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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学者对政教关系的研究述评

党建述职报告 时间:2022-03-25 10:12:42

〔摘要〕 近年来,随着宗教政治化与政治宗教化趋势的日益强化,宗教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国家安全与国际关系格局的重要因素。在这一背景下,政教关系问题引起海内外政界、学界和宗教界人士的广泛关注。我国学者主要围绕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宗教事务管理及宗教立法、宗教与公共安全、宗教与国际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并产生了较丰富的研究成果。但相关成果对政治与宗教的同构性、同质性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因而影响了研究的理论深度和对策建议的有效性。

〔关键词〕 政教关系;同构性;同质性

〔中图分类号〕D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0)06-0069-0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9年重大项目“宗教政治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太平天国的宗教信仰与道教关系研究”(05BZJ015);四川大学2008年度重大项目“宗教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研究”

〔作者简介〕闵丽,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教授,博士,四川成都 610064。

政教关系范畴既包括国家政权与宗教组织、信众之间的关系,也包括社会政治生活与宗教之间的互动机制。长期以来,政教关系对社会政治主体的行为产生了重大影响。21世纪初,从全球范围来看,宗教政治化与政治宗教化的趋势再度明晰,并成为影响地区稳定、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政教关系问题因而成为当前研究的热点。国内政界和学界对这一问题也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取得了较丰富的成果。

一、代表性观点概述

国内学者主要围绕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宗教事务管理和宗教立法、宗教与国际关系、宗教与公共安全等问题进行研究,代表性成果和主要观点概括如下:

(一)宗教与政治的关系。《世界各主要国家的政教关系》一书探讨了当今世界各国宗教与政治及其经济发展的关系。〔1〕《宗教问题概论》一书在探讨宗教与政治的关系问题时,着重分析了宗教与阶级和阶级斗争、宗教与国家、宗教与民族的关系。〔2〕《信仰、革命与权力秩序——中国宗教社会学研究》一书在探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天命信仰、受命与革命、权力秩序等概念时,初步勾勒出宗教与政治之间、信仰、道德、权力之间的因果链条,阐述了宗教与中国国家权力在其形成与演化过程中相互纽结与互利共生的关系、宗教与政权合法性的关系等问题。〔3〕《中国当代宗教的社会学诠释》一书以我国当代宗教的社会性与合法性问题为主线,探讨了政教分离与宗教合法性的获得方式,民族、宗教、国家间的认同特征等议题。〔4〕《宗教与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一文认为,当今世界政治文化已由神圣化走向世俗化,与其相关的权力合法性基础也随之发生变化,即权力的合法性日益依赖于政府行政管理的有效性。但是,由于人是一种追求必然性的理性存在者,而政治本身又具有有限性, 因而人们必然关注现实政治之外的终极原因。因此,宗教、政治哲学在现代依然有其意义。〔5〕《当代美国宗教》介绍了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等诸多宗教在美国的发展现状,阐述了美国民众与宗教的关系、宗教对美国政治的影响、宗教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作用和职能等问题。〔6〕《20世纪美国宗教与政治》一书认为,在美国社会政治生活中,宗教的作用非同小可:首先,宗教与政治相结合、配合与融合,是美国政治的突出特征。其次,宗教为美国的政治制度、社会秩序、自由主义思潮提供合法性依据。再次,美国是多种族、多信仰的移民国家,宗教信仰多元化是美国社会存在和发展的依托。〔7〕《宗教改革对西方近代政治学的影响》一文认为,16世纪开始的宗教改革运动,对近代西方政治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研究方法上,信仰与理性被进一步区分,并恢复了理性方法在政治学研究中的地位;在理论建构方面,民族教会和民族国家相互影响而形成的民族国家意识,奠定了近代民族国家政治理论的出发点。此外,宗教改革促进了“个人精神”的兴起,这为近代的自由、平等、民主等观念的形成提供了价值导向,从而影响了近代政治学理论的核心内容。〔8〕《文明的选择:论政体选择和宗教的关系》一书在系统考察西方近代政体形成过程时发现,基督新教与君主立宪制、天主教与民主共和制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作者因此认为,宗教对英、法、德等国的国家政体的选择有着较大影响,宗教在社会生活中具有较强的控制力。〔9〕《论宗教与政治的互动关系》一文探讨了宗教与政治结合的模式、多元宗教并存格局与社会稳定,以及多元宗教并存社会中宗教与政治二者互动的方式等问题。〔10〕《宗教信仰与民族信仰的政治价值研究》一书提出,宗教是一种具有丰富政治属性的社会现象,具体表现为:宗教能够控制社会、稳定社会秩序、凝聚民族力量,可以为政治运动鸣锣开道。所以,宗教与政治之间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11〕《正统宗教向民间秘密宗教衍变的原因和路径》一文认为,宗教信仰中的天国、涅槃、仙境等终极世界,其完满、全善等特点极大地吸引了信众。可以说,宗教信仰实质上是信众在现实生活与理想境界之间作出的价值判断和选择,因而特别能体现其政治理想及其对现存社会制度的批判态度。而宗教教义的改变,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政治理想及其对现实社会态度的改变。相应地,官方往往将危及政权的信仰体系视为非法宗教,并加以管制。这便是正统宗教向民间秘密宗教或邪教衍变的原因和路径。〔12〕

综上所述,在宗教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上,国内相关成果的主要内容大致如下:其一,介绍了当今世界各主要国家的政教关系;其二,讨论了宗教与阶级、宗教与国家、宗教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其三,阐述了宗教在中外历史及其当代社会中的作用(例如,宗教在中国古代国家权力秩序的建立与变更过程中的作用,宗教在政治合法性论证中的作用,宗教对美国政治生活的影响,宗教改革运动之后基督教价值观对近代西方政治观念形成的影响,以及宗教在西方主要国家现代政体形成过程中的作用等);其四,初步探讨了宗教与政治互动的方式,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权力结构和利益分配方式的变迁等问题。其五,初步论及宗教信仰、信众的价值观念及其社会生活理想之间在思想观念层面的相通性,并将宗教信仰视为人们的政治理想及其对现有制度态度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二)宗教事务管理与宗教立法。政党、政府或其他政治主体在运用公共权力进行资源配置时,必然面临国家政权组织与宗教组织及其信众之间的相处方式,以及如何处理社会生活中的宗教现象等问题。为此,政府等政治主体往往通过宗教事务管理与宗教立法等方式来建构、引导和协调政教关系。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便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与法规。与此同时,政界和学界亦针对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提出了若干对策。其代表性论著大致如下:《宗教问题怎么看怎么办》一书提出,基于目前我国宗教的群众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等基本特点,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宗教的“三性”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四句话”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宗教论”的基本内容;这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问题、妥善解决“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关系”这一政治难题的理论基础;以这一理论为指导,在如何对待宗教这一社会力量的问题上,必然得出“发挥宗教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的结论。〔13〕《讲透“社会主义的宗教论”需要新思想》一文认为,要讲透“社会主义的宗教论”,需要思维创新。〔14〕《执政党与宗教: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问题》一文认为,在新形势下,我国执政党及其政府的宗教事务管理方式,必须从制定政策、下发文件的行政管理方式,改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应尽快出台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宗教法。〔15〕《国家·宗教·法律》一书认为,用行政手段处理宗教问题的管理模式,是我国诸多宗教问题无法根治的重要原因。必须建立相对完备的宗教法律体系:其一,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法》,将之作为国家处理政教关系和各级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依据。其二,开放宗教市场,并将宗教法作为维护宗教市场稳定的根本保证。其三,实行政教分离。国家应取消对宗教组织的财政补贴和特殊支持,不介入依法注册的宗教组织的内部事务;宗教组织也不能干预政府的行为。其四,国家要为宗教进入社会服务领域提供政策保障。〔16〕《我国宗教立法的回顾与思考》一文认为,经过近30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符合国情与教情的宗教管理法律框架。今后应当按照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继续推进宗教立法工作,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各种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在内的,较为完备的宗教法律体系,为宗教工作实现法制化、规范化提供法律保障。〔17〕《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一书以不同历史时期为背景,阐述了执政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理念、政策和实践活动的发展过程,分析了目前我国宗教政策在形成、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对新形势下的宗教政策改革进行了深入探讨。〔18〕《国外宗教法规汇编》一书在阐述宗教立法的概念、宗旨及其发展历程的基础上,系统地介绍了世界各国及台港澳地区宗教立法情况和宗教管理条款。〔19〕《欧美政教关系研究》一书介绍了世界主要国家的宗教事务管理模式、宗教立法与实践的概况、宗教事务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20〕《从和谐社会的构建看我国宗教政策》一文提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党和政府制定宗教政策,应采用各安其位、各遵其道、推己及人与和而不同的方法,遵循结构的多元差异性、复杂利益的平衡合理性、社会运行发展的整体性等原则。〔21〕

归纳上述论著的内容,其议题和观点大致如下:其一,根据目前我国宗教的基本特点,提出了党和国家处理宗教事务的基本方针和政策,阐述了“社会主义的宗教论”的基本内容;其二,认为讲透“社会主义的宗教论”,需要思维创新。而将创新思维运用在宗教事务工作中,即应从“制定政策、下发文件”的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管理的模式转变;其三,系统地阐述了我国执政党的宗教管理政策与法律的形成过程及其未来走势;其四,系统地介绍了世界各国及台港澳地区宗教立法的历程和具体内容;其五,提出了制定宗教政策的原则与方法。

(三)宗教、社会安全稳定与国际政治格局。冷战结束后,宗教对社会安全稳定与国际政治格局的影响日益凸显。在我国,这种趋势通过西藏“3·14事件”、新疆“7·5事件”等一系列恶性事件反映出来,因而备受关注。对此,国内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其代表性论著大致如下:《当代宗教与极端主义》一书分析了全球范围内诸多宗教极端势力的成因、特征、类型及其对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着重介绍了伊斯兰极端势力、当代世界其他主要宗教衍生出来的极端主义的现状。〔22〕《“东突”分裂主义势力研究》一书介绍了国外“东突”分裂主义势力的形成背景、历史沿革、分布区域以及赖以生存的条件,剖析了它的思想体系、基本特征和不同类型,揭示了“东突”分裂主义各种组织的政治纲领、活动形式和变化规律,分析了该类组织插手国际事务的原因及其对国际关系、对我国边境地区的社会稳定与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破坏性后果。〔23〕《世界宗教问题大聚焦》一书探讨了冷战后的宗教发展与国际政治、当前世界宗教的政治化、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演化及其影响、泛伊斯兰主义运动、宗教恐怖主义、当代新兴宗教等问题;介绍了亚非拉与欧美地区的伊斯兰教极端势力的特点、现状、成因及其发展趋势等问题;分析了罗马天主教在欧洲的影响、宗教在东欧剧变中的作用、宗教在拉丁美洲的地位与作用等问题;探讨了犹太人在以色列国家政治中的地位与影响、美国的宗教问题、俄罗斯东正教依附于世俗政权的原因、中亚地区宗教极端势力的活动及其影响、藏传佛教与“西藏问题”的国际化趋势、俄罗斯北高加索地区民族分裂运动中的伊斯兰教因素、宗教在阿富汗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地位与影响、印巴关系中的宗教因素、巴以冲突中的宗教因素等热点问题。〔24〕《从身份危机到政治暴力——当代宗教恐怖主义的发生机制研究》一文认为,由于宗教为人们提供了认识世界的知识框架和概念基础,并给人们的行为赋予了意义,因而,宗教的认同功能和意义功能特别明显;在全球化背景下,宗教的认同与意义功能经过族群的诠释,便可成为一种强大的社会动员力量,并引发抵抗异质文化与其他族群的社会运动。因此,宗教基要主义的社会形式必然具有社会和政治的含义;宗教恐怖主义只不过是宗教基要主义在社会中的一种存在形式。〔25〕《宗教在当前美国政治与外交中的影响》一文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宗教在美国对外政策上已呈现立法化、机构化、国际化、草根化、联合化、媒体化、安全化等趋势。而“9·11”事件是美国推进所谓海外宗教信仰自由及“以信仰为基础的外交”政策的诱因。〔26〕《当代国际政治格局演变中的民族宗教问题与世界和平》一文认为,国际政治格局与世界各民族的宗教生活之间能够相互影响。一个国家内部的民族宗教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必然影响周边国家乃至全球的稳定局面;应以对话方式解决世界民族宗教冲突,以维护世界和平。〔27〕《宗教、冲突与国际政治》一文认为,在人类历史上,许多国际冲突都打着宗教旗号,但本质上属于政治、经济利益的冲突。所以,宗教与国际冲突两者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当今,国际冲突主要表现为美国霸权主义和打着伊斯兰教旗号的国际恐怖主义的较量,并对国际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只有反恐和反霸同时并举,才能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28〕《全球化境域中的文化多元性问题分析》一文认为,承认人类文化一体多元格局、反对文化霸权主义,是减少和消解文化争端甚至战争的一条路径。〔29〕

归纳上述论著的内容,其观点大致如下:其一,分析了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三股势力”的成因、特征、类型、发展进程,及其危及国际国内社会稳定局面的关联方式,提出了扼制“三股势力”和中国“东突”分裂主义势力的对策建议。其二,从思想层面揭示了宗教信仰、族群认同向权力政治和暴力政治转换的机制。其三,分析了美国推进所谓“以信仰为基础的外交”政策的原因及其目的。其四,强调当今国际冲突的焦点,即以美国为代表的国际霸权主义和打着伊斯兰教旗号的国际恐怖主义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其五,主张采用对话、反恐和反霸并举、承认人类文化一体多元格局与反对文化霸权主义等方法,来解决民族及国家之间的冲突问题。

二、对国内政教关系研究的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在政教关系问题上,国内相关研究成果从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宗教事务管理及宗教立法、宗教与社会安全、宗教与国际政治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较具体、深入的探讨。其中,宗教与政治关系问题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宗教的社会政治功能、宗教与政治的互动方式、宗教的终极境界与信众理想的社会模式之间的一致性等方面的理论分析;宗教事务管理与宗教立法、宗教与社会安全、宗教与国际政治关系等方面的研究,则侧重于操作层面的对策探讨。但无论是理论分析,抑或对策探讨,都内含一个共识,即政治与宗教在社会生活中彼此缠绕、相生相克、难以分割。

那么,政治与宗教为何有如此的关系?纵观国内相关研究不难发现,从思想层面分析该问题的成果甚少。换言之,在政教关系问题上,人们回答了 “是什么”、“怎么样”等问题,但尚未解答“为什么”等问题。而后者涉及其本质或规律问题,因而是政教关系研究中的重心,亦是处理政教关系诸多具体问题的关键。对此,笔者拟从宗教与政治的同构性、同质性入手,阐释两者在社会生活中彼此缠绕、相生相克、难以分割的根本原因。

所谓政治,即社会成员及其组织争取或运用公共权力,以实现对各种资源的权威性分配的活动。所谓宗教,即人们对超越于自身能力之上的力量的神化和膜拜。可见,在社会生活中,政治和宗教是两种不同的要素。但是,将两者进行比较不难发现,宗教与政治具有同构性和同质性等特点。首先,就两者的同构性而言,宗教与政治在思想、组织方面具有相同的构成要素。从思想层面看,宗教和政治都有其真理观、价值观、道德观、审美观等观念要素。在“真”与“假”、“好”与“坏”、“善”与“恶”、“美”与“丑”等观念方面,宗教往往强调,经验世界中的具体事物是本原性存在者的衍生物,并因其短暂性、条件性和相对性而被视为“假相”,唯有永恒的、无条件的、绝对的终极者才是“真实的”。因此,肯定终极力量存在的认识被视为真理,而在现实事物中探讨规律的经验被称为谬说。由于本原性存在者是全能、全善的,它当然也就是“好”的、“美”的;而在政治论域中,政治组织(或政治主体)为实现或保障其经济利益,往往提出与其利益诉求相吻合的公义观、社会理想模式及其实现路径等主张,并通过各种方式传播这种“真理”。由于能够满足某个政治集团的利益需求,因而其政治主张有独特的价值。对受益者而言,这种“好的”主张当然也就是“善的”、“美的”。可见,与宗教一样,政治亦有其真理观、价值观、道德观、审美观等观念要素。而且,两种思想观念体系都能以某种方式争取信众,并影响或控制其精神世界。从组织层面看,个人的神灵信仰或政治诉求不可能构成一种宗教或政治运动。相反,任何一种宗教形式和政治运动都是持有某一信念的众多个人的集合体,且以组织或团体方式而存在。无论宗教组织抑或政治组织,都有其组织者、宗旨、体制构架、行为规范、戒律等构成要素,都具有巩固和壮大组织,以实现其社会诉求的职能。在组织之中,每一个体的行为都会受到组织和制度的引导或制约,因而其行为方式表现出整体性、社会性特征。其次,所谓同质性,即政治与宗教具有相同的特质。具体而言,两者在社会生活中都追求权力、利益和权威,都是具有控制力的社会权力组织。只不过两者之间存在着控制方式和范围不同、受历史条件限制而导致的权力大小不等的区别。其中,政治权力有其表现形式或实现路径,即政党、政府等政治主体根据其利益诉求,建构相应的经济与政治制度,并制定法律,组建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暴力机构,以维护其经济利益;与政治相似,宗教权力亦有其表现形式或实现路径。在有神论视域,没有权力的神是不存在的。在信仰者看来,信仰对象(包括人格神或抽象力量)具有创造、支配和控制一切的权力。而崇拜和依靠拥有生杀予夺“权力”的信仰对象,并期望以此获得现世庇护和来世幸福等“利益”,是宗教信仰之所以产生、存在的根由。而宗教的权力、权威及其神圣性的实现路径有两条:其一,以宗教信仰特有的真理观、价值观、道德准则和理想生活模式吸引和教化信众,以实现其精神控制;其二,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采用一系列仪轨、戒律来规约信仰者的行为,并将末日审判、天堂与地狱、三世轮回等说教作为奖惩信徒言行的终极标准。这是宗教之所以能够控制信众的思想和言行,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社会政治力量的原因和路径。上述分析表明,宗教与政治两者都能以各自的方式吸引、凝聚社会力量,都是具有控制力的社会权力组织,只不过两者在权力运行的方式、机制等方面存在差别而已。

囿于同构性和同质性特征,宗教组织与政治组织在社会生活中始终面临一系列难题,如两者在社会生活中的权限范围、相处方式、互动规律及其功能互化机制等。可以说,这正是政治与宗教彼此缠绕、相生相克、难以分割的真正原因。在中外历史上,上述问题直接影响着社会政治制度、文明形态及其转型趋向。因此,研究政教关系,必须分析两者相生相克的根本原因,即厘清宗教与政治的共性问题。这是处理各种相关事务的理论认识前提。但是,近年来,国内相关论著缺乏对该问题的深度分析,因而致使其对策建议显现出零散而非系统、直观而非理性、分辨却不透彻等特点。具体而言,由于对宗教与政治的同构性和同质性等特征缺乏学理和经验层面的系统研究,因而对该特征引出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难题的认识,如宗教的社会政治功能、宗教与政治的互动方式、宗教事务管理与宗教立法、宗教与社会安全、宗教与国际政治关系等,亦只能停留在“是什么”、“怎么样”等状态描述层面,而难以进入“为什么”等本质分析阶段,而这种认识状态又弱化了其对策建议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在政教关系的基础性问题上,国内相关成果的探讨尚不系统深入。而诠释和处理当代国内外政教复杂互动关系及其变动趋势等问题,需要有其基础理论和方法论的支持。鉴于此,深入系统地研究宗教与政治的共性问题,不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而且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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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本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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