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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中的跨文化冲突及应对

换届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28 10:07:45

近年来,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由最初的注重规模扩张慢慢向注重质量提高转变,从而现在高校培养的人才质量才是高等教育质量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因此,现阶段教学改革在我国各高校开始备受重视。 在这样的前提下,中外合作办学对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的引进,当然就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了。中外合作办学不仅仅为我国高校引入了国外的课程、教材、师资,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是可以通过合作办学,学习和借鉴国外高校的教学组织、管理经验,从而来促进教育观念的转变和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 从文化学的意义上讲,这种对国外高校教育教学观念、教学组织管理模式的学习借鉴其实就是为了引入国外的高校教学文化、从而来改造我国的高校教学文化。

一、中外合作办学中的文化冲突及其表现

1.市场文化与我国传统大学文化的冲突。中外合作办学的市场性特征代表的文化是:以效益观念为核心的市场文化。 中外合作办学在我国公办高校中的存在,使得市场文化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为由,堂而皇之地进入了“计划经济的最后一个堡垒”——公办高校。 由于受传统历史文化观念的影响,我国公办高校的主流文化基本上还是建立在知识理性基础之上的、以公益性运作和学术追求为主要特点的传统大学文化,这就与以市场化运作和效益追求为主要特点的市场文化有着明显的区别,两者之间的冲突当然不可避免。

在我国的政策法规中, 我们也能很快地找到这种文化冲突存在的影像。 我国的《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其下位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属于公益性事业,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中外合作办学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应当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从中不难看出,公益性与非营利性规定的本质是要求教育活动应该以“教书育人”为目的,而不能是“惟利是图 ”,它是建立在教育活动传统的价值取向之基础上的,必须以知识理性为终极目标;“合理回报”的规定则表现出的意思是:举办教育的目的具有多样性,市场经济社会的教育实践需要市场文化和实践理性的支撑。 由此可见,以竞争和效益为内核的市场文化已经以一种模糊的姿态悄悄地进入我国政府法律的视野。这种看起来似乎矛盾的表达以及实践恰恰证明并揭示了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中市场文化与传统大学文化产生了冲突。

2.中外教学文化的冲突。在我国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 中外教学文化冲突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观念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体现。在教学内容方面,我国引入了很多国外“原汁原味”的课程和教材。以MBA项目中人力资源管理课程为例,该课程主要涉及解决雇员与组织之间关系的问题。 在西方社会,人力资源管理是建立在西方已有的社会法制规范之上的一种行为管理。 但是在我国,因为受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 整个社会文化环境与西方有着很大的区别, 在我国并没有形成像西方社会那样的以法制规范来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氛围,在我国来说,“关系”、“面子”、“人情” 等是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重要影响因素。 所以,学生就会发现他们在课程中所学到的管理方法在本国并不适用, 由此会产生对该课程学习的一种排斥情绪。

3.由于文化间的对立加剧导致冲击到传统价值观念。特定的技术和知识形成总是产生于人的特定思维方式,而特定的思维方式又往往源于特定的文化浸染和潜移默化。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了西方先进的技术和知识,同时也无意识地引进了一种新的与原来的意识形态对立的异质思想。西方文化引导学生成为守法合格的国家公民,主要体现在个人独立自由的观念中,但中国的文化强调的则是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目标的统一性、一致性;西方的文化价值观呈多元状态而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他们追求的是个性自由、个性发展、自我完善的人生观,而中国文化坚持的则是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所以中西方文化的人生观价值观完全不同,外来文化和中国文化就像迪斯科和太极拳、灯红酒绿的夜总会和悠闲清淡的小茶馆一样,在同一个校园里并存着,外来的价值观念冲击着我们原有的核心价值观,严重地影响着我们的意志和精神。

4.文化竞争进一步激烈冲击着我国民族文化发展。一方面,文化在与经济的相互交融中体现出文化生产力的作用来;另一方面,随着世界多元化的发展,西方大国想借助文化渗透的方式来推销他们的价值观念,企图削弱甚至取代别国的民族文化。因此,世界范围内反对文化霸权主义的斗争就成为当代国际政治斗争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中外合作办学就是这场文化战争的前沿阵地。中外合作办学的目的是要培养融会贯通东西方文化精神的学生,使得东西方文化可以进行文化交流、传播,但是发达国家文化,却是凭借其政治、经济、军事、科技上的优势向发展中国家大肆扩张,推行文化霸权主义。使得霸权和反霸权的文化冲突,在校园里愈演愈烈。

二、中外合作办学中文化冲突的应对策略

1.市场文化与我国传统大学文化冲突的应对策略。毋庸置疑,市场的因素已经进入我国的高校,并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但是,我们也有信心,市场文化与我国传统大学文化的冲突是可以超越并必将超越的。

(1)树立市场意识,培育高校市场文化。市场文化一旦进入高校,不可避免地给我国高校的发展带来了正、负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竞争机制和效益观念给我国高校注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活力一直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文化观念影响,我国高校的主体意识长期处于被遮蔽的状态,高校在各项工作中“等、靠、要”的思想、平均主义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而竞争机制与效益观念的引入,不但有利于激活高校的主体意识,更有利于提高高校的办学效益和发展能力。 另一方面, 不管我国高校内部还是外部都还缺乏一种成熟有效的制度机制来规范各种竞争行为,来引导人们对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追求,所以也就产生了很多盲目追求功利的现象。 这体现在中外合作办学实践中,就是非法合作教育机构、非法授予学位、虚假广告宣传、大量计划外招生、收费过高等问题的出现。

(2)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 从市场文化的法制性、契约性的特点来看,我国高校内部和外部都还缺乏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体系来保证市场文化与传统大学文化的融合,来保证这种超越的顺利进展。 所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是实现两种文化融合的必要条件, 这实质上就是高等教育市场化的法制化建设的过程。这个过程既涉及国家层面上的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 也涉及国家高等教育政策法规适应高等教育市场化的调整完善,甚至它还包括高校内部各种能够保证市场机制发挥应有作用的规章制度的建立。但是,我们不能盲目乐观,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这个过程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更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某些模糊或矛盾法律政策的出台是两种文化融合过程中的必经阶段。我国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或是独立学院等形式的市场化办学实践,将会为政策与制度体系的建设提供宝贵的经验。

2.中外教学文化冲突的应对策略。如果我们认为市场文化与我国传统大学文化冲突的超越主要体现为高校对市场文化的积极培育或两种文化的相互融合,那么,中外教学文化冲突的超越就应该表现为两种文化之间冲突的和谐并存。 但真正的原因是这种文化冲突是根源于历史和文化传统影响下形成的教学文化传统之间的差异,而这种差异是很难消除的。这也就导致了与市场文化和传统大学文化的融合相比, 两种教学文化之间相通的成分太少,造成了和谐并存上的诸多困难。

但是,通过研究不难发现,有许多技术性措施可以帮我们调解中外合作办学中的教学文化冲突。 比如,第一,在增强教学内容的文化适应性方面,无论是对引进某课程进行可行性分析方面,还是在引进国外教材方面,都应该把教学内容的文化适应性作为选择判断的标准之一。 第二,在增强师资的文化适应性方面,在选择和引进外方师资的时候,应该尽可能提出对外籍教师的文化背景要求,中方的也应该注意选择那些既对本国教学文化熟悉、又熟悉国外教学文化的教师, 并组织双方教师参加教学研讨会以增进沟通、了解,从而达到调解教学文化冲突的目的。

3.尊重理解多元文化价值观念。不难想象,文化与文化之间总是存在一定的差距,甚至还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区别,如果各国文化之间没有相互的理解和宽容为支撑,文化间的关系就可能被冲突所完全淹没,也就没有了对话,没有了文化经接触和融合后的新生。所以理解是中外合作办学开展教学工作的基础,同时也是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的目的。各种文化都是人类文明的共有成果,我们要倡导尊重文化的多样性、容忍不同文化的存在,以海纳百川的气魄和开放的心态对其中合理的成分加以学习、吸收、发扬光大。在德育工作中,我们要培养学生具有兼容机制的心理结构,这种兼容特点的心理结构当然不是机械地移植、嫁接异质思想文化,而是要培养学生具有多文化共存意识,即指不同文化、宗教、民族在尊重和理解文化社会多样性的基础上来寻求人类共同生存和发展的途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使青年学生理解世界的多元性、国际社会所面临的人口、贫困、环境保护等共同的现实问题,并在态度和情感上培养学生的认识自我、尊重他人的意识,从而增强个人责任感。[本文为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独立学院中外联合办学中的跨文化冲突及应对策略研究——以云南省为例》(编号:GG1101)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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