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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视角下的失独家庭问题解决路径

年终述职报告 时间:2022-03-21 10:17:31

【摘 要】失独对于任何家庭都会造成无法弥补的物质和精神创伤,对社会心理及国家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产生强力冲击。本文从社会工作角度概述我国失独家庭问题现状,分析其产生原因及后果,进而为解决该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即政府提供社会政策和资金支持,社区承担具体照顾责任,社会工作者运用个案管理模式帮助失独家庭解决问题,走出困境。

【关键词】失独家庭;养老;社会政策;社区照顾;个案管理

失独对家庭可谓灭顶之灾。分析、了解失独者困境和需要,给予心理关怀、物质照顾,抚慰失独者心理伤痛,对缓解独生子女政策引起的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良性运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失独家庭问题现状及原因

失独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因某种原因亡故,家中只剩下父母的家庭,独生子女是家庭失独问题产生的前提。

1.我国失独家庭问题现状。我国具体有多少失独家庭,目前官方尚无准确统计数据。据有关专家推测,我国现在15~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有1.9亿,而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一般为万分之四。按此计算,每年独生子女的死亡人数至少有7.6万人,由此每年约相应增加7.6万个失独家庭。据此推算,当前我国失独家庭的数量至少超过百万。有些学者认为具体数字远不止于此,穆光宗在《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一文中指出,1999年我国独生子女人数约有9000万,并且每年至少增加500万。目前,我国独生子女家庭至少有1.5亿。据有关资料统计,大约有5.4%的人在25岁之前死亡,12.1%的人在55岁之前死亡,这意味着我国现在或将来约有1500多万个家庭遭受失去独生子女的痛苦。

2.家庭失独的基本前提。随着社会不断进步,我国人口死亡率已经保持在较低水平,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几率大减。但失独问题如此空前凸显,原因何在?这与我国特殊国情下的发展方针密切相关。多子多福的传统生育观念,生育率过高导致人口和资源之间矛盾异常突出。为解决这个严峻的问题,从上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计划生育,80年代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独生子女政策的好处是有效地改变了人们生育观念,缓解了人口和资源之间矛盾。但伴随而生的是普遍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家庭社会承受力非常脆弱,一旦孩子遭遇不幸,家庭将面临毁灭性的失独灾难。

二、家庭失独问题的影响

独生子女的消逝必然导致整个家庭结构坍塌,就像倒立的三角形,失去了地面上的那个支撑点。

1.失独对家庭造成的严重影响。失独家庭与一般空巢家庭有质的差异,失独老人生活上孤苦无依,心灵上饱受摧残和侵蚀,丧子之痛在余生中挥之不去,养老送终变成了奢望。(1)心理和精神层面上的困境。失独给父母心中留下的是血一般的烙印,所有的痛楚深深印证在他们行为之中——他们躲亲避友,特别是节假日,当其他家庭享受着全家团圆的快乐时光时,他们与孩子阴阳两隔,灵魂遭受着难以忍受的啃噬。比如,在失独QQ群里,他们避免提及一切关于孩子的话题,互称“同命人”,严厉拒绝“非同命人”加入,拒绝他人关心。他们认为,别人都是来看笑话的,不能真正理解他们的痛,他们紧紧地将自己绑在一起,疏远他人,与社会隔离。或许有少数年轻父母通过试管婴儿、代孕的方式再育二胎,可是取卵、培育等过程让夫妻饱受身体和精神折磨。即使如此,丧子之痛或损失也难以弥补。此外,有些社会成员不能正确地体谅失独家庭困境。失独者在承受失独巨痛的同时,还要承受来自他人的歧视。他们心灵上更加孤单,精神上更加痛苦;有苦难言,精神压抑,由此导致生活更加不堪。(2)物质生活方面的问题。我国养老模式以家庭为主,家庭失去唯一的孩子,意味着失去主要经济支柱;很多失独老人的工资或退休金都很低,甚至沒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有些失独老人有某些疾病或残疾,很难依靠自己的力量维持基本生活。目前我国的养老制度、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健全,失独家庭的基本物质需要和经济条件难以得到满足,特别是农村和城市贫困失独家庭问题会更严重。(3)生理和日常生活照顾问题。人到中老年后,随着年龄渐长,各种慢性疾病接踵而至,越来越需要他人照顾。尤其一些有各种严重的生理疾病或残障问题的高龄失独者,行动困难,生活艰难,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需要长期的照顾者。然而大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失去子女后不能再生育或抚养第二个孩子,家中没有后代,老人没有照顾者,生活之困难可想而知。(4)家庭危机。孩子是连接夫妻的纽带,失去孩子这一纽带后,失独夫妻因情绪长期压抑,往往把发泄转化为夫妻间的互相责备、埋怨、争吵,甚至形同陌路,一些不愿继续共同痛苦生活的夫妻选择离婚。而离婚也抹不去失独的伤痛,离异后的失独父母,特别是中年后的失独女性,往往都不再婚。失去独子,继而失去丈夫和家庭,重重打击无情地侵蚀着可怜的失独母亲。现在我国失独家庭中有相当部分是一个人生活,其中大部分是女性,相当部分是失去独后离婚所致。失去独生子女对家庭来说,是不可修复的灾难。正如一些学者所说,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就是一种风险家庭,一旦失去了唯一的孩子,家庭的各种风险就开始了。

2.家庭失独的社会影响。失独不仅对家庭造成毁灭性打击,对社会也会产生深刻影响。目前,我国失独家庭已构成了不可忽视的特殊社会弱势群体,其影响已震撼性渗入整个社会。(1)对社会心理产生的影响。失独是个揪心的话题,谁家都承受不起这份痛苦。在当今各项风险系数较高的社会里,不确定性因素太多,失独的危机感隐藏在每一位家长心中。身边失独者的痛苦触碰着每一位父母的心弦。尤其只身在外求学或工作的独生子女更是担心。失独像一把无形却锋利无比的利剑威胁着每一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2)对计划生育政策和政府公信力的影响。随着失独问题日益凸显,广大社会成员深切地体会到了独生子女政策的种种缺陷。失独家庭曾经为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收获的却是无法言喻的痛苦。如果国家和社会对他们忽视或不体谅,失独者必然怨恨甚至仇视独生子女政策。同时,受失独家庭悲剧的影响,其他家庭人人自危,不再愿意响应政府的独生子女政策,甚至产生不信任政府的行为。其结果是夫妻宁愿承受政策的惩罚多生一个,以分担家庭风险。其后果可能导致国家和政府的公信力降低,独生子女政策崩溃,甚至出现各种形式的反抗。(3)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的影响。任何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和谐和稳都会定产生一定的影响,更何况失独这样令人揪心和敏感的社会问题。我国的失独群体达百万之巨,他们悲痛欲绝,与社会隔离,对国家和政府有不满情绪。如加上有些社会成员不体谅失独者的痛苦,对他们偏见甚至歧视的行为,则随时都可能激怒失独者,对社会可能产生难以估量的强力反弹。

三、解决失独家庭问题的策略

失独家庭问题是特殊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给予特殊关注。

1.国家承担首要责任尽首要义务。独生子女家庭为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从道德和责任上,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帮助失独者战胜困难,解决问题。(1)充分的政策支持。我国目前针对失独家庭的社会政策不成体系、不够具体,补贴杯水车薪,政府应搞好顶层设计工作,建立完善的优抚政策和落实方案。第一,设立针对失独家庭的专项公益基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满足失独者基本生活水平的最低社会保障制度。给予城镇和农村家庭同等的精神抚恤金;根据失独者是否再生育或再抚养孩子制定不同的补偿标准。如给予再抚养孩子的失独家庭直到孩子能经济独立的适当生活补贴;对于不能再抚养孩子的失独家庭可比照病故军人政治和经济物质标准补偿。对打算再生育的失独者消除政策障碍,提供免费体检和孕检,为产妇补贴适度的营养费,为孩子的成长、上学等提供适当的费用补贴;对特别贫困的失独家庭可以再加大补贴比例。此外,制定失独者养老、医疗保险等保险制度,提高保险额,使之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第二,简化失独者领取救济补助的程序,建立人性化的制度体系。有些地方确实制定了针对失独家庭的救济政策,但领取程序非常繁琐。复杂无情的申请程序实际要触碰失独者伤痛,加大失独者心理负担,使失独者内心抵触领取这样的救济补助。应该建立简单、人性化的保障体系,给失独者温暖而切实帮助。第三,降低失独家庭的各项收费标准。包括税收、专项收费等各种费用,对必要的生活消费给予一定优惠;同时要重视给予服务性的心理慰藉。如对需要入住养老院的失独老人,要优先安排入院,并根据具体情况降低收费标准或提供适当补贴或免费服务。(2)完善和加强相关立法。一是调整计划生育政策。逐步放宽计划生育政策,允许城乡家庭生二胎,分担独生子女家庭的风险,尽量避免失独家庭的悲剧发生。1980年党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出:“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如今30年期限已过,当务之急是政府信守30年为期的承诺,取消独生子女政策,允许生二胎,禁止生三胎,兼顾公民和国家利益。二是完善并加强与独生子女家庭相关的法律措施。加强交通法规建设,减少因交通事故的失独家庭发生率;完善独生子女家庭优抚制度,为失独家庭提供的经济补偿或医疗保险,保证独生子女家庭的生活安全。对因他人加害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失独的家庭,要保证他们的补偿权和赔偿权。严惩侵害独生子女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适当提高惩罚力度,增加赔偿金额,确保失独家庭各项合法权益。三是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社会政策,发展社会服务事业。如,提高针对失独家庭的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尽快发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以及社会工作等服务类的行业。最大限度的降低独生子女的死亡率,尤其是青少年的死亡率,减少失独家庭产生的几率。

2.周到的社区照顾。对失独家庭的照顾社区工作有其天然优势,社会工作者要透彻了解国家和政府的相关政策,运用社区所拥有或可能开发利用的资源,采用个案管理模式,协调各种社会服务形式,建立有序高效的社会服务网络。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物质援助和生活照顾。对经济生活困难的失独家庭,帮助他们申请低保,使之享受到国家给予的各项福利待遇。对除此之外有特殊困难的失独家庭,还应该通过各种对应服务方式满足他们的多种需要。如对身患重病,需要大量医药费的失独家庭,可以通过募捐的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对于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的失独老人,可以定期分派志愿者提供上门服务,帮助失独者打扫卫生,洗衣买菜做饭,陪失独老人散步、聊天,参加各项为他们开设的活动。同时,设立热线服务电话,行动不便的失独老人可以通过电话呼叫所需的服务等。(2)心理辅导,精神慰藉。邀请心理辅导专家对失独者进行心理干预,通过小组工作的方式,建立失独者援助小组,利用团体动力推动失独者互相交流、倾诉,减轻他们失子之痛所造成的心理阴影,使之从悲境之中走出来,以良好的心态面对困难和挫折。同时,分派志愿或相关工作者定期到失独家庭进行慰问,尤其是节假日,为失独老人送些慰问品或用陪聊的方式,了解情况,给予安慰,使失独者受伤的心灵得到慰藉。在社区中建立文化娱乐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各种文化娱乐活动,鼓励失独者走出家门,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增加同外界的交往,重新融入社區。(3)提供社区康复和保健服务。社会工作者配合医务工作者为有需要的失独者提供精神上的康复服务,使之自尊、自立、自强地重新融入社区。帮助有疾病的失独老人进行定期体检,分派志愿者陪同他们到医院进行体检;对于有慢性疾病可以在家或社区接受体检的失独老人,可以分派医学专业的志愿者定期为失独老人进行体检。此外,定期在社区举行专题座谈会,向失独者传授相关保健知识,进行心理辅导,以使失独者保持身心健康。此外,对于失业的失独者,根据能力提供适当的就业培训机会,增强他们的劳动技能,帮助他们联系就业岗位,或直接在社区为其提供就业机会,使其能够自力更生,增强他们的自我价值感,勇敢的面对生活。另外,还可以在社区服务部门设立咨询电话和咨询服务站,为失独者提供各项咨询服务,答疑解惑,帮助失独者获得应有的补偿、赔偿或服务。

3.社会给予失独者更多理解和关怀。人是群体性动物,离群索居往往加深对失独者的伤害。社会工作者应想方设法,用人道主义精神去唤醒失独者孤寂而干涸的心灵。首先,政府应鼓励社会成员体谅、关怀和帮助失独者,消除歧视心理,促使全社会平等地看待失独者,让失独父母感受到国家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为他们积极健康地融入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社会工作者要引导社区居民理解失独者的心境,鼓励居民关怀、帮助失独者,促使社区居民和失独家庭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为帮助失独者走出困境建造良好的社区环境。第三,社会组织应不断完善服务机制,扩展服务类型,提高服务质量,设立针对失独家庭的专门服务项目,满足失独者的具体需要,为帮助失独者走出困境建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最后,全社会都要理解并接纳失独者,主动承担一份社会责任。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关怀失独者,照顾失独老人,用爱心和行动去帮助失独者,营造失独者逐渐从孤苦的心理之中走出来的心理环境。此外,失独者自己应该积极努力战胜困难。一是坚强地面对现实,努力调整自己情绪,主动向社会工作者或相关部门、组织寻求帮助,努力从失子的阴影之中走出来。二是失独者应积极向社会工作者学习管理自己的个案,了解自己,根据需要,进行有效的自助。三是根据自己能力或兴趣爱好,寻找新的生命意义,在社会中寻找新的生活动力和人生价值,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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