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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广东改革再次“先行一步”

办公室述职报告 时间:2021-06-28 10:33:44

自我管理,逐步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模式。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经30余年的发展,已“富可敌国”。作为先发地区,广东也更早地遇到了其他地区没有遭遇的问题。如何在保持世界制造业基地地位的同时实现产业的升级,这是广东面临的难题。汪洋主政广东后提出“腾笼换鸟”推动产业升级,但在全球经济低迷、国内经济稳增长压力加大背景下,此途殊为不易。同时,造就广东经济奇迹的市场化改革也引发了社会结构的转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广东流动人口已达3667万,约占全省实有人口的1/3,约占中国流动人口的1/7,是中国流动人口第一大省。数量庞大的流动人口为广东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他们被统计成广东人,但事实上却得不到广东人的各种福利待遇,身份仍是农民。身份的割裂造成心理的割裂,一遇风吹草动,即演化成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以及地方政府的冲突。2011年6月发生的潮州古巷事件、增城大墩村事件均由此而来。广东的社会矛盾还表现在更宽广的领域:2010年南海本田工人罢工和深圳富士康员工连续跳楼折射出劳资冲突显化的现实;2011年岁末发生的乌坎事件暴露出在经济利益冲击下基层治理的漏洞。2011年7月12日,在广东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上,汪洋列举了上述冲突事件,2012年1月,在广东省人大会议上,他再次表示,“现在广东受考验的不是经济,是社会矛盾”。广东社会改革新政被明确赋予了化解社会矛盾冲突的任务。这场改革显得颇为急迫。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刘润华说,2011年9月,他从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岗位上被紧急调任现职,拿着一个包就来报到了,报到时任命书还没有印发。

就在增城事件发生的第二个月,广东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上,《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即被颁布。两个月后,广东又印发了七个配套文件,涵盖社会组织培育、人口管理、社工队伍建设、居委会、村委会建设等多个方面,统称为“l+7”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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