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作报告网!

构建与农民的利益共同体 走中国特色合作经济发展道路

年终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12 10:13:56

国际合作社运动一百多年来的发展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弱势产业和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通过联合起来兴办合作社,是改善自身处境、维护自身权益的历史必然。市场经济越发达,合作经济的发展就越广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正是顺应这一历史潮流的具体举措。但正如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伟大成就的基本经验,源自于探索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合作经济的发展,也应当在遵循国际合作社运动基本价值观的基础上,按照“四项改造”的原则要求,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发展道路。

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载体,实现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对接。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并不意味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就能自然地发展壮大,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合作社自助、民主、平等、公平等核心价值观,在当前我国合作经济的发展实践中,还没有得到真正的实现。要实现合作社的核心价值观,就要保证农民对合作社的主导权,而高度分散化的农民要完全依靠自身对合作经济的认知,自行组织起来是非常困难的。

要从高起点上发展规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从源头上保证农民的自身权益,有效实现合作社的核心价值观,就要有一个机构专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所急需的各类服务,并且这个机构还必须由农民主导,按照农民的意愿和要求开展服务。但农民自身是没有资源和能力建立这一机构的,只能由农民之外的组织承担。

从这一组织的功能上说,它不能是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不可能由农民主导;也不能是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其他有关事业单位,这些组织首先必须对自己的主管机构负责;这一组织应该与行业协会的功能相近,但行业协会服务面比较窄,服务容量有限,只能为某一具体行业提供服务,无法满足农民的多样化需求。因此,这一组织应该是农产品行业协会联合会,或者统称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会),为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让农民在农合会这一组织中发挥主导作用。当前,已有部分省、市、县的供销合作社发起成立了类似的组织,但这些组织有着自身的利益追求,农民只是这些组织的服务对象,农民接受服务是被动的、有条件的,服务农民只是谋求利益的手段,而不是追求的目标。这种利益上的二元性,就会促使这一组织开展选择性的服务,有利益就服务,没有利益就不服务。这种组织是不会得到农民真正信赖的。

围绕解决这种利益上的二元性,使供销合作社通过一个平台真正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设想供销合作社与区域内的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各类市场等相关经济组织和个人共同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农合会的主要职能就是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为区域内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相关组织和个人服务。

农合会的治理结构实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秘书长三级管理体制。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保证农民对农合会的主导权,农民会员代表要占代表总数的50%,供销合作社代表占总数的30%,其他组织和个人占总数的20%;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农民代表、供销合作社代表、其他组织和个人代表也按50%、30%、20%的比例选举产生,理事长由农民代表出任。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由供销合作社负责筹建,包括提供办公场所及设施,设置服务部门,招募工作人员,组建服务队伍等具体组织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财务总监由供销合作社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秘书长聘任。经费投入由供销合作社提供50%,农民会员和其他组织会员提供50%。在农合会组建初期,供销合作社也可以适当多投入,先把农合会的架子搭起来,再吸引农民及其他组织加入。在农合会正常运转后,供销合作社可按照农民会员和其他组织会员提供会费的总额数量,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经费投入量。

这种治理结构就形成了由农民主导决策,供销合作社控制执行的农合会运行格局。供销合作社用出让决策权换取了农民加入农合会的热情,保证了秘书处所组织开展的各类服务不偏离农民需求的方向;用占半数的经费投入,保证了供销合作社在农合会资产结构中占大股,保证了对农合会工作机构秘书处及所属服务队伍的实际控制权。

对于农民来说,是供销合作社出人出钱成立这样一个组织,为农民服务,还让农民当家,应该受到农民的欢迎。

对于供销合作社来说,把农合会的决策权交给农民,可以更好地实现服务“三农”的办社宗旨,与自身的根本目标——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农民主导的理事会与供销合作社主导的秘书处之间,不会产生根本的利益冲突。对于50%的经费投入,要看作是用一份投资得到了同等数额的另外一份投资(其他会员的会费投入),再加上农合会这一平台有可能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得到社会各界的捐助,这种投资带动效应是其他组织形式难以得到的。更为重要的是,农合会这一组织的办事机构是由供销合作社委派的人员控制的,供销合作社用有限的经济和人力投入,却真正建立起了服务组织,大幅度提高了自身的服务能力。一旦农民习惯了接受这种服务,将不会谋求发展自己的服务组织。农民对农合会的依赖越强,农合会的发展就会越快;农合会越发展,服务能力越强,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就越大。

整合资源打造“新网工程”,建设促进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农村商品流通主干道。

合作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合作经济要得到大发展,既需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这一组织的培育和服务,还需要一个活跃的农村商品市场作为基础支撑,以市场经济的发展带动合作经济的发展。

总社提出并开展的“新网工程”建设,就是为了畅通农村商品流通、扩大进出商品流量、降低商品流通成本、发展农村市场经济。“新网工程”建设的难点在于县域网络的建设,分散的市场导致投资和经营成本过高;还不发达的农村经济造成投资回报率偏低;边远的经营网点加大了管理难度等等。这也是造成很多大型商品零售连锁企业对县以下农村市场望而却步的根本原因。而“新网工程”建设的重点就在于县域网络建设,也是“新网工程”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立身之本。

要抓好县域网络建设,投资扩张之路是行不通的。必须适应县以下农村市场的特点,运用现代营销方式,抓住县级配送中心建设这一重点环节;大力整合现有农村市场的各类网络资源,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努力降低建设成本,通过特许加盟的方式,以较快的速度推进网络的建设;经营网点普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做到趋利避害,化解风险。

县域网络建设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开展广泛的市场调查。组织对县域内基层社、乡镇商品服务网点、各类市场、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以及村级个体服务网点、村办企业等经济实体的经营状况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了解县域内主要日用消费品和农资商品的品种、数量、流向和分布情况,确定主要输入输出通道及物流枢纽节点;主要农副产品和特色农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状况,确定区域分布情况;对农民收入和支出结构进行抽样调查,估算农村市场的商品经营规模;个体服务网点的经营状况和信誉情况等。

二要制定县域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根据市场调查后分析论证的结果,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乡(镇)直营店和村级加盟店网点建设标准及加盟条件。选择在农作物主产区或交通枢纽等人口集中的乡(镇)设立直营店,在商品流量较大的村设立加盟店。直营店和加盟店的设立要分批进行,逐步增加辐射覆盖面。同时,筹建县级连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县域网络的建设主体。

三要重点抓好县级配送中心的建设。这是县域网络的核心,县供销社要牢牢地控制住。配送中心的建设可以采取多种模式,有条件的可以自建,没有条件可以合建,但至少要保持相对控股地位。要充分利用县域内的仓储设施,建立农资、日用消费品的批发基地,与邻近地区的主要农资、日用消费品生产企业建立业务关系,通过集中采购降低价格。

四要抓好乡(镇)直营店的建设。中国农村幅员辽阔,县级配送中心要实现对每一个村的商品配送,既难以做到,也不够经济。因此,要在各乡(镇)建立配送中转站,由这个中转站实现向村一级的配送。这个中转站要依托基层社来办。乡(镇)有基层社的,对其进行连锁改造;没有基层社的,可以利用社会经营网点进行整合改造,或进行项目招商,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

五要抓好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是“新网”的窗口,网络的所有价值都要通过这个窗口来实现。综合服务社也要通过多种模式组织建设。一种是对于已有现成“农家店”或其他网点的村,如果条件具备,经营者愿意,可以采取特许加盟的形式,成为“新网”的终端网点。另一种是如果没有合适的网点,也可以通过招商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新建。还可以采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来新建,就是由县农合会或乡(镇)农合会分会倡导并组织,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成立消费合作社,由农民自愿入股集资建设规范化的村级综合服务社,由入股的农民社员民主选举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真正的民主管理。综合服务社建成后,加入“新网”。消费合作社的利润分配采用股份合作制的分配原则,一部分可分配利润按照社员的投资额比例分配红利,体现股份制的特点;另一部分按购买综合服务社商品交易额的大小返还利润,体现合作制的特点。

省、地(市)供销合作社要全力支持、指导、帮助辖区内的县域网络建设。地(市)级供销合作社要重点建设或控股城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县域网络农副产品的销售打开绿色通道。建设方式可以多样化,有条件的自建,没有条件的可以与现有的批发市场联营,逐步获得控股地位。同时,根据发展需要,在城市建设各类超市,成为“新网工程”面向城市居民的服务窗口。批发市场和超市都要使用供销社的统一标识,以扩大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

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拉动农合作组织快速发展

供销合作社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进程中,不仅要当好组织者、服务者和推动者,也要成为拉动合作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就是要通过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拉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打造新的经济支柱,不断壮大供销合作社的自身实力,拓展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新天地。

要采取多种形式兴办龙头企业,一是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自主兴办,同时引导农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立优势和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实行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二是与已经形成较大规模的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龙头企业,延长农副产品价值链,努力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群和具有区域优势的经济产业带。三是依靠科技进步,改造现有龙头企业。要通过引进、开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打造精品名牌,不断提高龙头企业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四是坚持外引内联,与国内外知名大企业联姻,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市场拓展和资源整合,借船出海,借鸡下蛋,大力发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外向型的现代企业集团,实现跨越式发展,树立供销合作社的崭新形象。

推荐访问:共同体 中国 发展道路 构建 利益

热门文章