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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的社会适应性

换届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22 11:14:02

摘要:为推进远程教育法学专业一流学科建设,在远程教育法学专业教学过程中采用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实施网络交互式的教学方法、学生主动学习为主的案例教学法,提升法学专业适应性,这种培养法律人才的教学方法无疑是一种有效的途径。本文详细分析了远程教育法学教学中的人才培养能力的内涵,列举了我国远程教育法学教学中的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剖析,论述了如何才能提升法学专业社会适应性。

关键词:远程教育 法学人才 培养能力 社会适应性

中图分类号:G7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21-0021-01

一、远程教育法学教学的社会适应性的内涵

(一)远程教育法学专业的教学体系

远程教育法学专业的教学体系是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标。在计算机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在法学学习者与法学教学资源、法学教师与法学学习者、法学学习者与学习者之间的交互中建设法学学科的教学体系。

(二)远程教育法学教学中的社会适应性

远程教育法学教学中的社会适应性是法学教师借助先进的通讯技术和教学手段传递信息的教学能力,可以实现学生实时、交互、有选择地进行学习。扩大了人才培养的规模。使法学教育信息得到资源的共享,为人才交流与合作等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

二、我国远程教育法学教学问题及对策

(一)课程设置不尽合理,需要重新审视

我国远程教育法学教育课程设置不够科学,在设置课程过程中对非法律专业课程设置偏多。学生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应对;另外,在专业课程的设置上,重视学术问题而轻视经验积累,重理论轻方法和司法,重专业基础而轻职业技能的培训。这样致使法学专业的教师失去了教学上的主动性。法学专业的学生也无法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和发展目标来选择课程,对学生的职业型方向培养变成了空谈。社会对毕业生的要求是既要懂得法律的条文和内容,也要懂得法律文书和司法等实践性工作,现行的课程设置很难使培养的学生达到这样的要求。有必要提升远程教育法学教师对课程设置的能力,探讨课程设置不仅仅是教学部门的工作,更需要一线教师的參与和提出建议意见。

(二)部分教材陈旧落后,需要专业教材编写

我国远程教育法学教育发展很快,但远程教育法学专业使用的一部分教材显得陈旧落后。教科书是远程教育学生最基本最重要的学习资源。对于远程教育学生了解学习内容、提升应用能力、借鉴参考于工作中都有重要的作用。远程教育法学方面还有一部分教材显得相当陈旧,许多观点已经受到了新法规、新理论的挑战。因此要想适应时代要求,必须尽快更新教材内容。尤其是有些旧教材的科目,教师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进行教材的改革,编制新教材。

(三)教学模式呆板守旧,有待更新改革

当前远程教育法学教育另一共性的缺陷是现行的远程教育法学教学模式主要还是以传统的传承式教育模式为主。远程教育法学教学以教师为中心。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没有在远程教育法学教学中得到足够重视。有的教师甚至用纯理论教学,把法律的规范理解为独立于社会之外的规范体系。远程教育法学专业学生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是需要具有极高的实际应用能力的。这就需要远程教育教师在法学教学过程中重视对学生法学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但远程教育当前的抽象理论多、教学方法旧、案例分析少,以至于远程教育学生主动性学习比较差,这样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只是掌握了较强的理论知识,很难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现实问题。目前教学模式改革正在循序渐进地进行。教师是改革的主力军。只有提高教师人才培养的能力,改善教学方法和手段,才能真正使教学模式改革得到推进。

(四)毕业生社会适应能力不强,加强实践教学

由于远程教育教育理念旧、教学设施差,多数基层远程教育法学学习资源获取困难,地市级及县级远程教育学校大多缺乏多媒体教室、模拟法庭以及法学实习基地等基本设施。远程教育学校图书馆的法学资料数量少、内容旧,这是远程教育法学学生知识的片面性、单一性以及观点上对权威的盲目认同性的重要原因。很多远程教育学生本身文化底蕴薄,尤其在远程教育学校大多只注重教授法学专业本身的内容,造成了远程教育学生视野狭窄,缺少知名法学家、重要法学期刊等法学研究相关的信息。事实上,当今社会对法律实践能力包括法律文书的写作、处理实际个案的能力、法庭辩论的技巧等要求很高,而远程教育法学学生毕业后很难适应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在这些问题上有必要提升远程教育法学教师教学中的人才培养能力。加强远程教育法学毕业生社会适应能力。

责任编辑:杨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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