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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专业性法院建设点赞

年终述职报告 时间:2023-07-26 08: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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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国内首家专业性金融法院落地金融中心城市上海,已指日可待。

司法改革历史上另外一个值得记载的时间节点是2017年6月26日,彼时召开的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53天后的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为中国首家互联网法院。

人民法院应该怎么设置,是按区域还是依专业?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家设立基层、中级、高级、最高四级人民法院,相对应于行政区域。当然在历史和现实中,还有专门法院的设置,如军事、海事、铁路运输、森林、农垦、油田等专门法院。有些专门法院的设置,是计划经济年代的衍生物,于其诞生的年代有其合理性。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却成为司法改革的对象。如铁路运输法院,已经完成改革进度表,整体纳入国家司法体系,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前身,即是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一方面,是专门法院的变革。另一方面,则是专业性法院伴随时代的变化、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而产生。两条不同的轴线,似乎是反方向的,却发生在同一时间轴。

依行政区域设置相对应审级的法院,是~种稳妥的制度设计,但于微观和现实,并不总能体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比如,厦门经济特区曾经存在一个全国最小但行政级别并不小的区,即鼓浪屿区,面积不到两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不足两万,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设置的区法院,年收案数不足三百。倘若按照当下的标准,一个员额法官就能承办,但当年该法院内部机构齐全,在编人员多达二十余人。时至2003年,厦门市三区合并,新成立的思明区年收案逾4万件,又导致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当然,压力倒逼改革,最终逼出了孟建柱书记所点赞的“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司法辅助事务购买社会服务”的厦门模式。

自从1999年人民法院发布第一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来,司法改革已历近二十年,司法改革渐渐进入深水区,都是啃硬骨头的攻坚战。法官的职业化、专业化,审判团队的专业化甚至法院的专业化建设,应既是目标,也是方法论,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实现路径。

2008年,笔者曾在基层调研中发现,在一些人口密集的城市,一般只有一至两个看守所,刑事审判却由不同的基层法院审理,庭审时往往被告人提押路线过长,一旦警力不足,便会存在着较大隐患。此外,一些大要案由于庭审时间较长,庭审的连续性及时间也会受到限制。针对这些现实问题,一些地区提出的改革方案是,在看守所边上设立毗邻的审判法庭。笔者曾经设想,能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引入专业化法院的改革因素?假设一个城市有若干个区,在每个区法院设置刑事审判庭,显然是一种司法资源配置的不经济,有条件的城市,是否可以将刑事审判资源统筹使用,设立刑事初审法院,办公场所可直接毗邻看守所,若有一处以上看守所,则设立巡回审判法庭。如此,既可节约司法成本,又可提高司法效率。

所有的改革都是对既定思维的突破。专业性法院的诞生,如同新生婴儿的啼哭,每一步的成长,都予人无限的想象空间。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之初的定位是,通过设立网络法院,将涉网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构建专业、高效、便捷的司法运行体系,依法妥善处理网络纠纷,当好互联网空间依法治理的“孵化器”、互联网司法规则制定的“试验田”、互联网纠纷多元化解的“主导者”、互联网审判方式变革的“先行者”。在过去的日与夜中,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法官们,正是以投身司改的不懈努力,践行着司法人员面对憲法宣誓时庄严的承诺。

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是司法改革的出发点与立足点。从知识产权法院到互联网法院再到上海金融法院,专业法院建设,已然扬帆启程,在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中稳步推进。若再加上法学界、司法界热议中的家事少年法院和破产法院等等,专业化法院建设虽任重道远,但图景清晰,来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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