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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革命时期湖南商民运动的兴起与发展

党建述职报告 时间:2022-04-12 10:11:44

摘 要:湖南商民运动在兴起阶段的特点,首先是对待商会的态度与策略方面,与国民党中央商民运动决议案所确定的方略明显不同。其次是在湖南一些地区商民协会建立的过程中,共产党人发挥了比较突出的作用与影响。湖南各地广大商人以商民协会为依托,踊跃开展了各项活动,以前所未有的政治热情积极支持国民革命,参加反帝爱国运动。许多商民协会也积极承担组织商人支持革命,以及保护中小商人利益和促进工商业发展的任务,从而使湖南商民运动获得了迅速发展。

关键词:国民革命;商民运动;商民协会

中图分类号:K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10)01-0123-09

国民党在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已比较充分地意识到商民运动发展的滞后性,其后果对国民革命影响甚大,遂在会上正式通过《商民运动决议案》,明确制定了商民运动的方略,于是,在此之后商民运动明显获得了迅速的发展。不仅国民政府所在地广东省的商民运动得到更进一步扩大,而且很快扩展到其他地区,产生了更为突出的影响。本文主要以湖南商民运动的兴起与发展为例,论述国民党“二大”之后商民运动在其他地区的扩展情况。(注:关于湖南商民运动的概况,尤其是湖南商民协会的特点,乔兆红的《大革命时期的湖南商民运动》(《求索》2005年第9期)一文,曾进行过简略的论述。此外,冯筱才的《北伐前后的商民运动(1924—1930)》(台湾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4章第1节也曾提及湖南商民运动。)

一、湖南商民运动的兴起及其特点

国民党“二大”召开之后,不仅广东省的商民运动获得了更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其他许多地区的国民党省市党部也先后成立了商民部。于是,这些地区的商民运动也相应地开始进行。尽管其声势不及广东,但同样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相对而言,湖南省商民运动的兴起与发展较有特色,影响也比较大。这一方面是因为在地理位置上湖南紧邻广东,受广东省商民运动发展的影响更快也更直接;另一方面是国民革命军的北伐,首先也是抵达湖南,国民革命的日趋高涨,对湖南商民运动的兴起与发展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湖南的商民运动有其自身的特点,例如,在对待商会的态度与策略方面,与国民党中央商民运动决议案所确定的方略明显不同。另外,在湖南商民运动兴起之初,尤其是在一些地区商民协会建立的过程中,该地区的共产党员发挥了比较突出的作用与影响,这种情况与国民党“二大”之后国共两党之争日益加剧,以及共产党开展民众运动策略的变化紧密相联。

由于国民党“二大”召开的过程中,已经反映出共产党人在国民党内部的地位与影响明显上升,加上通过这次会议之后共产党人又担任了国民党中央高层许多重要领导职务,权力也明显扩张,因而在国民党内部引发了诸多不满情绪,身拥军权的蒋介石也开始转变其先前较激进“左”派的面貌。此时,蒋与新来华暂时接替鲍罗廷的苏联顾问季山嘉(又名古比雪夫)和国民党主席汪精卫的矛盾猜忌,也愈演愈烈。于是,在“二大”闭幕后不久,即发生了所谓“三•二○”事件。(注:所谓“三•二○”事件,又称“中山舰事件”。据杨奎松最近提出的新看法,主要是指蒋介石为阻止汪精卫和季山嘉的所谓倒蒋阴谋,于1926年3月20日下令在广州部分地区实行戒严,占领中山舰,逮捕身为共产党员的海军局代局长李之龙。为配合这一行动,免生变故,蒋还一度收缴了苏联顾问卫队的武器,暂时拘押担任卫戍广州任务的第二师中的共产党员党代表,包围了省港罢工委员会。杨奎松认为,目前国内有关这次事件范围的说明,似有夸张渲染之处。见杨奎松:《国民党的联共与反共》,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128页。)该事件发生后,莫斯科方面并未对蒋介石的行动表达强烈的不满,相反还采取了较大程度的妥协退让策略,又调走与蒋有矛盾的季山嘉,派鲍罗廷重回广州,使蒋介石得以放下心来采取进一步行动。不久,在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上即通过了严重排斥和限制共产党的“整理党务案”。此后,由于共产党员在国民党中央不得再担任部长职务,致使共产党无法像先前那样从国民党上层扩充力量,只得转而改变策略,着重从国民党基层党部和民众团体等方面做工作,其中也包括积极参与组织各项民众运动,争取更多基层力量的支持。(注:参见冯筱才:《北伐前后的商民运动(1924—1930)》,台北: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95—96页。不仅如此,1926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通过的《商人运动议决案》还曾具体指明:“商民协会中如果有我们的同志,我们的党团工作,亦不可放弃,以图实现我们的政治主张。”见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4册,1979年4月内部印行,第80页。)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地区的共产党员在本地商民运动兴起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商民协会成立的过程中较为活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可以称得上是湖南商民运动初期一个较为明显的特点。

湖南省党部商民部于1926年4月成立,廖汉瀛任部长。在北伐军攻克长沙和湖南国民党第二次全省代表大会召开之前,湖南的商民运动虽已开始进行,但尚未真正兴盛起来。据省商民部秘书姜梦周同年8月在湖南省国民党第二次全省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透露:“去年组织商民协会因在反动政局之下,大商与政府勾结,中小商人被其压迫,未能发展。至今年四月本部正式成立,曾发出告商人书,六月组织商民运动委员会,即通令各市、县党部,令即时成立商民运动委员会,本部派人往而指导之。”[1]但是,其实际工作主要限于召集商民代表开谈话会,组织长沙市商民协会筹备处,成立商界青年励进会等。由于没有开展更多的实际工作,湖南的商民运动当时并未真正兴起,只在宜章一地成立了商民协会,耒阳、永兴、浏阳、醴陵、湘乡等县的商民协会尚在筹备之中。姜梦周在报告中还说明,商民运动之所以未能兴起主要是因为存在三个方面的困难,即店东少店员多,利害又相冲突,不易组织;商民不愿牺牲其营业,故到会者少;商民多爱和平,难使其冒险以谋民众之福利。实际上,这三个因素虽有一定影响,但更重要的还是当时湖南省党部商民部的实际工作力度不够,国民革命在湖南的声势与影响也不是非常显著。

湖南的商业原本并不是很发达,因而大富商较少,中小商人居多,这一特点应该是有利于建立商民协会和开展商民运动。湖南商民部对此也有认识:“湖南商业,素不发达,商民多为中小商人,大商人占极少数,且深处内地,一切金融活动,货物输入,均仰给于汉口外商,不能独立,是以商人无不受帝国主义之侵略,军阀之压迫摧残,加以土匪极多,杀人越货,层出不穷,故商人所受之痛苦,不减于农人、工人。”[2]因此,在国民革命形势的推动之下,如果湖南省商民部广泛进行宣传与动员,切实开展实际工作,湖南的商民运动很快就会得以发展。湖南省商民部对此也不无认识,成立之后“即发布告商民书数万份,使一般商民咸知欲解除本身痛苦,非自动组织加入国民革命不可。”[2]

随着国民革命军北伐进入湖南,特别是攻克了长沙之后,湖南的民众运动即迅速发展壮大,商民运动也随之很快开展起来。1926年7月12日,北伐军克宁乡,入湖南。在革命形势日益高涨之际,国民党湖南全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于8月间召开,议决开展湖南农、工、商、学、青、妇运动案,发表大会宣言,强调“目前应极力领导民众,集中政治上军事上一切势力,援助北伐军。努力以求北伐之成功,尤须发展湖南之革命势力,以巩固北伐军之后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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