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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村民自治,促进新农村建设

家教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1-07-06 10:16:06

摘要: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民主政治权利提高的一个显著标志,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全面深化发展的有力抓手,已成为现阶段具有中国特色农村基层民主最基本的形式。新农村建设中,推进村民自治,大大改善了农村的发展形势,顺应国家发展需求。那么村民自治在当前农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什么作用?有哪些制约因素?未来如何发展和定位?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刻地思考和研究。

关键词:推进;村民自治;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7-0060-02

从1998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简称《村组法》)以来,实践证明,这一形式顺应农村社区管理的需要。但由于村民自治制度实施时间不长,致使前进过程出现了很多问题,需要及时研究和解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众多专家学者就《决定》中农村改革的几个重大问题进行解读时,都有所侧重地明确提到要全面深化农村社会改革,必须推进村民自治机制建设。

一、当前村民自治中依法治理的现状

1.民主选举日益规范,选举制度不断完善。近年来,纵观全区各村的换届选举,选举的效率和效果不断得到提升,新选的村委干部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开放性思维、“年轻化”和“学历化”的特点,党员数量大幅度增加,全区村委主任与党支部书记“一肩挑”的人数比率逐步上升,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有了相应的提升,真正解决村、支两委互踢皮球和相互牵制,工作效率明显取得进步。

2.民主管理能力提高,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运作。推进了村务公开制度化,“村帐镇管”成为村级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一是村务公开内容规范。坚持公开村级财务的收支明细帐目,逐项公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大提高了村务的透明化。二是村务公开形式规范。既定期公开村务公开的内容,同时采取广播、会议等多种形式实现村务公开。三是村务公开时间规范。做到了定时公开,定点观看。

3.增强民主监督意识,强化监督制度。经过区委区政府的大力宣传和引导,当前我区广大村民基本掌握了民主选举程序的制定和操作,随着村民自治制度的深入推进,村民们的法制意识逐步提高。在选举上,他们认识到了这是自己的权利,选举什么样的当家人与自己的利益休戚相关,因此他们由不关心不参加转变为态度积极主动参与。

4.村民自治倡树良好村风,推进了新农村建设。村民自治工作,使农村社会秩序稳定,民风更良好。村民自治工作在村“两委”的领导和实施下,提高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的态度和认识,从而使农村的生活环境得到最大化的改善。

二、当前村民自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村委会选举制度仍需完善。选举监督是指对国家政治选举的竞选者及其参与行为进行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的制度,是以促进选举合法化为目的而建立的公开控制和纠错的机制。农村换届选举监督机制不均衡现象确实存在,导致了一些地方村委换届选举中的贿选、村民不满选举结果上访等现象。

2.村务公开透明度不够。村务公开,是指把与村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都公开,主要是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三个方面,一方面有利于村民对村务管理形成监督,另一方面能够有的放矢地对基层自治提出意见。然而,一些乡村干部对村务公开的重视不够,组织调整不规范,村财务公开不及时、不明细,公开内容不全面,使群众产生误解;还有一些村干部在执政期间为政不廉,利用公款为己牟利,致使财务管理混乱,根本不敢公开村务。

3.当前部分村干部综合素质亟待加强。近几年,地方层干部的文化水平、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表现出显著的进步,但是一些基层村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发展不均衡、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大等问题。当前村干部实行任期制,对下届能否当选有顾虑,不同程度地存在头年干、二年看、三年等着换的思想问题。由此导致工作责任感薄弱,村里一些热点、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因此,当前部分村干部的综合素质还有待加强。

4.村民自治管理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由于农村经济文化长期落后,村民缺乏民主观念,部分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主人翁意识不强。一是表现在选举过程中,认为谁当选都与自己无关。二是他们只关心切身利益,而对村务建设不关心,不积极。

三、对完善村民自治中依法治理的思考和建议

在农村社会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始终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科学决策水平建设,正确领导推进村民自治,在农村干部的换届选举中,始终要把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作为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科学规范民主管理的内容,激发村民的最大积极性,使被管理者感受不到被管理的束缚,使大多数人管理大多数人这村民自我管理的理念落到实处,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营造农村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氛围,使地方村民自治向科学化和规范化更进一步。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加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要抓好《村组法》的宣传学习。各级干部特别是市、县(区)、乡(镇)三级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贯彻执行村委会组织法,切实解决好影响实行村民自治的思想认识问题,提高加强村民自治的自觉性。

2.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依法进行村委会民主选举。在选举制度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做到高度重视。突出抓好村民自治中村党支部核心领导的关键作用,在换届选举中,引导村民从思想上消除宗族观念,把真正办事公道、热心服务、作风正派、懂经济、会管理、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人选出来,并依法对村委会选举全过程进行合法性的监督。对新任村两委成员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接受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文化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和社会经济事务管理能力。全面推进民主决策,不断提高村民代表大会的效率,广泛调查、认真总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集思广益,反对少数干部的武断专行。继续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要保证及时和全面,民主监督要保证渠道畅通和真实高效,以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来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度。提高村务工作的透明度,最大程度地减少办事不公、为政不廉等现象。

3.逐步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村民有效自治。开展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活动,是增强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能力的重要手段。一是完善村务公开监督机制。二是完善村民议事制度,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村民议事保障体系。三是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外部监督职能。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要真正地做到重视农民的切身利益。

4.继续加强村集体经济建设,建立健全村委的社会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村民自治的吸引力。对地方而言一是大力实行招商引资,结合各村实际,引进适合本村发展的致富项目,可以有效增加村集体收入和村民收入。二是带领引导群众致富,在本地区发展第三产业,强村富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5.增强村两委的默契程度,合理划分各种功能职权。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教育培训,明确各种功能职权,在制度上规范两委干部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按照中央提倡推行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做法,鼓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解决互踢皮球和相互牵制的问题,村两委干部定期到地方党校轮训,提高村干部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断地提供新的血液,从而真正地实现社会主义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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