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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和发展

入党申请书 时间:2021-06-28 10:47:23

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目标,汇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举措,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拓展和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的里程碑,必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关键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4.04.001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4)04-0005-0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和新思想,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对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的新跃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的里程碑,必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一、《决定》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它既是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又是中国改革开放不断前行的理论指南,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迫切需要突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和利益固化的藩篱,迫切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理论创新。《决定》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提出了许多新理论、新观点,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首先,《决定》首次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国家治理体系是指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制度体系治理国家的能力。习近平同志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指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1]

事实上,如何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是一切现代国家及其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我们党不断探索并努力解决的问题。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建立了一整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体系,创造并积累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经验。但是,与现代法治国家的进程和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日益凸显,也给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带来严峻挑战。如民主治理制度还不健全,公共权力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公民参与的渠道还不畅通,政府的公共服务不足,政治透明程度相对较低,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首次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这既是对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经验的理论总结,也是对我国新阶段所面临各种严峻挑战的主动回应。这一改革总目标的提出是一次重大的理论创新,它不仅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内涵,也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明确指向,标志着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其次,《决定》明确提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核心问题。30多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始终是围绕着正确认识与处理政府(计划)和市场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展开的。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在党的文献中首次认可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这一重大理论突破对推动90年代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在党的十四大之后,我们党对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探索并未停止。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删去了“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定语;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党的十五大到十八大,都强调改革取向是增强市场作用,并作了极为可贵的探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首次突破了十四大以来对市场“基础性作用”的定位,为经济体制改革乃至全面改革开辟了巨大空间。如果说提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相对于计划体制下由政府配置资源来说,是我们党对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第一次飞跃,那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是我们党对市场经济规律认识上的又一次新的飞跃,是一次重大的理论创新,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丰富和发展,将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发挥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

再次,《决定》明确提出了以“公平正义”作为改革的价值取向。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执着追求。深化改革既要解决效率不高的问题,又要解决公平公正问题,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在改革开放的不同阶段,由于面临的问题和任务不同,解决这一矛盾的倾向也有所不同。20世纪80、90年代,改革主要是要突破僵化的体制,提高经济效益和办事效率,解决加快发展的问题,因而在改革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80年代中期的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90年代后期国有企业的减员增效就是突出表现。进入21世纪后,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深层次的矛盾不断积累,公平正义问题日益凸显,如贫富差距扩大、地区发展失衡、城乡结构失调;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不够,群众难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公共权力约束监督不够,特权和腐败现象严重;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对公民的合法权利尊重和维护不够,甚至以改革的名义侵害公民的合法利益;等等。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日益强烈,使原来的“效率优先”逐步向“效率与公平并重”转变。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十七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党的十八大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高扬公平正义的旗帜,明确提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决定》立足于满足人民“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使“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3]。可以说,公平正义的改革取向是对原来“市场效率改革取向”的突破,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必将对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推动改革深化发挥重要作用。

二、《决定》拓展和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4] 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最新总结,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探索的结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作为新时期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提出了六个“紧紧围绕”的改革方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涵,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空间。

第一,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之路。《决定》提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决定》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原来的“基础性作用”改为“决定性作用”,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是却有实质性的变化。这意味着政府必须大幅度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凡是能由市场配置的资源一律交由市场来配置。政府的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这不仅拓展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广度和深度,而且为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指明了方向。

第二,提出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之路。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迫切需要政治体制改革的及时跟进。为此,《决定》明确提出要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在这里,《决定》首先强调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并在此基础上部署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三大任务: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二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三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些规定丰富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内涵,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

第三,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发展之路。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民族的精神家园。文化不仅是国家软实力的主要表现,而且能够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首先要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面改革凝聚正能量,同时也要坚持“和而不同”的文化发展规律,激发文化创造活力。这就必须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因此,《决定》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这不仅丰富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内容,也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道路。

第四,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之路。民生问题和公正问题是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也是改革中的热点问题。民生和公正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对全面深化改革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必须坚持维护公平正义,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决定》提出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决定》着眼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教育领域、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医药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措施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创新了社会治理机制,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之路。

第五,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总体布局,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内容,并提出了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美丽中国的历史任务,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紧紧围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决定》首次提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提出要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并从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方面出台了系列重大举措,为我们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遵循,大大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第六,提出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拓展了执政党的建设发展之路。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也是全面深化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的建设制度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范围进行统一部署,提出了要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这进一步丰富了党的建设的内涵,为进一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为全面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总之,“六个紧紧围绕”不仅全面勾画出未来一个时期我们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以及党的建设制度上的改革蓝图,而且极大地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三、《决定》完善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4] 报告首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出了明确概括。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精神,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又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决定》明确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在2万多字的《决定》中,“制度”使用了183次,“机制”使用了115次,“体系”使用了68次,出现频率之高,足以说明中央对建设“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决心。在《决定》的16个部分中,第2—7部分讲完善和发展经济制度,第8—10部分讲完善和发展政治制度,第11部分讲文化制度,第12、13部分讲社会管理制度,第14部分讲生态文明制度,第15部分讲军事制度,第16部分讲组织人事制度。《决定》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及各方面体制机制上全面完善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第一,在根本政治制度方面,提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根本制度保障,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巨大的优越性。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需要在具体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上不断改革,才能与时俱进。为此《决定》提出,要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完善人大工作机制,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律草案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咨询、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等,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在基本政治制度方面,提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大力发展基层民主,广泛开展协商民主,积极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既是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改革的重要保证。为此,《决定》提出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强调要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等,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

第三,在基本经济制度方面,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基,也是我国30多年改革开放经验的科学总结。《决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决定》提出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把它作为今后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着力点和重要形式,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第四,在法律制度方面,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法律保障。党的十八大指出,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法律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据此,《决定》提出要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五,在权力监督制约方面,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任务,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党的十八大报告的基础上,《决定》提出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推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推进反腐制度建设。

此外,《决定》还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体制机制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设计和改革安排,如经济方面提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改进税收和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政治方面提出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文化方面提出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社会方面提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健全社会保障和医药卫生保障制度,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生态方面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这些都体现了《决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J].求是,2014(1).

[2]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J].求是,2013(22).

[3]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2-11-16(04).

[4]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J].求是,2012(22).

责任编辑:顾榕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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