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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推进基层治理的对策方略

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3-07-25 09:30:06

摘要:加强和改善基層治理,切实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是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直面现实,推进基层治理,要着力构建区域化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建设高素质基层执政骨干队伍,创新基层治理架构,理顺乡镇(街道)与村(居)的关系,加强村(居)两委建设,培育发展和有效监管社会组织。

关键词:基层治理;基层党建工作;治理架构;社会组织;创新

中图分类号:D26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7)08-0004-05

当代中国社会治理的难点在基层,重点在基层,创新也在基层。基层治理,一头连着城市,另一头系着农村,关乎城乡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和改善基层治理,是促进城乡统筹和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体制保障,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大流动进程中促进社会融合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尤其是在当前社会急剧转型、体制急剧转轨、社会矛盾凸显时期,加强和改善基层治理,对于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实践价值。[1]要树立强基固本、重视基层的鲜明导向,把基层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探索形成科学合理的基层治理架构,巩固和提高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切实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体协调推进。形成党领导下多方参与、良性互动、团结协作、共同治理的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实现民心在基层凝聚、资源在基层整合、问题在基层解决、服务在基层拓展,[2]对于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构建区域化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1.创新组织设置,优化治理格局。将区域化基层党建纳入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总体框架,是当前区域化党建的行动逻辑和路径取向。适应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趋势和基本要求,区域化基层党建的主要目标是:在功能发挥上体现整合性,在运行机理上体现民主化,在制度规范上体现法治化。[3]

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基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执政的根基。要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把基层党组织真正作为政权的基础来建设,保持基层治理基本架构的稳定,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通过多种途径把群众紧紧团结、凝聚在基层党组织周围,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影响力和政治竞争力。

推行街道“大工委制”和社区“兼职委员制”。在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现有委员的基础上,聘任驻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负责人、外来人口代表等担任街道党工委聘任委员和社区党支部兼职委员;大事共议、实事共办、要事共决、急事共商。

建立驻区单位主动联系基层党组织和双向服务制度。为克服“社区一头热、驻区单位一头冷”的问题,建议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制联系单,要求驻区单位党组织主动与所在街道或乡镇党组织取得联系。基层党组织与驻地单位建立双向服务、双向得益的机制。基层党组织要改进方法,关注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需求,寻找双方共同利益、共同目标的交集点,探索双向服务、双向得益、资源共享、工作联动机制。

开展“双角色双争优”活动。要求在职党员、机关干部都要到所在的社区报到,利用“八小时外”的休息时间,参与社区活动,服务社区居民,接受社区监督,并把在职党员、机关干部的表现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实施考核管理。

2.创新工作体系,完善服务机制。区域化党建要取得长效发展,必须从靠行政强势推动转变到靠制度协调约束上来。应进一步完善区域一体化的党建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强化省、市基层党建工作机构的领导指导和统筹协调职能,重点探索社会化的党建运行机制、规范化的民主协商机制、长效化的保障激励机制,不断完善“上下联动、横向互动、优势带动”的组织领导体制,为社会建设和管理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推广建立联系群众、了解反映群众诉求、协同解决群众问题的“三访” “三个服务”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党员干部普遍直接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三访”即走访,基层党组织要建立主动走访联系身边群众的制度;下访,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定期下访基层、联系群众、帮助解决问题的制度;接访,建立党代表、党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定点接访、联系群众制度,在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建立代表工作室和公布代表接待日。同时建立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三个服务机制”,即群众自助互助服务机制、社区窗口受理服务机制、上下级党组织协调协同服务机制。通过“三访”和“三个服务机制”,建立起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即以城乡社区为平台,依托党员、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构建走访联系群众——收集反映诉求——协调解决问题——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完整工作回路。

建立省、市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基层制度。着力打造领导机关、上级党组织与基层的“直通车”。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在密切党群关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中的独特作用,按照党代表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结合、省级代表和市级代表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省、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实现每位代表都联系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都有代表联系。

3.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效能。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便于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创新探索“两新组织党建” “行业党建” “项目党建” “产业链党建” “楼宇党建” “网格党建” “商圈党建”等组建方式,努力把党的组织建在经济社会发展最活跃的细胞上。要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龙头,在强化服务中体现领导核心作用,深化“党建带群建”,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基层治理。

推行“社区党员登记”制度。凡在社区居住或者从业的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均要到社区党组织报到。社区党组织依托社区服务中心,为辖区党员提供组织关系接转、就业技能培训、子女入托等服务,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凝聚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为促进党员发挥作用,努力打造“党员在身边、服务零距离”基层党建创新品牌,要推行集中办公、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制,为社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有人代理”。

开展基层党组织“城乡牵手共建”活动。采取“1+1+1”方式帮促潜力较大的村加快发展。每年选择发展潜力较大的村,由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结对帮促,结对单位共建基层组织、共过组织生活、共享党建资源、共促科学发展。

开展党的队伍和工作力量“五进社区”活动。即市(区)委委员进社区、党代表进社区、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员志愿者进社区、党群工作者进社区,打造一支上下联动的服务队伍。

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证》制度。以构建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为核心,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信息管理体系、党员服务体系、党员培育体系、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党员共管机制为构架,试行《党员证》制度,切实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探索破解流动党员管理难题。《党员证》的主要功能一是政治身份证明,二是记载学习活动情况,三是行使党员权利凭证。建议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党员证》,制定相关管理使用办法,对《党员证》的权属主体、功能定位进行明确规范,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4.加强文化引领,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以党建文化引领社会文化,充分发挥文化育人的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党建文化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所认同和共同遵守的基本理念、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充分发挥先进党建文化潜移默化、凝聚人心、引导激励的积极作用,不断激发广大党员群众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动力。实施党建品牌战略。引入品牌理念,创建党建品牌,强化示范引领,合力打造一批学习型、服务型、帮扶性、文化型等“四型”区域化党建工作特色品牌,形成“一区域一特色” “一区域一品牌”。

二、建设高素质基层执政骨干队伍

1.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履职能力教育。加快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优化升级,推进远程教育节目入户,完善省、市两级播出平台管理。根据基层干部的特点和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和内容,精选教学课件,充实教学内容,提高远程教育的实效性。尤其要注重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其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和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在为民服务中锤炼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开展村(居)书记、主任能力建设轮训,围绕做好新时期基层工作的必备能力素质,进行能力框架设计,依托市、县党校开展能力建设轮训,每届任期内对村(居)书记、主任全部轮训一遍。实施村(居)两委干部全员系统培训工程。乡镇(街道)每年结合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制订村(居)干部培训计划,对两委干部全部轮训一遍,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发挥省、市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平台作用,开发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两委干部网络培训课程,为两委干部建立学习培训账号,开展大规模的两委干部网络全员培训。

2.注重培养选拔优秀人才。注重培养选拔有科学发展理念、有转型发展思路、有改革创新精神的优秀干部;注重选拔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调处基层矛盾、善于应对突发事件、善于维护社会稳定的优秀干部。要在回乡大学生和基层公务员中发掘优秀人才,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和锻炼,从中选拔乡镇(街道)后备干部;在农村致富能手和科技骨干中大力发展党员,筛选培养致富型和科技型后备干部,鼓励他们最大限度发挥在村(居)民众中的影响力。开展基层党建“三培养”活动,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居)干部。

3.锻造高素质党组织书记队伍。村(居)党组织书记是“两委”领导班子的核心和带头人,要把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关键来抓,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的培养选拔、责任监督、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等各项工作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党组织书记队伍。要进一步明确选拔标准,把思想政治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拔为党组织书记;要拓宽选人渠道,改进选拔方式,采取“三推一选” “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等方式,選好配强党组织书记。

4.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基层党组织必须不断吸收先进分子,用新鲜血液补充党的基层机体。[4]坚持“三优先一为主”: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干部、后备干部优先;生产、工作骨干,回乡大学生和妇女同志优先;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且政治素质好的致富能人优先;以3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要发展对象。各村(居)每年至少应发展1名新党员。党员队伍整体年龄偏老、文化偏低,或党员数占户籍人口数量比例偏低的,要加大发展党员的力度。

5.推行县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专项述职制度。抓好基层党建,关键在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特别是强化党委书记作为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形成“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推行县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专项述职制度,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实地考核,将年度党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评分标准,采取听取汇报、随机抽样、实地查看、党员群众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全方位考核。二是部门评议,组织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业务特点,从不同侧面对各地基层党建工作成效进行评价。三是专项述职,按照县委书记述职、市委分管领导点评、与会人员民主评议和市委书记总结四步进行,当场公布述职评议结果,结果纳入各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四是履职纪实,实行“一事一记”,随时记录县委书记本人直接抓党建工作的情况,每两个月向市委党建办报送一次纪实情况。

三、因地制宜,创新基层治理架构

为保持镇—村这一基层基本组织架构的稳定,应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深化乡镇体制改革,因地制宜,探索三种镇村治理模式,即探索“镇自治” “镇特治” “镇兼治”及其村治模式,构建与之相适应的镇村体制和村治模式。

1.“镇自治”及其村治模式。在经济发达和群众基础好的地区,扩大新兴城镇的自主权,使之逐步发展为市(县)以下的地方自治单位。坚持领导、议事、执行三分离原则,乡镇党委负责党的领导,设立乡镇议事会负责决策和监督,乡镇政府负责执行。

2.“镇特治”及其村治模式。在一些基层治理情况特别复杂、问题特别突出、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和干群关系紧张的乡镇和村,大力加强乡镇党委的领导能力和乡镇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重点解决乡镇、村长期积累的突出矛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重建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和谐互动关系,重塑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良好形象。建议由省级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这类乡镇进行排查,从省、市、县抽调得力干部担任乡镇党委书记和相关村支部第一书记或其他重要职务,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签订责任状,限期完成整改治理任务。这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过渡模式,情况根本好转后可以转变为其他模式。

3.“镇兼治”及其村治模式。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介于“镇自治”与“镇特治”之间的一种模式。市(县)将决策权、财权、部分执法权等属于地方的大部分权力下放给乡镇。乡镇党委负责党的领导,乡镇政府负责执行,设立乡镇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健全基层治理结构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稳中求进、分步推进。群众基础好的地方可先探索自治重心下移,待条件成熟时再成立乡镇议事会,逐步向“镇自治”模式过渡。

四、理顺乡镇(街道)与村(居)关系

1.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乡镇政府必须从管制型、主导型向服务型、指导型转变,逐步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基层治理体系。凡是村(居)可以承担的均下放给村(居),凡是可由市场机制决定和解决的都交给市场,凡是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都交给社会组织。乡镇(街道)的主要职能转变为落实政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基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而不再设定经济增长指标,不再对经济增长目标负责。要“推进简政放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弱化条条专政,减少上级对乡镇和村的指令性计划和布置的任务”。[5]

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服务体系网络化和办事程序高效化,推进网上办事向村(居)延伸,打通“最后一公里”,形成以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村公共服务站为基础的全覆盖的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制定乡镇政府权力清单,改进优化乡镇政府权力,编制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2.明确职责范围。分别明确乡镇(街道)的职责范围和村(居)的职责范围,规范乡镇(街道)与村(居)的运作流程和办事程序,切实理顺两者关系。建立村(居)行政事务准入制,减轻村(居)委会行政负担,增强村(居)委会自治和服务功能。省级层面出台理顺乡镇(街道)与村(居)关系,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责、权、利配套,购买村两委服务的政策文件,明确乡镇政府指导村委会工作、村委会协助乡镇政府工作的规则,实现乡镇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机衔接、行政功能与自治功能互补、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

3.试点建设新型社区。在经济发达地区试点建设新型社区,取消街道办事处,重塑城市基层治理架构,形成市—区—社区三级管理,推动扁平化管理和公共服务下沉,解决街道办事处失之于大、居委会失之于小的问题。新型社区以地域面积和服务半径为主要依据,兼顾人口数量、居民认同感、治安管理、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等因素,一般每个社区面积2—3平方公里、人口2—4万人,形成15分钟生活服务圈。建立以社区党委为核心,驻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大党委”,居民议事会、社区服务中心的“一委一会一中心”社区治理架构。社区不再承担经济职能,不再接受经济指标考核,主要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4.建立乡镇(街道)与村(居)双向考核机制。推广乡镇(街道)与村(居)双向考核工作,乡镇(街道)对村(居)实施、承接、办理、完成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等进行绩效考核,村(居)对乡镇(街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经费、力量和针对性、持续性、适合度等进行评议和反馈。乡镇(街道)试点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基金制度,建立村(居)完成基本公共服务的配套奖励制度。省级层面出台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办法。同时,改革激励考核机制,提高考评绩效。不断规范考核主体、考核指标和考核程序。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坚决清理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5.完善基层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开展县级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居)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公示听证“三项制度”的试点工作。实施“四步工作法”:建立目录,清晰界定决策事项;扩大民主,明确群众参与途径;实时跟踪,健全纠偏改正系统;全程纪实,落实决策责任追究。

五、加强村(居)两委建设

1.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村(居)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夯实党的领导的群众基础和民意基础,试行村(居)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内竞选,并将党内竞选与群众评议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书记为召集人的党组织、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等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提高党组织统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职责内涵,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和服务社群机制。大力推行“四民主工作法”,切实做到民主提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认真贯彻“四议两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实行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推进村(居)委会“去行政化”,增强村(居)委會自治和服务能力。

2.理顺两委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政经关系”。村两委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政经关系”一直是困扰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基层治理的重要问题。自中央提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全国各地进行了积极探索,以三种实践创新模式为典型,即广东南海的“政经分离”、江苏枫桥的“政经分开”、浙江温州的“三分三改”。[6]三种模式各有其特点和优势,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学习借鉴。

一是广东南海的“政经分离”模式。广东南海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先发地区。新时期,南海着力推进以“政经分离”为核心的改革路径,逐步形成基层党组织、村级自治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各归其位、各负其责的治理新格局。通过分离基层领导干部选举和任职,从自治组织中剥离集体经济组织,理顺集体资产产权关系并进行账目分离。[7]开设行政账目与经济账目,实行资产、账务和核算三分离等措施,创新农村基层治理制度,打破“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实现农村基层治理由“政经合一”向“政经分离”模式的根本转换。南海“政经分离”改革在保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兼顾了效率、公平与社会稳定,破解了城乡二元制难题,对新时期深化农村改革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6]

二是江苏枫桥的“政经分开”模式。其根本原则是行政类事务划归社区管理、经济类职能留给股份合作社。同时,以村民入股的方式组建村级股份合作社,打破传统的行政村管辖格局,进行社区化管理,由社区承担原行政村负责的行政事务,基本公共服务开支全部由财政承担。此外,在社区硬件的配置、专业社工队伍的建设以及公共服务等多方面采取优化措施,基本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基层服务体系。[8]

三是浙江温州的“三分三改”模式。“三分”是指政经、资地以及户产的分开。其中,“政经分开”是指村“两委”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离,“资地分开”是指农村集体土地资产和其他非土地集体资产分开,“户产分开”是指户口与产权相互分离。“三改”是指股改、地改、户改。此三项改革分别是指对农村经营性资产进行股份化改革的股改,组建土地合作社等多种方式明确土地承包农户股份的股改,以及去除依附在原有农村户口上的一系列附属功能的户籍改革,[9]从而实现农民与市民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待遇基本平等之目的。温州“三分三改”对农村基层治理模式进行了革新与实践,促进了城乡基层社会融合、统筹发展和治理转型。[10]

3.优化两委班子整体结构。要注重将优秀大学生村官、经济能人、行业带头人中的优秀分子选拔到村(居)两委干部队伍中来,进一步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经济发达地区的村(居)两委干部队伍要形成以40岁左右、大专以上文化为主体的梯次结构。建议全面实施“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工程”。

4.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实施“四个培养”工程,即把党员培养成能人、把能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能人培养成村干部、把优秀村干部培养成村书记。建立健全村(居)两委后备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每个村(居)确定2—3名35岁以下、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基层工作经历的两委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

5.建立兩委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村(居)两委班子对任期内的工作要制定明确的目标,在村(居)民中进行公开承诺。每年要研究确定办若干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实事,年初承诺、年终兑现,并向群众公示。乡镇(街道)党委要根据各项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各村(居)实际,为村(居)班子制定适当的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并签订目标责任书,作为考核评价村(居)两委干部工作的重要依据。

6.建立村(居)工作实绩量化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村(居)两委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评制度,出台《村(居)两委年度工作量化评比办法》,对村(居)两委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考评。乡镇(街道)应抓好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结合每年组织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述职评议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双重评议,对班子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奖励的主要依据。对考核不称职的两委干部要进行诫免谈话,对经教育仍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出现严重失误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干部,及时予以调整或罢免。

7.建立基层组织财政保障体制。 省级层面研究出台建立村(居)基层组织经费保障自然增长机制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出台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的文件。组织部门可以从党费中拿出一部分支持基层党组织建设,解决基层党组织的迫切需求。要研究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经费和成员待遇问题,研究解决离任村干部待遇问题,建立在职村干部待遇和村两委办公经费自然增长机制。

六、培育发展和有效监管社会组织

1.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工建、妇建制度。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居)组织配套建设,配强村(居)团组织、工会、妇女组织班子,带动整个村(居)基层组织的建设;指导和帮助团组织、工会、妇女组织健全各种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各基层组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基层组织的活力,形成互联互动、互促共进的生动局面。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资源优势和组织优势,强化基层组织对各种社会组织的枢纽和带动功能,着力培育发展一批立足社区、贴近居民的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并在承接服务、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和反映诉求中发挥其积极作用,使之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得力助手。同时,充分发挥村(居)民自治协会组织作用,培育和壮大文化活动协会、专业经济协会、互助协会、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鼓励这些组织通过登记报备合法化,并将一部分政府服务功能转移给这些社会组织。

2.培育发展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坚持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努力形成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的社区管理服务格局。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是指同一社区内各类社会组织自愿组成的联合性社会团体。社区社会组织普遍存在弱、小、散等不足,培育发展枢纽型社会组织,对整合场地、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能力,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等有着重要作用。

要坚持示范引导,努力打造一批建设质量高、综合服务能力强、具有示范效应的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议省民政厅将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列入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项目范围,逐年选择资助一批社区基础条件好、社会组织体系发达的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市、县民政部门要带头将相关社区公共服务,通过职能转移、购买服务、授权委托等方式,交给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牵头或监督组织实施;积极争取公共财政或运用福彩公益金,以资助、补贴和奖励形式,扶持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发展。同时,要引导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持有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专业人才,努力提升服务能力,真正把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打造成为孵化培育、资源整合、联系协调、自律管理的综合服务平台。

3.创新志愿服务体制。创新志愿服务模式,构建与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区服务项目紧密结合的志愿服务体制,形成由社会服务机构发展义工队伍、由社工带领义工的社会服务模式。组建以党员为骨干的志愿者服务队,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义工注册管理体制和表彰激励机制,促进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提升志愿服务的绩效。

参考文献:

[1]袁方成,柳红霞.当前我国城乡基层治理的若干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J].中国治理评论,2014,(1).

[2]李德.从“碎片化”到“整体性”:创新我国基层社会治理运行机制研究[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5).

[3]王超.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区域化党建的行动方向和实现路径[J].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6,(5).

[4]李冰,叶金国.社会治理创新与基层党组织建设[J].社会科学论坛,2017,(2).

[5]张晓山.农村基层治理结构现状、问题与展望[J].求索,2016,(7).

[6]李睿,王之睿.“政经分开”与基层治理:三种模式的比较分析[J].学习论坛,2017,(1).

[7]邓丽霜.南海农村“政经分离”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南方农村,2012,(12).

[8]牛福莲,李征琴.苏州枫桥:探索新时期的“枫桥经验”[N].中国经济时报,2015-01-06.

[9]项继权,李增元.经社分开、城乡一体与社区融合——温州的社区重建与社会管理创新[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6).

[10]吴理财,杨桓.城镇化时代城乡基层治理体系重建——温州模式及其意义[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6).

【责任编辑:张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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