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作报告网!

催化技术知识产权问题探讨

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1-07-09 10:15:42

摘要:催化技术是现代化工技术的重要部分,有关催化技术的知识产权也会表现出一定的特殊性。本文通过对催化技术以及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的分析,揭示催化技术知识产权的特征,希望为催化技术知识产权管理提供一定的帮助和参考。

关键词:催化技术 知识产权 特殊性

现代化工生产的化学物质中85%以上涉足到催化技术[1]。近几十年来,催化技术已成为化学工业技术开发和进步的标志,也是近年我国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领域,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和鼓励领域。与此同时,与催化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也理当成为一个特殊问题而需要引起关注。

1 必须了解催化技术特点

要对某方面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管理,就要掌握这方面的技术特点。催化技术属于化工技术的一个特殊领域,即有一般化工过程的技术特点,也有其特性。

首先,催化技术特点之一体现在它是重要化工领域中不可或缺的技术环节。以石油化工为例,在炼油和化学工业中60%以上的新产品和90%以上新工艺的开发是基于催化技术[2]。

其次,催化技术中的核心是催化剂的制备,制备配方和工艺过程表现出一定的神秘性。德国化学家W.Ostwald认为催化剂是一种可以改变化学反应速度但是并不存在于产物中的物质。顾名思义,催化剂就是一种具体的物质而不是一个工艺过程。

第三,催化剂前期处理技术仍然是一个重要程序。有了制备配方和参数,得到催化剂,也不能保障得到预期的化学反应。催化剂使用前的处理技术一般也是技术秘诀,要掌握这样的秘诀也并不容易。

2 催化技术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首先,催化剂制备是催化剂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方式。一个化工过程水平先进与否的主要标志就是催化剂问题。

一般来说,催化技术知识产权最有效的保护方式就是申请发明专利,保护催化剂的制备。通过各种实施例的说明,把催化剂制备配方公布,提出权利要求,保护制备方法。当然,在公布制备过程时,还要留有余地,把核心参数进行适当处理,不能让模仿者轻易掌握。南非萨索尔公司掌握催化合成液体燃料催化剂配方,申请了专利保护。国内很多研究机构通过各种分析测试手段分析催化剂的基本组成和结构,得到的催化剂仍然无法比得上南非催化剂,转而想高价购买人家的技术,但是南非开出10亿美元这样不菲的转让价格[3]。

若催化剂的制备过程简单,没有特别的技术诀窍,一般研究者通过了解催化剂主要组成就可以重复催化结果,这种情况下保护的最好措施就是把配方作为秘密,以技术秘密方式保护,并非一定要申报专利保护。技术秘密属于商业秘密,也许其技术并不是具有创造性,但是具有秘密性、新颖性、实用性,而且它也不像专利技术那样有一定的法定期限。如果需要,可以有无限期的保护。比如可口可乐配方作为商业技术秘密已经上百年,依然还要受到法律保护。国际知名的壳牌(Shell)公司和同样是知名公司的陶氏化学公司(DOW)下属的联合碳化物公司(Union Carbide)关于环氧乙烷生产的催化剂专利官司在一定程度说明了这个问题。碳化物公司研发了环氧乙烷生产工艺,申请专利保护。但是环氧乙烷生产中使用的催化剂的主要组成就是银,催化剂制备中没有前期处理,只要了解组成就可以制备催化性能良好的催化剂。壳牌(Shell)公司就按图索骥,制备了生产环氧乙烷催化剂。陶氏化学公司控告壳牌(Shell)公司侵犯他们的催化剂制备专利权(美国专利No. 4,916,243)。特拉华州Wilmington法院审理判定壳牌(Shell)公司侵权,赔偿陶氏化学公司1.12亿美元。壳牌(Shell)公司公司不服气,决定上诉到所在地区联邦巡回法院,声称陶氏化学公司专利中保护的不是一种物理意义上的物质即催化剂,而仅仅是一个化工过程而已,所以不构成侵犯催化剂配方的问题[4]。当然,实质问题就是专利中的催化剂制备比较简单,不需要太多的技术诀窍。

所以,对于化工过程中重要的环节催化剂制备的保护问题也是需要具体分析的。专利保护固然是有效措施,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侵权行为容易界定,但是技术要公开,容易造成技术泄密,特别是对于制备过程比较容易的催化剂而言是有利有弊。技术秘密权的特点在于它的广泛性和相对性,只要保护措施得当,一般不容易泄露,保护的时间也有保障,但是面对侵权时举证复杂,界定困难。

其次,有实力的公司或研究机构一般都会利用知识产权中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这样可以形成某一自主知识产权的系列。

如果某一机构研究的催化剂系列有一定的应用前景,可以核心催化技术为主,单独或者联合其它拥有互补技术的公司,形成催化系列专利池(国外称专利池,国内专利法律制度暂时没有这样的规定,实际中称为软件包),这样不但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催化剂技术,而且可以促进技术的转化,提高效率。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在浆态床费托催化剂基础开发包括煤炭气化和油品加工等技术在内的炭液化系统集成技术,拥有专利60余项。这些专利之间形成一种互补利用的技术链。如果要得到合成油技术,那么这60多项专利都要打包转让。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与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的18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DMTO)技术许可合同也是如此。

3 催化技术知识产权转化与利用

首先,如果要买专利技术,必须有一定的识别能力。专利技术报道的结果不一定可靠,不排除一些公司和研究机构为了某一催化领域占有制高点和占有优先权,在研究结果尚不成熟时就率先申请专利保护。况且,即使是已经成熟的技术,发明者公布了催化剂制备配方和制备工艺,但从多个实施例中的结果中也难以识别哪个是信得过的。所以,购买催化剂专利技术时必须多渠道收集信息,了解这些催化技术目前研究水平如何,专利公布的催化剂结果是否离谱,这个发明有无违背基本的科学原理,是否符合物理化学上的热力学原理和动力学原理,查阅发明人的背景材料等。

其次,如果想通过专利转让得到催化技术,也要咨询专家,得到完整的催化剂技术软件包,而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催化剂制备配方。催化技术是一个复杂系统,包括催化剂制备配方、前期处理过程、最优化的化学反应条件(操作范围的确定)、催化剂中毒预防、催化剂再生处理过程等一系列技术单元,每个单元都与反应结果和经济性密切相关,其正确实施也需要技术人员的精心操作。

其实,对于有市场前景而且技术过关的催化技术而言,转让方一般不愿意轻易把催化剂这个核心技术转让,只是愿意提供其它单元技术,仍然把催化剂掌握在自己手里,或者以催化剂技术入股,或者就买催化剂。这样转让方不仅掌握主动,可以规避风险,保障可持续的利益。

4 结束语

催化技术是化工技术创新能力的一个显著标志,其相关的知识产权也体现其特殊性。是否要申请专利保护催化剂配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涉及到专利转让技术时要谨慎,要有一定的技术鉴别能力。催化技术的转让和利用也有一定特点,应当具体分析,方能保障利益的最大化。希望那些从事与催化剂制备有关的知识产权管理的工作人员,领会催化技术特点和相关的知识产权特殊性,制定适合本部门实际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王桂茹.催化剂与催化作用[M].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8,序.

[2]李大东.炼油催化发展趋势[J].石油炼制与化工,1994,25(1):7-14.

[3]陈铭.中国60亿美元打造煤变油,探访南非萨索尔公司.http:///cysc/ny/shiyou/200408/21/t20040821_1561326.shtml.

[4]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04-1475,-1512.

推荐访问:催化 知识产权 探讨 技术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