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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与妇女解放

安全自查报告 时间:2022-03-22 11:11:56

【摘 要】陈独秀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和闯将。他在宣传民主与科学精神的同时,也对中国社会生活的变革有深刻的思考。陈独秀从反对封建伦理纲常的角度出发,对中国社会妇女问题进行剖析,提出妇女解放的主张,推动了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中国革命进入新民主主义阶段后,陈独秀与其他社会主义先驱者一道,提出妇女解放必须与社会革命相结合的思想,发起了新民主主义妇女运动,将妇女解放推向更高的层次,对于中国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陈独秀;妇女解放

陈独秀是新文化运动的首倡者,作为“五四时期的总司令”,并且后来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他的睿智,他的勇气,他的魄力,他的功绩,他的影响,是非常值得称道的,是长存史册的。在那种特殊的历史环境下,陈独秀对于中国社会的观察和把脉,既有宏观的推进民主与科学精神的思考,也有微观的改良社会生活的议论。本文拟对陈独秀的妇女解放思想试作探讨。

陈独秀早年曾经留学日本,回国后积极参加爱国运动,在他的家乡安徽很有影响。早在1904年3月,陈独秀在安徽芜湖创办《安徽俗话报》,刊登评论时政、启发民智等方面的文章,在当地引起不小的反响。这一年5月—7月,陈独秀在该报连载发表《恶俗篇》,对社会上一些丑陋习俗提出批评,其中以很大篇幅谈到妇女问题和婚姻问题,表明了陈独秀妇女观的初步思想。文章写道:“可恨我们中国人,于婚姻一事,自始至终,没有一件事合乎情理,……第一是结婚的规矩不合乎情理。原来人类婚嫁的缘由,乃因男女相悦,不忍相离,所以男女结婚,不由二人心服情愿,要由旁人替他作主,强逼成婚,这不是大大的不合情理吗?……现在世界万国结婚的规矩,要算西洋各国顶文明。他们都是男女自己择配,相貌、才能、性情、德性,两边都是旗鼓相当的。所以西洋人夫妻的爱情,中国人做梦也想不到。”①

1915年9月,陈独秀在上海创办《青年杂志》,发表《敬告青年》一文,发起新文化运动,对中国社会和思想文化变革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青年杂志》从第二卷起改为《新青年》,并且开辟了几个专栏,接连刊登关于提倡妇女解放的文章,对于促进妇女解放运动发挥了重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1916年1月,陈独秀在《青年杂志》1卷5号发表很有影响的《一九一六年》一文, 对中国传统社会的伦理纲常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儒者三纲之说,为一切道德政治之大原。君为臣纲,则民于君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父为子纲,则子于父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夫为妻纲,则妻于夫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率天下之男女,为臣、为子、为妻,而不见有一独立自主之人者,三纲之说为之也。”② 这篇文章表明,陈独秀是把推翻整个旧的伦理纲常作为社会全面变革的先决条件,其思想是相当深刻的。

1919年8月,北京女子高师广西籍的学生李超,因其过继的哥哥无理剥夺她对于家庭的财产权和继承权,贫病交加而不幸去世。这件事引起人们对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争取平等财产权利的进一步关注。11月29日,在李大钊等人的倡议下,北京学界为李超举行了追悼会,许多名人参加。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在会上演讲说:“今日为李超女士开追悼会,在李女士的境遇很可悼,我们自然要有追悼的表示。但我想与李女士同一境遇的,不知道有若干人”。“李女士是已经死了,我们只好追悼一回罢了。我们应当想一个解决的方法,不要再见无数李女士的悲惨境遇,再来开无数的追悼会,这是我们应当觉悟的。”① 针对这件事,1920年1月1日,陈独秀在《新青年》发表《男系制与遗产制》一文,对李超事件背后的社会因素作了深入分析,文章指出:“对于李超女士底事件,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制度上两大缺点:一是男系制,一是遗产制。……李女士底承继的哥哥,固然是残忍没有‘人’的心;但是我以为不能全怪他,我对于社会制度要发两个疑问:(一)倘若废止遗产制度,除应留嫡系子女成年内教养费以外,所有遗产都归公有,那么李女士是否至于受经济的压迫而死?(二)倘若不用男系制做法律习惯底标准,李女士当然可以承袭遗产,那么是否至于受经济的压迫而死?李女士之死,我们可以说:不是个人问题,是社会问题,是社会底重大问题。”②

针对过去中国大学不能招收女生的不合理状况,新文化运动时期,一些人发表言论,探讨大学能否实行男女同校问题。不少进步人士对此表示理解和坚决赞同,认为这是推进妇女解放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这种形势下,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有胆有识,毅然决定1920年春季开始,北京大学首次招收王兰、邓春兰等9名女生,实行男女同校,成为当时教育改良与妇女解放具有开拓性意义的举措。蔡元培的这一大胆行动,既是对妇女解放的有力推动,也在近代教育史上写下重重的一笔。1920年9月1日,陈独秀发表《男女同校与议员》一文,对男女同校表示赞同,并且对反对派的观点予以驳斥。

五四运动后,中国革命开始向新民主主义阶段转变。中国社会主义先驱者顺应时代进步的要求,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积极开展筹建中国共产党的活动。当时,《新青年》等报刊刊登了不少介绍马克思、列宁、倍倍尔等人关于妇女解放的言论,还刊登了俄国十月革命后妇女解放运动的成果,这些对中国社会主义者具有启发作用。社会主义先驱者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于中国社会现实,提出在根本上解决妇女问题的思想,即:妇女解放必须与社会革命相结合,劳动妇女是妇女解放运动的主力军,劳动妇女又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力量;劳动妇女要与其他被压迫者联合起来,共同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才能实现妇女解放和人民革命胜利的目标。当时,李大钊、毛泽东、李达、周恩来、恽代英、向警予、李汉俊、陈望道、王剑虹等人曾在多种场合表述了上述思想。作为社会主义先驱者之一的陈独秀对此也有共识。1920 年9月1日,陈独秀在《答费哲民》中指出:“因为照现在的经济制度,妇人底地位,一面脱离了家庭的奴隶,一面便得去做定东家的奴隶;即于自由恋爱一层,在财产制度压迫和诱惑之下那里会有纯粹的自由!在国内外两重资本主义压迫之下,青年向何处去寻新生活和世外桃源?即于劳动问题,更可以说除阶级战争外都是枝枝节节的问题。”③ 1921年1月29日,陈独秀在广东女界联合会作题为《女子问题与社会主义》的演说,旗帜鲜明地提出妇女解放必须与社会主义结合,他说:“女子问题,实离不开社会主义。为什么呢?因为女子与社会有许多冲突的地方,讨论女子问题,首要与社会主义有所联络,否则离了社会主义,女子问题断不会解决的。……现在尚有另一问题,许多人可以说不必社会主义,女子也可独立,不在社会主义之下,也可不受父母男子压迫。这句话初看来,很有道理,但很错了。因女子离了父母家庭去谋独立生活,是不行的。何以见呢?因女子离了家庭的奴隶生活,自然去独立生活,但社会是不许的,我们想想我们女子离家庭而独立生活,去什么地方生活呢?在什么地方能谋生活呢?无论什么地方,都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下,一部分雇人做事。……我今天所讲妇女问题与社会主义,因为女子问题有许多零零碎碎,不能解决,非先提社会主义,无以概括。妇女的痛苦,十件总有九件是经济问题,而社会主义不止解决妇女的问题,且可以解决一切的问题。”①

1921年3月8日,陈独秀又发表《我的妇女解放观》,进一步指出妇女解放与劳动解放的关系:“‘五一’劳动纪念日和‘三八’妇女纪念日,这两个纪念日,是全人类脱离黑暗走向光明大道的标识。……今年的‘三八’,正当全国的革命高潮中,不肯轻视妇女的人们,自然主张妇女要极力参加革命运动。我当然也不反对这个主张,我并且相信中国的革命胜利,妇女解放运动必能得着很快的发展;可是一向被轻视的妇女们,且不可一刻忘了自身的妇女运动。并且被轻视的妇女们,必须加紧自身的解放运动,才有力量参加政治革命;更进一步说,妇女解放运动,也就是充实政治革命的内容之一种。……被轻视的中国妇女们!你们要参加革命,你们要在参加革命运动中,极力要求在身体上在精神上解放你们自己,解放你们数千年来被人轻视被人侮辱被人束缚的一切锁链!”②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妇女运动稳步向前推进。1922年7月,中共“二大”召开,确定了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纲领,为中共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指示了方向和任务。会上向警予当选候补中央委员,是中共第一位女中央委员。不久向警予又担任中共中央第一任妇女部长,成为中共开展妇女工作的卓越领导人。中共“二大”通过了向警予主持制定的《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这是中共第一个妇女运动的决议,显示了新民主主义妇女运动的良好开端。1923年6月,中共“三大”召开,会议通过了向警予主持制定的《妇女运动决议案》。1925年1月,中共“四大”召开,会议又通过向警予主持制定的《对于妇女运动之议决案》。③ 中共初期三次会议连着通过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表明中共对开展新民主主义妇女运动的高度重视。这些,当然离不开作为中共总书记的陈独秀的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国社会和思想文化剧烈变革的时期,陈独秀作为新思想的倡导者,社会变革潮流的推动者,对于改良中国社会的许多方面提出了激进的、建设性的主张,发挥了重要作用。陈独秀在多种场合表述的妇女解放思想,显示了他对中国社会问题的准确把握和理性思考。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刊登大量关于妇女解放方面的文章,更是有力地推动了妇女解放运动。陈独秀在五四运动后提出妇女解放必须与社会革命相结合、劳动妇女是妇女解放主力军的思想,是中国社会主义先驱者关于新民主主义妇女运动理论和纲领的组成部分。这一切,均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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