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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农民向市民转变路径之比较

暑假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2-04-14 10:10:00

摘要:我国的农民工在产生背景、生存状态、政府扶持政策等方面与西方存在很大不同。借鉴西方农民向市民转化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主要应从加强农民工党建工作、增加就业机会、扩大农民工的权利、改进社会保障办法等方面入手,实现我国农民向市民的平稳过渡。

关键词:农民工;背景;生存状态;政策;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05X(2006)03-0143-03

一、产生背景比较

欧洲农民向市民转变的进程大体与工业革命同步。工业革命从根本上改变了社会经济结构,农业所占比重迅速下降,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逐步让位于工业,产业结构的巨大变革带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蒸汽机的发明和普遍使用,从根本上改变了工业生产对自然动力的依赖,大机器生产取代手工劳动,规模不等的工厂取代家庭作坊,管理手段和管理观念发生重大变革,极大地提高了工业劳动生产率,使工业生产量大幅度增加,门类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制造业的迅速发展带来了采矿业、建筑业、商品流通业和其他服务业的大发展,带来了公共服务、文教科研、医疗卫生、司法行政等的快速发展。在机器大工业的冲击下,农村手工业者失业,农民失地,资源配置逐渐从分散转向集中,从农村转到城市,这一切促使农民向市民转化。

说到欧洲的早期工人,就不能不提到农村自身的制度变革。实际上,农村与农业自身的变革也是推动农民向市民转变的重要因素之一。废除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确立土地私有制,彻底消灭农奴制度,是改变农业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的前提条件。英国废除骑十领地制、德国废除农奴制、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土地立法等,都为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扫清了道路。随着新航路的发现和国际贸易的扩大,毛纺织业迅速繁盛起来,养羊变得越来越有利可图。养羊需要大片的土地,贵族们纷纷把原来租种土地的农民赶走,甚至拆除他们的房屋,把土地圈占起来养羊。被赶出家园的农民,变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血淋淋的圈地运动造成了大量无家可归的流民,为工业化准备了大量的劳动后备军。

与国外早期工人一样,中国农民工群体的出现也有两个前提,即经济结构的非农化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但是,在农民向市民转变的进程中,当代中国呈现出区别于其他国家的特殊背景。从新中国建立到农村改革开放之前,我们走的是精英转移的道路,农村中的少数优秀分子通过考大学或者参军等途径被城市吸纳,成为城市居民,而大多数农民则被制度性地禁锢在土地上,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改革开放后,禁铜制度逐步松动,农村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地离开自己的居住地进入城镇谋生,

从总体上看,中国农民工的人规模出现是在工业化初步完成之后,到1978年,小国的工业总产值已经超过农业总产值的4倍,而农村人门却差不多是市民的4倍,这样的“8228结构”(指总产出中工业占80%、农业占20%,就业方面工业占20%、农业占80%)在世界发展史上是没有先例的。外国工业化进程中,城市人口本身不足,必须依赖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输入;而中国庞大的人口压力,使得这一问题并不存在,一些城市为了保护市民就业,多采取限制农民工的政策措施。农民工问题的了现,与其说是大工业需要更多劳动力,不如说是农业容纳不了太多的劳动力。

太多的人口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造成了农民的普遍贫困化,外出打工成为成年农民的自发选择。当然,随着改革的深化,农民外出的社会背景和个人追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与他们的父辈相比发生了某些质的变化,他们的流动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生存,更多地是不愿意过父辈的贫乏生活。

考察当代中国农民工生成的背景,不能不提到中国特色的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中国的户籍制度严格区分农民和居民户口,而且限制不同城市之间居民户口的流动,这种政策不仅限制了城市化的进程,而且制造了一种新的农民工:农民的孩子考取了大学和中专,户口就变成了城市居民户口,而毕业后又不能在城市的正规部门就业,这部分农民子弟既不能和他们早年考取大学的兄长们一样顺利实现从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又没有回家种地的退路。自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这个群体急剧膨胀,成为农民工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中国的土地制度不承认农户对土地的所有权,不能买卖土地,这种制度安排在羁绊农民向市民转变的同时也为进城农民预留了退路,其政策效应一直在争论之中。

二、生存状态比较

欧洲早期工人的生存状态非常糟糕,各种文献都有相关记载。马克思、恩格斯正是从研究早期工人阶级的生存和发展出发找到了共产主义这个“幽灵”。

工业化进程需要大量劳动力,吸引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失去土地的农民、破产的手工业者、流浪者、乞丐甚至孤儿院的儿童,在一起工作和居住,生产和生活条件非常恶劣。他们住的是贫民窟,穿的是破旧衣服,吃的是劣质食品,连最起码的生活都难维持。工作时间长达十三四个小时,工资微薄,环境恶劣,生活极端困苦。由于人口生产没有计划,流动又存在自目性,城市吸纳了过量的人口,当经济危机到来的时候,大批工厂倒闭,从农村来到城市尚没有站稳脚跟的这部分人受害最深,单身工和人口少的家庭都只能勉强度日,人口多的则连饭也吃不上,更不用说供子女上学了,社会贫困问题异常严重。资本家为了省钱,坑道修得很狭小,空气污浊,因设备陈旧、施工方法不当等造成的事故经常发生,每年都有大批矿工无辜伤亡。

极端的贫困带来严重的犯罪问题。在大规模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各个国家的犯罪率都有所增加,而且城市犯罪率普遍高于农村,暴力和色情犯罪急剧上升,成为当时西方社会严重社会问题。一些农民难以适应城市和工厂激烈的生存竞争,嘈杂的环境、拥挤的住房、失业和饥饿的威胁,给农民造成严重的挫折和精神折磨,很多人因此走上了绝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非农化进程逐步加快,数以亿计的农民走出黄土地,传统的乡土社会发生了革命性解构,中国农民的处境发生了历史性进步。当代中国的农民工,与几百年前的异族先辈的生存状态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他们急于倾诉的多是赚钱之后的满足和对新生活的无限憧憬和渴望。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农民工的年平均现金收入在5000元上下,这个数目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两倍。

农民工们最大的变化莫过于精神状态的根本性改变,许多安命乐土的老乡,在城市生活三五年,经济意识、文化意识乃至政治意识都得以复苏,追求幸福生活的热情得以空前释放。20多年来,发生在共和国大地上的历史性变化,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农民向市民转变过程中迸发出来的巨大创造力。

毋庸讳言,在大变革的时代,必然有这样那样的不和谐音符。农民工们遇到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一些城市设置就业门槛,限制了农民工就业;一些地方社会治安不好,农民工缺乏

安全保障;有的企业拖欠工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表现为大量用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条件恶劣,职业病、工伤事故多有发生;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欠缺,部分农民工长期干体力活,体力支出过大;房租昂贵,房屋质量低劣,住房拥挤;缺乏医疗保障,大病和工伤是农民工被迫返回老家的两大主因;子女教育是中年农民工的难题,高额借读费造成农民工子女教育难;缺乏养老和失业保险,难以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换;缺少学习和进修机会,人力资本提升困难,农民工长期在低工资岗位上工作,很少有提升机会;城乡居民之间存在交流障碍,农民工精神需求难以得到合理满足等。

三、政府政策比较

欧洲资产阶级政府对待工人的态度有一个逐步转变的过程。早期的政策异常严厉,甚至有“割罢工者耳朵”的严刑酷法,对流民的惩罚更是残酷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但是,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掌权者越来越认识到,大规模流动民工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不仅影响到了民工自身,最终对资产阶级的利益产生了严重威胁。随后,当局者逐步采取了一些对策,使社会矛盾得以缓解。

维持社会秩序,改善公共环境。早在19世纪初期,英国政府就建立了第一支警察部队,维持城市治安,虽然镇压的暴徒大多数来自贫困阶层,但也应该承认是对平民的保护,有一定的积极意义。19世纪中期,英国政府开始着手解决城市住房拥挤和卫生状况恶劣等社会问题,先后出台《市政机关法》、《公共卫生法》等一系列法规,开征地方税,设立中央卫生局,并授权地方成立卫生局,要求地方当局采取行动,向居民供应适合饮用的水,推广使用煤气、电灯、电话等先进生活设施,提供清运垃圾和排污等服务,改善城市环境。19世纪下半叶,英国各大城市都增修铁路支线,增加了车站,伦敦还开通了世界上的第一条地铁。英国议会通过《廉价火车法》,要求铁路公司开设廉价火车,为居民上下班提供交通工具。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卫生状况的改善,加上医学的进步,使工人的生存权有了初步的保障。

立法保护工人权利。1855年,德国出台《穷人权利法》,规定地方政府必须对贫困居民实行生活补贴。1868年颁布《工人住房法》,授权市议会处理贫民窟问题。1875年,出台《公共卫生法》,对城市人口密度和街区布局进行调控,形成了街区的格状布局。1883年,德国国会制定《疾病保险法》,要求疾病保险费用由雇主负担2/3,工人负担1/3。1897年,英国议会通过《工人赔偿法》,规定在某些工作危险较大性的特定行业,雇主应对因工伤丧失工作能力者给予赔偿,随后政府又将该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其他行业。大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后,成年人的职业教育与对儿童的义务教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德国政府规定,青少年必须在接受最基本的义务教育之后才能进工厂就业,还大量创办职业学校,对转移到城市中的文化素质低下的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培训。一系列法律的施行,客观上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改善了工人的生活状态,减轻了农民的生存和社会压力,转移到城市的农民以及他们的后代享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权。

我国政府在促进农民向市民转化方面作出了艰苦的努力,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3年1月颁布的《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六项解决推动农民进城务工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措施: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切实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改善农民工的生活生产条件,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多渠道安排农民工子女就学,加强对农民工管理。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走到了中央政府的前面。例如,广东省出台工资支付条例,强化行政手段,加强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协调指导力度,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者依法进行打击。

四、政策建议

一是将农民工定位为执政党的阶级基础。包括乡镇企业工人,2亿多农民工是中国工人队伍的新生力量和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已经从共产党的同盟者(农民)转变成了依靠力量(工人),是国家领导阶级的主体部分。执政党和国家机器要全心全意为这个阶级服务。

二是要加强农民工党建工作,农民工是从农民队伍中分离出来的相对先进的群体,他们年富力强,文化素质相对较高,接受新事物快,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受益者,代表着农民向工人演进的方向,自然而然地是我们加强党的建设的——个重要着力点。要着力吸引培养农民工中的先进分子入党,并让每一个农民工中的党员都可以在工作地参与组织活动。

三是要通过加快发展增加就业机会。西方工人劳动状况的好转,劳动保障、社会保障水平以及生命质量的提高,是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所带来的社会发展的结果。只有社会经济发展起来了,每个人的状况才能得到根本改善。必须从根本上转变计划经济、城乡分割的思维定势,确立市场经济、城乡开放与统筹的观念。调整不符合城乡开放、市场经济的利益关系,积极创造条件,改变两种户口、居民权利不平等的状况,给农民平等的国民待遇,解除对农民转移就业、身份转变的束缚,撤掉就业准入过高,让市场决定就业。

四是要扩大农民工民主权利。2亿农民工加上他们的家属,数量上占到全体国民的三分之一左右,理应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力量。从全国人大到社区,都应该有他们的代表和代言人,要从法律源头上维护农民工阶层的根本利益。要对户籍制度进行实质性改革,消除身份歧视。要修改现行的选举方面的法律,给农民工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政治权利。

五是要实行义务教育垂直管理体制。分级办学体制极大阻碍了农民工子女分享义务教育权,从而也阻碍了人口的流动。把义务教育改为中央政府垂直管理,全部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扭,彻底让农民工子女享受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的受教育权。

六是要切实改进社会保障办法。我们尚未建立全国性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要做的是: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加大对农民工短期贫困的救济;强制实行农民了工伤保险和大病统筹,解决因疾病和工伤返贫问题;针对农民工收入水平,设计和施行低费率、广覆盖的养老和失业保障体系;为农民工提供廉租住房。

七是要提高农民工素质和技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引导大学生志愿者到农民工聚集的地方开设职业培训课程,提高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鼓励乡村干部转变观念,与农民一起走出去,在流动小发挥作用,在流动中增长才干,并最终带领村民共同完成向城市移民的历史使命。

八是要打击和防范犯罪。外来人口犯罪是城市管理者最为头痛的痼疾。但农民工不是导致犯罪的缘由,而是受害最深、最弱势、最需要保护的群体。要依法从重打击犯罪,加强农民工与市民之间的联防联治,保护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市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九是要加强城乡居民的交融。从农民到农民工只是飞跃的第一步,从农民工到市民才是更难的环节。这不仅需要农民工自身付出艰苦的努力,更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促使人口在城乡间的流动。同时,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管理、引导和服务,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生存空间。

责任编辑 宋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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