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作报告网!

新形势下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研究

入党申请书 时间:2023-07-25 09:20:06

【摘要】上世纪90年代初,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有益尝试,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预防工作新模式、新方法,立足检察职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减少甚至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职务犯罪案发数量仍在高位运行,呈现出一些新变化新特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人民群众对反腐的热情与期待与日俱增,这些都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如何开展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这有赖于预防工作机制的合理构建及良好运行。但目前,预防工作机制的构建还不够健全,与其他预防力量的关系还未理顺,机制运行中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困境,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完善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运用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从立法层面、内外机制运行的实际操作层面系统分析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面临的问题与困境,总结出北京市检察机关预防工作机制的现状及在运行中取得的成效,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统一指挥,纵横联动,上下一体,成果共享”一体化工作模式的设想及在此模式框架下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的完善提出建议。

一、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研究背景及概念界定

(一)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1. 反腐倡廉新形势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从检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来看,2008年至201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5787件218639人。(数据摘自201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平均每年查办33157件43728人,职务犯罪发案数量仍在高位运行,并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和新特点,“一是职务犯罪向一些新的领域渗透,权力相对集中、资金相对密集、监管相对薄弱的单位和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尤其近年来国家投入大量资金的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医疗卫生以及教育科研等领域案件逐步增多;二是犯罪手段更趋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采取委托理财、商品交易、虚假聘任、中介斡旋等新型手段作案的犯罪增多,跨地区、跨国境及涉外案件增加;三是案件牵连性更加突出,一些单位、部门集体腐败问题严重,窝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四是腐败问题与多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不少事件、事故背后都隐藏着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犯罪。”(摘自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连会议上的讲话。)面对新变化新特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预防理念、队伍建设、工作机制、程序和方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努力适应职务犯罪形势的变化,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机制,不断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向深入。

2. 党中央预防腐败新的指示精神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指明了新方向。当前,反腐败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中央对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越来越大。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申了预防工作在我国反腐败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3月8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在听取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代表的发言后,深刻指出:“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强调一定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这不仅充分肯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也强化了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积极意义。这一科学论断引起了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的关注与重视,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同年11月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这对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可以说,党中央的正确决策将预防工作提到了全新的高度,为预防工作指明了方向。

3. 人民群众对反腐的热情与期待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出了新挑战。职务犯罪是最典型、最集中、最严重的腐败现象,破坏社会公平正义,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特别是那些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食品安全、涉农惠民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要求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呼声十分强烈。其不仅希望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也期望把办案向预防延伸,进一步加强预防工作。与此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微博等新兴媒介平台日渐成为群众参与反腐的有利工具,通过微博“天价烟”、“表哥”、“不雅视频”等信息迅速扩散成功引起相关部门介入,媒体人罗昌平实名举报引发原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落马等案例屡见报端,这一方面开辟了反腐败工作新的线索来源,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支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相关职能部门响应相对迟缓,对于网络舆情引导经验不足、甄别效率较低等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如何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使其顺应社会发展,积极有效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工作的热情与期待,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概念界定

1. 机制。理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的概念,首先要明确“机制”的概念和范围。“机制”一词“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动作原理,生物学和医学通过类比借用此词。生物学和医学在研究一种生物的功能(例如光合作用和肌肉收缩)时,常说分析它的机制。这就是说要了解它的内在工作方式,包括有关生物结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以及其间发生的各种变化过程的物理、化学性质和相互联系”。(《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1250页。)

推荐访问:犯罪预防 检察机关 新形势下 工作机制 职务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