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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分公司所属单位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办法

年终述职报告 时间:2023-05-23 15: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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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然气分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

  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天然气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根据中央精神和集团公司党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对照《天然气分公司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任务,围绕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

  第三条 述职评议包括下列四种方式。

  (一)年度述职。党委(党总支)书记在本单位进行述职,接受参会人员评议。

  (二)考核述职。公司对所属单位开展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时,党委(党总支)书记现场述职,接受参会人员评议。

  (三)集中述职。公司召开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工作报告会,或分区域召开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工作报告会,听取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由参会人员进行评议。

  (四)抽查述职。根据工作需要听取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

  第四条 公司党委组织部每年对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提出述职评议的重点内容、方式、完成时间和相关要求。

  第五条 述职前的准备。

  (一)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由党委(党总支)书记亲自撰写,聚焦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自己摆进去,原则上分三个部分,篇幅上各占三分之一左右。主要包括:针对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的思路措施办法,以及取得的变化和成绩;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突出问题导向,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整改措施。

  述职报告要突出重点,不要面面俱到,不能以党委(党总支)或党群工作部门的工作代替个人履职。年度述职重点报告年度重点工作及解决本单位难点问题的情况,考核述职重点报告党建目标管理和考核要点规定的情况,集中述职重点报告“两个责任”落实及解决面上共性问题的情况和特色做法,抽查述职重点报告解决针对性问题的情况。

  (二)审核述职报告。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的述职报告形成后,年度述职的,由本单位党委(党总支)会审核;考核述职的,由本单位党委(党总支)会审议、公司党建考核小组审核;集中述职的,由本单位党委(党总支)会审议、党委组织部审核;抽查述职的,由公司党委组织部审核。对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面上工作、不讲个人履职情况的,应督促修改完善;对内容空洞、情况不真实的,应责令重写。

  第六条 年度述职由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自行组织,也可在职代会(职工大会)或党员大会上进行,参会人员按相应的会议要求确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现场述职。党委(党总支)书记在本单位相应会议上进行现场(书面)述职,报告一年来个人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二)民主评议。参会人员对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三)情况上报。党委(党总支)书记的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报公司党委组织部。

  第七条 考核述职由公司党建考核小组主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现场述职。公司党建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大会,听取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述职时间控制在30分钟左右。

  (二)现场提问。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考核小组可现场提问,党委(党总支)书记应如实作出回答。

  (三)民主评议。考核小组和参会人员对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公司所属单位参会人数根据实际确定,参会人员包括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党员代表,其中普通党员代表不少于参会人员总数的15%。

  第八条 集中述职由公司党委统一组织,面向全公司或分区域组织进行,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评议。

  (一)全公司集中述职。召开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工作报告会,党委(党总支)书记根据会议要求内容现场述职。述职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参会人员进行评议,肯定经验做法,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

  (二)分区域集中述职。根据工作需要,按区域召开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工作报告会,党委(党总支)书记根据会议要求内容现场述职,由参会人员进行评议。

  第九条 抽查述职由公司党委委员或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听取个别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了解掌握情况,帮扶解决困难,督导专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条 述职结束后,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应召开党委(党总支)会,向班子成员通报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的评议情况、上级领导的点评情况。党委(党总支)书记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措施,切实抓好整改提高,次年述职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党委组织部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跟踪督查述职人整改落实的情况。

  第十一条 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得分原则上每次按10%-30%折算分值,纳入该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得分由公司党委组织部确定对应分值,然后进行折算。

  第十二条 对党委(党总支)书记在述职评议中评定“好”的,作为评先选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对述职评议评定“差”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公司所属各单位下级单位党总支可参照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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