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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预报管理问题研究

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1-07-10 10:10:24

【摘 要】地震预报管理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从立法层面去理顺现行法律法规与地震预报管理实践活动不相适应的问题;采取措施完善现行的地震预报管理体制,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加强监测预报队伍建设,完善地震监测规划布局,提高监测预测水平;坚持有重点的全面防御原则,建立地震信息公开机制,加强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防范工作。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加大财政的支持力度。本论文尝试从五个方面提出现阶段地震预报管理对策建议。

【关键词】地震预报;管理对策

1.完善地震预报管理法规

1.1“地震形势预报”合法化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发生地震谣言,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时,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应当采取措施,迅速予以澄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协助。”地震工作部门澄清公告无意当中发布了“无震”预报或者“无破坏性地震”预报,但条例规定地震预报是由政府统一发布的,地震部门要发布地震预报,只能由政府授权。因此在修订的条例考虑增加“在发生地震谣言引起社会恐慌,或者邻近地区发生强烈地震波及本行政区域”等特定条件,县级以上地震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以发布“地震预测意见”的方式平息由于地震谣传或社会公众恐震所造成的社会恐慌局面,恢复社会的正常秩序。地震部门直接向社会公告地震预测意见,其权威性受到认同。另外,在某些特定活动时段(如国家庆典活动、体育盛会)应对危机的需要,地震部门往往向政府或相关组织提供该时段的地震预测意见,有助于维持活动的正常开展。

1.2地震预报意见评审增加“地震灾害损失预估”要素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地震预报意见实行评审制度,评审包括下列内容:(一)地震预报意见的科学性、可能性;(二)地震预报的发布形式;(三)地震预报发布后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影响。”地震预报意见评审通过报政府,政府在作是否发布地震预报的决策时,除了参考地震发生的可信度——“概率”,最主要的还是要衡量对比发布地震预报与不发布的风险大小。如果发布地震预报所投入抗震措施的费用以及因停产等造成的损失大于地震灾害损失估值,所报震级又非破坏性地震,决策不发布预报公告,采取老办法“内紧外松”,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所以,在地震预报意见的评审中增加“地震灾害损失预估”内容,有利于预报决策者作风险决策,降低决策风险。

1.3震后趋势判断纳入地震预报管理范畴

《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公告规定》第二条规定“震后地震趋势判定,是指对社会产生影响的地震事件发生后,对地震影响地区近期内地震活动形势的分析结果。震后地震事件的预报按《地震预报管理条例》执行。”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实际上也是一种地震预报,而且是应用最多的一种非常重要的预报类型。它的预报对象既可以是破坏性地震也可以是非破坏性地震,时间尺度“近期”则可以跨越从短期到临震的范围。《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的地震预报类型中并没有包含“震后地震趋势判定”,也没有对其作出定义,只在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公告的权限和程序,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由此可推定“震后地震趋势判定”不属于地震预报类型的范畴。

2.理顺地震预报管理体制

2.1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实行双重领导

打破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市县地震工作机构也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为主,上一级地震工作部门为辅。这样,有力于防震减灾工作政策方针的贯彻执行,有利于行业管理,有力于市县地震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市县地震工作水平。

2.2加强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建设

市县地震工作机构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层单位,要做好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应急救援、群策群防,动员全社会参与防震减灾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必须加强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建设。

2.3建立区域协调机制

为克服沿袭行政区域划分的地震预报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建立区域协调机制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年)判定的部分区域是跨省、区的,有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包含两省甚至三省的交界区域。以省一级地震工作机构为基础,市县地震工作机构为补充,在地震监测预测、地震防御、地震应急救援等方面建立协调机制。

3.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防范工作

3.1建立地震信息公开制度

汶川地震发生后,由于震前没有发现显著的地震前兆异常信息,没有做出临震预测,地震监测信息(观测资料)又没有完全公开共享,地震部门成为众矢之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年判定结果和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4号)明确将成都——龙门山中南段地区确定为2006-2020年全国24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相当于该区域的长期预报意见。然而这个文件属于机密件,不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也来不及做足防范措施。总结反思阶段已过去,现在是政府和地震部门建立地震信息公开制度的时候了。

3.2强化抗震设防管理

汶川地震带给我们最重要的经验和启示之一是:抗震设防和地震科普宣传图等震灾防御工作室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经济损失最为有效的途径。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谈到2009年教育工作部署时说:“要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即是要求政府部门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在极重灾区北川县城,虽然整个县城遭受严重损坏,但仍有进30%的房屋建筑由于采取了抗震设防措施虽严重受损而未倒塌,减少了人员伤亡。

3.3深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的目的是通过宣传逐步修正社会心理,形成正确科学的地震态度和减灾意识,起到指导人们减灾行为的基础作用,收到切实可行的减灾实效。从汶川8.0级地震暴露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慎重”有余,“有效”不足,深度不够。

4.各级政府加大地震监测预报经费投入

4.1加大地震科研经费投入

地震监测与地震预测是科学理论与技术的结合。要提高地震监测技术,必须强化地震监测的创新性。研发抗干扰的地震新型传感器,获取更加丰富的地震信息;引进新的空间对地观测技术,克服地面传统监测手段的局限,获得空间大尺度连续成场监测信息;发展地震噪声应用研究,捕获地下介质变化的动态信息。

4.2加大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经费保障力度

地震监测台网正常运行才有可能产生连续的地震观测资料,提供地震预测及其他科学研究利用。台网的运行维护需要运行经费保障。按地震监测台网的投资主体分,有国家级、省级、区域及企业单位台网。区域台即地方地震工作机构投资并管理的地震监测台站(网),由于受人员编制、专业人员配备、经费等所限,经常运转不正常,影响监测资料的连续性、可信度。因此,各级政府或企业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相应的专项经费,保障地震台网(站)正常运转。

4.3加大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经费保障力度

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特色,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发展起来的,经历了起步—发展—壮大—艰难维持—恢复五个阶段,除了地震发生频度、机构改革、仪器设备等影响因素以外,市场经济冲击是主要影响因素。因此市县一级政府按照年度群测群防工作计划,安排相应的财政经费确保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并逐步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谢礼立.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的教训[J]中国工程科学,2009,(06).

[2]王培德.对推进地震预测、预报工作的一些政策问题的讨论[J]国际地震动态, 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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