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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家教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3-07-18 17:20:28

摘要:食品药品安全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监管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最重要的措施之一。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必然要坚持依法监管。近年来,虽然学者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研究越来越多,但是以实践为基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急需改革,基于此,本文将着重分析探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实践措施,以期能为以后的实际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1、食品药品监管概述

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重大战略部署,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中,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提出了“四个最严”,即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最重要措施之一,主要由政府部门负责。“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和“四个最严”都表明,食品药品安全必须坚持依法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的依法监管是指政府部门依法对食品药品进行监督与管理,監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为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提供有效的监督与管理,确保食品药品的安全。依法监管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是纯粹的、完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的。健全的法律法规是食品药品安全依法监管的前提,依法监管是依法治国背景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核心。

2、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措施

2.1科学把握综合执法与统一监管的关系

一般认为,综合执法,是指一个行政机关依法综合行使多个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从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来看,综合执法具有以下几个属性:一是领域的综合性。在某个特定领域,有多个执法主体执行多部法律,执法对象之间存在一定的竞合。这一领域如城市管理、港口管理、运输管理、文化管理等;二是事项的关联性。多个部门对同一执法对象形成多个关联关系,造成职能交叉和重叠。事实上,食品药品监管与工商监管、质量监督基本并不存在职能交叉或者重叠。三是根据的授权性。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和《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必须取得法律授权,而绝不是县市级地方政府可以自行决定。总之,无论概念如何表述,内涵如何界定,应当看到,相对于多元监管体制而言,综合执法体制有其进步意义。但相对于单一监管体制或者统一监管体制而言,综合执法体制则存在诸多弊端。研究综合执法与体制改革问题,有必要对政府机关的“边界”进行更为长远而深刻的思考。经验表明,现代社会管理不应一味追求所谓的“形而上”、“大而全”,因为政府监管也有内部管理成本问题。

2.2充分调研,制定改革方案

通过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反复论证和充分调研,编办提出了改革设想: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职能并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在食药局加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牌子;将工商局、质监局原有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监管职能划归食药局,相关专业工作人员以自愿的方式一并纳入食药局;食药监局内设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和应急管理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餐饮食品监管股、药械化妆品监管股和法制股共计7个职能股室,下设行政机构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将食品安全监督所改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心所,负责城区附近乡镇的监管工作。

之后,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又在个别地市推行“三局合一”,即将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三局的机构、职责、人员进行合并,成立市场监管局,过去的多头监管难以做到无缝衔接,监管责任难以落实。此次打破“多头”管理体制,变分段监管为集中监管,避免重复监管、消除监管的“盲点”,避免推诿扯皮。

2.3提升监管体系建立与监管能力

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包括法律体系、标准体系、风险评估体系、注册许可体系、审核查验体系、监测评价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执法监督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投诉举报体系、风险交流体系等。建立体系完备、功能完善、运转协调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是全系统的共同责任。研究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可以从多个视角、多个层次展开。对立统一规律表明,只有在安全与风险的对立中研究食品药品安全,才能把握食品药品安全的奥妙;只有在安全与风险的统一中研究食品药品安全,才能把握食品药品安全的真谛。从风险治理的角度来看,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主要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三大能力。当前这三大能力建设,尤其是风险交流能力建设,还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当然,这里的风险绝不仅仅是技术意义上的风险,其还包括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上的风险。

总而言之,监管体制改革是全球食品药品监管改革的重中之重。新世纪以来,我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凸显。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人民利益至上,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按照科学、统一、权威、高效的目标,不断改革完善我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着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化、现代化水平。这也就要求我们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必须对其实现进一步研究探讨。

参考文献:

[1]记者 许琳.确保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序推进[N].中国医药报,2013-04-22001.

[2]欧阳荣化,田春林,田茂平.对我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思考[J].中国药事,2010,06:534-537.

[3]武众众,程景民.对我国当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思考[J].食品工程,2014,04:1-4.

[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局长 韦波.让食品药品监管在“最后一公里”落地生根[N].中国医药报,2015-08-2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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