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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医院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3-07-18 17:30:07

国家卫计委、财政部等七部门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9月30日前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通知指出,拓展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到2017年底,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費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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