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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支撑

文员实习报告 时间:2023-07-16 15:10:33

林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份。林业的问题不仅是资源问题、经济问题,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问题,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要保持住森林覆盖率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保障老百姓安居乐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保证海峡西岸经济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就福建来说,要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保持住全国第一的森林覆盖率。如果能够稳定750多万公顷的林地,我们的森林覆盖率就能够稳定住,这是对福建人民的一大贡献,也是对全国的一大贡献。我们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而发展必然会碰到很多的矛盾,比如,既要保护生态又要进行建设,怎么办?一方面,保护不是纯保护,因为只有把经济发展得更好一点,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一点,生活质量改善一点,我们的政党才能站得住,老百姓才会跟党走。另一方面,在现代化建设中,我们要保护森林,保护生态,大力实施公益林保护等五大生态工程,在经济发展中使得我们的生态不被破坏,我们的林地面积不减少,争取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

要提高林业效益

现在一讲到山,就想到贫困、落后。我们能不能使山和林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成为产业发展的资源支撑,成为环境生态的重要保证,关键是我们林业的效益能不能提高。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林业科研攻关,加大林业技术推广,加强林农素质培训,提高林业发展的科技含量,提高林地产出率和森林资源利用率;另一方面,要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业发展,推动林产业升级换代,大幅提升林业效益。

要深化林权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准革命性的变革,是一个打破传统林业管理体制的“破”的过程,同时也必须是顺应时势建立新体制的“立”的过程。针对林改后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配套改革,建立林业发展的新机制。当前,主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林业产权资产化。要在全省建立林权流转交易平台,为林权流转提供一个公开的、免费的服务平台。要加快林权证抵押贷款,真正让林农手中的林权证活起来,为林业开发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二是林业生产规模化。重点是引导广大林农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以亲情、友情、资金、技术为纽带,建立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提高林农组织化程度,促进规模经营。同时,要积极发挥加工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与农民合作办原料林基地,延伸产业链,实现一体化经营。三是林业服务社会化。重点是转变林业部门职能,引导加快建立各类林业生产、营销、科技服务组织,健全资源评估、木材检尺、伐区设计中心等中介组织,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林农提供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四是林业管理科学化。一个是加强和改进商品林采伐管理。通过引导森林经营单位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确保林改后广大林农这个弱势群体能够公平、公正拿到采伐指标,落实采伐自主权,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另一个是转变林业部门政府职能。按照“管理、服务、执法”的要求,科学设置林业部门的职能机构,进一步提高林业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率。

要加强闽台林业合作

闽台林业合作源远流长,是福建林业的一大亮点和特色。闽台林业合作起源于唐宋时期,发展于明清朝代,繁荣于新中国改革开放之后,至今已形成了很强的相融性和互补性:一方面,两地自然气候相似、土壤相近、物种类同,具有林业合作得天独厚的条件;另一方面,两地又具有很强的互补性。福建在森林资源、劳动力、市场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而台湾拥有较雄厚的资金、技术和丰富的林木良种资源,木竹加工业和机械制造业发达,开展闽台两地林业合作前景广阔。当前,我省闽台林业合作要在闽台农业合作的总框架下,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指导,并突出我省林业的特色和优势,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推进闽台林业交流与合作,努力把福建办成林产品加工和引进优良林木种质资源的重要基地、吸收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示范窗口、林业科技和市场信息的交流中心,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应有贡献。在具体的工作中,要注意依托“两区”,办好“两会”,突出五大合作领域。依托“两区”是指,在莆田秀屿木材加工区内创建台商投资区,专门为台商创业提供平台;启动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合作试验区建设。通过“两区”建设,承接台湾家具制造业、木竹加工业生产线的转移,并由此辐射带动福建林产加工业发展,促进福建林产业升级。办好“两会”是指,把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览会办成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暨林业合作洽谈会,继续办好海峡两岸林业合作暨福建三明投资贸易洽谈会。通过两会招商引资,促进交流,扩大影响。突出五大合作领域是指,突出花卉种苗、木竹加工(特别是家具制造)、森林旅游、林业机械制造和科技人才交流等五大合作领域,推进闽台林业合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林业的发展需要合力,保护需要合力,建设也需要合力。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福建有关林业决定的要求,要坚持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并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举,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并举,遵循规律和依法办事并举,统筹协调和专业协作并举,加强领导和依靠群众并举,认真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绿化部门分工负责制,大力宣传贯彻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全省上下形成一个方方面面重视林业、支持林业、参与林业的合力,真正做到“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为福建林业这一大优势的发挥、一大支撑的集聚、一大潜力的发掘、一大保证的永续,为建设绿色海峡西岸林业现代化而努力。

(责编: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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