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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基层党组织执政权力资源的路径探讨

入团申请书 时间:2023-07-24 09:20:28

[摘 要]

丰富的权力资源是党对基层进行有效执政的重要保证。但是,权力资源在缺乏制度化规范和足够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党的执政合法性基础就会受到损害,权力资源则会存在流失的可能。作为党执政的基层细胞,基层党组织优化执政权力资源,防止权力资源流失的核心是对党组织权力进行限定、规范和有效监督。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力量保证,是优化党的基层执政权力起源,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途径。

基层;党组织;权力资源

[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 D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4)04-0039-03

一、问题的提出:基层党组织权力资源流失的可能

权力资源是党执政过程中一个重要的资源,是执政党的核心资源。从政党制度的实践来看,执政党拥有对大政方针和任用重要干部的主导权,这是影响基层权力资源的重要因素。从宏观上来看,基层党组织掌握的权力资源是十分丰富的,这对党在基层的执政十分有利。这些权力资源包括对基层人大、政府和民主党派的领导权;对重大政策的决策权;对基层干部的推荐权;对文化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权;对基层经济发展的建议权等。

丰富的权力资源是党对基层进行有效执政的重要保证。但是,权力资源在缺乏制度化规范和足够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党的执政合法性基础会受到损害,权力资源存在流失的可能。主要表现在:

(一)权力资源的腐蚀性。执政党执政以后要运用权力,但是权力带有腐蚀性,“一个被授予权力的人,总是面临着滥用权力的诱惑,面临着逾越正义与道德底线的诱惑,如果公共权力得不到监督,许多因素都可以诱使权力执行者以权谋私”。[1]这就对执政党抵御权力资源腐蚀的能力提出了要求。改革开放以后,党政分开使得党的组织分权放权成为权力资源开发的基本特征和趋势,但是党组织依然掌握着对干部的任命权和重大事务的决策权,而“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一著名政治公理在党拥有的权力资源缺乏制度化规范和足够有效监督的环境下就会得到验证。亨廷顿指出:“腐化程度与社会和经济迅速现代化有关。”[2]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基层组织权力也会滋生腐败的现象。

(二)权力下放的并发症。其一,随着基层组织拥有了更多的财政权、人事权,日益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一些基层组织的行为开始市场化和企业化。基层组织和政府在追逐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利益时,必然与其它地区和部门展开争夺资源和市场的激烈竞争。再加上传统的唯GDP政绩观,衍生出基层地方保护主义、基层非均衡发展、基层政府被经济发展“俘虏”等并发症的出现。其二,在基层党组织和政府内部,权力与经济活动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过于集中的公共权力由于被滥用而产生“寻租”行为,极大地消费了社会资源,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寻租”的盛行又加深了政府的设租冲动,加剧了政府内部的为设租而进行的权力争夺”[3],一旦基层组织的政治权力成为了政治交易的筹码,基层组织权力的掌权者便通过更多的“优惠条件”、“政策”等方式去谋获私利,催化了腐败的产生,严重损害党在基层执政的权力资源。

二、解决问题的三个路径

政党执政行为的本质,就是一个不断整合、优化和开发执政资源,以完成执政使命的过程。作为党执政的基层细胞,基层党组织优化执政的权力资源,防止权力资源流失的核心是对党组织权力进行限定、规范和有效监督。

(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保护基层党组织的权力资源。作为基层党组织,维护党的权力资源不是盲目地扩充自己的权限,而是要遵循政党政治的客观规律,更不能把党的权力混同于党员干部个人权力。要明确执政党不是行政组织,而是阶级政治组织,并进一步明确党组织的活动范围。对党的基层组织而言,需要实现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的转换,即由原来的国家统治向社会治理转变,使党组织从先前对社会的全方位渗透与控制中抽身,通过弱化对社会的政治控制以增强社会的自组织能力、自主性和自足性,达到政治与社会相互建构,实现强政府和强社会双赢的共生局面。为此,基层党组织在活动的过程中,应当把不应由党组织支配的权力回归给市场、政府和社会等各自主体。同时要按照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法律的范围内运用权力资源。

充分发挥无行政权力依托党组织功能。随着中国社会逐渐脱离国家的束缚,广大自由的社会空间不断成长起来,其主要标志便是大量不受国家权力控制的社会组织的成长,其代表便是“两新”组织。这些组织或依托民间资本或依托民间社会团体,在不同领域开展不同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并且逐渐地得到社会成员的认可,甚至在某些领域内与党和国家的权力进行竞争或对抗。[4]因此,在这些组织中存在的党组织,必须要不断探索在无行政权力依托的情况下实现党组织功能的有效途径,使得党组织在“无权”的情况下仍能拓展权力资源。首先,要引导新经济组织行政决策层正确认识党组织与新经济组织政治目标的一致性、经济利益双赢的一致性。通过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主动作为和主动服务,以“有为”赢得“有位”,赢得新经济组织行政决策层对党组织的信任和支持;其次,要全力协调和支持“两新”组织依法运作、依法发展,帮助“两新”组织行政决策层科学决策,支持其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发挥“两新”组织中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对群众领导,协调好“两新”组织内部和外部关系,推动“两新”组织发展。

(二)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为了防止滥用权力,保证基层党组织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的权力不流失。

首先,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都要自觉接受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加强党内监督,健全对领导干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监督制度,以及党组织内部的监督制度,同时拓宽党内外的监督渠道,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专门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依法实行质询制、问责制和罢免制。加强社会监督,保障公民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基层群众开展监督互动创造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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