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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几点思考

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3-07-12 19:40:20

摘 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党内确实存在治党不严的问题。因此,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严治党;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用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这样,我们的党就有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无往而不胜,中国将会更加和谐。

关键词:加强党的建设 从严治党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面对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措施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在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方面仍然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并亟待解决。

1.忽视学习,放松教育。有的党组织及领导者不注重抓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放松对共产党员的理论武装和世界观改造,没有认真解决好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思想问题,使得一些党员干部被剥削阶级腐朽思想侵蚀,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前途和命运产生怀疑。

2.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及领导者不能及时、动态地掌握党员干部的情况,不能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和监督;有的领导班子内部缺少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敢坚持原则,不敢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有的主要负责人奉行好人主义,发现党员干部的问题后,不敢批评教育,使得少数党员干部在没有任何监督约束的情况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3.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没有给予从重处分,应该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没有移送,存在以纪律处分代替刑罚的现象;有的党政领导干部不讲党性原则,当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一些“名人”“能人”“要人”身上,或是发生在与自己亲近的人身上,便出面讲情,给办案人员施加压力,对违纪者进行袒护和包庇…这种状况极大地损害了党纪的。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新时期从严治党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注入了新的动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胡长清、成克杰、徐炳松、李乘龙等腐败的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坚决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1.勤奋学习,树立正气。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内容,共产党员无沦何时何地不管客观情况怎么复杂,都必须坚持这一价值观,做到对党忠诚,言行一致,一心为党,一心为人民。

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今天,共产党员必须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正确处理党性原则和商品经济原则,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无私奉献和有偿服务的关系,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努力在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找到和实现自己的价值。特别是要结合典型案例,围绕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切实解决好一些同志在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模糊不清、动摇不定的问题,牢固树立“三个代表”的信念,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2.加强监督,惩治腐败。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解决党内的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一靠教育、二靠法制。而监督是一种基本的、能经常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具有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因此,从严治党,必须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而且要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变被动的事后监督为积极的事前防范。在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要畅通各种渠道,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

从严治党,要从具体事情、具体案件抓起,各级党政领导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从严治吏”,敢于同腐败现象做斗争,同时要增大腐败成本,切实做到“法律使其不敢”,对腐败分子都要严肃查处,坚决绳之以法。只有这样,才能教育大多数的干部,才是真正地爱护干部。也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震慑腐败分子,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3.健全制度,以权制权。18世纪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的人最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党的十五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表明,通过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强化管理,从源头上防止权力不正当应用,是防止和治理腐败的治本措施。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时时处处事事都要想到人民的利益,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三个代表”的标准,绝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同时,要适当进行权力分解,对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的任免,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建立重大事项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请示制度,防止盲目决策。对容易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部门职位、岗位,建立干部交流制度和换岗制度。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必须重视和加强对权力运行程序规则制度和法制方面的建设,努力做到“制度使其不能”。

4.改革现有的监督体制,使监督部门有效地行使监督权。党的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职能机关,是保证党员干部为政清廉的专职机关。它的主要监督对象是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纪检监督的这种职能特点和监督对象决定了它必须具有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真正实行独立办案,而现实的体制却将纪检监察机关置于它的主要监督对象(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纪检部门的干部任免都由同级党委决定,这不仅逻辑层次上是矛盾的,而且使纪检部门的权威性大打折扣,在这种体制上,纪委一定程度上成了同级党委的“附属品”。因此,应把纪检监察部门的平行隶属关系改为垂直隶属关系,实行委派制,使他们脱离同级权力的制约,真正实施有效的监督。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的一项制度保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责任追究上。各级纪委必须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把责任追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认真抓好,通过监督检查,对于确属领导干部责任的,坚决按照责任追究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使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以实际行动忠实地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党的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就是要到基层,到群众中去,与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正做到“知民之所想,察民之所虑,亲民之所爱,为民之所需。”要把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满腔热情地高度负责地对待人民,对群众提出和反映的实际问题,凡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尤其是要重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获得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我们的党才有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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