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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和鲁迅幽默风格的比较

安全自查报告 时间:2022-02-07 10:08:35

林语堂和鲁迅对推动中国幽默文学史的进步做出了很多的努力,在这方面贡献巨大,“幽默大师”的头衔一直被提到,并被后来者不断地学习和称赞。林语堂最早把英语“Humour”一词翻译成“幽默”,并倡导其改变人心的作用,主张幽默文学在中国源远流长,认为老庄、鬼谷子等都是早期幽默文化的代表人物。而实际上鲁迅是林语堂提出“幽默”主张后最早的支持者,所以他笔下的文章大多充满幽默,可笑滑稽中满是对于当时社会的讽刺。

虽然林语堂和鲁迅都是主张“幽默”的志同道合者,然而他们的幽默风格却迥然不同,因此导致了两人在三十年代初的对立。对此,不少学者和评论家对两人的幽默风格做出比较和分析。看过不少研究林语堂和鲁迅的专著、论文及评论文章后,我认为林语堂和鲁迅的幽默主张是有相同之处的,因两人的对立掺杂了时代背景和政治历史因素,所以大多评论家会偏向鲁迅的幽默思想,认为其更为积极。但是撇开复杂的社会、政治、历史因素,单从审美功能和娱乐功能来看,林语堂和鲁迅的幽默风格孰好孰坏,难以比较,因两人幽默个性突出,不尽相同,倒也反映出文学的多样性,两人对中国幽默文学的影响至今仍未消退,地位牢固,而这里我要比较的是两人幽默风格相同和不同之处。

说到林语堂和鲁迅幽默风格的相同之处,那就是两人都运用幽默这种文学载体来反映社会和关注民情,且内容都是来源于生活,并传达出高于生活的感悟。这些地方能表现出两人深厚的文学功底和人文情怀,对生活有着敏感的洞察能力,对社会怀着强烈的责任感,笔下文章除了能使人感到诙谐外,又能使人有所收获。

(一)在幽默中反映社会,关注民情

许多评论文章都把林语堂和鲁迅作为完全对立的代表作出分析和评论,认为鲁迅的幽默观才是进步的,而林语堂是落后的,这源于这些学者认为林语堂倡导的性灵、闲适的幽默不合时宜,对于当时黑暗社会的批判力度不够,而且只是一味地主张幽默能够改变思想,陶冶性情。实际上,林语堂并没有脱离社会,从他的作品中还是能看出他是关心政治和百姓疾苦的。正如鲁迅认为当时的幽默文学作家只是不想做“文字狱“中的主人,只能“肚子里总还有半口闷气,要借着笑的幌子,哈哈的吐他出来[1]。”阅读林先生的散文和小说后,不难发现他在幽默的掩护下,抒发了自己对军阀统治的不满之情,只是较之鲁迅稍有隐晦。林语堂先生通过写《中国的国民性》、《论政治病》、《谈言论自由》、《京华烟云》等文章和小说来反映社会和关注民情,把幽默作为救治社会弊端的良药引进。

而鲁迅则更为大胆地用幽默作为讽刺旧社会的尖锐武器,在《祝福》、《阿Q正传》、《狂人日记》等作品中有着鲁迅独有的辛辣讽刺,饱含沉郁的幽默浸透了他的思想和态度。这些作品同样反映了当时波动的社会和疾苦的民情。例如鲁迅在《无声的中国》中写道:“近来还有一种说法,是思想革新紧要,文字改革倒在其次,所以不如用浅显的文言来做新思想的文章,可以少招一重反对。这话似乎有理。然而我们知道,连他长指甲都不肯剪去的人,是不肯剪去他的辫子的。”这里的语言诙谐幽默,却很好地表现出鲁迅的态度“用活着的白话,将自己的思想、感情直白地说出来”。整篇文章指出,由于长期受到封建专制的统治,中国人民不敢反抗,所以中国变得没有声音了。这里反映出社会的懦弱和人民的不争,鲁迅认为只有把“中国变成有声的中国”,才能冲破旧社会的束缚。

(二)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

林语堂认为“幽默为人生之一部分”,也是“一种态度,一种人生观”[2]。所以他写的散文、小品文和小说反映生活的很多,把幽默贯穿生活,把生活融进幽默,让文章显得轻松闲逸。而鲁迅写的很多散文也都取材于现实生活,对材料加以艺术夸张和渲染,把境界提升,以传达出高于生活的信息,这样就能让幽默站在更高的平台上来俯视人生百态。

林语堂写的《看电影流泪》、《坐在椅中》、《论游览》等散文内容无不是来源于生活。他在《记纽约钓鱼》中写道:“想起渔樵之乐,中国文人画家每常乐道。但是这渔樵之乐,像是风景画,系自外观之,文人并不钓鱼。惠施与庄子观鱼之乐,只是观而已。中国不是没有鱼可钓,也不是没有钓鱼人,只是文人不钓罢了。”这篇散文取材于林先生与他女儿在纽约钓鱼的日常乐事,然而通过俏皮的文字却把钓鱼这件生活小事延伸,联想到中国文人只观景写诗不钓鱼的有趣现象。为了增加说服力,林语堂还列举了古代著名诗人的例子,其中一例:“像陆放翁那种身体,力能在雪中扑虎,可以钓,而不钓。他的游湖方式,是带个情人上船,烹茗看诗看情人为乐,而不以渔为乐。”十分俏皮活泼,调侃陆游只是观看写诗却没有亲自垂钓的事情,最后还升华了主题,指出凡人在世总会俗事羁身,何不接近自然,放宽胸怀呢。

鲁迅笔下的《喝茶》、《秋夜纪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也都是源于生活的点滴片断,例如杂文《随便翻翻》写的是鲁迅自己所总结的读书见解,认为读书可以“随便翻翻”,但希望读者们要“自己有主意”,不要害怕“和自己意见相反”的东西,懂得进行比较和分析,最后他还指出人们应该多读史。其中生动辛辣地写道:“所以我想,无论是学文学的,学科学的,他应该先看一部关于历史的简明而可靠的书。但如果他专讲天王星,或海王星,蛤蟆的神经细胞,或只咏梅花,叫妹妹,不发关于社会的议论,那么,自然,不看也可以的。”[3]这样日常的内容都源于鲁迅的生活经验,平凡之余道出真谛。鲁迅借此呼吁读者要学会灵活读书,且建议编者要保存书的原味,不要随意删节,这已经传达出高于生活的感悟了。

三十年代以来,林语堂和鲁迅一直被文学界定位为对立的流派,相关论文和专著不胜枚举。林语堂曾经说过:“左派不谅吾之文学见解,吾亦不肯牺牲吾之文学见解以阿附初闻鸦叫自为得道之左派”对于鲁迅,他则这么评价:“鲁迅与其称为文人,无如号为战士。战士者何?顶盔披甲,持矛把盾以为乐。”鲁迅在林语堂的眼里是一名战士,文笔无比锋利,每当讽刺人和社会时往往会一针见血,丝毫不留任何的余地。而鲁迅曾在《“论语一年”》中公开反对林语堂:“老实说罢,他(林语堂)所提倡的东西,我是常常反对的。先前是对于‘费厄泼赖",现在呢,就是幽默。”不难看出,两人的幽默观是存在矛盾和对立的部分,所持的幽默风格也是不同的。

(一)对幽默内涵的见解不同

林语堂写过很多文章来表达自己对幽默的理解,如《论幽默译名》、《征译散文并提倡“幽默”》、《会心的微笑》、《幽默杂话》、《论幽默》等。而鲁迅也一样,通过撰写《论幽默到正经》、《论讽刺》、《论讽刺到幽默》等文章来阐述自己的幽默观,其中的很多观点都与林语堂的观点相悖,而且鲁迅还大胆地在文章中公开表示他不赞成林语堂的幽默观,并反对林语堂对幽默的诠释,从这里可以看出两人对幽默内涵的想法是不一样的。

林语堂在《论幽默》讲到:“不过中国人未明幽默之义,认为幽默必是讽刺,故特标明闲适的幽默,以示其范围而已”、“其实幽默与讽刺极近,却不定以讽刺为目的。讽刺每趋于酸腐,去其酸辣,而达到冲淡心境,便成幽默。欲求幽默,必先有深远之心境,而带一点我佛慈悲之念头,然后文章火气不太盛,读者得淡然之味”。他认为幽默与讽刺是不一样的,因为讽刺会使人感到不愉快和不舒服,而“幽默则如从天而降的温润细雨,将我们孕育在一种人与人之间友情的愉快与安适的气氛中”。幽默应该是人类心灵舒展的花朵,温柔乐观的,能让人感到轻松舒服。

对此鲁迅是不赞成的,他一直用幽默来批判黑暗的现实,笔下很多作品都采用了辛辣的幽默风格,跟讽刺相融,讥笑现实的残忍,嘲讽当时社会的各个黑暗面,还同情着身在水深火热的百姓,却也哀其不争。鲁迅敢说敢写,决绝明了,不遮遮掩掩,大胆地用幽默作为对抗黑暗社会的武器,无情地打击着反动派,所以他认为幽默不应该是温厚和包容的。在《从讽刺到幽默》中,他就明确表明过“幽默”既非国产,中国人也不是长于“幽默”的人民,而现在又实在是难以幽默的时候。于是虽幽默也就免不了改变样子了,非倾于对社会的讽刺,即堕入传统的“说笑话”和“讨便宜”。就当时的社会背景而言,幽默是不允许存在的,若它存在,只是披着幽默外壳的讽刺罢了。所以归根到底,那个时代的幽默就应该是一把与黑暗势力对抗的利剑,严肃而正义,这恰恰跟林语堂闲适、性灵的观点截然不同。

(二)含蓄温厚的笑和嘲讽冷峻的笑之间的区别

林语堂认为幽默的最佳形式是“含蓄思想的笑”或“会心的笑”。他在《论幽默》中讲到幽默只是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常于笑中带泪,泪中带笑。文中所写的“泪中带笑”表现出林语堂所表达的幽默是温厚和包容的,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生活或者是社会,甚至于对敌人。他在文章中表态:世事看穿,心有所喜悦,用轻快笔调写出,无所挂碍,不作滥调,不忸怩作道学丑态,不求士大夫之喜悦,不博庸人之欢心,自然幽默。字里行间所传达的笑,是用来表现林语堂的幽默。这样的笑,是一种自然率真的笑,带有孩子般的天真和俏皮,来自内心深处,

林语堂认为幽默既不像滑稽那样使人傻笑,也不是冷嘲那样使人在笑后而觉得辛辣;它是极适中的使人在理智上以及在情感上感到会会心的甜蜜的微笑的一种意味。他始终认为幽默不应该让人感到难受,辛辣大可不必,反而达观超脱才是王道。就最高级的幽默而言,微笑为最上乘。他没有受时代的影响,有些作品甚至大胆地脱离了整个时代背景,坚定地守护自己的幽默风格和文学理念。在生活中不懈地挖掘童趣童真,引人发笑,这笑无疑是轻松的,是含蓄的,是温厚的。

而鲁迅的幽默风格是不允许出现这样不顺应时代潮流的纯喜剧因素,喜剧只能用来陪衬悲剧。看了鲁迅的文章,他所描绘的笑是冷峻的,那是嘲讽当时社会的讥笑,而不是林语堂所认为的“会心的笑”。鲁迅笔下的大多作品都是在讥讽无情的社会和封建的思想,例如《谈皇帝》、《无声的中国》、《流氓的变迁》等等都是在赤裸裸地讽刺封建势力和旧社会,这是严肃的控诉,在黑色幽默的渲染下却让人发出自嘲的笑,无奈至极。如他在《可惨与可笑》中写道,国事犯多至五十余人,也是中华民国的一个壮观;而且大概多是教员罢,倘使一同放下五十多个“优美的差缺”,逃出北京,在别的地方开起一个学校来,倒也是中华民国的一件趣事。这里读起来倒是让人感到滑稽可笑,但若深入了解当时的时代背景,就能了解文中的笑饱含嘲讽。此文实则揭露了当时反动统治阶级,在尽量苛刻地援用法律条文,陷无罪之人入罪,实在可恶可笑。

(三)对幽默功用的观点不同

在那个悲剧的三十年代,在那个中国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日益尖锐的社会里,喜剧的出现只为了突出悲剧,只能为悲剧存在。文学界大多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学者都会推崇文学的社会功能,而鄙视文学的审美和娱乐功能。源于深刻的政治因素和文化因素,鲁迅把文学当做武器,用以揭露社会丑陋,给人们以巨大的冲击,呐喊抗争和进步,把文学的战斗性开发得淋漓尽致。他认为若是真的猛士,就要勇敢面对一切残酷的现实,不逃避,不退缩。鲁迅所在的左翼作家群顺应了时代的潮流,善用文学批判社会。对于幽默,鲁迅始终认为幽默是为了让人民更加清醒,在反差中感受到悲凉,激励人们勇敢改变。发挥幽默的社会、教育和战斗功能,讽刺矛盾重重的旧中国,抨击封建阶级和反动派,用尖锐的幽默唤醒百姓的麻木,这便是鲁迅眼里幽默的功用。

而林语堂却倡导宽容、真实、同情的幽默观,这明显违背了当时整个时代的潮流。他更重视文学艺术的内部规律,发挥幽默的审美功能和娱乐功能。林语堂在《论幽默》里提到,幽默家知道世上明理的人自然会与之同感,所以用不着热烈的谩骂讽刺,多伤和气,所以也不急于打倒对方。因为你所笑的是对方的愚鲁,只消指出其愚鲁便罢。明理的人。总会站在你的一面。所以是不知幽默的人,才需要谩骂。林语堂这样的观点显然跟鲁迅所在的左翼作家群的观点相对立。而鲁迅在《中国文坛上的鬼魅》中提到了“第三种人”,这种人是温和的,是和平的,但却是不负责任的。他们认为文学不应该与政治相挂钩,因为一挂钩,就会失去文学的永久性和伟大性,毕竟政治斗争只是暂时的,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文学反映政治是不纯粹的,也不会永久的。在这篇文章中,鲁迅用锐利的笔锋讥讽那些只活在纯文学世界里的文学家,当然林语堂也是其中之一,他的作品多少有点脱离文学的革命性。但是,我认为这只能说林先生所推导的幽默不太符合当时时代的潮流,而不能说这是错误的。西方的教育和老庄哲学的影响让林语堂更加看重幽默的宽厚性和含蓄性,以幽默为趣,不能否认它能以委婉温柔的语气感染人性,改变人心,进而以达到改变人生,改变中国的目的。

林语堂和鲁迅都是伟大的幽默家,尽管两人的幽默风格大有不同,却也不乏相同之处。毋庸置疑,他们都是爱社会,爱人民的,是散发着人性光辉的优秀作家。两人的幽默都反映了社会和生活,传达出独有的智慧和感悟。即便两人对幽默的内涵和功能态度不一,笔下诠释的“笑”也大不一样,但是他们的幽默观都是值得传承的,其幽默风格都应该受到推崇。如此两种不同味道的幽默,一样指引着中国文学史的前进,如明珠般照亮一个又一个探求幽默意义的后来者,经久不衰。

[参考文献]

[1]鲁迅.鲁迅全集[M].背景: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36.

[2]林语堂.林语堂散文[M].浙江:浙江文艺出版社,2003:57.

[3]鲁迅.鲁迅杂文精选[M].黑龙江: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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