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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矛盾处理能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医院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3-07-22 19:00:28

[摘要]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决定性因素。必须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协调利益的能力、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制度建设和创新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在不断化解矛盾中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关键词]矛盾处理 能力 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在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深刻和复杂。但就矛盾的性质来说,绝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关键。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决定性因素。

一、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解决好民生问题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跃居世界前列,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是,我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社会财富的积累还远未达到充足充裕的程度,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一直排在世界后列。同时,我国在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积累的许多问题和矛盾,如先富群体与未富(或少富)群体的分化,城乡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以及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公共资源分布不均衡等,目前也集中显现出来,有的还相当尖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且发展不平衡,既是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总根源。也是人民内部矛盾的深层次表现。发展中的问题只能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必须首先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1、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高度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中持续不断地得到实惠。解决民生问题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先决条件,民生问题不解决,群众享受不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基本的生活生产问题得不到解决和改善。矛盾的解决只能是一句空话。要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过程中切实解决民生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原则,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当前重点,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程度的范围内。以不损害群众的利益做为改革发展的“底线”,做到在改革发展中化解矛盾,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在不断化解矛盾、巩固社会和谐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

2、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根本的决定因素,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邓小平曾经指出:“从根本上说,手头东西多了。我们在处理各种矛盾问题时就立于主动地位。”只有发展生产力,才能不断增强综合国力,创造更加丰富的物质财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根源。在加快发展生产力的同时,要把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文明建设作为四位一体的有机整体,协调发展,全面进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利益需求。

二、提高协调利益的能力,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真正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我国改革的本质是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人们在资源分配、市场占有、生产经营、劳务关系、收入分配等方面的物质经济利益矛盾,由计划经济时期的淡化和隐性状态转变为凸现和显性状态。由此而引发了诸多的社会矛盾。因此,我国现阶段的人民内部矛盾,尽管渗透于各个领域,表现为多种形式,但集中表现为各阶层、各方面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关键是处理好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关键是提高协调利益的能力,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关系,努力减少各方面的利益矛盾与冲突。

1、提高协调利益的能力,根本途径是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共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和共产党执政的价值目标。我国改革开放之初,首要的问题是解决效率,争取用较少的投入最大限度地发展经济,把蛋糕做大,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蛋糕做大之后必须要考虑如何分好,解决分配的公平问题。不解决公平问题,将危及社会稳定,影响发展的效率,最终会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乃至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邓小平同志早在1993年就指出:“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现在,我们必须把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2、提高协调利益的能力。目前最为紧迫的任务是切实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遏制并逐步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减少并消除社会贫困现象。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和社会贫困问题,是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焦点,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最大的潜在风险。解决此问题的出路是坚持改革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大政策调控力度,形成更加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制。特别是要通过改革税制、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抓好扶贫开发、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就业等工作。不断减少贫困和低收入群体。

三、提高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正确处理党群干群矛盾,营造和谐的党群关系

当前,人民内部矛盾既大量地表现为人民群众之间的各种矛盾,又突出地表现为党群、干群之间的矛盾。从本质上说。化解矛盾就是做群众工作。提高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有效化解党群干群矛盾,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条最实际、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

1、提高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必须坚定群众观念。牢固树立亲民爱民思想,走群众路线。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一切相信

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归功于群众的观念,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努力多办、办好群众急需、群众受益、群众欢迎的实事。使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看得见的利益。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

2、提高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必须着力提高正确决策的水平。科学的政策措施能够使人心悦诚服,激发群众的活力和创造力,而缺乏公正公平的政策措施,会加大社会的不平等,激化人民的愤懑情绪。引发社会矛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决策理念,树立民主决策意识,掌握科学决策方法,建立正确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努力避免因决策失误或决策执行不力引起的群众不满和抱怨。

3、提高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要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作风”,增强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三种意识”,着力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始终做到思想清醒、政治坚定、作风务实,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解决好因领导干部作风不正、为政不廉和贪污腐败而引起的矛盾。

4、提高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既是社会矛盾包括党群干群矛盾产生的源头,是矛盾最直接表现的地方,又是化解矛盾的第一关口。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沿阵地。必须重视城乡各类基层组织建设。构筑起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基础、基层政法组织为骨干、基层民间组织为辅佐的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基层各类组织直接联系群众的优势,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种社会矛盾的发展动态,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群体性事件

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诱发原因和表现形式十分复杂,某种矛盾和问题通常不是孤立存在的,一个问题的解决往往要以其他诸多问题的解决为前提和条件。矛盾的复杂性决定了化解矛盾的艰巨性,一定要依靠民主法制,采取正确的方式和方法,防止因为处置不当或者官僚主义作风造成矛盾激化。

1、要坚持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力戒简单粗暴、强加于人。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善于与群众心平气和地平等交流,用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的方式及时有效地疏导和化解矛盾,引导群众正确对待自身利益,摆正个人利益的位置,按照法定程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2、要依法办事,运用法制的手段解决矛盾。法律是人们行为的规范和准则,国家法律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解决矛盾的依据和准绳。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通过各种方式推动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严格执法,坚决防止和克服有法不依、滥用权力和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现象,避免因行政和执法工作中的过错而引起群众的不满。

3、要依法处理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置各种群体性事件,应首先明确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严格区别多数参与群众和少数坏人。其次,要认真分析原因,进行细致的工作,针对不同原因引发的不同事件,采取不同的政策策略。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主,决不能用简单粗暴的方法去处理,更不能不问青红皂白地把一切错误归咎于群众。第三,要依法处理,既要依法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满足群众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要求,把参与的群众引导到正确轨道上来,又要对少数故意煽动群众、触犯刑律的带头人物。给予必要的法律制裁。第四,要总结经验教训,把事件作为改进工作、教育干部和群众的特殊手段。解决平日所没有解决的问题,把坏事变成好事。

五、提高制度建设和创新的能力,注重建立健全解决矛盾的有效体制和机制

1、制度建设和创新能力,首先体现在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方面。在我们现存的不少制度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有违公平正义原则的规定,成为产生社会矛盾的制度之源。必须大力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有明显缺陷、实施效果不理想的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对已经不适合形势和任务要求的制度,及时废止,根据实践的需要及时出台新的制度。当前应重点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积极预防并及时地合理地化解社会矛盾。

2、制度建设和创新能力,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上。制度的功能、价值和效力在于通过执行和落实而对人们产生规范和约束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最缺乏的不是制度,而是对制度的信仰和尊崇、遵循和执行。必须把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树立制度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对制度的执行主体——党员干部主要是领导干部。既要加强教育引导,切实强化执行制度的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更要加强有效监督,建立执行和落实制度的分工负责制、责任追究制、激励和奖惩机制,形成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共同维护和落实制度的好风气好氛围。

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不存在任何矛盾的社会,而是重大矛盾能够得到有效化解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艺术,在不断化解社会矛盾中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责任编辑 刘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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