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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用胶粘剂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及防治对策研究

安全自查报告 时间:2021-07-22 10:25:34

[摘要]从鞋厂职业病危害的角度分析近年来鞋用粘剂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并对相关问题寻求对策。从目前鞋用胶粘剂的生产及使用现状、职业卫生监测、鞋用胶粘剂中常见有机溶剂等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鞋用胶粘剂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相关性探讨,并制定完善管理体制,针对性的加强质量控制,提高检测人员的要求,完善检测报告,全面提高防护水平,进而减少鞋用胶粘剂职业人员面临的风险,为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制订鞋用胶粘剂相关职业卫生服务政策提供依据。

[关键词]鞋用胶粘剂;职业病;危害因素;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R13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0616(2013)02-212-04

随着改革开放及经济化进程,我国制鞋业迅猛发展,已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生产国和出口国,占据了世界中低端鞋产品的市场。随着我国制鞋工业的发展,鞋业制造中的鞋用胶粘剂使用量不断增加,年用胶量高达30×104吨,胶粘剂通常是混合材料,由固化剂、填料、基料、增韧剂、稀释剂等组合而成,基本的化学成分可分为淀粉胶、聚氨酯胶、纤维素胶、氯丁胶、聚酯胶、聚烯烃胶等;按照使用特性的不同又可将其分为溶剂胶、热熔胶、水性(乳)胶等;按照其用途的不同分为涂合布胶、包头胶、粘外底胶、绷楦胶等。随着人们对环保的重视,技术不断改进,出现了以普通氯丁胶粘剂为代表的胶粘剂,接着出现了软质聚氯乙烯、聚氨酯等人造革、合成革的第二代胶粘剂,由于其对鞋的结合力优良,成为鞋用胶粘剂的主要产品,主要问题是其属于苯系溶剂,造成了环境污染和职业性苯中毒的病例报道频发,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第三代不含“三苯”的胶粘剂的出现虽然不含苯,但是该胶粘剂仍属于溶剂型,含有挥发性的有机物质,无法解决对作业工人的危害及环境污染问题。第四代环保型鞋用胶粘剂在上世纪90年代出现,为无溶剂反应型材料,由于其粘合性缺陷,价格较高,应用工艺还不够成熟,使用并未普遍。因此第三代材料仍占据鞋用胶粘剂的主导。因此本研究对鞋用胶粘剂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调查,了解目前危害治理和控制的情况,并针对性对其危害因素进行预防和控制,探讨防治对策,从预防角度提出一些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为制订相关职业卫生服务政策提供依据。

1.鞋用粘剂中现存的职业危害因素

1.1鞋用胶粘剂生产及使用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氯丁胶粘剂,又称为黄胶、万能胶,作为胶粘剂中使用量最大的一种,具有价格低廉、粘性强等优点,最初的氯丁胶使用苯作为有机溶剂,而后改用甲苯和二甲苯,此类物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做出了严格的限量控制,但在实际运用中由于苯类的溶剂良好的溶解性,因此在鞋用胶粘剂中不可避免的被加入了苯类溶剂,作为有害的化学因素。

聚氨酯胶粘剂是目前旅游鞋和皮鞋的主要胶粘剂,其主要含有丁酮、丙酮、甲苯。该类胶粘剂还有聚异氰酸酯交联剂,并配有乙酸乙酯以提高胶粘剂的粘度。另外一种为水性聚氨酯胶粘剂,可以作为环保型的鞋用胶粘剂,该类物质不使用有机溶剂作为稀释剂,但该材料尚处于开发阶段,需要配合使用溶剂型表面处理剂,因此仍不能做到消除有机溶剂造成的职业危害。

另外,表面处理剂包括氯丁胶、聚氨酯胶等,属于极性较高的聚合物,其粘结性功能较差,使用之前除了粘结表面的处理之外还需要对表面进行活化,鞋厂需要配套相匹配的清洗剂、去污剂以及专用的表面处理剂,常用的有汽油、正丁醇、丁酮、二甲基甲酰胺等,该类物质对人体都会产生危害。

1.2鞋用胶粘剂职业卫生监测及使用状况

目前我国鞋类生产企业达3万多家,鞋业从业人员超过500万,随着人们鞋用胶黏剂毒性的重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相关调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卫生监测以及鞋用胶粘剂的使用监督对鞋业安全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量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现有的鞋用胶粘剂中检出含有苯、汽油、甲苯、丙酮、二甲苯、正已烷、醋酸乙酯、丁酮等超标有害物质,超标率最高的为二甲苯以及甲苯。检出的挥发性有机成分高达160余种,其中甲苯、苯、甲基环己烷位居前三位。氯丁胶粘剂中的有机溶剂包括苯、甲苯、丁酮、丙酮、正己烷等,聚氨酯胶粘剂包括丙酮、丁酮、甲苯、二氯甲烷等,空气检测显示苯、甲苯、二甲苯的浓度超标严重。以上检测结果提示我国目前的制鞋业存在严重的“三苯”类物质使用情况,按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一化学有害因素》,我国现状报告显示,最低超标率超过20%。鞋用胶粘剂的成分并不单一,混合有机溶剂的使用量达90%以上,有样品中检测出近15种对人体有害的成分物质。

1.3鞋用胶粘剂常见有机溶剂健康危害

苯及其同系物主要是通过短时间吸人大量有害蒸汽而造成的急性中毒以或者长时间低浓度接触的慢性中毒反应,引发患者造血功能出现异常,出现白细胞减少以及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是白血病的发病。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苯认定为人类的强致癌物质,我国对苯致病也引起了高度重视,将所致白血病定义为职业性肿瘤。由于该类物质具有细胞遗传效应,接触后导致各类染色体畸形,致怀孕女性胚胎中毒。已有大量证据显示苯及其同系物会对女性生殖系统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还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影响;经尿排泄物检查结果显示葡糖苷酶活力增加,多项研究支持苯类物质对肾小球及肾小管具有一定的伤害。

1,2二氯乙烷是一类高毒性物质,对人体的呼吸道及眼都有较强的刺激,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表现为中毒性脑病、肝肾损伤及胃肠不适等中枢神经抑制现象。有研究表明长期吸入该类物质可以造成患者头晕、失眠、乏力、纳差等神经衰弱症状。

四氯化碳是一类易挥发且毒性较大物质,有强烈的麻醉性和刺激性,可导致肝肾损伤及中枢神经系统的损伤,同样被IARC列为人类强致癌物。

三氯甲烷是一类麻醉性物质,在湿度高及有阳光的环境下容易形成剧毒物质,造成患者出现呼吸系统损伤,若长时间接触可导致患者出现肝肾功能的损伤,若孕期女性接触易致胎儿的损害以及流产发生,该物质被IARC定义为人类的强致癌物质。

正己烷为吸入性麻醉物质,可刺激呼吸道粘膜,慢性接触可以引起周围神经系统的病变,严重患者可导致肌肉的麻痹及瘫痪。

汽油作为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剂,可引起神经症状及急慢性中毒,表现为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及神经官能症等周围神经系统病变。

丙酮是一类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短时间高剂量的吸入之后,会引起呼吸系统的严重刺激,慢性中毒症状表现为眩晕、灼热、咳嗽、咽部刺激等症状,对眼睛也有一定的刺激,表现为畏光、流泪及角膜上皮浸润等。

丁酮是一类具有麻醉作用的毒性较大的物质,带有刺鼻的酸味,对黏膜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接触其可以引发皮炎、黏膜刺激以及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被列为致癌物质,国外已经被禁用。

以上是鞋用胶粘剂主要存在的毒性物质及健康危害情况,调查中发现有机溶剂多为几种混合存在,对胶粘剂接触人员造成了严重的健康危害,需要得到重视与关注。

2.防治对策

2.1加强质量控制

国家未制定使用鞋用胶粘剂相关检测标准,需要企业自建检测方法,保证有效的检测过程及结果报告的规范性及一致性,相关政府部门及卫生机构应当定期对待检单位收样并进行样品的检查,并以报告的形式对所检的内容及有毒成分进行分析,对整个检测过程加以控制,制定检测细则,将检测要求纳入到鞋业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当中,对空气中有毒化学品的含量进行测定,需要特殊合同审核的在生产前需要通过批准,并通过加大样本量、减少分流以及采取特定数据的方式更严格的加强鞋用胶粘剂的质量控制,保证生产安全。

2.2提高检测人员的要求

对检测人员严格要求,通过质谱分析匹配化合物,考虑到待检化合物的分子量及沸点等条件影响,同时应当重视较低匹配度的化合物,该类物质往往可能是真正的待检成分,不仅仅根据仪器的结果进行判断,需要根据检测人员的专业经验综合地对待检品和环境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此外还需要检测人员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专业分析能力,充分了解实验测定条件,哪些情况下或者哪些物质会干扰实验结果,尤其对于苯这类鞋用胶粘剂职业卫生中重点关注的有机物质的检测,需要重点关注,因此应当提高检测人员的分析工作能力。

2.3完善检测报告

鞋用胶粘剂的检测应当出具针对性的报告,以更好的评价采样的真实性,若为客户送检的样品,则在收集样品时向客户做出说明和解释,同时在报告中做好详细的内容说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测定结果是挥发性有机成分的气相相对百分含量,不能反映原材料的真实组成,因此不能作为样品是否合格的依据,需要测定样品的绝对含量。若样品在气象层中有机毒性成分含量越高,说明危险性越大,挥发性比例越高说明容易挥发的物质含量越高,提示在空气中存在的挥发原材料含量越高,空气中浓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还应当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采集检测。同样还需注意的是一些小分子有机气体在色谱柱上没有保留,他们会存在一个色谱峰中,因此色谱图上并不是真正的空气峰,该空气峰的比例越高说明挥发性的组分越少,因此即使是某些物质有机溶剂比例大,可能造成的危害并不严重,需要综合分析其危害性。

2.4全面提高防护水平

通过对制鞋企业现场情况调查,发现制鞋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配置的通风排毒设施不完善,通风设施能力不足,管理不当,一些企业仍采取自然通风的形式,厂房空间拥挤,布置不合理,有毒作业岗位并未得到很好的隔离,不同的有害物质布置在一起,极易造成污染,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企业较少,警示标识不完善。应当全面完善操作规程,采取有效的通风处理,将有毒作业跟无毒作业隔离开,并在危险品处设立警示牌,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设立专职职业卫生负责人,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对鞋用胶粘剂危害的认识,并对相关工作者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以提高对该职业危害的防护意识。

3.总结

我国作为制鞋大国,走低端价格的竞争路线为主,技术相对落后,工艺产能不高,导致作业环境恶劣,无证无照的手工制鞋作坊比比皆是,鞋用胶粘剂职业危害严重,监管难度较大,本研究调查分析鞋用胶粘剂职业危害因素,通过调查发现我国制鞋企业职业病防范工作尚不乐观,主要表现为制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完善,无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大部分企业员工对职业危害因素无防范意识,企业负责人及相关的管理者虽对鞋用胶粘剂危害有一定的认识,但是认识程度不深,缺乏主动防范意识及防范相关知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情况较为普遍,对我国制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极为不利。近年来随着多起鞋用胶粘剂中毒事件的发生,给社会敲响了警钟,关注力度不断加强。因此为了避免该类事件再次发生,保障作业工人的健康,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十分必要。需更加规范化的管理制鞋企业,有条件的应设立自动生产线,减少有毒环节的人工操作;设置通风装置、警示标识等各项防护措施,以起到警示作用;从源头上治理鞋用胶粘剂,避免使用有毒原材料,购买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材料;合理科学的布局,使有毒作业与无毒作业场所分离,避免交叉污染,尽可能的减少有毒物品的接触;开展鞋用胶粘剂职业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管理者及作业工人的防范意识,并掌握相关的防范知识;定期对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组织企业员工健康检查,以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从各个方面有效减少有害物质对工人健康的损害,以利于我国鞋业的健康安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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