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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的版本考略及其意义

酒店实习报告 时间:2022-04-11 10:13:06

[摘要]毛泽东的农民观对于中国革命、建设的历史进程都产生过重大影响,而《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又是反映毛泽东农民观的一篇重要文献,毛泽东对此文作过多次文字和内容上的修改,形成了一个较为复杂的版本系统,而不同版本之间的差异必定会提炼出丰富的历史信息。通过对该文其中几个重要修改版进行逐字逐句地对比分析。我们可以更准确地把握毛泽东的农民观,以及随着时间的推移,背景的变迁,其农民观又是如何发展变化的,这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认识毛泽东思想。

(关键词]《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农民观;版本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89(2010)02—0124—06

毛泽东所著《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是其在大革命时期的经典著作之一,该文影响之大、版本之多是罕见的。它最早刊于1927年3月5日出版的中共湖南省委机关刊物《战士》周报第35、36期合刊上。当时只刊载了其中的第一章“农村革命”和第二章“革命先锋”的前两节,3月27日出版的第38期和4月3日出版的第39期,连载了第二章的第三节。毛泽东当时是拟续写的,但以后因故未能继续。仅就其所写的这部分,后来就有多个版本出现。通过研究毛泽东后来对该文的几次修改,可以清楚地看出毛泽东对农民运动认识的深化。毛泽东写作该文的最初目的,主要是要求中央在农民运动方面采取“新路线”,而不仅仅是为了强调农民运动“好得很”。由于种种原因,有关“土地问题”、“乡村自治”,以及“在乡村中已经完成了民主革命……要进行到另一个革命了”等内容未能留存下来。而现在流行的即我们平时能看到的《报告》并非完整文本,只是手稿的一部分。本文将对《报告》一文的原版以及后来的三个比较重要的修改版内容上的变化着手,试析毛泽东后来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修改,同时,从中对毛泽东的农民观进行剖析,并将其与革命先导们的观点进行比较分析,看其对农民以及农民运动的认识是如何一步步深化并成熟的,而毛泽东对于农民问题的分析对于我们当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又有什么样的启示。

一、《报告》1927年4月汉口长江书店出版的单行本

这个版本同样是在1927年出版的,不同的是,该单行本前有瞿秋白为其写的热情洋溢的序言。在序言中,瞿秋白呼吁道:“中国革命家都要代表三万万九千万农民说话做事……中国的革命者个个都应当读一读毛泽东这本书。”它的改动相对于同年的其他几个版本而言,要稍多一些,主要集中在第二章的第三节,通过对比发现,有如下几处改动较突出:

第一,将第二章第三节单独列为一章,作为该文的第三章,并将标题“农民在农民协会指挥之下做了些什么事”改为“农民与农民协会”。笔者认为,此处属于文字上的精简,并没有影响到文章的内容,所以,当时这样改应该是出于使文章显得更加精练的目的。

第二,第六件大事的标题“改造县政治打倒贪官污吏”,改为“推翻县官老爷衙门差役的政权。”很多人认为这样的修改是不必要的,但仔细分析,前者用的“改造”和“打倒”,词语的力度显然不及修改后的“推翻”,因为“改造”的是“县政治”,“打倒”的是“贪官污吏”,即如果改造合法,并且减少贪官污吏,是否就允许这样的政治长期存在呢?显然,从农民的立场出发,是不希望继续存在这样的“政治”的,该部分中一开始就提到“在土豪劣绅霸占权力的县,无论什么人去做知事,几乎都是贪官污吏。”可见,这样的状况是很难通过“改造”或者单纯地“打倒”来解决的,治标不治本,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那就只能是“推翻”,这样修改更符合当时的客观情况,也更符合原文作者的本意。

第三,第七件大事中的标题,“动摇宗法思想制度开始打倒族权神权夫权”,改为“推翻祠堂族长的族权和城隍土地菩萨的神权以及父夫的男权”。此处这样改,笔者认为,其主要是为了呼应第六件大事标题修改后的“推翻”,并且第七件大事中的内容具体就涉及到三权,即“族权、神权、夫权”,这样改,与后面的阐述内容更为吻合,显得更为确切。

第四,将第十三件大事的标题“合作社运动”,改为“合伙铺运动”,并于文末加了一句说明:“合作的名词在农民太不通俗,或者可以译之为合伙铺。”这里这样改的目的应该是为了使之通俗化,让读者更明白易懂。

第五,在对第九件大事“农民诸禁”中的一段话作了较大的修改。将“因为工业品特贵,农产品特贱,农民受商人剥削非常厉害,不得不消极的自卫。看这个趋势,农村将完全退缩到自足经济时代,除盐以外,农村将抵制一切商品进乡,同时又将尽量阻止农产品进城,如现在把谷米阻碍天死地煞一样。我们不要看轻这些小情节,这就是‘中国的剪刀问题’,不想法子抑压工业品价格,提高农产品价格,即城市不向农村让步,是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修改为“因为工业品特贵,农产品特贱,农民受商人剥削非常厉害,不得不消极自卫。这是奸商剥削的缘故,并非农民有拒绝工业品,实行东方文化的主义。农民的经济自卫,其势必须组织合作社,实行共同贩卖,共同生产,并须政府予以援助,使农民协会能组织信用(放款)合作社。如此,农民自然便不必以阻谷为维持食粮价格的方法,也不会拒绝工业品入乡为经济自卫的唯一方法了。”由此可看出,原版存在着肯定农民自然经济、拒绝工业品进乡的倾向,而修改后的文字则强调农民并不拒绝工业品,实行东方文化的主义。原版认为要想解决中国的“剪刀差”问题的关键是解决工业品和农产品的价格悬殊问题,要能使农村和城市平起平坐才行,笔者认为该观点在当时加入了比较浓厚的主观感情色彩,因此,对其修改后,将解决方法的重点放在强调农民组织合作社,通过农民自己参与产品的流通来抵制奸商剥削,这样更体现出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观点逐渐走向成熟。这一点在其1945年4月的《“七大”工作方针》中可以得以证明,他说:“一九二七年我写过一篇文章,有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但是在经济问题上缺乏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所以经济问题写错了。”

二、1942年《六大以前》版中的《报告》

在这一版本中,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通过对比,我们可以把其修改情况分为以下几类:

(1)修改标题。其中包括标题上的和内容上的。标题上的如在“痞子运动”四个字加上引号,实际上是对国民党将“农民运动”定义为“痞子运动”的一种驳斥,表明自己对于农民运动的肯定;还将“革命先锋或革命元勋”改为“革命先锋”,这里主要是从技术上考虑的,对原文内容没有太大影响;将瞿序本中的“农民与农民协会”改为“十四件大事”,重在强调农民运动中农民们所做的实事,更有“历时性”和“借鉴性”。

(2)删减文字。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将湖南《十五年(1926)十一月份各县农协会员数量比较表》给删去。该表基本上占了原文篇幅的九分之一左右,一来应该是由于认识的深化,数目已经不能完全代表农民

运动中最主要的价值,二来也可以把它看成是一种技术性的处理,可以认同;在表述赤贫时,将原版中的“全然无业,既无土地,又无资金,完全失去生活依据,不得不外出当兵,或出去做工,或打流当乞丐的,或为非作歹做盗贼的,都是‘赤贫’……”中的“或为非作歹做盗贼的”删去,考虑到“为非作歹做盗贼”是带有明显的贬意,而随后对赤贫的认识逐渐地发展了,并且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因此,做这样的处理是明智之举;将原版中的有关农民运动作用的“论功行赏,如果把完成民主革命的功绩作十分,则市民与军队的功绩只占三分,农民在乡村革命的功绩要占七分。”这句话删去,因为它带有较为明显的主观色彩,如果明显地对各阶层在民主革命中所贡献的力量多少来进行比较的话,将不利于国共合作,也不利于对统一战线的维护。

(3)章节上的调整。将原版中的三大部分和小部分用章节的形式标明,这完全是一种技术处理。

(4)修改内容。如将“一切革命同志都要拥护这个变动,否则他就是反革命。”、“必须不准入批评农会……”改为“一切革命同志都要拥护这个变动,否则他就站在反革命的立场上去了”、“必须不准人恶意批评农会……”,很明显,修改后的语气相对要松和一些,反映出毛泽东对农会以及农会批评者的认识渐渐地发展了,不再像从前那样绝对了;将原版中的“富农或中农带着讥笑的声调说道……”中的“中农”去掉,说明毛泽东当时对于中农的革命态度发生了变化,其对划分富农与中农的依据也有所不同了;在论及贫农时,删除了“一切破坏工作只有他们做得出”强调只有“贫农”的革命积极性最高以及最听共产党的领导,和“共产党的领导”农会在乡下树立了威权,从历史分析的角度完善对该文的表述;将“这是奸商剥削的缘故,并非农民有拒绝工业品,实行东方文化的主义。”~X39)改为“这都是农民贫困和城乡矛盾的缘故,并非农民拒绝工业品,实行东方文化主义。”很显然,此时文中不出现“奸商”、“剥削”的概念,主观色彩变弱,反映作者此时用更加客观的思维来分析城乡矛盾;将第七件大事中的“我们对于这些东西的宣传政策是‘引而不发,跃如也。’”中的“我们”换成了“共产党”,这显然是跟社会环境的变化有关的;在论及禁止粮食外运的时候,1927年《战士》出版的文本这样记述:“此事曾引起地主、富农、商人以至政府的大不满,但这是占百分之七十的贫农广大群众所为,在他们目前的利益上他们认为应该如此,这件事的政治的经济的解释还待后面再说。”在收入《六大以前》时改为:“此事曾引起地主、富农、商人以至政府的大不满,这件事的政治的经济的解释,留在后面再说。”这从技术的角度来看,是完全可以的。

(5)增补之处。1927年《战士》出版的版中本没有出现过有关土地问题方面的论述,但在收入《六大以前》时,将原版中的“开始经济斗争,期于根本解决贫农的经济问题。”改为“随即开始经济斗争,期于彻底解决贫农的土地及其他经济问题。”此时将土地问题提上日程,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是密切相关的;在提到农民协会的作用时,在“政治宣传的普及乡村,全是农民协会的功绩。”一句中的“农民协会”前加上了“共产党”,突出了共产党在农民协会中的作用。

三、1951年《毛泽东选集》版的《报告》

1951年《毛泽东选集》第1卷出版时,作者对《报告》作了一些修订,现把修订情况归为以下几大类:

(1)修改标题。为了表示强调,分别将“糟得很”和“好得很”加上引号;在“过分”的问题和“痞子运动”部分前都加上了“所谓”两字,这样一来可以更明确地表示作者的阶级立场以及对待农民运动的态度,这样改使本文的内容更加完善;将“十四件大事”里的第一件大事的标题“将农民组织在农会之下”改为“将农民组织在衣会里”,使表述更加准确;将第四件大事的标题由“推翻乡村封建政治——打倒都团”改为“推翻土豪劣绅的封建统治——打倒都团”,很明显,这扩大了农民运动的斗争范围,表明毛泽东是坚持扩大并加深农民运动的;第七件大事的标题中,将瞿序本中的“以及父夫的男权”改为“以至丈夫的男权”,因为“父权”实际上已经包括在了“族权”里;将第十三件大事的标题中仍旧采取1927年《战士》版中的“合作社运动”,没有采纳瞿序本里的“合伙铺运动”,这样修改显得更理论化一些,也符合作者的原意。

(2)修改内容。这包括技术性的和实质性的修改。技术上的处理如将“农民做了国民革命的主要工作……”。引中的“主要”改为“重要”,说明作者对于农民在革命中的作用的评价更加客观、公允;为了将20年代的惯用句式改为现代通行句式,把文中的“争斗”改为“斗争”;将“贫农领袖中,从前虽有些确是缺点很多的……”改为“贫农领袖中,从前虽有些确是有缺点的……”。通过一系列技术性的修改,将过去的语句改得更为完整,语气更为通畅。而实质性的修改也存在一些,如在“革命先锋”这部分中在谈到中农对待农会的态度时,原版中表述为:“他们在农会虽比富农略好,但始终不能积极,仍然保存他们那种游移的态度”,而该版本改为:“他们在农会的表现比富农好,但暂时还不甚积极,他们还要看一看。”作者这样改是完全符合当时中农的实际情况的,说明毛泽东对于中农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改观,只是需要时间加以证明,反映了作者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谈到贫农的人口数时,将原版中的赤贫“占七十分之二十”改为“占百分之二十”,次贫“占七十分之五十”改为“占百分之五十”,这样修改不但数字更加准确,而且在表述上显得更加规范。

(3)章节调整。将过去的三大部分去掉,每一部分直接用标题注明的形式,这样看起来,每一部分都是并列的,都很重要,没有孰轻孰重的区分了。

(4)删减文字。在论及贫农时,将“组织也是他们在那里组织得特别积极,革命也是他们在那里革命得特别积极”删掉,使文字更加精练;在第三件大事“经济上打击地主”中谈到不准谷米出境时,《六大以前》版有一段这样的话:“此事曾引起地主、富农、商人以至政府的大不满,这件事的政治的经济的解释,留在后面再说。”在谈到减息时说:“此是农村一大问题。洋细当待后段论列”,但后来都没有进行补充。如前所述,毛泽东的《报告》本打算续写,但由于诸多原因搁置了,所以在编入《毛泽东选集》时删去是出于对整篇文章的结构完整性考虑的;将所谓“痞子运动”中的“那些从前在乡下所谓踏烂鞋皮的,挟烂伞子的,打闲的,穿绿长挂子的,赌钱打牌四业不居的”以及在第七件大事中谈到夫权时表述的“性的方面也比较的有自由,农村中三角及多角关系,在贫农阶级几乎是普遍的。”一同删去,尽管在写作当时确实反映了实际情况,但是在建国初期,更强调阶级分析,并且要依靠贫农,而上述两段文字不太有利于贫农的形象,因此在收入《毛泽东选集》时不宜保留;《战士》版中在谈到农会“将地主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之后,还有“造

出‘有土必豪,无绅不劣’的话,有些地方甚至五十亩田的也叫他土豪,穿长挂子的叫他劣绅。”在收入《毛泽东选集》时也把这句话删掉,笔者认为,此处把其删掉应该是从策略上来考虑的,否则会让人觉得其打击面过宽。

(5)增补文字。在论及城乡矛盾时,在“并非农民拒绝工业品”后增加了“城乡贸易”,说明毛泽东对于商人的看法进一步地发生改变,认识到了商业的重要性;在第九件大事的最后一段中,毛泽东补充了一句“至于前述之农民阻谷出境,是因为贫农自己粮食不够吃,还要向市上买,所以不许粮价高涨。”在文章末尾部分,将原版中的“总上十四件事,都是农民在农会的指导下做出来的,请读者们数一数那(哪)一件不好?”该为“总上十四件事,都是农民在农会的领导_下做出来的,就其基本的精神说来,就其革命意义说来,请读者们想一想,哪一件不好?”加上了“就其基本的精神说来,就其革命意义说来”,这就表明前述的十四件大事,主要是从其“基本精神”和“革命意义”进行肯定的,而不是无条件地肯定其所有的具体做法,这一点是值得注意的。

四、从《报告》的出版背景看陈、毛二人农民观的分歧以及毛、瞿二人农民观的一致

毛泽东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完成的《报告,当时并没有得到陈独秀的认同,他认为毛泽东年少气盛,文章内容过于偏激,不同意刊登。从这一点上至少可以看出毛、陈二人在农民观上存在着不一致。因为:

首先,着眼点各有所异。创作《报告》一文是在1927年,国共合作还在继续,由于党内外派系斗争此起彼伏,国共合作正潜藏着危机。陈独秀当时已经开始倾向于保守政治,在农民运动上,他始终认为农民阶级存在先天不足的阶级局限性,他在分析中国农民时曾指出:“居处散漫势力不易集中,文化低生活欲望简单易于趋向保守,中国土地广大易于迁徙被难苟安,这三种环境是造成农民难以加入革命运动的原因。”再加之共产国际当时发给上海中共中央的一份电报上说:“在占领上海以前,暂时不应加强土地革命”,要中共制止农民运动的发展,以免引起北伐军民的反对,使陈独秀最终选择了向国民党让步。

相反,毛泽东十分重视农民在国民革命中的地位。他深入农村进行调研,大力主张扩大农民运动,形成了自己的农民观,采用阶级分析的观点写下了《中国农民中各阶级的分析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一文,并提出:“所谓国民革命运动,其大部分即是农民运动。”他强调,“农民问题乃是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不起来参加并拥护国民革命,国民革命不会成功;农民运动不赶速地做起来,农民问题不会解决;农民问题不在现在的革命运动中得到相当的解决,农民不会拥护这个革命。”

其次,理论联系实际上的“教条”与“适时”。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陈独秀较早地把农民纳入中国革命和社会发展的视野,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农民阶级性,但他却教条地将中国革命的道路绝对化了。他认为,在政治上,“落后的乡村必然要依附于先进的城市,城市无产阶级和城市资产阶级将成为决定中国命运的主宰力量。”“资产阶级的力量究竟比农民更集中,比工人更雄厚”,认为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阶段只是帮助者,通过革命只能获得一定的阶级和益——即“幼稚的无产阶级目前只有在此胜利之奋斗中才有获得若干自由及扩大自己能力之机会”。可见,他把希望寄托在“革命的资产阶级”身上,轻视农民阶级在中国民主主义革命中所能发挥的巨大无比的作用。

而毛泽东适时地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在大革命时期坚持主张广泛发动农民运动,包括深入开展土地革命,充分调动农民的革命积极性,其重视农民运动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生活阅历所致。毛泽东出生在一个农民翕庭,对农民的生活疾苦深有体会。从幼年开始,他就深深受到了中国传统的规范性文化的教育的薰染,随着他后来走出韶山冲,进入东山学堂,除了继续饱读经书外,他接触到了过去从未读到过的自然科学、外国史地等新学书籍,从此,他开阔了视野,不断地吸收新思想。他曾先后读过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种起源》、卢梭的《民约论》、赫胥黎的《天演论》、亚当·斯密的《民富》、斯宾塞的《群学肄言》等进步书籍,并从中得出一个结论:世界处在不断地变化之中,世界不可能有纯粹的平等、自由与博爱,即“不平等、不自由、大战争亦当与天地终古,永不能绝。”这对其农民观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他能不顾陈独秀等中共中央领导人的强烈反对,执意支持农民运动,也充分印证了他的这一观念,没有大变动,没有大战争,是不可能有新的契机出现的。

第二,李大钊的影响。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者之一,李大钊率先使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研究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毛泽东与李大钊的交往由来已久,在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上,二人可谓是心灵相通。早年,李大钊所发表的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文章对青年毛泽东产生了巨大影响。他后来回忆说:“我在李大钊手下担任国立北京大学图书馆助理员的时候,曾经迅速地朝着马克思主义的方向发展。”当时李大钊曾称赞毛泽东是“湖南学生青年的杰出的领袖”。应该说,李大钊对于毛泽东完成马克思主义者的转变起了重要作用。1923年6月,李大钊和毛泽东在广州召开的中共三大上再次唔面,毛泽东时任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所长。他就农良运动问题一直与李大钊保持着联系,还特意将李大钊的《土地与农民》这篇重要文献编人《农民问题丛刊》,表明了毛泽东对李大钊思想的高度重视。

如前所述,陈独秀是拒绝刊登《报告》的,而当瞿秋自在武汉读到《报告》全文时,很是激动。当他知道陈独秀以及国民党中央机关报都拒绝刊登这篇文章时,深表不满,指出:“目前党内,特别在中央,有些同志不敢支持已经开始、或者正在开始的农民革命斗争,反而横加指责,今天一个过火,明天一个越轨,这不行。毛泽东这篇文章,是亲身下去作了几十天实地调查,很有说服力的文章。文章里痛斥党内外一切怀疑、否定农民斗争的论点是有根据的。”他在序言中大声疾呼:“中国农民要的是政权,是土地。因为他们要的是这些应得的东西,便说他们是‘匪徒’。这种话是什么人说的话!这不但必定是反革命甚至于不是人。农民要这些政权和土地,他们是要动手,一动手自然要侵犯神圣的绅士先生和私有财产。他们实在无分可过。他们要不过分,便只有死,只有受剥削!中国农民都要动手了,湖南不过是开始罢了。”最后,他又热情洋溢地赞扬了《报告》的作者毛泽东,并向全党发出了认真学习毛泽东《报告》的伟大号召。他写道:“中国革命者都要代表三万万九千万农民说话做事,到战线中去奋斗,毛泽东不过开始罢了。中国革命者个个都应当读一读毛泽东这本书,和读彭湃的《海丰农民运动》一样。”

瞿秋白自幼接触农民,深知农民之苦,参加革命后,一直重视农民问题。而毛泽东的很多观点也能与瞿秋白不谋而合。如毛泽东曾感叹道:“各国尤其是俄国农民运动农业经济的材料很多,可惜没有人详细地翻过来,本书内惟俄国农民与革命一篇算得比较的详细,我们亦很可以拿来与中国的情形比较一番。”对此,瞿秋白表示很有同感。可见,二人在农民问题上同属于党内较早醒悟者。当然,毛泽东有关农民运动的丰富经验,也为瞿秋白对农民观进行思考提供了实践基础。根据毛泽东与彭湃领导农民运动的实践经验,瞿秋白先后发表了《中国革命中之争论问题》、《(湖南农民革命)序》、《农民政权和土地革命》等文章,这些都是在大革命后期,结合农民运动实践思考的认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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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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