园教师参与指导;幼儿园家长接待日、教学开放周、六一节或园庆等活动,选派教师和优秀学生前往协助,以此加强日常合作。二是园校双方教师在课程开发、教材编写、教改课题研究等方面开展校(园)本研究合作。三是结合入学教育、经验介绍或事迹报告、毕业教育,邀请幼儿园教师进校讲座,开展学前师范生职业道德教育;选派教师结合见习实习到幼儿园讲座、调研、体验教学,促进教师交流。[3]

三、结束语

园校协同建设人才培养合作长效机制,是培养高素质学前教育师资的必然需要和迫切需要。只有在培养优质师资、促进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共同目标下,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学前教育机构、高师院校四方各自发挥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做到互动共建,才能切实建构起实质性的人才培养合作长效机制,切实推进园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协同创新,切实提高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的整体效益。任何一方的缺位,都将导致无法建立完整意义上的长效合作机制。

参考文献

[1]、邹伟:在示范建设中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J/OL].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2008-9-10

[2]、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教师〔2007〕4号)[EB/OL].教育部官网.2007-07-05

[3]、全省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置换教师培训”研讨会隆重召开[EB/OL].广东省教育厅官网.200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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