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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重在制度建设

换届工作报告 时间:2023-07-22 13:00:02

[摘 要]我国社会已进入一个十分重要而特殊的发展阶段,面临着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的挑战。现阶段存在的各种社会矛盾与不和谐现象,归根到底是由于利益失衡造成的。通过制度建设来解决利益冲突、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会矛盾;利益冲突;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6)05—0096—03

一、我国现阶段面临的社会矛盾与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已进入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特殊的发展阶段,这既是发展的黄金期,也是充满风险的矛盾凸显期和多发期。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城乡差距不断扩大。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以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城市化进程的明显加快,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遇到了一系列新的困难与障碍,突出表现为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目前城乡的收入差距达到了3.2:1。我国城乡差距不仅体现在城乡居民收入方面,还突出地表现为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愈发明显。农民在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化、福利、环保等公共事业方面,与城市居民差距拉大。尤其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急剧扩张,致使相当部分农民失去了土地,一些农村出现了地力衰竭、生态退化、劳动力素质下降、财富向城市集中、社会事业及其基础设施萎缩等现象,从而严重影响了农村的进步与发展。

2.地区发展严重不平衡。我国地广人多,加之自然和历史的原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近些年来,地区差距呈逐年扩大的趋势。据统计,东部地区占全国经济总量的60%,而中、西部地区分别只有24%和16%,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人均GDP的相对差距为2.1和2.6。近几年来,中央进一步加大西部大开发的力度,采取许多措施拉动中部的崛起,然而中西部的发展差距和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解决。

3.贫富差距日益严重。社会成员贫富差距趋于扩大,社会贫困凸现,愈发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大现实问题。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基尼系数已达0.467,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3~0.4的警戒线。据世界银行测算,我国目前的贫富差距已高于欧美发达国家的普遍水平。贫富差距还表现在财富向少数人手中集中。据统计,目前我国最穷的1/5人口的收入占全国总收入的4.2%,而最富的1/5人口的收入则占50.1%。此外,我国农村存在近3000万的贫困人口,城镇有近2000万的低收入人群。20多年间,我国从一个收入差距很小的国家跨入收入很不平等的国家行列,速度之快是全球少有的。

4.社会就业问题面临长期困难。就业形势严峻,劳动力供求矛盾紧张,是当前影响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城镇新增劳动力加上下岗失业人员,每年需要就业的超过2300万人。而每年可能提供的就业岗位远远不能适应这一需求,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也面临很大困难,据统计,我国农村还有1.5~2亿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大学生就业难成为新的社会热点话题。此外,由于城市规模扩张和经济发展过热等因素的影响,全国约有4000万农民失去土地,成为新的社会就业压力。 5.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有增无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经济成分、社会阶层、利益群体以及利益结构日趋多元化,产生了新的矛盾与问题,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不断增长。近几年来,由于国企改革、拆迁、征地、司法不公等问题引发的信访和上访事件大幅攀升,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主体趋于多元化,行为方式趋于激烈,甚至引发一些对抗性的暴力事件。

6.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事业是惠及全社会的公共事业,直接关系社会能否和谐发展。由于种种原因,政府在这方面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与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和贫困地区有些方面的矛盾十分尖锐。上学贵、看病难、社会保障弱、文化娱乐少成为民众议论强烈的话题。

7.腐败问题较为严重。当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与制约还存在一些缺陷,致使腐败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腐败问题依然较为严重。一些党政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赃枉法、腐化堕落,腐败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集团化、高层化倾向。腐败问题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造成严重的干扰和破坏,严重冲击社会的公正与诚信,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除了上述社会问题外,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矛盾日益凸现,民族宗教领域、思想文化领域存在不安定、不和谐因素,也严重影响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

二、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制度改革与创新

通过制度建设来化解我国现阶段存在的种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已经成为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

1.不合理的制度是导致社会不和谐的深刻原因。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城乡二元分割的经济社会制度,在对待农民的问题上,长期实行一种“取多子少”的制度。如工农业产品实行不平等的价格制度;政府对农村土地征用廉价赔偿制度;政府财政投资长期向城市和工业倾斜、向城市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倾斜的制度;城乡分割的户籍和劳动就业制度;等等。这些都是导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根本原因。

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悬殊,主要是由不合理、不完善的收入分配制度造成的。地区之间不断扩大的发展差距,东部地区除了在区位、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自然和历史的优势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制度化了的不平等的地区经济关系。

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滞后,生态环境恶化、人与自然之间出现的严重不协调,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片面注重经济发展速度、经济规模等经济指标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造成的。

以上这些制度都有其产生和存在的特定历史缘由,也都曾经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挥过积极的历史作用,但是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这些制度逐渐演变成导致社会矛盾突出、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必须从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人手。

2.通过制度建设来解决利益矛盾和冲突是当前的迫切任务。我国现阶段存在的种种社会矛盾与不和谐现象,本质上是由经济制度变迁和社会转型引发的利益失衡造成的。在过去20多年的改革中,我国经济呈现前所未有的活力,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罕见的奇迹。但与此同时,在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并驾齐驱的社会变迁进程中,社会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开始形成,以利益分化为核心的社会分层现象迅速发展。我国正在进入利益分化、利益冲突和利益博弈的新时代,由利益不均衡引起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在明显

增加,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种种不公正、不和谐的现象。这种利益失衡的格局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社会政治稳定,如果没有相应的政策和制度来调节的话,情况还会继续恶化。

和谐社会的核心是利益和谐,利益均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决不是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而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关系趋于均衡的社会。而利益矛盾的化解、利益关系的协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能自然地、自发地得到解决,必须通过创新利益制度、建立利益整合机制来解决。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我国现阶段利益矛盾和冲突充分凸现的情况下,通过有效的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来调节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面临的迫切任务。

三、构建和谐社会亟待建设的几项制度

1.改革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管理制度,创设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制度。彻底取消户籍制度的身份内涵,取消农业和非农业、城市和农村的严格户口限制,建立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取消农民进城打工的限制性规定、不合理收费和歧视性就业、就学、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政策,建立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的管理制度;加快农村产权制度和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农民与政府协商,靠市场机制形成土地价格的制度;加快农村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和投人体制,建立基本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救的问题。

2.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的再分配调节能力。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化解社会的利益矛盾,塑造均衡的利益格局,形成社会的和谐安定,靠公共财政的再分配能力尤其关键。要将“建设型”财政转向“公共服务型”财政,建立财政开支向教育、文化、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倾斜的制度,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加大对贫困阶层、落后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现财政支持向农业和农村倾斜,有针对性地建立对农民的补贴和救助制度,让公共财政的阳光覆盖广大农村,让广大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使我国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阶层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3.改革和完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增强政府收入分配调节能力。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要建立健全调节过高收入和取缔非法收入的有效机制,缩小社会成员收入差距。加大对高收入者税收征管力度,加强对垄断性高收入的调节和监管力度,对侵吞公共财产、偷税漏税、走私受贿、权钱交易以及制假销假等非法收入坚决依法取缔并惩处;要建立健全保障性收入分配制度。加大政府调控力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保障性收入分配向低收入阶层倾斜,因地制宜建立城市和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投入,帮助弱势群体,不断减少贫困人口,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一个保障穷人基本生存的“安全网”;要完善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实行透明的和可监测的“阳光工资”制度,扭转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之间工资差异过大的局面,建立透明规范的领导干部职务公款消费制度,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

4.发展民主政治,建立畅通的民众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制度。没有民主政治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局面。民主政治首先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独立人格和民主权利,尊重和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意志表达权和民主监督权。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必须提高开放度和透明度,重大问题让群众知道,重大问题经群众讨论协商;要做好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实行重大政策出台的公示制度、听证制度,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拓宽民意表达渠道,保障民众合法性、经常性地参政议政,通过设立正常、合理的民情民意表达制度,缓解民众的不满情绪,化解社会矛盾,防止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出现。

5.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大制度反腐力度。腐败现象的严重存在,引起群众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和对政府的不信任,引发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紧张,潜伏着较大的社会风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进一步搞好反腐败尤其是制度反腐败工作。当前要加强审计监督、纪律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实行打击、预防、纠风、建制等一系列标本兼治的举措进行综合治理,切实加大反腐力度,严惩腐败分子,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6.加快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领导干部是关键力量。政绩考核制度对领导干部来说,在很大程度上就像一根指挥棒,因此,究竟怎样考核领导干部的政绩,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制度建设问题。要改变领导干部只对上负责、主要由上级考核的做法,逐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主要由群众考核、评价的制度,用制度保证领导干部真正对群众负责,这样才能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从而最大限度地关注民众切身利益与要求,化解社会矛盾;要把原来过分注重经济指标的政绩考核制度,切实转变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政绩考核制度。

[参考文献]

[1]桑玉成.论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J].复旦学报,2005,(8).

[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荷 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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