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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根除特权思想看党员干部群众路线的践行

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3-07-22 16:10:32

【摘要】特权思想是党员领导干部践行群众路线的“硬伤”,反对党员领导干部中的特权思想也是我们党历来的鲜明主张,认为特权思想是导致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紧张甚至冲突的重要根源。因此,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首先必须要根除党员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

【关键词】党员领导干部 群众路线 特权思想 根除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13年4月19日召开的会议决定,从2013年下半年起用1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此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自上而下”、“领导带头”进行的,领导干部必须在此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带头模范”作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自身存在的“疾病”并进行治理。

笔者认为,当前我国领导干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最为严重的“疾病”在于特权思想,因此,领导干部在践行群众路线过程中首先必须根除特权思想,从思想认识的本质上改变领导干部的观念,唯此才能更好地带头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实现中国梦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群众路线是我党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的根本路线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无论是革命战争时期还是目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我们均必须认真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我们党所开展的一切工作才能够保持“人民性”,才能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支持和拥护。“群众路线”这个概念在1929年的《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被最早提出,此后,这一概念不断得到重视、丰富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斗争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领导工作中的创造性运用,是针对我党一切工作人员而言的,同时更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的,领导干部更需要带头践行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是我们党在任何阶段开展任何工作都必须坚持的根本路线。当前,我们党在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项事业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始终坚持践行群众路线开展一切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人民利益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落脚点。

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规律特点,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机制,在具体工作中凝聚和激励群众,将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和问题点作为我们开展群众工作的重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党员领导干部践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中获得实惠、共享社会主义建设成果。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迅猛发展,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实现了长足发展,我党亦同样高度重视践行群众路线,将其作为必须始终坚持的推进我国各项事业建设的“传家宝”。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总体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在全党自上而下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决定,就是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结合新形势下我国各项工作的具体实际而提出的,表明我们党并没有丢弃坚持群众路线的“传家宝”,而是试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发挥群众路线作为我们党开展一切工作根本路线的功能作用,有效促进我们党在新阶段群众工作中取得新突破、民众获得新实惠、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建设取得新进展。

特权思想是党员领导干部践行群众路线的“硬伤”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无论是在任何时期、任何阶段,我们都必须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只有如此才能保障党的事业无往而不胜,永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永远将党的事业、人民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防止将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区别开来,永远不搞党的特殊利益。但是,党在长期的执政条件下,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受到了“官本位”错误思想的腐蚀,长时间担任领导干部之后便养成了特权思想,群众观念淡化甚至丧失殆尽,在某些部门的少数领导干部出现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特权主义,将自己置于高于人民的位置,严重脱离了人民群众,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质疑,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党员领导干部特权思想成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硬伤”。

当前少数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的问题,中央是有着清醒认识的。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状况,十八大审时度势提出了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中央政治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中央做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反映中央对于我们党面临的形势和危险已经具有了十分清醒的认识,已经充分认识到党内极少数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的问题,所以必须切实开展好自上而下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此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血肉联系。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市场经济地位在我国已经得到了完全确立,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国家实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当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给党群关系、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主要体现在将自己视为“高高在上”的领导干部,颠倒了党员领导干部和民众的“主仆关系”,利用手中的权力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谋取一己之私、谋求本单位的利益。

比如,2013年5月10日《南方周末》报道,10多年来,广西省交通厅通过三种模式为其职工谋得3套低价福利房,广西省交通厅210多名职工于2000年就已经人手一套“房改房”;2004年时又以变相的低价福利购房方式,获得247套别墅;2008年又几乎人手一套获得了市场化运作的所谓“集资房”。广西省交通厅职工所获得的住房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其职工如果转手卖出住房可以赚取7倍的差价。实际上,早在2005年出台的《关系经济适用房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之后出台的相关文件早就取消了“党政机关机制合作建房项目”,但是并没有能够阻止广西省交通厅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本单位谋取职工福利。又如,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报道,2012年6月19日,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车无牌照上路遭到了交通警察的“惩罚”,城管执法人员以及城管大队长却称驾驶无牌车上路进行执法是“领导安排”,并称违法也是为了执法的需要。

类似于上述情形的案例在现实当中还有许多,虽然是简单的两个案例,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特权思想在现实的某些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当中还有巨大的市场,这些极个别的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在领导职位上、在特权部门工作之后放松了党性要求,逐步脱离了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从“人民公仆”转变为“视人民为自己的公仆”,最终导致了权力观出现问题,遭到人民群众的极度反感。按理说,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源自人民,必须为人们服务,但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头脑被特权思想控制之后,这些“变质了的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观产生了根本的改变甚至是畸变,将自己所拥有的权力作为“可供炫耀的资本”,为自己、家人、单位谋取私利,且在现实中随时享受“高人一等”的“特殊礼遇”。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我国在各项事业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某些物质化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少数人当中具有一定市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本身的党性修养就不够好,在物欲化的时代往往经受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不惜触犯党纪国法“红线”满足私欲。党员领导干部头脑中的特权思想不根除,就无法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名所谋”,就无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我党同心同德、共同克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国梦中所遇到的各种阻碍和风险问题,无法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共产党在我国的执政地位就会遭受严峻考验。为此,我们要实现构建社会主义的美好中国梦,就必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别是要坚持反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

反对党员领导干部特权思想是党历来的鲜明主张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反对党员领导干部当中的特权思想是我们党历来的鲜明主张。在经过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断努力和推动之后,对于反对特权思想的认识也得到了不断深化、拓展。

新中国成立之后,通过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到1956年不同级别人员之间的工资差距达到了25倍。高福利和高工资的享受导致了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率先有钱”,逐步脱离了民众而形成了新的“阶层”。对此,毛泽东同志发现之后异常忧虑。因为在毛泽东看来,社会主义社会是必须是实行“无男女、信仰、财产、教育等差别的真正普遍平等”。①

1957年11月,刘少奇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提出:“要特别注意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党的以及我们国家的领导机关和各级领导人员,……可能产生一种新的‘贵族阶层’”。②在同一次会议上,毛泽东就警示全党,认为国家的命运掌握在领导干部手中,如果领导干部脱离群众,不是艰苦奋斗,那么,工人、农民、学生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毛泽东同志警示说:“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此后,毛泽东提出为了实现社会平等,必须反对特权这个重大的历史命题,毛泽东认为,绝对不允许特权思想存在,如果允许特权的存在,必定影响社会的平等,影响国家的稳定,因此他将特权提到了“亡党亡国”的高度来论述。

邓小平对特权思想、特权行为的危害有深刻认识,认为搞特权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邓小平还指出,如果领导干部产生了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就是帮助党的敌人腐蚀我们的党,就会导致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堕落,就会使干部严重脱离广大群众,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江泽民则提出了防止党内出现“既得利益集团”的警示,胡锦涛则在2010年的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干部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传递了“消除特权”的愿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党员领导干部践行群众路线首先要根除特权思想

党员领导干部践行群众公路线首先要根除特权思想,特权思想不除,群众路线难以真正得到践行,整个社会、政治中盛行的只能是“官僚路线”、“特权路线”,而不可能是群众路线,党员领导干部和民众之间的血肉联系也将不复存在。如果特权思想在党内领导干部中无法得到有效的根除,必将影响党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必将导致党最终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从而无法有效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为此,根除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头脑中的特权思想,是我们真正解决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需要,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寻求人民群众支持拥护的迫切需要,是正确妥善处理人民内部各种矛盾和社会矛盾、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迫切需要。

党员领导干部是群众中的普通一员,但是由于其手中拥有人民赋予的各种权力,所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一言一行均和民众的切身利益相关。如果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慎重使用手中的人民赋予的权力为民谋取利益,特权思想作怪就容易发生一些和民众争取利益的事情。当前新闻媒体时有报道我国党员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不择手段谋取特殊利益,甚至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遭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和民众的唾弃,引发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导致重大社会利益冲突,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在目前开放度较高的社会中,党员领导干部在各种社会矛盾冲突发生之时往往容易成为矛盾的中心,如果按照特权思维处理问题就会导致社会矛盾的扩大升级。近年来我国所发生的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证明了这点,比如,2008年7月发生的影响全国的云南普洱市孟连傣族拉枯族佤族自治县的“7·19”群体性冲突事件,500多名群众围攻执行任务的民警,民警使用防暴枪自卫,2人被击中导致死亡、41名公安民警和19名群众受伤。孟连事件折射的是民众的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正常的法律途径、信访途径已经无法解决其诉求,但是当地主政者认为是农村黑恶势力作怪,跨县调用警力进行打击,最终引发了群体性事件,给党和国家、人民造成了极大损失。

《人民日报》也在发表的文章中提到,孟连胶农和橡胶公司的矛盾由来已久,胶农私自出售胶乳,“遭遇”了橡胶公司派出的保安人员的阻止,彼此发生了多次冲突。但是当地以简单的治安案件进行论处,反复动用警力介入,孟连“7·19”群体性事件之前,就已经累计发生了7起相应事件。③《人民日报》发表的文章反思了“孟连事件”的发生,认为是由于少数领导干部“屁股坐歪了”、“路子走偏了”、“基层组织涣散了”、“干部作风漂浮了”造成的。

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的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各种社会矛盾“蓄积”到一定程度就会集中爆发,近年来全国所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还存在许多“孟连事件”的“翻版”,许多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原因,归根到底就是由于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不注重群众工作、对民众疾苦关心不够造成的。

党员领导干部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过程中,首先必须根除特权思想,而根除特权思想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长久性的工程,需要我们不断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教育和监督并重的反对特权主义的体系机制。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及时给大脑“洗洗澡”;要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及时堵住各种特权主义盛行的“通道”;要切实加大监督制约力度,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三管齐下”有效防止特权主义。

习近平于2013年1月22日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同时,也向全党全国宣示:党员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必须根除。

【作者为贵州大学马列部副教授】

【注释】

①《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77页。

②《刘少奇论党的建设》,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643页。

①徐元锋:“从‘孟连事件’到‘孟连经验’”,《人民日报》,2011年10月24日。

责编/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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