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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就业困难的原因及对策

暑假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2-04-13 10:23:28

摘要 分析了农民工就业难的原因,从政府政策、教育培训、就业指导3个方面总结提出解决农民工就业困难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 农民工;就业困难;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5739(2012)01-0327-03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被称为农民工,目前我国农村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已超过1.3亿人。农民工进城就业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现象,农民工顺利就业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稳定转移的根本途径。由于农民工素质低、就业服务不到位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等原因,致使大量农民工失去工作或进城找不到工作,出现了农民工就业难的现状。据统计,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62.6%,未经教育培训的农民工大量涌进城市,对城市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但也加剧了城市的就业负担,在一定程度上给城市带来某种不稳定性因素[1]。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发展,科学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中国13亿人口中9亿以上为农民,科学发展更主要是依靠农民,因此,加强农民教育和农民工就业指导,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科学合理转移,不仅能缓解就业压力,还有利于社会稳定[1-2]。必须全面分析农民工就业难的原因,并提出对策,以实现农民工的充分就业、促进增收。

1 农民工就业困难的原因

1.1 农民工文化素质低

文化素质低、无一技之长是农民工就业困难的根本原因。据统计,目前我国现有的农村劳动力中,平均每100个劳动力中,文盲和半文盲人数有8.96个,小学文化程度人数有33.65个,初中文化程度人数有46.05个,高中文化程度人数有9.38个,中专文化程度人数有1.57个,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数有0.40个[2]。虽然我国开展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但由于城市占有更多的教育资源,高考录取名额分配明显向城市倾斜;再加上大学教育自费,大学毕业生自主择业,所有这些对农村家庭而言,让子女接受高中教育已经转化为一种高风险的投资,“孩子越大,越读书,家长越怕”,农村孩子是“读书难,升学难,就业难”,农村出现了“读书无用论”,导致农民文化素质越来越低。但现在企业在招收新员工时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工以上技能的比重有所上升。在用工企业中,70%的岗位需要熟练工人,71%的岗位要求达到初级工以上水平;93%的岗位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4%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文化素质低,缺乏专业技能,因此出现了企业与民工两“饥荒”现象,这也是导致农民工就业困难的原因之一[3]。农民素质低,导致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不出去,有些转移出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即农民工,由于工资劳保福利待遇得不到保障,又缺乏法律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维权意识,被迫重新回乡务农,严重制约了农民工的流动,严重影响农民工的就业,影响农民工的收入,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影响农村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1.2 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

国际金融危机是农民工就业困难的直接诱因。美国次贷危机的发生,使美国储蓄不足、消费过度的矛盾充分暴露,并迅速演变为一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以出口为导向的我国劳动密集型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自2008年第3季度以来,农民工返乡数量较往年同期明显增加,成为国际金融危机引起的直接就业冲击的首批受害者,农民工就业难度增加[4]。

2010年4月15日,“国十条”出台后,全国各地将根据其房地产现状逐渐出现“限购令”。2010年9月29日我国再次出台楼市调控新措施,随即“限购令”逐渐在全国推广,政府一方面控制房地产信贷,另一方面限制购房数量,使得一些以房地产经济为主的城市,经济发展受到一定影响。房地产项目的控制,也导致一些城市出现农民工就业难现状,因此,政府应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保证有更多的就业岗位,保证更多的人有房住,实现房地产业的科学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2011年,由于原材料和能源涨价,工时费涨价,贷款利息高或贷款无门,中小企业技术科技含量低,导致中小企业生产成本高,资金链断裂,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有些中小企业纷纷倒闭,大量的农民工在这次危机中失业。以上这些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民工就业难,应引起重视。

1.3 政府的政策不到位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职业教育法》于1996年5月15日颁布,《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提出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义务和促进就业等规定;《职业教育法》在促进职业技能开发和就业工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加强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但现实中仍有损害农民工利益之事发生,最典型的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被骗,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不规范,农民工生存环境恶劣等,严重影响农民工就业。

各级政府部门应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扩大就业容量,提出促进各地农民工就业工作的基本要点,以实现社会需要与农民工的需求有机对接。防止出现有的地方用工紧张招不到技术熟练的农民工,而有的地方出现许多农民工无法就业的现象。政府政策应为农民工的就业提供宏观的指导和具体的服务支持。

1.4 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

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是农民工就业困难的体制根源。我国把人口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在教育、就业、医疗、迁移等一系列的政策方面存在明显差异,非农业人口生活在城市里,享受政府范围的市民福利待遇:失业时接受失业救济金,子女接受城市义务教育,享受低价或免费的城市图书馆、文化馆、公园、防疫站等服务设施,享受低价住房,享受公费医疗(属于全民所有制单位责任范围的市民);对农民工则是一种歧视和不公正待遇,他们在城里干的是最苦、最累、最脏、最危险的重体力活,但获得的政治、经济待遇却最低,甚至有时连工资都拿不到,政府还要收取各种税费,如农民进城务工要交计生保证金、“农税”保证金、就业管理费、治安保护费、办暂住证等,到了企业要先交上班押金,对农民工存在严重的体制歧视、维权歧视、文化歧视、城镇居住歧视等。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健制度、义务工制度以及行政管理制度等,都具有对农民工的歧视色彩,把农民工视为“三等公民”。农民由于户籍的影响受到不公正待遇,严重影响农民外出务工的积极性,严重影响农民的收入,也严重影响农民的消费。因此,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平等对待农民工迫在眉睫。

2 加强农民工就业的对策

2.1 政府政策和社会各部门应为农民工的就业做好服务

政府政策对农民工就业提供政策支持、经济支持和人才支持。政府政策在农民工就业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指导作用。即通过制定政策,为农民工就业提供指导。二是协调作用。即协调解决农民工就业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和问题,使农民工就业有全面的政策、信息保障。三是激励作用。即通过一系列惠农、利农政策,调动农民工劳动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四是调控作用。即对农民工就业进行宏观调控,保证农民工就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要用够政策,用活政策,加强对农民工就业的引导与服务,建立发展适应我国农民工特点的有中国特色的就业服务体系,以实现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

2.1.1 政府部门、社会媒体要及时宣传和发布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搭建用工信息共享平台,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就业政策好,就业信息发布“广、准、快”,让农民工进城务工有政策保证,农民工及时获得就业信息,有利于农民工就业的顺畅进行。著名学者李培林在山东济南的研究表明,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的来源中前3项分别是同乡、亲戚、朋友,即社会学所说的“初级社会关系”,占了76.1%,这样的信息源表明,农民工就业信息的取得主要是以熟人群体为基础的,政府组织作用不能充分发挥[5],导致大批农民工进城后,找工作困难,甚至连最基本的吃、住问题都不能解决,心理上没有安全感和归属感。职业指导时应加强针对农民工的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法规宣传等服务;及时掌握各地经济发展情况,结合返乡农民工调查结果,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地方政府应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免费招聘会,为农民工就业创造机会。

2.1.2 鼓励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引导扶持有资金、有技术、有管理经验的返乡农民工在“家门口”创业,积极推动以创业带动农民工的就业工作。落实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能人在手续、程序上提供方便,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提高小额贷款发放力度,并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

2.1.3 调查我国新职业的发展状况,找准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新职业。目前,我国城市的养老、医护、家政、物业、废品回收、家电维修、汽车美容、服装加工等行业还有较大的就业空间。政府应加大对这些行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农民工就业转岗的机会。

2.1.4 发展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提高农村对农民工的吸引力。社会各级政府可在交通方便、风景优美的地方投资,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和民族生态旅游业,建立观光农业和休闲农业中心,吸引大批的城市居民领略农村田园风景,让市民在享受田园风光的同时,心情得到放松,吃到他们想吃的,见到他们想见的,买到他们需要的,实现农民增收。

2.1.5 加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返乡农民工和在城镇未找到工作的农民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真正落实农村劳动力就业政策、最低工资政策、社会保险政策、签订劳动合同政策等;让农民工了解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的具体规定,国家已取消的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农民应该享受的合法权益。城市应建造农民工安居房,使他们有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免除其后顾之忧,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2.2 加强教育培训,使农民工掌握知识和技能,提高其就业能力

技能是指通过练习而熟练掌握的一种动作方式或动作系统,主要包括动作技能和智力技能;动作技能是指一个人运用知识经验,经过练习而获得的完成一定运动任务的动作活动方式。因此,是否熟练动作技能是影响农民工就业的一项关键因素。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工掌握动作技能,是促进农民工就业的一个措施。职业指导时应根据市场就业需求和农民工个人的能力、兴趣,积极为农民工制订培训计划。积极向农民工推荐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好的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建立推荐培训、实施培训、培训产出、推荐就业、实现就业的指导培训过程。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率,提高教育培训对农民工的吸引力。农民工不仅掌握了知识、技能,形成了良好品德,还获得了各种职业技术证书,使他们胜任多种职业,可成为家政服务人员、社区医疗服务人员、农村建筑工程人员、都市型农业技能人员、懂外语的输出型劳务技能人员、新型餐饮服务人员、中医保健技能人员等,为其就业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2.3 就业指导要以农民工为中心

“以农民工为中心”就是指在就业指导中各部门要为农民工的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咨询、指导,使农民工掌握知识和技能,转变态度和行为,提高能力,形成良好品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使其成为劳动生产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体现农民工在就业中的主体地位。在就业指导中以农民工为中心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2.3.1 充分了解农民工的心理特点和需要,满足其合理需要。当前我国大多数农民工的心理特点主要表现为渴求心理(渴望先进、实用、有效的就业技能)、自给心理(满足自己的生产、生活需要)、惧风险心理(害怕找不到工作或领不到工资影响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从众心理(其他农民工做什么,他也跟着做)和直观务实心理(看到其他人做某事有好的收获和得到好的报酬,他就比较信任)[6]。农民工的需要主要包括生存基本需要、经济和安全需要、增加收入和改善生活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农民工的需要是农民工就业的动力,因此在就业指导中要充分调查了解农民工的需要,并满足农民工合理和可以实现的需要,保证农民工“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治、孩子有学上”,才能实现农民工主动就业。

2.3.2 在农民工的就业指导中必须树立系统观念、质量观念、人才观念、创新观念、管理观念、公关观念来实现农民工的科学就业。一是系统观念和质量观念。系统观念要求把职业指导工作纳入社会现有的组织管理体系,社会各部门应成立职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以确保职业指导工作管理的系统性。职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发挥整体功能,充分考虑各个部分、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对各方面的工作要不断检查、总结、改善、协调,为农民工提供适合其实际的岗位,实现“以农民工为中心”,充分为农民工服务。要求农民工在就业中应树立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让用户和社会满意。二是人才观念。人才观念强调必须充分调动农民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职业指导必须通过系统的方法,对农民工从事的岗位以及所需的知识、技能、条件进行分析,以获得工作描述和工作规范,使农民工清楚他们能胜任的工作,为他们推荐适合做的工作。让农民工做力所能及之事,满足农民工自我实现的需要。三是创新观念。近5年来,新职业不断出现,据劳动力市场调查,平均每年大约有10个新职业产生,因此,进行职业指导时要抓住关键,研究社会新增职业和社区服务业相关岗位,强化社区就业岗位的开发;鼓励农民工不断探索,大胆尝试,不断完善新技术措施,积极主动适应新岗位,这样农民工就有更广阔的就业空间。四是管理观念。管理观念要求对农民工就业工作进行科学的管理,农民工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保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实现农民工就业从临时型向稳定持久型转化。五是公关观念。指不应岐视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在就业指导中让农民工看到自己的优势,看到自己为城市发展做出的贡献,树立农民工为社会服务、按劳取酬的良好形象。社会各部门与农民工之间要相互沟通,争取支持和了解,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3 参考文献

[1] 李水山,吴加志.中国农民教育研究[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8:16.

[2] 刘大群,薛庆林.发挥高校科教优势 致力农村人力开发 推动新农村建设进程—河北农大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理论与实践[C]//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讨会论文集,2006:267.

[3] 张晓涛,孙长学,罗丹.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工就业[J].求是,2009(7):33-35.

[4] 陈笑宜.农民工就业困难的原因分析及指导对策[EB/OL].(2009-07-11)[2011-10-10].http://blog.sina.com.cn/s/blog-506094610100e479.html.

[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就业形势、对策和建议[EB/OL].(2009-02-06)[2011-10-10].http://.cn/policy/txt/2009-02/06/content-17237133.htm.

[6] 梁福有.农业推广心理基础[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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