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作报告网!

第二章,“集体领导制”的历史演变

暑假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2-03-29 10:18:59

zoޛ)j馟_v_xiݼ_;__x玺?}vѨky个人包办的重要制度。必须建立健全的党委会议制度,一切重要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委员会又须分别为常委会和全体会两种,不可混在一起。此外,还须注意,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

执政党集体领导体制建立期(1949—1957)

1949年至1957年为“集体领导制”的高效运作期。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毛泽东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德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继续兼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周恩来担任国务院总理,同时兼任全国政协主席;陈云担任国务院副总理。五位中央书记处书记代表六大机构: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已经显示了“集体领导制”的雏形。

中国特色的“集体领导制”,它的政治创意源于毛泽东,它的制度创新也源于毛泽东。这既是中国共产党实践创新的结果,也是毛泽东治党治国理念创新的结果。

1956年,当时毛泽东在考虑中央领导机构设置方案时,创意性地提出增设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并提议由党中央主席、副主席和中央书记处总书记一起组成该委员会,作为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这一设想是有前车之鉴的。正是由于斯大林去世,接班人变迁,赫鲁晓夫否定斯大林,引发了整个社会主义阵营的大动荡,成为“多事之秋”。毛泽东为了避免将中国的前途和命运系在一两个人身上,也包括他本人,创意性地设计了这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集体领导核心的政治制度。

1959年4月,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刘少奇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担任国务院总理(1954年12月当选全国政协主席);陈云、林彪、邓小平等担任国务院副总理。

这是最早的“集体领导制”,七位中央政治局常委代表五大机构: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充分发挥了集体领导、个人分工、内部协调、形成合力的领导核心作用。这也是新中国第一个黄金发展时期的根本政治原因。这是“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稳定的成熟的中央领导集体。

集体领导制严重破坏期(1958—1976)

建国后“集体领导制”的严重破坏期包括“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1958年至1976年)。

从1959年之后毛泽东不再担任国家主席,改变了实行党中央主席、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毛泽东提出分为“一线”和“二线”的设想,其中他本人退居“二线”,客观上形成了二元权力结构,这就造成了他个人与“一线”领导集体的信息不对称性。同时随着他的执政时间延长和个人威望不断提高,个人专断也愈加严重,他逐渐由党的领导集体中的一员变成了“大家长”,由一个领导班子的“班长”变成了“一把手”,由民主作风变成了“独断专行”,由集体领导变成了个人“最高指示”,使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在一定程度上退化为传达和执行毛泽东个人指示的“办事机构”,常委人选更迭频繁且多非制度化,党的集体领导职能遭到严重削弱,甚至近乎名存实亡。

从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之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领导核心作用就失灵了。先是被中央文革碰头会所取代,后是被“毛泽东、林彪—周恩来—中央政治局”、“毛泽东—周恩来—中央政治局”、 “毛泽东—周恩来、王洪文—中央政治局”、“毛泽东—邓小平—中央政治局”、“毛泽东—华国锋—中央政治局”二线体制所取代。到1976年10月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成员只剩叶剑英一人。这一时期不仅是中央集体领导制度受到严重破坏、严重失灵的时期,而且也是领导集体成员随意性变化、政治风险重生的时期,还是中国走向错误方向且难以纠正的时期。尔后,华国锋特别是邓小平开始重新恢复中央集体领导制度,开始重新发挥集体领导核心的作用,开始重新恢复集体民主决策机制,开始重新走向正确的方向。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集体领导制度是毛泽东的重大创新,但是在1958—1976年期间,毛泽东作为党中央主席,个人权力过分集中,从集体领导走向个人领导,致使这一制度遭到严重破坏、严重失灵,给全党留下了深刻的历史教训,也为后来的领导人成功构建中国特色的“集体领导制”留下了深刻的历史记忆、丰富的历史财富。

集体领导制恢复重建期(1977—1991)

1977年8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一中全会选举中央政治局常委五人: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开始正式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其中四人分别担任主要国家机构的领导人。随后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恢复和确立了中央政治局常委集体领导、集体民主决策机制,华国锋也带头尊重领导集体的决定。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重新恢复了八大领导体制,成立中央书记处,形成了中央书记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三个层次的领导体制。

十一届五中全会增选胡耀邦、赵紫阳为中央政治局常委,选举胡耀邦为总书记,并决定批准汪东兴辞去中央政治局常委、党中央副主席的职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由六人变为七人。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调整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全会选举胡耀邦为党中央主席,同意华国锋辞去党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的请求,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由七人组成: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华国锋。

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副主席。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中央政治局常委六人: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六位常委代表五大机构: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纪委、中央顾问委员会,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集体领导制”。

1987年11月,中共十三届一中全会选举中央政治局常委五人:赵紫阳、李鹏、乔石、胡启立、姚依林。除胡启立分管中央宣传口工作外,其他四位常委代表四大机构: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集体领导制”的特点并不明显,也出现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如何与其他几大机构有效协调的问题。

1989年的政治风波引发并导致五人组成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发生严重分歧,在是否决定对首都地区实行戒严的重大决定中形成了“三比二”的险局。该事件对邓小平造成很大触动,他认为,只要有一个好的政治局,特别是有一个好的常委会,只要它是团结的,努力工作的,能够成为榜样的,就是在艰苦创业反对腐败方面成为榜样的,什么乱子出来都挡得住。

同月,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增选江泽民、宋平、李瑞环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免去胡启立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撤销赵紫阳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李瑞环分管中央宣传口。中央政治局常委人数由五人增至六人。

同年11月,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同意邓小平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担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此,中央政治局常委六人代表六大机构: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纪委、中央宣传口、中央政法口。

至此,邓小平正式退出中共中央领导集体。诚如邓小平自己所言,前后花了十年时间,才逐步完成了中国领导人的新老交替和集体交接班。

集体领导制巩固完善期(1992—2012)

中央集体领导体制一旦建立起来,就会有其路径依赖的重要特征,形成了自身发展的政治逻辑,也形成了与之互补和相关的中国政治制度框架。从党的十四届一中全会之后的20年间,中国特色的“集体领导制”逐渐巩固完善。大体分为“两步走”:第一步是中共十四届、十五届中央政治局七常委机制,第二步是中共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九常委机制。这使得中国特色的“集体领导制”更趋成熟、更趋稳定、更趋有效,也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集体的重大创新。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领导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在实际操作中,也体现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分别担任国家政权机关的负责人。

这一时期(1992—2012),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得到充分维护,集体领导原则得到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机制得到不断巩固,再也没有发生类似毛泽东晚年的错误,也没有出现胡耀邦式或赵紫阳式的政治事件。这是党的集体领导最为团结、最易协调、最具合力、最有作为的时期,也是中国共产党政治上最成熟、思想上最统一、治理上最成功的时期,当然也是中国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文化复兴、国力强盛最好的时期。

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特色的“集体领导制”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一大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经历了六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的不断“试错”,才逐渐形成了这一独有的、相当完善的执政党治理结构、国家治理结构、军队治理结构和社会治理结构。由当初的五名中央书记处书记,到七名中央政治局常委,再到九名中央政治局常委,既集体领导又个人分工;他们所代表的党和国家机构由五大机构、六大机构,到八大机构,形成各机构既各有分工又相互协作,既有效监督又相互配合的领导机制。它发源于毛泽东(来自毛泽东的政治创意),重建于邓小平,成形于江泽民,完善于胡锦涛。这是他们给后代留下的最重要的政治资产和历史资产。

推荐访问:第二章 演变 集体 领导 历史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