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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彝族女性作家阿蕾小说《嫂子》中的女性意识

家教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3-06-24 17:30:30

【摘要】彝族妇女在严酷的伦理规范压制下的悲剧性命运,揭示了隐藏在这些女性悲剧命运背后的罪魁祸首——父权、族权、传统习俗等重重心灵的枷锁。在主流意识和民族文化的熏陶下,自主意识慢慢凸显,女性意识从被深深压抑,发展到最终女性独立意识,充分凸显了彝族女性的独特意识,让我们意识到,封建社会下彝族传统婚姻制度的弊端以及女性思想变化的重要性。

【关键词】嫂子;传统婚姻观念;妇女地位;女性意识

阿蕾在小说《嫂子》中思考了彝族女性的生存境遇和生命意义,对彝族包办婚姻等旧习进行了有力的批判。“嫂子”是彝族传统旧习恶俗压迫下千千万万个悲剧女性的缩影。小说中的“嫂子”有着彝族妇女典型的落后思想,以及阿蕾作为彝族女性代表,所提倡的先进性思想,揭示彝族女性的社会地位和人生悲剧命运。而这些悲剧是彝族社会男尊女卑思想、强迫包办和买卖婚姻制度以及转房、换亲和表姑通婚等陈规陋习造成的。阿蕾以作者的良知,写出对备受折磨的妇女,对身陷民俗困境的妇女的同情和怜恤,实质上是对旧恶俗的控诉。

一、“嫂子”婚姻的悲剧

(一)传统婚姻制度——“家支外婚、同族内婚、等级内婚、姑舅表优先婚、姨表不婚”

凉山彝族到民主改革前还保留着较为完整的奴隶制,被外界称为“独立裸裸”。在这个独特的奴隶制社会形态里,以严格的家支外婚、同族内婚、等级内婚、姑舅表优先婚、姨表不婚为传统的婚姻制度,婚姻观特别讲究门当户对,任何人都不能逾越和违反。

彝族传统婚姻形式注重“亲上加亲”,即已联姻之姻亲再连姻。彝族传统观念认为不注重“亲上加亲”,血缘关系就会削弱,亲戚之间的关系也就会逐渐疏远。由于“亲上加亲”,就结成了一个个极为复杂的婚姻关系网。在彝族社会里,姑舅表兄妹有优先婚配的权利。小说《嫂子》中“我”的奶奶娘家姓沙玛,母亲是奶奶大哥家的女儿,“我”的姐夫是母亲二哥家的老二——沙玛姆嘎拉惹,柯惹的妻子即“嫂子”是柯惹大舅家的女儿。凉山彝族谚语有:“姑家的女儿,舅家的媳妇”之说。姑母的女儿,先要征求舅家纳聘,舅家同意可以另嫁后,姑家才能自行为子女择婚,否则会被舅家兴师问罪。因此,“嫂子”和柯惹的婚姻是不可避免的,即便他们尚在腹中,双方父母都有可能为他们“指腹为婚”。“嫂子”在三岁时父母相继去世,与奶奶相依为命,在童年时代就尝尽了孤苦与辛酸。面对长辈强加给她的这段婚事,“嫂子”心里即便万般不愿屈从这段婚姻,但“父母之命不可违”,家族中那些顽固之辈为了顾及家族的颜面,维护“亲上加亲”,绝不会了“嫂子”的心愿。如女方无故悔婚,须加倍赔偿男方的聘礼或举行婚礼时的一切开销。重重无形的枷锁牢牢地束缚着“嫂子”的心灵,让她无可奈何,不得不屈从。

彝族传统婚姻制度所折射出来的便是婚姻的强制性与不自由,也是社会的落后与滞后发展。《嫂子》揭示了落后的封建婚姻制度和习俗是彝族女性在追求爱情的道路上的不可跨越的障碍,“嫂子”与沙玛拉惹最后只能选择古老的殉情方式,来寻求爱情的最后归宿。

(二)父权、族权的枷锁

彝族谚语云:“什么玩笑都可以开,只有婚姻的玩笑不能开”,说明在彝族传统观念中,婚姻具有非常神圣的意义,是件严肃的事情。凉山彝族两个家族互通婚姻,婚姻的主体不仅受婚姻伦理的束缚,还会受家支势力的制约,一旦定亲,确立了婚姻关系便不容反悔。要求双方必须从一而终,如一方无缘无故悔婚,轻则须加倍赔偿费用,重则会引起家族间的械斗。可以说“家支”也是传统婚姻的干涉者和伦理规范强有力的维护者。在凉山无论是在解放前还是在解放后,许多家支冲突都与婚姻问题有关。家族为先,什么事情都要经过家族的商议。从阿蕾作品可以看出:首先,嫂子不守妇道与沙玛拉惹发生私情,已让他们蒙羞,是不可饶恕的,一般会按习惯法与吉姆、沙玛两个家族交涉。彝族传统习惯法规定,只要妻子与其他男人通奸,丈夫可休妻。其次,“嫂子”蹬了柯惹,抢了沙玛拉惹妻子的位,是大逆不道的行为,必须进行严惩。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两个家族的事。同样,离婚也由不得两个人,在两个人的背后,背负着的是两个家族的命运。

“嫂子”和沙玛拉惹悬梁自尽后,“我”的父亲是这样说的:“哭什么哭?!猪嫂子狗嫂子,猪二哥狗二哥!别再叫嫂子二哥,那不是人,那是一对猪男狗女!……天哪,这对天杀雷劈的狗男女!”很显然,“父亲”的话代表了彝族传统的伦理观念。在他的意识里,“嫂子”和沙玛拉惹让阿蕾家族颜面无存,他们的行为该受天打雷劈,就连吉姆家也为嫂子不光彩的死而感到难堪。沙玛拉惹的哥哥沙玛姆果发现“嫂子”和沙玛拉惹的合影时,也恨恨地骂道:“这对不知羞耻的狗男女!”,然后一把将照片撕了丢进火塘里……

父权、族权的枷锁深深上在彝族人民的头上,让我们恨之入骨,却又动弹不得。如果说“家支”的话是天,而“父亲”则就是家支的维护者。

(三)几千年来女性地位低下、逆来顺受的固定模式

在彝族的家庭生活中,丈夫支配一切,起主导地位,妻子从属于丈夫,无权干预一切事务。由于人们认为妻子是花钱买来的,丈夫对其有支配权,便加深了彝族人男尊女卑的观念,进而女性的地位更加低下。

彝族谚语“奴上主,鸡上冠,妻上夫”。丈夫掌握子女的婚配权,妻子的任务是为丈夫家族生儿育女,特别是多生儿子,因此还有“人兴由女人,人败由女人”的谚语。

在议婚、订婚、结婚等一系列婚礼过程中,当事人特别是女儿,自己是作不了主的,一切都是父兄说了算,体现了凉山彝族的家长制。女儿无法主宰自己的婚姻,只有在出嫁前夕的哭嫁歌中才敢发泄自己内心的不满。女儿的命运正如哭嫁歌中所唱的“养女由妈妈,嫁女由爸爸,彩礼兄长定……妈妈的女儿哟,忆从前,驹子犊子同圈养,驹子是恒产,犊子成了零花钱。忆从前,绵羊羔、山羊羔同山放,绵羊羔是恒产,山羊羔成了零花钱。忆从前,女与弟兄同生活,同穿一种衣,同吃一样饭,以为兄弟姐妹都一般;哪知在今天,男孩才算本家人,女儿不过是外姓,父母轻女只重男……女儿的血液换作酒饮了,女儿的脂膏换作肉吃了,女儿的骨头换作银用了。家族众父兄,心肠真有这般硬,只想吃女卖身钱,不想给女办门好亲事,卖女银钱吃下肚,女死女活全不管。狠心父兄该知晓:嘴馋吃狗肉,吃了狗肉不解馋;饥饿贷耕牛,贷粮只能饱几餐;人穷卖女儿,得钱攒不成家产……”。从这哭嫁歌中我们可以感觉到彝族妇女对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的强烈不满和无奈。

面对这一切,有的彝族女性只是无奈,因知识的缺乏和传统思想的束缚,她们对发生的一切确无能为力,不敢反抗,只能逆来顺受,过着悲惨、平淡的一生。

二、“嫂子”盲从、愚昧、落后、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思想

(一)对于自己的婚姻,顺从长辈之命

“嫂子”是一位容貌俊俏的女人。“嫂子”结婚那天,二舅母对其容貌赞美溢于言表。她对“嫂子”说:“尔果呀,你奶奶给你些啥吃的,十二岁的孩子长得这么高,这么漂亮。瞧,什么衣服穿在你身上都那么好看,恐怕给你披件蓑衣也好看呢。”可是,她的丈夫柯惹却瘦骨嶙峋,像只永远长不大的“狗儿”,极其自卑的他,从未直直和嫂子对视过一眼。他每天上山放羊,晚上吃完饭便和那些单身汉挤在羊圈楼上睡觉,以说荤话聊解性饥渴的单身汉们常爱拿他取乐,每次哄笑声都以都以柯惹的哭声作结尾。显然,“嫂子”的婚姻是苦涩的,也是无法甜美的。“嫂子”默默地接受了长辈之命,无可奈何地屈从了一桩畸形的婚姻,麻木地恪守着所谓的的“妇道”。“嫂子”是善良的,却死于极不相称的婚姻习俗,顺从了长辈之“命”却给了“命”。

(二)面对沙马拉惹的施暴,选择隐忍和顺从

“嫂子”在森林里遭阿蕾家的女婿沙玛拉惹强暴,“嫂子”对沙马拉惹的痛斥丝毫没有让沙马拉惹畏惧,面对沙玛拉惹的威逼利诱,无助的她只能偷偷地和沙玛拉惹好上。“从那天以后,沙玛拉惹又接连撬了三四晚嫂子家的门。再后来不知是嫂子先就留门了,还是听到沙玛拉惹来了才开的门,反正沙玛拉惹进出嫂子家就像进出自己家那么方便了”,“嫂子”和沙玛拉惹好上了,“嫂子”还是选择了隐忍和顺从,这也是她悲惨命运的开始。

“嫂子”从一开始的“被强暴”、“无奈顺从”、“怀孕”到最后的“殉情”,都显示着“嫂子”的懦弱与愚昧,沙马拉惹怂恿着便跟随着去了。“嫂子”是封建社会伦理道德压迫的典型,她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自己的人生方向,沙马拉惹说什么她就做什么,也是在当时的社会里“嫂子”没有了主见。

三、“沙马拉惹”这一角色,隐射出作者的观点

阿蕾通过沙玛拉惹这一角色,表面给我们的传递的信息是沙玛拉惹是施暴者,是沙玛拉惹的蛮横与野蛮、不顾廉耻造成了“嫂子”的悲剧。其实不尽然,“嫂子”悲剧的发生带有深刻的必然性。沙玛拉惹同样是传统婚姻制度的受害者,他悲剧的真正根源在于追求婚姻自由的欲望与传统婚姻观念和传统伦理规范的冲突。沙玛拉惹不顾世俗眼光,坚持要与自己心爱的“嫂子”在一起,他和“嫂子”一同悬梁自尽……沙玛拉惹害死了“嫂子”,但是也害死了自己。谁何尝不想与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呢?作者借沙玛拉惹这一形象,提倡婚姻自由,对彝族封建社会几千年来的陋俗陋习进行了批判,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婚姻、自由的婚姻。道出了:沙玛拉惹和“嫂子”用自己的死捍卫了自己的理想。

沙玛拉惹的婚姻和“嫂子”的婚姻都是姑舅表优先婚。虽为男儿,他还是无法逃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只有当他真正处在不幸的婚姻境地时,才意识到自己的不幸。他偷偷地爱了“嫂子”三年。有一天,他的情感如喷发的火山岩浆,一发而不可收。他对“嫂子”说:“我跟你说了,我要娶你做老婆!我沙玛拉惹是一条汉子,说话是算数的。我想你想了三年,今天才开口对你说……别说不要脸,我命也可以不要!……”他想挣脱婚姻枷锁,义无返顾地与传统婚姻制度和传统伦理制度进行抗争。他按自己的意志付诸行动,并表现出了一种无怨无悔的悲剧精神。

沙玛拉惹破坏现实的平静,公开抛弃其妻——阿蕾柯惹的堂姐,拐走阿蕾柯忍之妻,势必会遭致现实各种力量的限制和反对,掀起轩然大波。首先,沙玛拉惹的行为会受习惯法的严厉惩罚。彝族的传统婚姻受习惯法的严格维护,一旦沙玛拉惹背叛婚姻、违背伦理秩序,将会受到严厉惩罚。其次,沙玛拉惹的行为会激起阿蕾家族的愤怒,也会遭致社会舆论的谴责,甚至会引起沙玛家族和阿蕾家族的矛盾。但是沙玛拉惹仅仅只是想要对合情合理的生活愿望和美好爱情的追求,却也不能如愿。的确,在当时那样的社会是不允许的,人们不会拍手称赞他们,只会用唾液和谩骂将他们压在伦理社会道德规范下面,并让他们永不翻身。

四、作者通过小说所要提倡的思想

(一)对封建、腐朽思想的批判

沙玛拉惹是彝族传统婚姻道德规范和传统伦理秩序的叛逆者,是超越中的毁灭者。生命对爱、自由和幸福的追求本身无可厚非,但伦理秩序是理性文明的产物,不会轻易改变。阿蕾要让沙玛拉惹来警醒世人,不能再愚昧无知下去,遵守传统婚姻固然是正确的,但是不能违背自己心中所想,不能成为封建制度的牺牲品。

沙玛拉惹和“嫂子”正是封建婚姻制度包办婚姻的受害者,面对家里给他们的婚姻,受到彝族传统伦理规范的制约,不得不吞下苦果。他们悲惨的故事后面,是社会伦理急剧变迁时期个人与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和严酷的伦理道德规范的冲突。他们用他们的死拷问了这个不合情理的旧俗旧习制度,抨击了封建社会思想,警醒人们反思,我们不能再成为封建旧思想的帮凶,不能再成为旧思想、旧道德的牺牲品。

(二)提倡平等、自由

彝族旧的婚姻制度,是维护夫权制度、等级制和家长制的;维护男尊女卑和传统伦理道德关系,以巩固彝族旧社会的伦理秩序的。这种婚姻道德规范严重束缚了个体的自由,压抑了人性,婚姻仅仅成了一种延续宗族的手段。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体,不应受任何人或事物支配,阿蕾是新时代女性的代表,她提倡女性独立,提倡个体自由。女性不应被依附,应该有自己的思想、人格。个体自由将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嫂子”和沙玛拉惹死后,“嫂子”的亡灵和一条公狗尾巴配对儿超度,再在上面压上一块石板,让她永世不得翻身,甚至连她火葬坑中的骨灰木炭也被清除倒进了洛罕拉达河;错不在“嫂子”,但是她却被千斤石般的伦理道德桎梏着,这一切都源自男女不平等的思想观念,在人们看来“嫂子”是不配上天国的,只能下地狱。

(三)提倡女性独立、自主

所谓女性独立意识是指女性意识不建立在男性意识的对立面,也不以男性意识作为参照,而是依据女性的独特体验、以女性的独特视角、直白地表达女性的独特心理感受。作为新一代的彝族女作家,阿蕾是如此年轻、个性、朝气,在自己精神的空间中确立着彝族女性独立意识的个性觉醒与独立之姿。阿蕾提倡女性的独立、自主,实际上也是在为受压迫的彝族女性指明道路,只有不断吸收知识才能提高彝族女性自身的地位。科技文化知识将引导彝族女性超越传统,消除依附心理和弱者意识。提高彝族女性地位有利于彻底改变闭目塞听、保守被动、易于满足的现状,可以彻底打破几千年来“女主内,男主外”的传统模式,成为推动彝族婚姻家庭进步的内在动力。要彝族女性正确认识自身的能力,需要充分认识自己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认识自己的性格、情感、能力,追求在社会生活中与男性平等的地位和独立的人格,培养自强意识。

所以,作为新一代接班人的彝族女性,必须用科学来武装自己,将提升全民素质作为己任,只有有了先进的知识和高尚的素质,彝族女性才能慢慢地改变这种现象,做到人人地位平等、家庭和睦、民族和谐、社会发展进步。

参考文献:

[1]阿蕾.嫂子[M].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

[2]沙马拉毅.彝族文学概论[M].山西:教育出版社,2001

[3]王昌复.彝族妇女文学概论[M].四川:民族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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