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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物流的政府监管困境及对策研究

党建述职报告 时间:2021-07-20 10:29:23

[摘要]首先分析了我国危险化学品物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指出我国危险化学品物流在政府监管方面存在的困境,继而总结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在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方面的有益经验,最后提出提升我国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水平的对策。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物流;政府监管;困境

1引言

随着危险化学品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危险化学品市场不断壮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量和社会需求量实现了明显的“双提升”,由此也使危险化学品的物流量明显增加。2016年,我国通过道路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运量已达到3亿t以上。而相关调查数据显示,从2005年至2016年,我国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事故高达4000多起,其中有9%发生在仓储环节,有77%发生在运输环节。可见,我国危险化学品物流面临较大的风险,物流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监管效能亟待提升。本文系统分析了当前我国政府对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所存在的困境,并给出了提高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水平的对策建议,为政策决策提供相应参考。

2我国危险化学品物流发展存在的问题

总的来说,当前我国危险化学品物流在发展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成为了危险化学品物流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性短板。

2.1运能水平总体不高

虽然我国化学工业发展规模日益壮大,目前甚至出现较为明显的产能过剩,但是总体上化学工业的区域发展并不均衡,石油、天然气等原料化学工业多布局在西部地区,而产品深加工、产品销售等却集中布局在东部沿海地区。这种生产与加工、销售大距离分割的布局形态,直接造成了危险化学品的物流运输难以跟上行业发展需求。目前,我国主要铁路干线运能趋于饱和,京沪、陇海等干线货运利用率已近100%,但仍无法满足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需求。同时,由于国内缺乏危险化学品的专业性水运企业组织,水运工具的供给短缺,造成了全国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水运面临较大发展困境。

2.2仓储空间存在较大缺口

目前,我国承载危险化学品的仓储设施总量依然无法很好地满足危险化学品行业发展产生的需求,危险化学品仓库时有“满仓”现象。同时,危险化学品的仓储设施也存在不合理的问题,直面市场交易的仓储设施缺口较大,公共性的仓储设施建设滞后。因此,国内出现了较多的地下“黑仓库”,这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2.3行业监管机制缺位

我国危险化学品物流在监管机制上仍然缺位,尚未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机制。目前,危险化学品物流同时受到多个部門的监管,包括交通、工商、税务、环保、海关等。这些部门分别都有各自的监管标准,但是对危险化学品而言,众多部门不同的监管机制之间并没有获得良好的衔接,监管的差异性非常明显,这直接导致了我国危险化学品的物流监管模糊化。

2.4价格竞争日趋恶化

随着我国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危险化学品物流市场也不断扩大。由于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不到位,国内存在一批不够资格的企业也鱼目混珠进入危险化学品物流市场。这些物流企业不论是运输装备还是物流管理都无法充分达标,但正因为如此,使得其物流成本大幅降低,从而提供明显低于危险化学品物流成本的服务。随着这股势力的不断强大,危险化学品物流市场上的低价位竞争也愈演愈烈。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极有可能迫使国内正规的危险化学品物流企业降低价格,从而导致整个危险化学品物流行业偏离正轨。

3我国危险化学品物流的政府监管存在四大困境

当前,我国危险化学品物流之所以存在上述发展弊端,与政府的体制机制存在较大的关联性,而从上面的问题也可以明显看出,政府的监管机制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总的来说,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物流的政府监管机制主要存在以下四大困境。

3.1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不够协调

对于这一困境,前文也有所指出,目前我国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道路运输监管部门较多,而部门之间未能构建起一套有机衔接和协作的机制,部门之间对于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的职责没有充分理顺,缺乏统筹协调管理危险化学品物流的平台。各个部门之间各自执法、各抒己见的情况较为普遍,部门之间对于信息共享和组织交流不够到位,容易造成一系列的“信息孤岛”,从而使危险化学品物流形成监管上的漏洞。同时,多部门独立化的监管也容易引起重复监管的弊端,无形中提高了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的成本。多部门多监管的格局,也容易造成部门责任的模糊化,部门之间对于运输事故等情况容易相互推卸责任,影响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工作的有序推进。

3.2法律法规偏多,存在相互冲突问题

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总体上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但从另一方面来说,目前我国对危险化学品制定的法律法规偏多,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一定冲突。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角度看,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不仅要严格遵守道路货运运输的共同规章制度,同时还要遵守关于危险化学品的特殊规章制度。但是,不同的法律法规出台时间不同,而且起草和执行部门不同,这样难免会产生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和盲区,从而降低了部门执法效率。

3.3政府监管的信息化水平不足

目前,我国政府在危险化学品物流的监管方面仍然是以传统方式为主,采用的信息技术监管手段依然不足。当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全国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大数据平台体系。即便一些有基础的地区正不断建设区域性危险化学品监管平台,但是在基础数据搜集、分析、控制等方面依然存在不足,动态监管的能力相对薄弱。此外,地方性的危险化学品监管平台之间衔接不足,还不能充分实现跨区域物流的监控。

3.4行业准入管控仍不到位

总体而言,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物流的行业准入仍未建立起一套合理的机制。目前,国内的危险化学品物流运输企业能力参差不齐,有一批专业资质较低甚至是没有专业资质的物流企业涉足危险化学品物流作业。而这些企业的安全意识偏低,因此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不利于行业的有序发展。

4发达国家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的经验

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在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方面都基本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体制机制,对我国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的完善提升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4.1美国对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的经验

美国已普及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的卫星定位系统,对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物流用车提供远程信息服务,及时监管物流运输过程。美国对危险化学品物流设置了较为科学的前置条件,要求物流过程中须附带托运单、安全证明、应急文档、全天候咨询联系方式等要件。

4.2德国对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的经验

德国在危险化学品物流相关人员的培训方面尤为重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物流运输的司机务必已接受基础培训并通过相应考核。同时,规定司机营运证的有效期间为五年,每五年应接受一次专业培训。此外,德国对危险化学品物流司机每日的最长工作时间提出不超过12h的明确规定。

4.3加拿大对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的经验

加拿大从制度上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物流应由运输部进行统一监管,与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有关的各级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人员配备也非常到位。加拿大对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专业培训、监管资金、危险化学品知识对外宣传等都有充分投入,对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措施。

5提升我国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水平的对策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危险化学品物流的政府监管能力总体不高,对于危险化学品物流市场的有序运行乃至整个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都有明显的滞后效应。因此,提升我国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水平任重道远。基于问题导向,借鉴发达国家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的先进经验,提出提升我国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水平的对策建议。

5.1强化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部门的协调

由于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监管的政府部门较多,各部门也均以各自利益为重,因此在实际进行危险化学品监管的过程中,往往因为自身职责工作而无法做到协同监管,从而影响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的效率。因此,各地区应强化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部门的协调,探索建立跨部门的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机制,成立专门的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协调部门,对各个具体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统筹安排,促进监管部门之间实现协同监管。同时,应根据危险化学品运输范围广的特性,探索构建跨区域监管协同机制,推动危险化学品物流的跨区域政府监管,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5.2健全危险化学品物流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

由于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物流行业的法律法规较多且繁杂,而且不同的法律法规体现的是相应部门的意志,因此在实际执行法律法规过程中也会出现相互矛盾的问题。因此,要从国家宏观层面健全危险化学品物流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应积极制定出台关于危险化学品物流的法律法规总章,规定危险化学品物流行业各个方面活动的合法性。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监管部门的职责,进一步深入细化专项法律法规,确保监管落到实处。

5.3加强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充分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危险化学品物流的智慧化监管,是互联网时代危险化学品物流监管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政府监管职能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应以目前国内一些地区的危险化学品大数据监管平台为基础,积极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大数据监管平台,全面储存、分析与协调危险化学品物流的相关信息,以形成全面的危险化学品物流信息数据库,不断解决“信息孤岛”问题。依托大数据监管平台,对危险化学品物流的事故频率、关联性等进行动态分析,并及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5.4健全危险化学品物流的行业准入机制

总体上,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物流的行业准入处于宽松状态,未能建立严格的准入标准制度。下阶段,应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危险化学品物流行业准入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物流行业准入的规范与标准,适度提高危险化学品物流的企业准入门槛,严格将不合规的企业拒之门外。同时,应加强对违规企业的核查力度,对未能达标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未达标而出现较严重物流问题的企业,应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物流生态健康。

5.5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企业监管的联动

危险化学品物流的监管,仅仅依靠政府是不够的,应充分调动企业自身的力量,实现联动监管。应鼓励和支持危险化学品物流企业强化安全责任,加强内部制度体系建设,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物流的管理和监督。政府应及时与企业进行溝通协调,加快推动可公开信息的共享,政府对企业物流过程的时效性、安全性等进行实时监控和反馈,企业对政府提出的问题及时做出反馈和相应的物流活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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